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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驼子饮了一口酒道:“我来见小姐,是想问,你是否已经把东西交给了李探花。” —————— “我的二儿子是个倔强的孩子。” 孙白发看着孙女开心地提着兔子灯去看别的花灯,乐呵呵地笑着,但提起自己的另一个孩子,他还是忍不住叹气:“他生来与常人不同,非要说,这是我和他母亲对不住他,没能给他一副好的身体。虽然家人能温暖他的心,可外面的人不是家人,他难免要受伤,别人不能尊重他,他便要自尊,所以他重信诺,重义气,脾气火爆,用这些撑着自己的身板,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以孙白发的智慧和地位,只有他引导着别人,劝解着别人,他自己的心事很少对人说,因为他已足够通透,知道很多事本就无解,说出来也就是让愿意倾听的人一起烦恼罢了。 顾绛却是个没有烦恼的人:“这不算是一件坏事,一个人活得坦荡,哪怕脾气火爆一点,吃得苦头多一些,也好过扭曲了性情,没有一日真正的安宁。” 孙白发点头道:“是,所以我对他其实很放心,我知道他心里有主意,我也希望他心里的那团火能一直烧着,他的腰虽然直不起来了,但心胸能始终热烈光明,远胜过那些蝇营狗苟的小人。” “三年前,他忽然给我来信,说自己过年不能回来了,因为他答应了别人,要替那人做一件事,守十五年。他受了对方的恩情,无论如何都要回报。” 孙白发的嘴巴很紧,哪怕到了这个时候,他也没有提孙二到底在做什么,哪怕他们两个人都心中有数。 孙二游走江湖时受过王怜花的救命之恩,王怜花虽然信得过李寻欢的为人,却担心《怜花宝鉴》引来一群人抢夺,李寻欢朋友不多,到时候难免独木难支,才将这件事托付给孙二,让他在十五年内关注此事,必要时相助一二。 从那一天起,孙二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李园附近。 顾绛笑叹道:“他就是知道孙二的为人,才决定把这件事托付给他,而且孙二身后还有你,万一事情闹大了,孙二也顾不过来时,你总会出手帮忙的。” 孙白发有些无奈:“怜花公子对人心的把握实在精妙,幸亏他已经弃恶从善,否则也是枭雄之相。” 顾绛道:“就是现在,你若说他弃恶从善了,他也一定会嗤之以鼻,说自己只是被看着,不得自由。” 孙白发道:“沈大侠夫妇在海边准备出海的事宜,他独自出来想要将毕生所学托付于人,若他真觉得在他们身边不自由,何必急匆匆赶去海口,连等李探花回来都等不及呢?” 顾绛道:“因为比起失去任意施展手段的自由,他更不愿意回到孤独寂寞中去。” 孤独寂寞,最销人骨。 孙白发怎么会不懂这个道理?所以他才会在林诗音搬出李园后,劝儿子去问一问,东西到底在哪里,而不是在小店中空守着没有主人的李园。 但他没有劝儿子回家,他知道孙二的为人,既然答应了用十五年来回报这份恩情,那即便是最后一天,他也不会放弃。 小姑娘已经看过了花灯,跑回了爷爷身边,那些花灯虽然都很好看,可她依旧只握着手里的白兔子灯,她冲顾绛和孙白发甜甜地笑着:“爷爷,我看过灯啦,咱们回去吧,不要留二叔一个人,他一定又一个人去喝酒了。” 孙白发慢悠悠地站起来道:“管不了喽,你二叔是个大人了,他的事,爷爷能劝一劝,要怎么做都是他自己拿主意。” —————— 客栈的角落里,灯光昏暗。 一个妙龄女子和一个驼背侏儒对坐着。 林诗音道:“是。我实在是对不住王老前辈,直到表哥离开前,才把东西交给他。” 孙驼子脾气虽爆,却也没多说什么,私心里他其实并不觉得这有错,作为一个局外人,他或许无法体会其中每个人的感受,却能看得清利益得失,这两年来李寻欢心神恍惚,若把东西交给他,未必是件好事。 现在他脱离江湖,反而清净,只是自己难免要长途跋涉,追去关外开一家小店了。 孙驼子没有追问李寻欢的去处,对他的家族来说,探知李寻欢的去向并不难,而他想要问林诗音的,也只有这句话而已。 既然已经得到了这句话,他就要出发了。 孙驼子又向店家要了几个馒头、两壶酒,包起来带上,他没有等到明天天亮,甚至没有等父亲回来道别。 夜深了,总有店家要关门休息,游玩的百姓也熬不住北方的寒夜,归家去了。 盛景将散,客栈外的灯火阑珊。 驼背的男子带着简单的行礼,走出了门。 【作者有话说】 我当初是先看的《武林外史》,再看《多情》,看到王老前辈时,险些爆笑_(:з」∠)_
第21章 当天机老人来到客栈,得知孙二已经离开时,他一点都不意外。 “他的性情就是这样直烈,而且不喜欢告别。” 小姑娘有些失落道:“那今年,二叔还是不回来吗?今年过年也看不到二叔的烟火?” 孙白发叹了口气,抽着烟没有说话。 小姑娘没有再问,她看向一旁的顾绛,目光不由定在了另一个女子身上。 这是个面色苍白的女子,论容貌她的确没有邀月那么夺目,但也美得惊人,最重要的是,小姑娘猜到了这是谁。 林诗音感觉到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回望过去,见是个小女孩,圆圆的小脸上圆圆的眼睛,正对自己笑,她也不由得回了一个微笑。 小姑娘松开牵着爷爷的手,跑到了林诗音面前道:“姐姐,你是姓林吗?” 