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老大,你都抱了很长时间了,让我抱一下,让我抱一下!”上官术眼巴巴的瞧着小婴儿。 “轮也轮不到你,该我抱了,你粗手粗脚的,别抱坏了。”墨玉挤开上官术,慢慢从安翊鸣怀里接过孩子。 “哦,就我粗手粗脚,就你不粗。你看你一抱,他就哭,你抱啥啊抱!” 说也奇怪,一般安翊鸣抱孩子,孩子就不哭,一只要安翊鸣把孩子交给别人,孩子就会别别扭扭的闹腾一会。 “哼,你抱他也哭!”墨玉反击道。 “怎么?不服?打一架?”上官术说道。 墨玉好似没有听到,转身对安翊鸣说道,“主人,给他起个名字,我们也不能总是孩子孩子的叫吧。” “起名?”安翊鸣一愣,然后思考了一下说道,“别起了,再走几天,等有了村落,我打算就将他交给当地村民抚养,咱们走马帮的,带着个孩子太不方便。而且孩子一路上吃喝用,我们几个大男人,现在都没整明白,也是让孩子受罪。” “啊?要送走?”墨玉有点不舍,转身看着上官术。 上官术看着墨玉的眼神,知道是他想让自己帮忙说话,遂说道,“也没有吧,你看,他是个男孩子,又不是女孩,跟着我们也没什么不方便,而且,你看我们现在不是也慢慢熟悉了?他能吃啥,不能吃啥,我们基本也试出来了么,而且有这么个小东西陪着,一路上也热闹多了。” 最近自从有了这个孩子,几个人忙得头都大了,安翊鸣虽然是个女人,但是实在没有啥经验,而且在她的印象里,孩子只能喝奶粉,用尿不湿,可是这里什么都没有。幸亏队伍里还有几个年纪比较大的弟兄,也有了孩子,有时候还能给点意见,王子进帮孩子用棉布做了几个尿布,有河流的时候就统一拿过去洗,洗完就挂在马车顶,那场面,甚是喜人。最让人头疼的还是给孩子换尿布,几个人按照顺序轮番换,每次墨玉换完,都会把尿布甩出去,而每次倒霉的,一定就是上官术,每次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尿布就甩到他身上,不过大部分时间,他反应还是很敏锐,能够躲过这场袭击,但也有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被甩在身上,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虽然手忙脚乱,但是大家都很开心,对小婴儿都抢着抱,抢着哄,因为这个小东西,真的能融化一个人的心。
☆、安哥
半个多月的相处,众人觉得,越来越离不开这个小东西了,他的笑,他的哭,都能影响众人的心情,待还有半日时间就要到达附近村镇的时候,安翊鸣做了个决定,留下这个孩子。
听到这个消息,众人都开心的不得了,“那我们得给这个孩子一个身世吧,总不能说是捡来的孩子,就算要告诉他真相,也要等他长大吧!”王子进说道。 “对,还要再给他起个好听的名字!”墨玉兴奋地说道。 所以几个人聚在一起编瞎话,最后经过一天多的讨论,经过安翊鸣的默认,孩子新的身世正式出炉。 孩子是安翊鸣及黑月的孩子,黑月因为身体不好,所以在安翊鸣的家乡修养,安翊鸣给孩子起名“安晔晨”,希望孩子以后的每一天,都能有灿烂的阳光,小名“安哥”。 安哥好像知道自己被留下了,而且有了新名字,一整天都嘻嘻呵呵的,逗得大家也哈哈大笑。就这样,一群人带着孩子继续向前赶路。好像有了孩子,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一个多月后,他们到达了洛阳城。 长安,洛阳,盛唐两颗璀璨耀眼的明珠,如今近在眼前,安翊鸣的内心充满了激动。因为是北方城市,洛阳的整体外貌并不同于苏州,苏州更像是一位温柔贤淑的水乡少女,虽然欢脱,但并不张扬。而洛阳,更像是北方美丽沉静的少妇,雍容华贵,灼灼风华。 安翊鸣决定在洛阳建立第一个分部,作为聚义阁第一个集散地,包括购买和销售货物。通过几天的摸底跟调查,安翊鸣租住了一个面积不小的庭院,聚义阁就正式在洛阳安家落户了。安翊鸣不愧是销售天才,短短几天,就将带来的所有货物销售一空,稳稳的挣了一笔,让聚义阁众人都惊叹不已。因为对于第一次趟线来说,能够不损失就算是万幸了,安翊鸣居然还挣了一大笔钱,简直就是奇迹了。 每日里,安翊鸣不是在照顾安哥,就是指点王子进处理马帮内部跟外部的事物。为了更好的照顾安哥,安翊鸣还请了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妈子冯妈,平时帮着照料安哥。看着安哥一点点长大,从会翻身,会爬,到会坐,会咿咿呀呀的学语,众人心里别提多开心了。 “墨玉,我打算在洛阳也开一家第一楼。”安翊鸣抱着安哥,跟墨玉说道。 “我看可以啊,这边比苏州更热闹,人也多,还有好多外国人,肯定都没吃过你做的东西,如果第一楼在这边建起了,一定比苏州更火。”墨玉一边逗着安哥,一边说道。 “我一直听他们说过第一楼的食物,到现在都还没吃过呢,这样吧,我去看看附近的房子,有没有合适的,等第一楼建起了,少帮主一定要请兄弟们大吃一顿啊!”王子进笑着说道。 “洛阳第一楼”就这么热热闹闹的开了起来,在距离聚义阁分部不远的地方,也方便能相互照顾。