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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夏眠点了一下头,“我确实还记得这件事,但却是前几天又来医院看你的时候,看到游老板的脸才想起来,原来当时我看到的人就是她。” “那还有一次呢?”她又问。 “是在我出事不久之后。”直到现在,回想起那个夏天,桑斯南的喉咙还有些发干,“一次凌晨三点半,我大伯打完牌喝完酒刚回来,恰好碰上了我,而大伯追着喊着骂我赔钱货养了也没用的时候……” “她出现在我家坡下的那条小巷门口,穿着整洁干净的白裙,手上却拿着不知道从哪里捡到的脏乱木棍,拦在了我前面。”说到这里,桑斯南敛得紧紧的嘴角舒缓地放松下来, “这是当时我和她,仅有的第二次交集。” - 那年夏天很热,是一种无论待在哪里,却还是感觉自己被置在湿热鱼缸里的热,让人不得不大口地喘着气祈祷这个夏天尽快过去,可又仍旧无力地被桎梏在这个鱼缸里。 而那一年的桑斯南,显然还没被从鱼缸中唤醒。 她只是日复一日地重复着自己沉闷如死水般的生活,就像其他在学校里安安分分读书的学生所看到的那样,她染着红发,和人打架整天带着伤,翻墙逃课,不好好穿校服,在厕所里烟雾缭绕的角落里和其他活得像她一样的女生一起分着抽一包烟,放学后随便去哪里都不愿意回家。 就算那时候她已经活得如此尖锐,但身上仍旧没有青春的鲜活,而是充斥着厌世的死气。 一切都仿佛是从那场海难开始的。 桑自强和苏欢带着他们的生命,以及桑斯南儿童时期的憧憬、活泼和快乐,一同葬身在了那片危险的海域。 她和厉夏花没了依靠,领了抚恤金,打包着自己的行李,搬到了和她们家里隔了两条马路的大伯家,是方便厉夏花照顾当时怀孕了的大伯母。 很明显。 在十二年前的北浦岛,一个劳动力已经退化到几乎没有的年迈阿婆,以及一个等着上初中、高中乃至于大学的孩童,对一个当时已经生了两个女儿并且还渴望第三个能生出儿子的家庭来说,在一个在她一出生就没来看过她们一家一眼的男人眼里,这就相当于两张等着投喂并且还不一定有回报的嘴。 即使当时大伯家的经济条件在北浦岛已经算得上是不错,而且大伯家在那场海难中基本没有损失。 桑斯南当然没在大伯家里得到优待,年幼的她已经看过许多这样的故事片,被苦难裹挟的小白菜到了亲戚家里便被欺负成了小土豆。但她没有歧视土豆的意思,她只是因为个人喜好单纯地不爱吃土豆。 所以她完全懂事地接受住在客厅被一条布帘拦起来的小床里;接受吃饭的时候没有她的煎蛋;接受两个堂姐夏天吃冰淇淋的时候她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而不敢从那个装满冰淇淋的冰箱里拿出来一个咬上一口;接受当她躺在那个由布帘隔出来的小床上的时候,明明布帘不隔音,大伯和大伯母还在客厅里大声讨论“你妈过来是可以,她至少能干点家务等以后肚子里这个出生了还能帮我带带孩子,但这个赔钱货总不能一直在这里待着吃干饭!” 因为年幼无知的她觉得,一切都是暂时的。只要等大伯母生完孩子,她就可以和厉夏花回到那个给她画着量身高线的房子里了,也可以睡到凉呼呼的麻将凉席上不再热得满身起痱子了。 但她们后来没能搬回去,因为大伯母生的孩子需要厉夏花照顾,因为年幼的桑斯南没有独立生活的经济能力。 她们都需要依附大伯一家。 从那个时候开始,桑斯南离她的家,永远都隔着两条遥不可及的马路。 而这一切她都可以接受。 她只是最不能接受一件事情,那就是本来最应该站在她这边的厉夏花,从踏入大伯家门槛的那一天开始,就从来没和她站在同一边过。 例如,在带着堂弟和她一起上集市时,只给堂弟买橘子汽水不给她买;例如,在年幼的堂弟主动用零花钱买了橘子汽水给她时,在大伯母审视的目光下,平静地将她攥在手里攥得死死的橘子汽水抢回去,送到了堂弟面前让堂弟自己喝……关于橘子汽水的记忆,都有许多这样的细节。 但最严重的一次。 是她刚上初中,她们班最流行穿背带裤的那个时候,班上所有的女生每个人都有一条牛仔背带裤,背带上还都扣着一些花里胡哨的徽章。 屁大点的孩子总是会羡慕这些有的没的,但厉夏花已经明确拒绝过她。她只能懂事地忍住自己的羡慕。 那天回去,堂姐却主动邀请,问她要不要试穿着去学校。她信以为真,高兴地穿上在厉夏花面前晃来晃去。 