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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雨臣被抱住,也就顺势靠在对方身上:「对了,张起灵明天还是不来上班?」 「不来,小三爷的父母还在杭州没走呢,说明天要陪着过节。也不知道明天什么节,难不成把端午记成明天了?」 过节?解雨臣打开手机上的日历看了一眼,若有所思了一会儿:「瞎子,明天晚上咱们还在家吃饭,你记得买菜买米。」说完,返回游戏页面,点了下重新开始。 果然又来了。解雨臣松了口气,轻轻攥了下拳,朝角落茶桌旁的中年人走去。 「茶凉了就别喝了,伤胃。」 「?!」即使戴着墨镜,还是能够看出中年人露出的惊讶神情。 「走吧,回家吃饭。」解雨臣说着,也不顾中年人的反应,就招呼伙计收了茶具。 「雨臣…那、那个,黑…」 「他先回家做饭了。要想用南方调料做出地道老北京风味儿,还真得费点工夫。上车。」 解雨臣关上副驾驶的门,绕到另一边,上车,关门,低头系安全带:「对了,有句话怕一会儿忘了,还是现在说了好。」 「话…?」 「嗯。」解雨臣清清嗓子,直视着前方发动了车,「咳…爸,父亲节快乐。」 (注:2015年端午节的第二天是父亲节)
第154章 番外4 七年之痒 七年之痒这种东西我本来是不信的。 我觉得以自己这点尿性,起码能跟闷油瓶腻歪个七十年。所以等我察觉到的时候,它已经悄无声息地在我们身边蛰伏了很久,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和心境。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和闷油瓶之间的对话差不多只剩下这么几句,我走了,我回来了,来吃饭,睡觉吧。 年轻的时候还是体验了一把恋爱的感觉的。虽不至于恨不得24小时黏在一起,但也时常发个短信问问闷油瓶拍卖行忙不忙,在干嘛,晚上吃什么,或者转发个黄段子撩骚他一下。现在回想起来,闷油瓶极少主动给我发信息,忙的时候甚至半天都不回我。慢慢的,我看手机的间隔越来越长,后来便只有听见短信提示音了才会去看,再后来,给他发信息的频率都逐渐下降无限趋近于零了。 闷油瓶有时会提前结束工作,不等我去接他就自己到铺子找我。刚开始的时候我会很惊喜,见他进门,把手里才收上来的拓片一丢就奔过去迎,然后趁着王盟转身,在闷油瓶嘴唇上啃一口。而那般打了鸡血似的迎接,现在也只变作一句淡淡的「回来了,不忙?」 对于闷油瓶做的饭菜,因为会做的菜式越来越多,起初我是每天都期待的,也会煞有介事地评论一下这个好吃,那个有点淡,明天做啥啥啥吧我想吃了。而如今,他做什么我就吃什么,觉得可能一个人无论做什么菜都会有点像,吃起来差不多同一个味道。有时候嘴巴淡,也会「好心」地放他的假,自己煮两碗方便面。偶尔的,我会突然怀念起许多年前闷油瓶给我做的第一顿饭。一锅小米粥,两盘炒青菜,让前一晚喝醉的我胃里一阵暖。 如掺了蜜般的生活,慢慢变得像一碗白开水,白开水又慢慢变成一潭死水。难得的涟漪似乎都波动在了床上,荷尔蒙也好,多巴胺也好,费洛蒙也好,好像只有在激情的时候能够感觉得到释放。而一夜之后,便又恢复到一片寂静。周而复始。 有时候我不禁会想,像闷油瓶这样生老病死都见惯了的人,还有什么是真正让他挂心在乎的呢?就连「爱你胜过爱自己的生命」这种话,一旦放在闷油瓶身上,也显得轻了分量。 早已不是小孩子了,你还爱不爱我这种问题,到底是问不出口的。而…我呢?我又还爱闷油瓶吗?再过十年、二十呢?还爱吗?怎么样才能证明我们还在相爱,而非只是习惯了彼此呢? 那些想要为了他变强大的心愿,那些一个眼神就可以勾起干柴烈火的悸动,全都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变得懈怠起来。 控制不住胡思乱想,于是我打算逃离几天。借口小粽子没人照顾,把闷油瓶留在家里,我独自一人回到长沙父母家。几天来,我什么都没说,就是安静地陪着老两口。 这天下午,我坐在沙发上用手机刷新闻,我妈靠在旁边看电视。看着看着,她突然直起腰,侧着头似乎在听什么动静,听了几秒,冲着卧室喊了一声:「老头子?」 见没有人应,我妈拍我叫我进去看看:「你爸肯定又睡着了,让他到床上睡去,不然颈椎受不了。」 我起身进屋,果然看到我爸窝在躺椅里睡着了,报纸盖在肚子上,老花镜歪到一边。我把他叫醒,他问我几点了。 我抬头看看老式挂钟:「五点二十。」 我爸坐起来,边揉着脖子后面边说:「去跟你妈说该吃降压药了。记得给她倒点热水,她老用凉水吃。」我依言照办。 晚上吃完饭,我百无聊赖地翻着手机,竟翻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闷油瓶和我都穿着条纹的病号服,我坐在轮椅上,他弯腰从背后环过来在我掌心写字,我们在夕阳金色的余晖里凝望着对方。 说来也怪,过了这么多年,换了几次手机,我却总不忘把这张照片导进新手机里。照片上的我们多年轻啊,而且,即使都还没有说出口,那时候的我们却是切实深爱着对方的吧。 手机突然收到视频通话的邀请,是闷油瓶。我按了接受,眼前便出现闷油瓶的脸。白皙的肤色,略长的刘海下露出黑曜石般的眼睛,含着一丝柔和的笑意。 我惊觉他的眼神如此陌生又熟悉。陌生是因为我已很久没有好好注视过,而熟悉是因为,他看我的眼神与照片上的一模一样。十几年间,一直未曾变过。 我不由自主地咧嘴笑起来:「小哥,我明天回家。」 我终于明白了。那种每天下班看到他时,嘴角不受控制的上扬。那些什么都不做,只是在他身边就可以睡得很好的夜晚。每一次细致入微的关心都说明,他,早就已经是和我骨血相融的亲人了。 强大如他,总能帮我解决各种问题。冷静如他,包容着我的邋遢和毛躁。深情如他,他若是想我,抑或是知道我想他了,那么不管多忙多远,他都会直接跑来见我,而不是发个信息。 我们已不再年轻,还将继续变老,轰轰烈烈终会归于柴米油盐。即使现在两人牵手已经像是左手牵右手,可这不妨碍我们依旧相爱下去。而这,才是能够永恒的感情。 直到风景都看透,你还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又是一天清晨,熹微的晨光透过浅色的窗帘洒了满室。现在住的这所房子在山脚下,环境幽静,每天早上都会伴着鸟鸣醒来。 床角边的地毯上,小粽子还在轻声打着鼾。它已经上了些年纪,变得越来越贪睡。 我安静地躺了一会儿,身边的人才慢慢睁开眼睛。他比我醒得晚,这已是几十年来的习惯。 他的眼神才从惺忪变为清明,我便探头吻了上去。长吻过后分开,他竟微微有些气喘。我也深呼吸了一下才开始笑,眼睛都笑得弯起来。 伸手拔下他鬓角的一根白发,用它搔了搔他因刺痛而微皱的眉头,我笑着说:「小哥,早上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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