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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塔尔说过,需要什么就向他要。 但杰森总觉得自己应该帮助乐夏尽快摆脱这个老变态的经济控制! 当然,他也找到了风格完全不符合,但足够权威的杂志: 《纽约客》。 尽管《纽约客》专门发表非虚构作品,但杰森以一股反复阅读稿子产生的信心认为: 如果乐夏想投稿,这本杂志更配得上那份文稿的质量。 黄昏时分,杰森夹着几本杂志,拿着两支冰激凌,步伐轻快的回到小屋。 乐夏又坐在书桌旁,握着笔埋头创作了。 杰森不客气的坐在书桌上。 吸引了乐夏的注意力后,他再把自己白天调查的信息说出来。 只说了一半,乐夏就双手捂头,满脸疲惫:“不行,消化不了,我头疼……” 杰森发现了: 这小孩好像除了“创作”之外,对其它的一切凡俗事务都没有兴趣。 不,不是没有兴趣。 是这些琐事会让他感到头痛和无法思考。 初遇时,乐夏昏迷又发狂,只让杰森感到棘手。 现在面对面,他用客观眼光看,乐夏长得很美。 但或许乐夏的性格,就像他自己的手稿里描写的那个哥特式的主角一样神经纤细。 乐夏厌倦的说:“你帮我吧,杰森,来当我的经纪人,以后这些琐事…什么投稿,稿费,出版…都由你来代我管理吧。” 杰森试探的问:“我?一个没有任何担保的流浪少年?你不怕我卷了你的稿酬跑掉?” “我相信你,”乐夏肯定道,金眼里满是赤诚,“而且我没什么‘有钱不分给你花’的理由,如果你有想买的东西,想去做投资或者去上学,那就做吧。” 杰森下意识的玩笑道:“看我们聊的,好像你已经获奖了,好像那笔奖金已经落入你的口袋里。” 当然,他完全为乐夏的写作才能折服。 但他就是忍不住想回避,更想逗逗对方,看看对方的反应。 “不会吗?”乐夏脱口道,“我写的那么好。” 沉默片刻,杰森想用手指蹭鼻子,却意识到手上拿着冰激凌,便说:“那我试试。” 局促间,他把冰激凌递给乐夏:“吃吗?” 突然,他意识到饭桌上的热狗没动过,难以置信的问:“你不会一整天都没吃饭吧?” 乐夏恹恹的说:“我吃不下…” 不等他说完,杰森伸手把冰激凌填进他嘴里,这突然的举动蹭地乐夏的鼻尖上都沾了奶油。 “这可是哥谭第二好吃的东西。”杰森说,“别浪费了。” 乐夏咬断嘴里的冰激凌,手上还在写写画画:“第一好吃的是什么?” 杰森理所当然的回答:“辣热狗啊,不是早上已经告诉你了吗?” 说完,他的视线落在乐夏移动的笔尖上,心中充满好奇:“你在写什么?” 既然他是乐夏的经纪人,也能当第一位看稿子的读者,当然要使用这个特权。 更何况自从看过乐夏的小说后,他迫不及待想看更多。 乐夏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在画乐谱。” 杰森有些发怔:“乐……谱?” 乐夏:“我想创作一首歌。” 杰森睁大眼睛:“你还会作曲?” 乐夏答非所问:“我不能一直绘画和写小说,要试着创作出更多不同的东西。” “我的灵感像火山一样向外喷发,我必须抓紧一切时间。”他说。 杰森盯着他,又看了一圈屋内的布置,又问:“那么,你有其它需要用的东西吗?” 乐夏歪歪头,咬咬嘴唇,似有难言之隐。 杰森说:“直接说吧,我都是你的经纪人了,了解你,我才能给你规划以后的计划。” 乐夏垂下眼帘,失落的说:“我想买一架钢琴,也许可以联系安塔尔先生……” “完全不用!” 又听到这个名字,杰森立刻否决,“我会为你投稿《哥谭文评》,你肯定会获奖的,一拿到奖金,我们就挑钢琴。” 乐夏苦笑着点头:“好。” ……其实他是非常想买BL激情同人志。 乐夏发现自己写的文不能给自己加属性。 但他不敢说。 不能把这个刚决定成为他的“经纪人”的好心男孩吓跑了。 他暗下决心:有机会再联系安塔尔先生,偷偷的买吧…… 对面,杰森也暗下决心: 他一定要让乐夏明白,以自己的天赋和才华,根本不需要事事受那个变态先生的安排和控制! 总有一天,当乐夏明白后,就不会再这样失落了。 掌握技能的小孩未来将会成为自由的鹰,有什么好受外界控制的? 乐夏哪怕在和他聊天,也没有停下手里的笔。 杰森自认为不能干扰太久,便从书桌上跳下去,拿着那几本杂志回到床上继续研究。
