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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绛笑道:“你觉得这孩子可怜?” 林诗音道:“失去父母庇护的孩子,纵然有万贯家财,也是可怜的。” 顾绛道:“可他并不觉得自己可怜,确切说,他一生中少有怜惜自己的时候,他将所有家财都捐了出去,自己一人行走江湖,探查那骗了自己父亲的人。” 林诗音沉默了片刻,才道:“他这样小的年纪能做什么?这家中世代传承的家业,就这样轻易抛下了?” 顾绛不以为意道:“如你所说,这些家业都是前人努力后留下的,真说起来,也不属于他,何况这些钱财本质来源于天下人,最终又归于天下人,有何可惜呢?” 见林诗音怔愣的模样,顾绛笑道:“难道,这一针一线,一饮一食,是你自己辛勤所得?他年纪渐长后,靠自身的武艺追捕恶人,换取酬金生活,就比钟鸣鼎食来得低微吗?” “你看这楼台起,莺歌燕舞,王谢门户,你看他大厦倾,草枯花黄,断壁残垣。”顾绛放下笔,看了看自己易容出的这张脸,满意地拍手道,“更易转眼之间。” 林诗音看向身边的铜镜,看着镜中人,不由得睁大了眼睛,镜子里还是自己的身形,脸却变作了一个中年妇人的脸,五官轮廓依稀可见年轻时的秀丽,却被岁月打磨得寂寞哀愁,如果说林诗音是令人看了就忍不住怜惜,那这张脸,简直是让人看了,就忍不住落泪。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顾绛颇有些得意地道:“等你梳洗一下,换上我给你置办来的衣物,任谁看了,不觉得这是个名门闺秀出身的夫人,可惜年少就失了丈夫,不得不和女儿相依为命呢?” 林诗音讷讷重复道:“女儿?” 顾绛指了指自己:“女儿。” 林诗音默然无语。 顾绛解释道:“你表哥虽然被那些个仁义道德泡得泛酸,人却很聪明,李家在保定府的势力不小,到时候一定挖地三尺地来找你,唉,我老人家免不了委屈一下,在你这儿装个小辈,才能瞒过他,继续呆在这。” 林诗音真正觉得这个人奇怪极了:“你为什么不走?若你带我离开,他们绝找不到你,也免了你的‘委屈’。” 顾绛转着笔道:“我来到这里本是为了见识一门武功,弥补昔年的遗憾,可来后才发现,时间太早,我还有许多时日要等待。我这个人耐心好,可以慢慢等,但这段日子不做点什么,也闲着无聊不是?” “嗯,直白点说就是——我想找点乐子。” 【作者有话说】 林诗音:你有病吧—— 顾绛这个恶劣的习性其实早年很明显,后来入道心性越来越孤冷,好像改了一些,现在只能说是老毛病犯了,毕竟他是有一半魔性的【】
第3章 乐子。 林诗音想过千百种可能,这样一个美如天仙的女子跑到一场喜宴上,提前劫走新娘,搅黄一桩婚事,到底是为什么。 唯独没有想过会是因为“找乐子”。 但这个理由用在她身上,并不令人意外。自见面到现在,林诗音觉得这个叫做邀月的姑娘是个喜怒由心、不拘小节的人,世上有什么是她想要而得不到的?这么大费周折,只图一笑,或许才是真相。 作为这场闹剧的主角之一,自己在她眼里,多半也是可笑的。 林诗音知道这样自怨自艾不好,可她依旧控制不住地陷入到这种情绪中去,人若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世上大概会多很多快乐的人,减少许多悲剧。 顾绛捉过她的手,开始做一些修饰,林诗音的手比一般女子要宽,虽然她自诩手无缚鸡之力,不过是和顾绛相比,其实这位林姑娘是会武功的,练过一些掌法,认得穴道,只是武功境界不高,用以防身。原著里,十年后的她为了救李寻欢,全力一掌,也能把铁笛先生打晕过去。 李寻欢曾说,林诗音的手掌偏宽,一如她的个性太强。 在一起长大的李寻欢眼中,林诗音是个很坚强、也要强的女人,这和她自身的柔弱并不冲突,或者说,正因为这种刚柔并存,才使得她的气质如此独特。 也因为骨子的刚强,才使得她始终如此镇定,她就像一株梅花,花朵也会被风雪摧折覆盖,哪怕余生已无意趣,依旧倔强地、安静地活着。 她在李寻欢的无言中走向龙啸云,她在陌生的房间里看着顾绛。 简直就像是在和那冥冥中的命运赌气,等着看自己的人生,还能怎样。 最终,林诗音看到了镜子里的中年女子,陌生也熟悉,她明明从未见过这张脸,却好像在这张脸上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一个寂寞的、凄凉的、孤独的女人。 顾绛拆掉她繁琐的发髻,只挽了一个简单的妇人头,用丝带扣紧,只插了一根木簪在发间,素白的长裙外罩着紫色的短衫,甚至连她的香囊都摘走,换了一个泛着檀香味的。 完成这一杰作的白衣女子拍手道:“好了,过两日,我带你去寺庙里上香拜佛,一个精神空虚、无处依靠的女人,大多都会选择去寺庙里转转,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在这清净中平息杂念,固守安宁,度过余生。” 