林诗音蹲下身来,轻声回道:“我是姓林,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道:“我叫小红,孙小红。” 这是在是个朴实无华的名字,她却说得很是骄傲,她喜欢这个名字。 红色是热烈、汹涌、向上的,它充满了勇气和热情,是鲜花绽放的红、火焰燃烧的红,更是热血流淌的红,还是兔子眼睛的红。 她是孙小红。 林诗音认真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我叫林诗音。” 孙小红欢快道:“我知道,我听爷爷说过你的故事,还有小李飞刀的故事!” 兵器谱排行第三的小李飞刀,多年来流传在江湖中的故事有太多太多了,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从他刚入江湖时一刀诛杀有名的江洋大盗,到他在关外与七凶缠斗,每一次都是在困境、乃至于绝境中寻到破局的办法。 每一次他选择出刀时,都会诛杀一个恶人,要么了结一桩祸事,要么救下一个好人。 这才成就了“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威名。 说到这些,孙小红的眼睛里满是好奇和向往,当然,她也说到了李寻欢犯的错。 “他为了龙啸云而退出,实在是对不起林姐姐,称得上负心薄幸。”小姑娘的态度十分公平,她歪着头思考了一会儿,“可要是他为了林姐姐,看着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义兄死于相思病,那也是忘恩负义,何况那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 “我问爷爷,要是他面对这样的选择,该怎么做,爷爷没有回答我。” “想来这是很难很难的抉择。” 孙小红没有说,其实她也很不明白林诗音为什么要答应嫁给龙啸云,爷爷说是因为“爱”,那为什么后来又悔婚了呢?爷爷还是说因为“爱”。 爱,真是个复杂的字眼。 才七岁的小姑娘还参不透这个字。 孙小红跟着孙白发离开时,和林诗音约好了,下一次相见,再和她说小李飞刀在牢宁山独斗“江西九鬼”的故事。 顾绛看着这对祖孙离开的背影,笑道:“这小姑娘倒是热心肠,见你想听,就一直说。” 林诗音有些惆怅,孙小红说的那些事,她都不知道,表哥从来不对她说自己行走江湖时遇到的危险,只会挑一些有趣的经历告诉她,免得她在家担心。 如今,她从别人的口中听到了一个有些陌生的李寻欢,不再是六如公子、皇榜探花,而是一个快意恩仇的江湖人、扶危济困的侠客。 这世上居然还有一个让她觉得这样陌生的李寻欢,流传在江湖传奇中。 她转向顾绛道:“这对祖孙真是神秘,许多事一听就是隐秘,小红却能如数家珍,简直不像一个七岁的孩子。” 顾绛道:“她出身江湖中的大家族,世家大族自幼培养出的眼界,又被天下第一的天机老人带在身边教导,自然和旁人不同。”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忽然笑起来:“若论一样的出身,同样的年纪,比她更出色的也不是没有。” 林诗音看了他一眼,缓缓道:“这样得意,莫不是你亲手教养的后辈?” 顾绛也不谦虚:“我手下出来的人,只要有心,在投入的行当里,没有不成才的,何况是儿女。” 林诗音诧异非常,她知道顾绛的实际岁数远长于外貌,旁人这个年岁有儿女没什么好惊讶的,可他? “你有妻子?” 这才是林诗音难以想象的,她想不出顾绛这样的人会倾心于什么样的女子,还和对方成亲生下孩子。 顾绛老神在在地点了点自己的脸颊:“我怎么就不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对佳人一见倾心,从此沉浸于情思中,几乎为此舍弃一切,直到被人抛弃,才看破红尘,独自带着孩子生活?” 这话说得可怜,要不是他脸上又露出了那种、林诗音曾见过的、玩味的笑,林诗音还对他这番说辞信上几分。 见她不信,顾绛煞有其事道:“说起来,她的名字和孙家的小姑娘很像,那小孩叫做孙小红,她叫温小白。” 白是天上月、檐下霜、江心雪,是刀剑锋刃,是兔子的绒毛。 林诗音睨了他一眼:“好得很,只不知你还有没有几个备选的红颜知己,叫做小青、小紫的。” 端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白衣女子放声而笑。 —————— 灯节过去,满街的花灯都被摘了下来,长街的架子也被拆了。 顾绛准备起身南下,他现将林诗音送回了保定。 过了春节天气开始慢慢回暖,回程的路倒比来时轻松了些。出门这么久,林诗音家中都落了灰,食物要补充,年前一场大雪还压坏了院子里的架子,都要重新修整。 如果不是外面的梅花阵,李园倒是可以遣人来帮忙照顾打理,但林诗音不想教李园的人在这样的天气两头奔波,连她自己的贴身丫鬟都暂时送到了李园住着,眼下还得去接回来。 林诗音忙得很,顾绛也就不逗留了,径直往南疆去。 出了保定城后,顾绛偶然听人议论,说另一边的郊外正在建庄子,主人家出手阔绰,还经营起不少生意,也不知是哪里来的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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