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冬叉冬同人)吾血之血(Blood of My Blood)》作者:estalydia
作品相关 Summary: 他没有掉火车,他也没有摔飞机,战争胜利已经是十五年前的旧事。美国队长斯蒂夫·罗格斯和好友霍华德、佩姬共同创建了神盾局,并且和佩姬·卡特结了婚。而巴基·巴恩斯则从部队退役,作为政府特工开始他周游欧罗巴的花花公子生涯——这就是发生在阳光下的一切,斯蒂夫想也许这就是自己曾经梦想过的美好的未来。 1960年,神盾局三位创始人对是否批准“重生计划(超级士兵血清复制计划)”进入人体实验阶段产生了无法调和的矛盾,斯蒂夫因此离开他与佩姬的新家,回到布鲁克林的老房子。在那里,他遇见了老朋友巴基,意外发现好友有一个隐藏已久的秘密。这秘密指向一段他从未得知的过去,指向他完全无法想象的暗影中的十五年,彻底颠覆了他的正常生活。 此时,斯蒂夫·罗格斯42岁,佩姬·卡特41岁,巴基·巴恩斯43岁,布洛克·朗姆洛38岁(非原著设定)。斯蒂夫和巴基因为血清的原因停止了衰老。
第一章 Chapter 1: 斯蒂夫?罗格斯(1) Chapter Text -1- 一件外套、两身便服、三条内衣裤,一支牙刷、一支笔和一本速记簿,还有团在一起的一卷美钞,把半旧的皮包塞得满满的。他只用了不到三分钟收拾行李,然后便奔出门去,仿佛一场逃亡。 他拎着包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了很久很久,直到冷雨如丝不知何时纷纷扬扬落下,将纽约的夜笼在一团凄凉的幻影里。他终于停下脚步,深深吸一口气,低头用手抹了一把脸。 他很累,累极了,仿佛比十六年前单枪匹马穿越德军的封锁线时还要疲惫万分,四肢百骸间充满难耐的酸楚,脑海中回荡着岁月的哀鸣。 “你老了,”他对自己说。然后喘着气,突然笑出声来,因为他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竟走过了小半个纽约城,竟然又回到了布鲁克林。 他得承认,他见鬼的怀念那场战争。那场你知道敌人是谁、也明白自己是谁的战争。 当年,在欧洲的每一个角落,战地营火之间,雪夜岗哨之上,他经常怀念布鲁克林——怀念秋日阳光洒落窗台,最后的野玫瑰怒放如火,空气中有苹果派的甜香——他总是怀念的那样用力,以至于胸口都隐隐疼痛。那时的斯蒂夫?罗格斯曾经发誓,等战争结束,他就回去那里,永远不再离开。 可是他却离开了。1953年,和佩姬结婚后,他们在曼哈顿买了栋新公寓,装饰有明亮的玻璃窗和现代家居,靠近神盾局,方便上下班通勤。布鲁克林的房子太小,也太陈旧,房门经年吱呀作响,那里住着往日逝去的鬼魂,已不适合今日的美国队长。 那里是消逝岁月无声的纪念碑。 当你不可抗拒地不断回忆过去的时候,就意味着你已经老了,斯蒂夫?罗格斯。他对自己说,任脚步将自己引上熟悉的楼梯。 他没带钥匙,但这不是问题。他低头在门侧寻找那块松动的方砖,掀开它,下面空空如也,不过这也不是问题。 最终他拧断了门锁。 管他的,反正这是他的锁,他可以明早买一把新的来替换。 雨还在下着,无休无止,纽约城寂静犹如荒漠。 他推门走进去。 房间内的一切还像多年前一样,除了家具上防尘的白布罩已经灰黄,空气中有一股腐败的霉味。那一瞬间他几乎后悔了,他感觉自己在亵渎什么,但他实在太过疲惫,以至于无力思考。