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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香小筑因为主人久久在外不归,所以只有下人早晚来打扫一遍,平素并无伺候的人守着,任由这两个人坐在屋顶上看戏。 “被抢走”的新娘子,也就是林诗音坐在白衣女子身边,她是个标准的贵族小姐,文雅女子,身姿削瘦,气质高雅,从来没有做过爬屋顶这样的事,这会儿战战兢兢地坐着,总担心瓦片松动,会被自己踢掉下去,惊动了下面的人。 要是被人看见她穿着喜服,坐在表哥屋子的顶上,真是再没有脸见人了。 而她旁边的白衣女子笑得前仰后合,明明是这样放纵的动作,放在她身上只有一种魏晋名士的风流气度,明明自己是被她劫出来的,林诗音也担心过这人是不是龙大哥的仇人,甚至是,甚至是表哥的仇人,但看她笑成这样,林诗音提着的心也渐渐放了下来。 看着楼对面一团乱糟糟的情形,不知怎么的,她竟也有些想笑。 白衣女子笑道:“今日可叫我解了一桩宿怨。” 见林诗音看她,白衣女子笑盈盈道:“我有一个朋友,他是个有本事的酒鬼,因为妻子不许,总上我门上偷酒喝,还说我满屋子只有这些酒有些意思。” “今日我听闻李园的喜事,想来看个热闹,结果远远见到一人,像极了那酒鬼,一时间不由想起旧怨,便打定主意,也要从他的园子里偷一样东西走。” “我思来想去,这园子里他最在意的,应该就是你了。” 白衣女子站起身来,一把抱起新娘道:“哎呀,这一喊,他可要来了,咱们还是快走吧。” 【作者有话说】 一刻都没有为离开倚天忧伤,现在来到现场的是特意扮做女子去偷新娘的顾留香_(:з」∠)_。
第2章 李寻欢已经喝了太多了。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喝了多少杯,任何人看了,都会觉得他不是在饮酒,而是要把自己泡死在酒中。 若能泡死在酒中也很好。 要是能泡死在酒里,他就不用站在这儿,面对所有来道贺的客人,听他们说着恭贺的话,自己还要笑着一起道贺,帮着新郎挡酒,喝了一杯又一杯。 他有时候觉得,大概是酒已经麻痹了自己,所以他才能看着大哥的笑容,从满心的悲苦中寻摸出一点自欺欺人的安慰来。 这样也很好,李寻欢不知多少次对自己说。 他是个浪子,两年前因为卷进江湖恩怨里,险些就送了性命,要不是大哥救他,他已经死了,他们因此结为兄弟。 李寻欢邀请龙啸云一同归家修养,龙啸云来了,可也是这样,他见到听闻自己受伤而来的诗音,并对这个清丽高华、眸含秋水的女子一见钟情,还向自己求娶诗音。 自那日后,李寻欢就想了很久,关于自己,关于诗音和大哥。 对一个渴望安宁的女子来说,比起不安定的自己,大哥岂不是个更可靠的归宿? 他了解林诗音,就像了解自己,他们相伴了太长的时间,在每一个雪后梅花初绽的清晨,他向窗外看去,总能见到一双顾盼生辉的眼睛。 渐渐的,那双眼睛就看进了他的生命和灵魂里。 李寻欢知道林诗音的世界很小,她只要一张能写字看书的桌案,一面能透光映影的纱窗,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人,陪她朝夕不离。 而龙啸云是个豪气干云的汉子,他宽容、仁慈,能为救人血战长街,对表妹的痴心更胜过自己,龙啸云愿意为了林诗音放弃闯荡江湖的豪言愿景,改变自己,永远留在家中,守着那扇纱窗,为心上人遮蔽风雨,化作一座无言的山。 李寻欢无数次问自己,他能做到吗?他能为了诗音放弃自己想要的生活吗? 他知道,当他思考这个问题时,他就已经输了,输给了龙啸云对林诗音的感情。 既然如此,该退出的自然是他。 这些年李寻欢已经失去了太多,他的父母和兄长相继离世,龙啸云和林诗音就是他现在最亲的人,只要他带着那些江湖风雨离开,他们两个就能一直过着太平安静的生活。 这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李寻欢笑着又饮下一杯酒,他只希望今夜将自己灌醉过去,一闭眼,一睁眼,就是第二天,到时候他就留下李园的房契作为诗音的嫁妆,让她能够和大哥一起生活在这里,不必离开自幼生活的地方。 而他将启程去一个陌生的所在,去一个有风有雪,有梅花盛开的地方。 把自己的余生都埋葬在那里。 李寻欢已经喝了太多,他快要醉了,他会醉得不省人事,有人拿刀割他的脑袋都不知道,不仅仅是今夜,以后无数个想起林诗音的夜晚,他都决定这样度过,想来,人的一生也没有那么漫长。 可要让他从这份醉意中醒来也很容易,只需要一个喜娘慌慌张张地冲进来,跑到李园主人的身边喊一句:“少爷!表小姐不见了!她,她被人掳走了!” 李寻欢的笑顿时僵在了脸上,他只觉得一盆冷水猛地从他头顶灌下,耳边一阵嗡鸣声,盖过了突然喧哗起来的人声,那股在他骨头里泡了两年的醉意,突然消散得无影无踪。 他身旁的龙啸云大吼了一声,向后院奔去,李寻欢叫来管家,让他安抚好客人,注意往来行迹,打听清楚是否有见过可疑的人,尤其是身边带着的人形貌酷似表小姐的,一定要拦住。 李寻欢清醒地将事情都安排好,擦了擦手上溅出的酒水,向后院走去。 