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二人经过滴血相认,余士琛才想起来自己竟然连儿子的名字都不知道,一问才知道儿子多年来姓的竟然都是耶律,震惊之余不免尴尬,深思熟虑后,他说让儿子恢复本姓但不必和其他儿子一样按辈分排名,取父母姓氏即可,以表自己为父多年的失职失责。 这些自然都不是让于归一,也就是现在的余元担心的,让她担心的是余士琛太过自责,以至于要为她安排一门顶好的亲事,求得周太尉唯一的嫡女。余元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也确实到了成婚的年龄,只能以自己刚回江南,还不熟悉这边的生活,想要读上几年书,过几年再成家立业为借口搪塞了过去。但周太尉却似乎也有意与余府攀亲,两个老头私下达成了什么约定,把亲事定了下来,并说也不急于这几年,可以让女儿等等。 这种缓兵之计,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于归一也只能拖一天算一天了。 深思之中,她被一道目光刺得有些不悦,抬眼看去,原来是安姨娘的儿子四哥弘晨正在拿眼睛剜她,目光碰在一起,他却自然而然的拿起桌上的酒敬了敬余元。余元扯出一个戏谑的笑容,拿起酒杯回敬了他,真是一副兄友弟恭合家欢乐的喜庆场面。 弘晨怨恨他也不是并无道理的。 他没出生之前,老爷以为弘晨会是自己的小儿子,疼爱得紧,不惜给他的名字里带了自己的同音字,可是宠了没几年,竟多了个嫡出的余元。不过还好他从小不在府上,于弘晨还是肆意妄为了好些年,但也因为他自己做的荒唐事和余元回家,而渐渐不讨父亲喜欢了。甚至他今年的冠礼,都没有这个十五岁生日办得热闹,他怎么能不怨恨? 但这些并不能成为于归一可怜他的理由。 从乱世死人堆里爬出来没多久的她始终记得一件事,要好好活下去。加上现在身负秘密,所以她不能对任何人心软,让任何人威胁到自己的性命。 几日前她醒来时正身处关外草原,旁人说她摔马重伤晕了几日,险些就救不活了,她还在想是不是城隍犯糊涂,还错了魂,结果没几天就听说父亲要接她回江南,这才晓得这身子原本的主人怕是坠马的时候就死了。还好她自小长在契丹人中,对北禅的事情本就不清楚,也不知父母、家中的情况,袁夫人派了个陪嫁的谢姓老嬷嬷和家中侍卫一起去接她,让于归一得以仔细了解自己的身世和北禅的大小事情。 让受过新式教育的她重新接受封建帝制的灌输,其实是一件很难得事情,尤其是北禅这个名字,总让她想起北洋,还有皇家从古传至今,都是一家坐天下,所以皇族都是没有姓氏的,这更让她想起了另一个国家,不禁恨得牙痒痒。 但她觉得现在的皇帝倒是个贤君,也很开明,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韪娶了青楼女子,有那么一股子平等思想。虽然好战,但却总能获胜,四海来朝,君临天下,百姓虽然负担着三十税一的农业税,但却充满着民族自豪。 “五弟,想什么呢这么出神?”余家老大余弘杰一脸笑意端着酒杯靠在她椅子边问道。 她这大哥是家中长子,曾被余士琛寄予很高的期望,但是却一无所成,只靠着父亲的关系当了个小官,管理车马运输之事,既是家中的和事佬也是家里的搅屎棍,有些像那后金的代善爷,十分窝囊,可偏偏又娶了个剽悍的老婆,不大被人看得起。这个和前世两个兄长相去甚远的大叔一直很不得归一的喜欢,也没有与之相交的心境,所以随便应付了几句,他也就自讨没趣的走开了。 戏落幕之后,三天的酒宴也终了了,余士琛发表了一番感激之词,又让余元和同僚朋友们客套几番,算作收场了。客人们纷纷散场,仆人们则忙着收拾一片狼藉,于归一怕被余士琛叫住问话,马上就往房中跑。她的房间还没收拾好,依旧住在客房,恰好还有些别的宾客也在这里,所以也只得时时抬起头和他们打打招呼,结果就看到了四哥鬼鬼祟祟的身影拉着个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往后面园子里去了。 难不成余弘晨是个断袖? 于归一小心翼翼的跟了上去,那两人也走到了假山下,她便站在假山另一侧,听着他俩的谈话。 “荟儿,明天你就要走了,不如今晚别回房中去了,我们也可一解相思之苦。”余弘晨这小子分明是不安好心,还装作深情的样子。 “晨哥哥,我怕被人发现,我们……还是等成亲之后,再一起过夜吧。”听那声音,原来是个女子。 “哼,成亲。”倘若于归一此刻能够看到,四哥眼中全是火气,口中的话也不大好听:“我家老爷子和你爹似乎商量着要把你嫁给我五弟,咱俩过了今天可就再也不能在一起了,除非,生米煮成熟饭,任谁也拦不住了。” “什么?”周锦荟不大相信余弘晨的话,震惊的问道。她不相信一向宠爱自己的爹爹会不顾及自己和余弘晨多年的青梅竹马之情,把自己嫁给一个刚从边地回来没多久的臭小子。 “千真万确,我骗谁也不会骗你。” “我不信,我要回去问哥哥!”周锦荟带着哭腔转身就跑,却被余弘晨一把拽了回去。 “你疯啦?现在去问肯定大吵一架,你哥还会放你出来?咱们可就真的再也不能相见了!” 接下来就是一阵沉默和女人嘤嘤的哭声,止也止不住。哭声突然停下了,于归一大着胆子,爬到假山上去看那边到底是什么动静,却看见余弘晨将周锦荟抱在怀里,额头抵着额头,小声地说着什么,周锦荟一会儿猛摇头,一会儿默不作声,想必就是他之前提的那档子生米煮成熟饭的恶心事了吧。 