他只想睡过去,遗忘这一切,直到世界末日。 他掀开起居室长沙发上的防尘罩,将它对折起来,把落满灰尘的那一面折进内层,再这样铺回去。然后就脱掉全身湿透的衣服,躺在这一团乱七八糟之中,只盖一条从皮包里抽出来的皱巴巴的薄外套。 沙发又硬又不舒服,织物下的弹簧高低不平,他早已长得太高甚至没办法伸直双腿,可是,几乎是一闭上眼皮,他就睡着了,任灰烬、霉斑和旧日时光将自己层层掩埋,斯蒂夫?罗格斯所有的噩梦和诞妄都被妥帖地关进了小小的匣子,揣在他怀中,熨帖着他的肋骨。 这一次,奇迹般的,他感觉安全。 再次睁眼十二个小时已经过去,雨停了,阳光自他昨晚打开的那扇窗投射进来,照亮空气中飞舞的尘埃。他在沙发上躺足五分钟,体味着酸痛的背肌,然后爬起来收拾昨晚的灾难现场。谢天谢地浴室的管道没有锈烂,竟然还有水,尽管冷得像冰,但依然令他欢喜。他冲了澡,大概打扫了起居室,换好了衣服,肚子里咕咕作响,但心情却开始转好了。 也许该将这老房子好好收拾收拾,他想,大部分木头家具都能用,只需要重新上漆,然后更换地板、重新拉电线和水管,再丢掉那张无可救药的破沙发……他可以抽时间全部自己来做,他喜欢体力活儿,他想着想着不由微笑起来,他发觉自己喜欢这个念头:一手一脚搭建自己的伊甸园,偶尔回到这里,享受老房子的魔力庇护,让自己睡个安稳觉,暂时从真实的生活中逃开。 他确定自己喜欢这个念头,脑海里有个小小的声音一直在那里低声诱惑:“为什么不呢,斯蒂夫?罗格斯?你他妈的做了那么多,所以你值得这一切。” 他再次微笑,眼角微湿。 他知道那只是一个梦。 斯蒂夫?罗格斯把那卷美钞塞进裤子口袋里出门去,他强烈需要一杯热茶、一大份儿蛋白质、油脂和碳水化合物组合,需要一件装脏衣服的袋子,一双干净合脚走起来不会吱吱冒水的新鞋,当然还有一把锁。 然后,也许,他就可以鼓足勇气离开这里,回去现实生活。 “我并不是个逃兵,只是偶尔想要喘口气而已。”走过那条街角的时候他正这么想着,脚步完全是习惯性地转向右方,然后便猛然站住了。斯蒂夫不可置信地望着不远处的那栋房子,明显经过整修,重新刷过的天蓝色的墙围,那么陌生又那么熟悉。有个男人此刻正站在房前的台阶上,半长的褐发披在脸侧,穿一件黑色的长袖T恤衫,以及久洗缩水、紧紧绷在腿上的牛仔裤,正弯腰从地上把今天的报纸捡起来。 “巴基!”斯蒂夫大喊出声,像是有人在他怀里放了一个烟花,他简直不知道,自己还可以这么快活。 而那个男人显然愣住了一瞬,然后慢慢直起身来,脸上慢慢绽开一个几如孩子般天真明亮的笑容。 “嗨,斯蒂夫!”他在正午的阳光下微微眯着眼,和他打招呼,刹那间光阴倒转,一切都仿佛回到了从前,他用那种只会属于巴基?巴恩斯的柔软音调答道。“这还真是个大惊喜啊,不是吗?” -2- “你什么时候搬回来住的?怎么没有告诉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斯蒂夫已经站在巴恩斯家整洁的起居室里了,旧的重新上过漆的木制家具,以及簇新的沙发,他看到就忍不住觉得愉快,几乎开心得合不拢嘴。这家伙总是能和他想到一块去,无论三十年前还是三十年后。 巴基却没有回答,也许他根本没顾得上听。他穿过起居室走进厨房。点着火,把注满水的锅子放在火上加热,又从橱柜中拿出一大把通心粉,最后打开冰箱,挖出做好的肉酱和切好的配菜。 “火腿?香肠?牛奶、红酒,还是茶?”他扶住打开的冰箱门,回头看斯蒂夫。 “茶,”斯蒂夫回答,“还要火腿和香肠。”