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林忆深老实的点头。 第一次有人吃她的剩饭,要知道那半根油条她还咬过呢。 “你没吃饱么?”林衣深问道。 “吃饱了,本来想打包的。” “我怕浪费,两个带着也麻烦,干脆就吃了。如果你还饿的话,一会儿出去给你买点吃点带上。” “不用不用!我又不是大胃王。我就问问。”叶锦戈收拾好东西,确认没有拉下什么,两人下楼去退房。她租车过来的,租车公司在海城有分公司,两人去还了车。叶锦戈带的行礼有点多,要放在后备箱。林忆深没帮忙拎包,让叶锦戈自己去开后备箱。 一大束红玫瑰花傲然绽放,只是没有了水滴。 林忆深捧起花束,递到叶锦戈的面前,说道:“这本来是昨天的惊喜,突发事件没有送到你手上。但是,昨天晚上是送给叶小姐,今天是送给女朋友。”她有点担心,怕这束隔夜的玫瑰不能赢得美人的芳心。 叶锦戈放下包,捧起花束,闻了闻,“挺香的!谢谢女朋友。”说完,啄了一下林忆深的唇角。好事多磨,一个夜晚改变很多事。她们的关系突飞猛进。 有一种饿,叫你女朋友怕你没吃饱。林忆深开车路过水果店、蛋糕店、零食店……买了几大包吃的放在后座上。
第13章 开车的过程很枯燥。叶锦戈尽量活跃气氛,免得林忆深犯困。 林忆深车开得又稳又好,跟叶锦戈聊着天,彼此互通有无,比如有什么爱好?喜欢什么颜色?追过哪些明星?最讨厌的食物等等。林忆深还自曝了一些小时候的趣事。 林忆深一步步接近,叶锦戈慢慢打开心房。 “想不到你的兴趣这么广泛?你怎么有时间涉猎这么多?”林忆深有些吃惊,她不仅跟叶锦戈的兴趣爱好相同,俩人好多兴趣还重叠了。最主要叶锦戈好像真的是无所不涉猎。 “就是玩呗。每样都玩过,有些爱好每样坚持下去,有些还在坚持。”叶锦戈剥了一只橘子,分成两半,一半递到林忆深的嘴边,一半自己吃掉。 林忆深自然的用嘴接住叶锦戈递过来的橘子。 四个小时的车程,两人聊得很好,车子也下了京城高速。天还亮着,也快到吃晚饭的时间。 “想吃什么?”林忆深问道。
看看后座上空了的零食袋,叶锦戈问:“你还饿么?咱俩把零食都吃光了!” “你也说了,那是零食,到吃饭的时间就要吃主食啊。” “你定吧,我对京城不熟。”她初到京城,吃的饭店都是网上搜来的,后来自己胡乱找过几家店,发现口味都很差,失败的美食家啊! “面条吃么?” “也行。方便消化,挺好的。”叶锦戈同意道。 林忆深把车子停在一处巷子附近。带着叶锦戈走入巷子里。 巷子两侧是古老的建筑,石转墙上长满苔藓,很有年代感。脚下是石子路,石子磨得锃亮,还有些硌脚。老建筑里充满着生活的气息,天台上晾着的被单随风鼓起一角,偷偷的在空中向行人露个脸就害羞的藏了起来;锅碗瓢盆演奏着交响曲;妈妈和孩子争论不休的声音;三五老人围在一起下棋,棋子落盘的声音,还有那一声得意的“将军!”;路过拐角还能听到溜鸟儿人逗鸟的声音……这些景象、声音是叶锦戈没见过、听过的。 城市与城市之间大同小异,却也有不同。叶锦戈去过很多城市,每座城市都有它独特的灵魂。京城也一样。没有林忆深,她也会摸索寻到这样的巷子。可……她突然发现林忆深总是能给她带来美好的东西,让她觉得幸福,这,就是爱情么?她下意识的紧了紧手。 “怎么了?”林忆深问道,见叶锦戈摇头,她弯了弯嘴角,“这个巷子是老居民区,因为建筑古老而没有列入拆迁项,里面有家不错的面馆。面馆里的招牌阳春面味道很好。” 她们拐了两个弯,来到一家挂着“面馆”旗子的店面。店面很小,里面仅有几张桌子,已经坐满了一半的人。 “小林来了?”一个老妇人见林忆深牵着一个女孩进来,问道:“这位是你朋友?” “张姨,我的女朋友。”林忆深一点都不避讳,女朋友就是女朋友,她看了一眼叶锦戈,见对方也没有避讳的意思,她笑得更开心。 “女朋友,是那个女朋友的意思么?”张姨小声的问道。 毕竟没有全国大同,张姨知道林忆深以前有个男朋友来着,怎么突然出现一个女朋友? “就是您想的那样。”林忆深拉着叶锦戈选了最里面的桌子坐下,对张姨说道:“张姨,两碗阳春面。” “好嘞,稍等啊!”张姨没有继续盘问,她一个开店的,对客人的八卦没有生意来得有兴趣。 “你是常客?”叶锦戈问道。 林忆深把酱油醋、辣椒等配料摆到叶锦戈边上,“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常来。我就在京城上的大学,这儿离我的母校两条街,方便又便宜。” “你不是出身豪门么?大学过得这么苦?现在都执行总裁了,还吃这个?”叶锦戈好奇道。 “什么豪门?执行总裁只是个称呼,我就是个普通人,跟巷子里那些人一样的普通人。你以为我,天天山珍海味?顿顿酒店、宴会?”林忆深笑道。 “我认识的富二代都很壕的,你真是个例外。”叶锦戈对林忆深刮目相看。据她所知,林染的生活就很奢华,甚至还养过情人,没想到她养大的林忆深居然这么的鲜活,没有那些腐朽的气息。 阳春面确实很好吃,叶锦戈本来不饿,都被馋饿了,连汤带面都吃了个精光。 吃完饭,两人在巷子里溜达,消消食。林忆深给她讲巷子里的老故事,从盘古开天讲到唐宋元明又倒民国直至当代;从改朝换代到市井传奇。 叶锦戈一脸崇拜的听林忆深讲故事。天啊!女朋友博学多闻又温柔大方,我是捡到了珍宝吧!