周锦荟的面容让于归一想起自己原先上学时关系极好的一个同学,两人关系好到像一个人,虽然外人看来她们是极为要好的朋友,但只有她二人知道,她们的感情和常人所谓的友情,是有些不一样的。然而,明明说好要一生一世在一起永不分离的,两人却因为战乱而离散了。此时此刻,即便不是因为这女子的面容,她也会因为四哥的所作所为而有所行动的,她对这个四哥,满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讨厌。 就在周锦荟终于点头时,余弘晨迫不及待的去解她的衣带,于归一也再也看不下去了,随手拿起一块石头,就往余弘晨头上掷去。也不知是从高处扔下还是砸准了地方,余弘晨竟然登时就头破血流,不由自主的倒在了地上。周锦荟抬头看了一眼,于归一立马往后藏了藏,顺着假山就跑了下去,一溜烟回了自己屋子,也不知周锦荟有没有看清自己。至少她对周锦荟的印象只是宴会上远远的一眼,周德玉的大儿子周金芳带了给她的生日贺礼来的,随行人中就有作男子打扮的周锦荟,但他只说是幼弟——周太尉有那么多儿子,谁又会去深究呢?那远远的一眼也只有个“大致同龄,眉目清秀”的印象。 后来夜里喧嚣了好一阵子才消停下来,但始终没人来打搅她,想必匆匆一眼,周锦荟并没认出她来。思及连日来的遭遇,加上劳累了好几天,于归一很快就睡着了,竟是一夜无梦。 -------------------- 作者有话要说: 题目其实比内容提要和文本更相关……内容提要只是为了装X的……
第28章【写诗】 古人常常说读书乃是穷人家改变命运的唯一办法,其实高官贵族亦是如此,不过有钱人家往往是在自家办私塾,请专门的老师讲学罢了,余府亦是如此。请的先生也是个饱读诗书的儒生,姓夏名彬礼,表字谦君,六十有三,乃是余士琛的同窗好友,学问造诣很深,却不喜做官,常年生活在长安,谓之大隐隐于市,此番是余家小子们接连气走了好几位先生,才被余士琛苦苦哀求来的。 余家后花园中有一座小楼,做藏书之用,群水环绕,十分雅致,祖上起名为“听月阁”。家中未及弱冠之龄的男孩都被叫在此处学习,姑嫂们则在二楼学些肤浅的德行和女红,一般没有专门的老师,由诸位女性长辈教导。 于归一今天起了个大早,天还没亮,谢嬷嬷就领她到了这里,然后便离开了。她也没见到有其他人在这里,想必是来早了。看到周遭有不少书架,上面玲琅满目摆满了书,挺合她的胃口,也正好无事可做,便翻看了起来。 经子集各部所载都同华夏大同小异,只不过作者大相径庭,而史书更是完全不同的。 史载北禅自上古诸侯纷争,天下一统有帝制后,便一直是一家之天下,颇有秦始皇一世二世以至万世的意味,皇家本姓流,后来渐渐也就不用了。北禅皇帝中三四成皆是女帝,而且,虽然有过战争起义,但却很奇怪,获胜方总会找一个具有皇族血统的人继续做皇帝,这也算是女帝频出的一个原因。 其它习俗、民族、地理、历法、巫医则都是循规蹈矩的,只是民风更为开放质朴,地域辽阔许多,似乎暗合《山海经》的布局。 “公子看的还真是认真啊,且抬抬脚行个方便吧?”一个鹤发童颜的老头子拿着扫帚簸箕笑眯眯的对着于归一道,这人便是夏彬礼了。 “啊,好的好的……对不起。”于归一见自己太过入神,打扰了下人工作,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敢问公子看的是什么书?” “不过是些通史而已……” “哦?年轻人中还有愿读史书的?”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怎能不读?” “公子可要谨言!”老头神色微变,道:“连三岁孩童都知道我们北禅虽然时而强盛时而式微,但从未有过更替,哪怕只剩一城之地也从来没有易过主。你说的这句话虽然有道理,可却不能乱说啊,否则一不小心就会惹来大祸。” 于归一也是话一出口就感觉到了有不妥的地方,连连点头称是,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终究还是没敢问出口。 夏彬礼自顾自的就往别处扫地去了,于归一却听到从远处传来一阵女子的喧闹声,原来今日轮到是二房沈岚带着几个女眷来这里了。按古时礼法,本应避嫌,但北禅却并不束缚这些,况且于归一年纪尚小,于是大大方方迎了上去,在门口对着沈岚作了一揖,叫了声姨娘,而后又对诸位嫂子一一问了好,两个小侄女生得一副可爱相,躲在母亲身后不敢看她。 “元儿,你来得倒早,看不出你这么勤奋,可吃过饭了?” 沈岚这么一问,于归一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应该时刻牢记自己叫余元而不是于归一,其次嘛,就是自己确实还没吃过饭就来了,却没想到白等了这么半天。沈岚见她尴尬,从婢女拎的食盒里拿出一个小纱布包递给她,说:“到底是知子莫若母,我去夫人那里问安时,夫人特意交代我带给你的。” “有劳沈姨娘了。” 这又让于归一再一次想到一个纰漏——孝道中的昏定晨省竟然被自己忘了个一干二净,这几天除了硬着头皮一家子人聚在一起吃饭,远远的和余士琛、袁夫人共处一室,自己都没有主动去看过他们,不管怎么说,继续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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