他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他忙个不停,知道自己肯定笑得像个傻瓜,但这真是世界上最让人舒心的一幅画面了,所以他当个傻瓜也无妨。 巴基砰的一声关上冰箱门,转身狠狠瞪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们仿佛都回到了十六岁:“那麻烦挪挪你的懒屁股自己滚过来洗茶壶,OK?茶叶在碗柜顶上。还有看着锅,水沸了喊我。”他故意做出气鼓鼓的样子,就像多年前一样。 “遵命,巴恩斯中士。”而他笑嘻嘻回答。 听到这个称呼,巴基忍不住也笑了,他用一把小刀把冷藏火腿切成等大的楔形块,口中依然在抱怨,“你这厚脸皮的蠢货,干嘛总是饿着肚子才出现,然后吃光我的储备粮?” “也许因为你需要一个人替你洗茶壶?”他用手指弹了弹那个壶。 “滚吧!”他恶狠狠冲他丢了一截香肠。 而他眼疾手快接住,把香肠塞进嘴里咀嚼着,又冷又油,不过当真是世间美味。 半个小时之后他们一起坐到了餐桌旁,斯蒂夫面前摆着一大盘意大利面,堆满了肉酱、火腿、香肠和配菜,足够两个普通男人吃,不过他不是普通男人,所以分量刚刚好。还有一壶热茶,一只茶杯。 巴基从冰箱里拿出一盒冰牛奶,坐在他对面慢条斯理地撕着封口。 “……所以你什么时候搬回来住的?怎么没有告诉我?”斯蒂夫用战斗速度飞快扒了三分之一盘面条下肚,终于安抚住他饥肠辘辘的肠胃,让他可以把心思有效集中在盘问上,“我一直以为你还在罗马尼亚。” “是,罗马尼亚,那鬼地方一团乱,到处都是苏联人,”巴基耸耸肩,用手指摩挲着牛奶盒的尖角,“我累了,我想休个长假,所以我就回来了。我很无聊,我手头刚好宽裕,所以……”他再次耸耸肩,抬起头来,唇间还叼着吸管,“我想我干嘛不让自己住得舒服点呢?” “你干得棒极了,”斯蒂夫再度环视四周,点点头,咽下口中的面条,“但你该告诉我啊,回来的第一天就该告诉我……不,在你决定回来的那一刻就该告诉我,我可以给你帮忙的。” “喔,斯蒂夫,你这傻瓜,”巴基吐掉吸管,伸手去拿餐巾,“你打算怎么帮我?下班后拎着油漆桶来我家刷篱笆?你是连自己的婚礼当天都不肯请假的工作狂,罗格斯局长,别冒傻气了。” 他把餐巾递给他,然后伸手在自己的嘴角点了点。斯蒂夫连忙把餐巾捂在腮边同样的位置上,擦掉一团溅开的番茄酱。 “也许我可以重新考虑神盾局的招募方案,比如考考木工活儿、刷房子和喷油漆什么的,说不定他们在之后的工作中会用得到。你家正好可以当考场。”他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起来。没关系,这是和巴基,和巴基他当然可以胡说八道。 “好主意,相信我,当你伪装成一个熟练的油漆工或者水管工,你就能合法进入任何一栋房子了。”巴基回答,今天第一次,他也放声大笑,眼角挤出好看的细纹,那一瞬间二十年光阴灰飞烟灭,他看上去年轻得不可思议。 斯蒂夫知道自己的外表看上去也很年轻,但那种年轻是超级血清的功效。而巴基的年轻似乎是一种天赋异禀——不过这理所当然,他那么好,他理所当然该被上帝垂青。 斯蒂夫低下头继续吃面条,内心里不由为自己依然能将好搭档轻易逗乐这一点,感觉十分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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