开业当天,不似苏州城那样,安翊鸣还需要推销才可以卖得出去,因为当安翊鸣刚刚将食物端出来,就被抢购一空了,这销售速度,也是让安翊鸣咋舌,不禁暗暗赞叹道,这才是真正的大唐啊! 因为安哥年纪还小,安翊鸣舍不得让他跟着马帮长途跋涉,所以决定让墨玉跟上官术按照原路返回,修整一个月后再带着新人返回来。墨玉舍不得安哥跟安翊鸣,说道,“返回的路上官术自己也熟悉,我还是留下来照顾您跟安哥就行了。” 上官术撇撇嘴道,“爱去不去,说的就像是我愿意跟你一起似的。” “主要是回去一趟就要小半年,一来一去,就要近一年的时间,我怕我回来,安哥都长大了,那时候都该不认得我了。”墨玉可怜兮兮的说道。 “唉,也是,这也太费劲了,从苏州来的时候,刚刚开始到夏天,现在都到了冬天了,不过也是因为第一次趟线,线路不熟悉,需要处理的事情又多,才会走那么久,现在熟悉了,走这条路下来顶多也就2个多月。安哥再过一个月就该过生日了,等过完生日,你们再出发吧,好不好啊,安哥?”安翊鸣说道。 “啊,啊,好,好!”安哥笑着拍着小手,安哥好像是个特别聪明的孩子,无论走路,发音,学说话好像都特别早,虽然还没到一岁,已经可以扶着东西,摇摇晃晃的走路了。 随着年纪增加,安哥显得更是好看了,只是因为在冬天,穿的实在太厚,而安哥本身也是肉团团的,所以看起来像个饭团一样。多数时间,安翊鸣都叫他小饭团,而不是安哥。自从有了小饭团,安翊鸣改了她以前爱玩爱闹的性子,来了洛阳这么久,除了刚刚来到时候,逛过洛阳城,这段时间竟然一次也没有出去。随着生意越发进入正轨,安翊鸣又开始琢磨着,做漕运的生意了。 漕运生意同马帮不同,马帮可以不用府衙的帮助,自行发展,但是若做漕运生意,就必须有朝廷的支持,因为京杭大运河的所有权,还是掌握在朝廷的手里。 对于如何跟朝廷打交道,安翊鸣盯上了洛阳府刺史的女儿路蝶衣,但是对于是谁先盯上谁,这个事情好像有待商榷,因为就在安翊鸣在私下调查路蝶衣时,就发现路蝶衣每天都会在午后来第一楼饮茶,这个习惯,她坚持了五六天了。对于这个路蝶衣,安翊鸣刚刚入了洛阳城没多久,就听到了她的传说,传说,路蝶衣是洛阳最高行政长官洛阳刺史的独女;传说,路蝶衣是个极具有经商头脑的人,但是因为是女人,没办法抛头露面的经商,只能参与一些商团活动的幕后指导工作,却声名大噪;传说,路蝶衣自幼身体孱弱,目前更是有病西施的美誉。 今日午后,路蝶衣又带着丫鬟来到了第一楼用餐,还是在她常去的那个小包间。安翊鸣让墨玉带了两小碟食物,跟她一起来到小包间,敲门道,“路小姐,您好,我是第一楼的掌柜,有两件新品想请您品尝一下,还请您赏脸。” “进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路蝶衣上线,还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这个人物,她的身份我斟酌了很久才最终定稿,算是其中我自己比较喜欢的一个角色吧。恭喜自己的存稿今天终于达到了十万字,今天休息一天,明天继续码字!加油!
☆、路蝶衣
安翊鸣推门进入,只见一个身着淡紫色纱裙的女人,脖子上戴着紫色纱巾,年纪大概二十五六岁,安翊鸣有点诧异,为何,这么大年纪的女人,在古代,居然还没有成婚?那女子长相俊美,不似平时女子的妆容,安翊鸣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那女子确如众人口中所说,一脸病娇容貌,身材极瘦。 “路小姐,我是安翊鸣,是您,钓上的人。”安翊鸣略施一礼道。 那女子噗嗤一笑道,“钓上的人?你怎么就确定,我在钓你?” “因为,我也在钓你。”安翊鸣微笑着说道。 “小花,你先下去吧。”路蝶衣对着自己身边的小侍女说道。 安翊鸣也对墨玉使了个眼色,墨玉将点心放到桌上,然后跟小花一起退了出去,临走还帮他们把门关上了。 “哦?你也在钓我?为什么呢?”路蝶衣轻品那盅奶茶道,“嗯,每天都有不同口味的新品,果然让人来了还想来。” “那我先猜一猜路小姐钓我的原因吧,因为这第一楼,因为聚义阁,因为您看到了我的经商头脑。”安翊鸣说道。 “嗯?继续说。”路蝶衣放下手中食物,盯着安翊鸣说道。 “我也曾私下打听过路小姐,知道您也很喜欢经商,只是身份不便,所以喜欢结交一些具有商业头脑的人才,我一定是某些想法比较出色,让您起了结交之意吧。”安翊鸣乐呵呵的说道。 路蝶衣捂嘴笑道,“我还真是没见到你这么自负的人。不过,你也有自负的资本,到苏州不到一年,建第一楼,重组聚义阁,趟线,你确实足够出色,也足够引起我的重视。那,你找我?又是因为什么?” “因为,我想通漕运。”安翊鸣据实已报,因为她觉得,像路蝶衣这么聪明的女人,如果对她有所隐瞒,一定会死的很难看。 “漕运?你胃口不小啊,你可知漕运之难?”路蝶衣突然严肃起来。 “有路小姐,难度会降低一点吧。”安翊鸣笑道,“没有难度的事情,我不屑于做,而且,也不足以吸引路小姐吧。” “你,让我考虑一下。”路蝶衣轻声说道。 两人静默,一盏茶的时间后,路蝶衣抬头望着安翊鸣,问道,“说说你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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