林诗音道:“你嘲笑我?你觉得我可笑极了,自己选择嫁给龙啸云,一点都不开心,还要去过那样的生活?最终只能渐渐凋零,做个深闺怨妇?” 顾绛看着她,眼底的笑意似烟雾缭绕,比起故作冷漠的林诗音,更显冰冷:“个人有个人的想法,个人有个人的选择,这是你的选择,结果由你自己去承受,我为什么要嘲笑你呢?换而言之,你为什么觉得,这是会被嘲笑的呢?” “面对未婚夫的退让,你熬了两年,最终选择听从他的意思,不再僵持下去,成全龙啸云,也成全他,他的退让是因为义,你的妥协是为了情。”顾绛笑道,“两个人都牺牲了自己的幸福,换得情义双全,多么难得?” 林诗音终于难以忍受地厉声道:“够了。” “够了,不要再说了。” 顾绛弯下腰,侧头看她,忽道:“你生气时倒是有几分活气了,像个年轻姑娘,可怜我乍一见到你,还以为你是个半死人。” 林诗音低声道:“我嫁给龙啸云,明日便启程,和他一起去到他的故乡,离开这个伤心地,不好吗?” 顾绛道:“好得很,你们俩都是一样想法,这偌大的李园倒似坟场,慢走一步的就留在这儿被埋葬,但纵然离开这儿,你们也不过是换个地方,把自己熬死罢了。” 林诗音抬眼看着她,那双柔情似水的眼睛里,是即将烧成灰的余火,她像是在问顾绛,又像是在问那个人,问自己:“那我该怎么办呢?我能怎么办?” 顾绛却没有回答她,只是点了一下她身侧的麻穴,让她软倒在榻上,找了床毯子披在她身上,便出门去了。 —————— 李园的婚事散了,散去的宾客们却对李园内发生的事闭口不言。 附近的百姓只知道婚事出了问题,却不知道这问题有多大,不知道这问题是什么,才惹得官府出动人手,和李园的人一起,到处搜寻起一个轻功高绝的人来,据说那人还随身带着一个旧木箱。 为了寻找此人的消息,李园出了重金悬赏。 “要我说,这是有人趁着李园人多,进到里面行窃了,可那李家世代为官,如今这位小李探花的父亲、祖父都是探花,五代之中有七位进士,这样的官宦世家哪里会为一点珠宝古董大张旗鼓,以至于中断了婚礼?多半呀——”说话的人压低了声音道,“多半是李家所藏的秘宝。” “秘宝?光是宝物失窃,不至于连婚礼都停了,要我说,那人许是行窃时撞上了新娘,出手伤了李家表小姐,才使得婚礼进行不下去,激怒了小李探花。” 也有人道:“嘿嘿,这小李探花行走江湖七年,经历三百余战,他这个人脾气直得很,从不避战,这样下来惹了多少是非,江湖上又有多少仇家?你怎么不知道,那人是故意来寻小李探花的晦气,趁乱杀了他表妹,要他喜事变丧事?” “你不要胡说!死人是大事!” “我怎么会是胡说?很多人都看见了,那小李探花的结拜义兄,龙大爷,喜服都没脱,魔怔了似的到处找人,神情都不对了,若不是新娘子出事了,他怎么会是那副模样?” “唉,虽说这小李探花看着结义之情把未婚妻都让给他了,但看起来,他对那林小姐还真有几分情意。” “嗐,要是人都没了,再多的情意有什么用呢?” 许多事情就是这样的,你若说得清清楚楚,他们未必多感兴趣,若你偏要遮挡隐瞒,他们反而像是嗅到了秘密一样,非要猜出个一二三四来,还未三日,李园内发生的事,在他们口里,就从有祖传重宝失窃,渐渐变成了林小姐血染喜堂、红事变白事了。 满城风雨中,李寻欢和龙啸云本该出来解释,可他们眼下都顾不上了。 他们只想快点找回林诗音,因为不确定那人会不会将林诗音易容藏起,李寻欢只要人去找失窃的木箱和字画,只要有了蛛丝马迹,他总能循着踪迹找到出手的人。 十年来,只要是他循迹去找的人,从未失手过。 李寻欢在看过新房后,觉得林诗音一定还活着:“掳走诗音的人,若是只图颜色,大不可必带上东西,若是图财,也该搜罗珠宝金银,可这人带走的都是诗音心爱之物。” 看着被压在桌上的字条,上面的字迹分明是这人仿了诗音的字写的:“今闻李园林氏小姐才貌双绝,故来相邀,月下从游,归期不定,勿寻”。 一般的盗匪不会有这样随手仿字的本事,温文有礼的做派,他甚至还盛赞了林诗音的才貌,言辞间仿佛并无冒犯之意,真的是诚心邀请林小姐游山玩水去的。 如果不是他挑在喜事当天,翻窗而入,劫走了新娘的话。 龙啸云甚至坦言道:“我都要觉得,这是个暗中恋慕诗音的人了,否则他怎么会知道诗音的喜好,能仿她的字迹,还阻挠她的婚事。” 短短三日里,好像一下子憔悴了许多的龙啸云叹道:“无论如何,我只希望诗音能安然无恙地回来。” 说完,龙啸云就起身,继续去寻找了。 他们两个找了三天三夜,几乎没怎么合眼,还是旁人实在看不下去,才拉住他们坐下来喝口茶,吃点东西。 李寻欢没有喝水,水总是越喝越冷的,他还在喝酒,却没打算醉过去,他非但没有醉,反而清醒极了。 他深知一个人闯进李园,在楼下许多人守着的情况下,打开窗却不惊动新娘,劫走人还没留下任何痕迹,这需要多么高的轻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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