李家是保定府有名的书香世家,有着“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美誉,李园是李家的祖宅,经过一代代人的修葺扩建,建得气势磅礴,楼宇高耸,花木丛生,风雅旖旎处绝胜两河风光。 李寻欢就是在这里长大的,他在这儿读书习武,在这儿赏花观月,也是在这儿看着父兄被朝局的糜烂磨损心气,一点点衰颓,在这儿送走了自己几乎所有至亲之人。 其实自那以后,他就不爱回来,游走江湖还是沉醉章台,都是流浪在这尘世间。 以至于,今日走过亭台楼阁,穿过山石草木,李寻欢竟生出一种陌生感来。 终于,他走到了久违的雪霁阁前。 李寻欢的目光淡淡扫过门窗上精致的大红装饰,从敞开的大门向里看,一向井井有条的屋子里,几张木椅翻倒在地,一个小丫头六神无主地向楼上张望,却又不敢上去看一看。 他走过去拍了一下小姑娘的肩,因为刻意加重了脚步,她并没有被这一下惊到,但看见李寻欢的脸时,她还是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清澈如水的眼睛里浮起了雾气,似有无数的委屈涌上心头:“少爷!你终于来了!” 李寻欢避开了她的目光,只轻声道:“嗯。你把这儿收拾一下,不要害怕。” 小丫鬟抹了抹眼泪,点头去做事,李寻欢看着她把木椅都扶起来,才一步步走上了楼。 等他走到新房门口,看到房内的情形,龙啸云高大的身躯跪在新床前,手里死死攥着新娘的外袍,那是江南二十位有名的秀娘一起花费一年的时间,绣成的嫁衣,光是这绣品在识货的人眼中就价值不菲,此刻却和凤冠一起被扔在了这里。 李寻欢环顾着被翻得一片凌乱的屋子,想要抬脚进来,竟晃了一下,不得不伸手扶住门框,才稳住身体,走进屋中。 龙啸云不用回头,就知道是李寻欢来了,他捧着嫁衣的袖子,哽咽道:“诗音是什么样的性格,咱们都清楚,她不会把衣物就这样随意扔着,也绝不会让别人来动她身上的东西。” 什么样的人才会劫走一个美丽青春的女孩?甚至这样轻佻地剥了她的外袍和发饰? 林诗音面对这一切,又会作出什么样的反应? 这些话,他没有说,可经历过江湖的两人都心知肚明。 龙啸云侧身看向李寻欢,一身新郎的红衣,仿佛花正开时遭遇一场风雨,落得满地残红如血,这血渗进了他的眼睛里,让他的神情悲恸中透着疯狂:“咱们一定,一定要把她找回来。”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窗外的天色已经入暮,秋日的晚风穿堂而过,李寻欢忍不住咳嗽起来,他感觉到一股腥意上涌,却忍了下去。 站在这间不属于自己的新房里,明明还未到冬日,他已觉得前所未有的冷。 —————— 窗明几净的房舍内,一身白衣的女子正打量着自己面前的姑娘,已经洗去新娘妆容的少女,她的面色苍白,身形单薄,柳眉淡淡,双目泠泠,眉宇间缭绕这散不去的哀愁,低垂着修长的脖颈,似乎对自己所遭受的所有境遇,都一样逆来顺受,唯一保护自己的方法,不过是用冷漠来掩饰内心。 白衣女子道:“你叫做林诗音,诗者心音,可我看你现在更像一首词,像一曲《雨霖铃》,只在自己心里唱‘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她一边唱,一边拿了东西往林诗音脸上涂抹,时不时还用笔勾勒两下。 林诗音仍由她摆弄,也不说话,她不知道这女子到底想做什么,但自己手无缚鸡之力,也反抗不了什么,不如随她去,等她目的达到了,自己也就能回去了。 白衣女子似乎看出了她的想法,笑道:“我叫做顾绛,嗯,现在这幅样貌,你也可以叫我‘邀月’,举杯邀明月的邀月,是个四海为家的江湖人。” 林诗音终于抬眼看向她,眼神里透着奇怪。 顾绛道:“怎么,觉得我不像你想象中的江湖人?你以为江湖人都是学了点功夫,又不在家中安稳做事,到处游手好闲,打架寻衅,惹是生非?” 林诗音终于开口道:“不是么?” 顾绛想了想,居然点了下头:“你说的这些人的确不少,但这都是最普通的、混江湖的人,更多时候,他们也依从着各个地方的势力,小一些的势力如同地头蛇,大一些的势力,和那些个名门世家也没区别。” 林诗音这些日子,偶尔也会听到龙啸云议论,知道江湖上有名门正派:“就像少林寺那样?” 顾绛道:“少林寺那样的是一种,还有一些,比如说数十年前江湖上最有名的是沈家,而沈家是百年世家,真要论家资底蕴,不在李家这样的门户之下,算是一方豪强,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家主,武功无人能敌,号称‘九州王’沈天君。” 林诗音在闺阁中长大,她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外面的世界怎样也与她无关。 顾绛像是在做事时闲谈消遣一样,说起了沈家的经历,当年的武林世家有多大的势力,多少财富,沈天君一句话能让多少人为他出生入死,他又曾救过多少人,杀过多少人,最终他又是如何被人诓骗,自尽而死。 林诗音听这女子说沈家的权势时,神色一直淡淡的,甚至在听到杀人时微微蹙眉,可当她听说沈天君这样的人物,也会因为卷进江湖阴谋,最终悲愤自绝,只留下一个年幼的儿子,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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