第14章 叶锦戈没有回别墅,那边还需要清洁工人打扫之后才可以入住。 林忆深把叶锦戈送到酒店。有些担忧的问道:“你住在这里方便么?我家的设施很齐全,还有客房,我保证不会打扰你。” 叶锦想,我怕我打扰你啊,“我定的客房设施也很齐全,过段时间,我就搬家了。到时候邀请你来我家做客。” “你在京城租了房子?” “确切说,是买了房子。”叶锦戈没有隐瞒,这些琐事没必要隐瞒。 “你好有钱!那你是打算在京城安家么?”林忆深没想到叶锦戈这么壕,京城可是寸土寸金的地方,就算是归国华侨也不至于上来就买房,这是要常驻,这是好事。 叶锦戈没好意思说她在很多国家都有房子,只是用来歇脚的。这次在京城肯定是要长住一段时间的,“过段时间,我家人会过来,我会在京城住久一点。” 一定要久一点,久到爱上我。林忆深想着。 临分开的时候,叶锦戈主动吻了林忆深。林忆深很受用,一直笑到入睡。 到家后,林忆深给叶锦戈发消息:我到家了。 叶锦戈:嗯。 就一个字。 林忆深:你在忙么? 叶锦戈:整理昨天的灵感。 林忆深:好的,你先忙。 叶锦戈那边迟迟没有回复。 林忆深到书房,连接手机和照片打印机,把叶锦戈睡颜的照片打印出来。然后,在照片底下空白的地方写了一行字。 林忆深的书架上有专属放影集、录影带的地方,她喜欢用各种方式包括照片、视频、文字等方式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无论开心与痛苦。她热爱生活。她把照片放在最新的一部影集中,手指摩挲着照片上叶锦戈的脸,心中喟叹:真喜欢她啊!真可爱啊! 白皙修长的手指顺着页码往前翻动影集,一张机车照片吸引了她,照片是当时的同学照的,她们租了当地的机车,参加机车游行,照片上的林忆深刚刚出大学校门,还有一丝书卷气在身上。照片背景上有一辆街头霸王,车边上站着的女人只露出侧颜,女人穿着黑色的机车服,样子跟叶锦戈重叠了起来。 这张照片有电子版的,林忆深起身打开电脑查找,五年前的文件夹里,她找到原版照片,放大后,仔细看那个女人的侧脸,虽然稚气未脱,但怎么看都像足了叶锦戈。林忆深截了屏,打算回头确认一下。 一天奔波,林忆深好好的洗了个澡,临时前还在跑步机上跑了一会儿。 叶锦戈整理完曲谱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半,她看到一条未读信息是林忆深发过来的。 叶锦戈:忙完了,没来得及回复你。睡了么? 林忆深秒回:没有,我有件事想问你。 叶锦戈:你说。 林忆深:你参加过XX年洛杉矶的半山机车游行么? 叶锦戈想了想,好像是参加过,那时候她刚考上音乐学院,叶枫晓担心她开机车受伤,影响学业,约定那是大学毕业前最后一次机车游行。 叶锦戈:去过,那是我大学毕业前最后一次机车游行……你怎么知道那次游行?难道你也去了??? 林忆深把截图发了过来。 叶锦戈:你哪儿弄的???!!! 叶锦戈打开云相册,她当时为了纪念最后一次,也拍了一张照片,穿得衣服跟林忆深发过来的一样,身边的机车是她的御用座驾。 林忆深:你看你看!你早就该是我女朋友!!!当时我就站在你背后,我们一转身就可以看见彼此!!!啊!我想过去吻你! 叶锦戈:my gad!你怎么会在那里? 林忆深:我当时大学毕业跟同学出国玩了一圈,我们听说半山游行很有趣,大家又都喜欢骑车,就去车行租的机车。当时我们站在彼此的身后,啊!我太激动了!我要失眠了! 叶锦戈也有点激动,这真的是。她要了林忆深最原始的电子版照片。确实是那次游行,确实是她站在俱乐部的队伍里。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奇妙的事?太奇妙了。她们不止站在彼此的身后,可能在游行中还彼此超过车或者并排行驶。曾经擦肩而过的路人,如今是情人。小说都不敢这么写。真的是太奇妙了! 叶锦戈久久没有回复。 林忆深:你睡了? 过段时间,手机提示有信息发送过来。 叶锦戈:吻你。我要平复一下心情。 林忆深:???你要哭了么? 叶锦戈:晚安。 晚安个鬼?如果不是天太晚,林忆深真的要直奔酒店去找叶锦戈。 林忆深:晚安。 这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叶锦戈打开本子,记录下新的音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是微妙,素未谋面的人也可以让你体会生活的气息,陌生的人也会变得熟悉,熟悉的人也会成为敌人,敌人也会变成朋友。世界上没有永恒,也有永恒。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岁月变迁、沧海桑田。真正的永恒存在于人的内心深处,那些发生过的,不可更改的,那些改变命运的,一切的一切只要你愿意,它都伴随终生,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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