第22章 [第一年, 你开启工作“小说家”] [你登记了自己的笔名“杰洛·戈恩”] [你确定创作小说的标签:“惊悚”“哥特”“边缘恋歌”] [你撰写了第一篇短篇恐怖小说,系统评价:SSS+] [你雇佣了经纪人杰森·陶德] [杰森读了你的文稿,大受触动, 认为好东西应该让更多编辑看见] [杰森将你的恐怖小说投稿至《哥谭文评》举办的第六届“恐怖小说新人大赛”] [杰森将你的恐怖小说投稿至《纽约客》] [你的恐怖小说投稿被《纽约客》退回] [《纽约客》编辑在回信中对无法接收虚构文学表示深深的遗憾] 杰森表示:意料之中,本来题材和杂志完全不符。 他投稿只是为了让乐夏的小说能给《纽约客》著名编辑留下深刻印象。 不过让他意外的是,《纽约客》主编居然破格回信鼓励“杰洛·戈恩”创作更多非虚构文学作品。 他把这件事转告给乐夏, 果不其然, 得到乐夏回答:“那我再写一篇吧。” 《哥谭文评》编辑部里,编辑们正埋头审核今年的“恐怖小说新人大赛”全国投稿。 麦克斯正是其中之一。 他的手边放着咖啡, 摆满了随信件寄来的文稿。 这些天以来,他已经审的头晕脑胀, 文字疲劳。 能让职业编辑感到阅读疲劳, 不仅是因为文稿的数量众多, 更由于文稿的质量严重参差不齐。 在经历了“黄金时代”的作品井喷期后, “恐怖”题材逐渐举步维艰,创作门槛越来越高。 基础原因是普罗大众对“恐怖”的免疫。 所谓“前人已经把套路写干净了,后人无论怎么努力,无非是对前人拙劣的挖掘和模仿”。 先不说各种被反复使用的经典元素: “闹鬼屋子”“小镇秘密”“学校诅咒”“驱魔”“密室”“童话”“吸血鬼”“僵尸”“狼人”“幽灵”…… 更不用说克系题材也被简化为: “眼珠”“触手”“肉球”“蛆虫”“绿油油”“蓝盈盈”…… 结局模式更是固定到让读者早早就能猜到: “恶魔肯定会被驱逐” “凶手是谁仿佛画了红圈一样明显” “超自然现象的解释全是外星人”。 很多小说家很努力的制造“跳吓”和“氛围”。 结果却往往是对“血腥”“暴力”“折磨”“身体变异”等感官刺激的过度依赖。 看多了猎奇, 只会令人感到不适和厌烦。 还有更多的小说家则是在研究如何强行植入: “深度”“社会议题”“社会批判”“种族”“阶级”等等, 企图从“社会性”突破。 有些作品的确是突破成功, 获得巨大收益。 但更多的尝试只是让故事变得说教感太强,削弱了恐怖小说最原始的、本该令人毛骨悚然的娱乐功能。 在杂志社连续举办六届“新人大赛”后,收到的稿件的质量一年不如一年。 仔细想想,麦克斯会觉得当小说家也不容易: 在“摸不准的地方”进行了这么多“绝望的努力”。 到头来盘点成效,却发现“出发点是好的,但最好还是别出发”。 在这段审稿的日子里,麦克斯也能听见同事们聚在一起吐槽: “再让我看见有人在恐怖小说里描写‘一切都是精神病人在胡闹’, 我就要戳瞎我自己的眼睛!” “那你是很恨你的眼睛了。” “玩笑归玩笑,但就算你真的当场戳瞎眼睛,我们也不会觉得恐怖吧?最多帮你报个警。” 麦克斯打开了新的稿件,粗粗看了第一章 : 稿件行文流畅,风格诡异,结构很漂亮,作者应该有丰富的写作经验。 他的目光落在投稿人的名字上:“迪森·莱科”。 果然。 他心中有底:迪森是个在推特上有五十万粉丝的“网红作家”,作品曾在网上红极一时。 近年来,随着纸媒的衰落,杂志社也逐渐向市场低头: 只要从来没有在纸媒发表过作品,网红作家也算“新人”。 这样的网红作家来参加新人大赛,不仅不算违规。 甚至因其自带众多粉丝,还会受到杂志社的欢迎——毕竟可以促进杂志销量。 这导致很多人都会先通过在网上连载小说,积累名声和人气。 再参加“新人大赛”,以保证最后收到的票数。 只是如此循环下去,出现了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 明明是在举办“新人大赛”,纯粹的“新人”投稿却越来越少。 不过,思量归思量,麦克斯还是认真审读了迪森的小说。 让他欣慰的是,迪森没有因为自带名气就在稿件的质量上做敷衍功夫。 能积累五十万粉丝,迪森自然是有极高的写作水平,麦克斯也看得出,这份稿件是一份上乘之作。 如果之后没有意外,他会将这篇文作为他的“编辑推荐”。 在《哥谭文评》,“新人大赛”的第一轮就是通过“编辑审核”。 编辑审核大量的稿件后,会从中选出一篇做“编辑推荐”,另外选两篇做“预备稿件”。 十六个编辑筛选出一共四十八份稿件。 选完后,他们会把稿件发给评委会参选,同时,他们也会将稿件刊登在杂志上,让读者自行投票。 在心里选中迪森的小说后,麦克斯对剩下的稿件不抱什么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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