厉夏花却立马沉下脸,她发誓,在她们来到大伯家之前,厉夏花从来没有向她拉过这样的脸色。 可那天。 厉夏花却用手指着她,厉声道,“马上脱下来还给你堂姐!” 桑斯南完全不懂厉夏花为什么要这样。她死死地咬住唇,不让自己的眼泪从自己胀得发酸的眼睛里落下来,“不!” “你脱不脱!”当时的厉夏花站起身来,又看了看墙上的钟,表情很吓人。 房间里的堂姐被她们的对峙吓坏了,完全不敢走出来。桑斯南倔强地摇头,她以为厉夏花顶多会像她不肯给移动公司打电话时那样,拿着棍条追着她满街跑。 但那次。 厉夏花只是阴沉沉地盯着她,然后,硬生生地把那条牛仔背带裤从她身上脱了下来。或许,用“刮”那个字会更合适。 她永远记得那天。 厉夏花满是老茧的手带着牛仔背带上徽章的扣针,尖锐地刮过她刚发育的胸口,血在那一刻蹭地冒了出来。 很疼,很疼,她抱着胸蹲下来说她很疼。 但厉夏花只是偏了一下头没看她,而后就拿着背带裤走进了堂姐的房间,亲切地和堂姐说,“她就是闲的,衣服没弄坏吧,你看看,对了,今天的事情记得不要告诉你妈妈……” 在厉夏花和堂姐说话的漫长五分钟里,桑斯南光着腿蹲在地上,身上只穿了一件洗到缩水的T恤,单薄地罩住她刚发育起来的少女躯体。 那大概是她最厌恶自己的五分钟。 那时,桑斯南尚且还有些对美好童年的戒断反应。 但到了上高中时,大伯母亲切地拉住她的手,对她说,“念完高中就进电子厂吧,我都给你看好了,这几年电子厂比其他都赚得多。” 她开始接受这个事实。 但至少,不那么沉默地去接受。于是,她变成了最尖锐的自己,或许是因为那时的她想让自己的高中变得记忆深刻起来,或许是因为那时的她已经开始接受自己被关塞在鱼缸里的事实,又或许,那时的她太过迷茫,迷茫到她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去面对自己已经开始厌倦的未来。 她开始学会做自己以前从来不做的事情,她开始漠视从不和自己站在一边的厉夏花,她开始学会在醉酒大伯回家和大伯母喊她“赔钱货”之前,从那张仅有布帘遮挡自尊的客厅小床上提前离开,穿越两条马路,去那个被灰尘铺满的家里坐着。 在那面红色围墙上坐着,看着黑暗的天一点点变亮,变得灰蒙蒙,最后云层里的一抹金光就会穿出来,热切而温暖地泼在她的眼皮上。 也许那样的光,对当时的她来说,像可以握在手里的希望。 或许,一切又都始于那个夜晚,那处生长着苔藓和流淌着鲜血的小巷:她在凌晨三点半出门,路过一条阴暗小巷,看到零星几个染着黄毛的小混混,围着一条奄奄一息躺在血泊里的小狗。 她扔了包,亮起手电筒,喊住了他们。 空荡荡的小巷里,那一声“喂”听起来很像她忍耐了多年的愤怒,很像她被桎梏在窒息海底多年对自己发出的一声呐喊。 过程是混乱的,记忆却是模糊的。 对于那个湿漉漉的、充斥着汗意和鲜血的夏夜,桑斯南最印象最深的不是那群小混混突然拔出刀刺向她的那一瞬间;也不是她在活像是要将人撕碎的痛意里像块抹布一样,被扔在那个小巷里看着自己的鲜血淌满这片地的那漫长的几分钟,或几十秒;更不是意识到奄奄一息的小狗的呜咽声,骤然消失在她粗重的呼吸声的那一瞬间。 而是。 她躺在昏暗潮湿的小巷石板路角落,安静地接受自己即将走向死亡的那一刻,因为失血量过多而模糊的视野里,游知榆出现了,穿着干净整洁的白裙,跑过来,如同一个夏夜奇迹一般,出现在她身边,捂住她的伤口,将奄奄一息的她送到医院。 只要还活着,桑斯南就不可能不记得,她躺在潮湿阴暗的小巷里,在似是幻觉的昏暗灯光下,迷糊间睁开眼睛时,所看到的那双眼——朗澈,干净,没有任何怜悯和同情。 这是不属于这里的一双眼睛。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游知榆,但她那时并不知道游知榆的名字,也不知道从天而降的游知榆到底是不是只是她的一场梦。因为第二天醒来之后,她看到的就是满脸倦态眼睛都哭肿了的明夏眠。 直到明夏眠和她说,有个女生在她之前送她过来了,穿着白裙子,长得很漂亮,好像不是北浦岛这里的人。那个时候她才知道,那不是她在濒临死亡时所产生的幻觉。 的确有这么一个人。 并且,在她瞒着厉夏花伤好出院之后,再次去到那个昏暗潮湿的小巷,那条奄奄一息的小狗不见了。 而那个在海边礁石上光着脚跳舞的公主出现了。她知道,是公主救了她,也是公主带走了小狗的尸体。 她残留的自尊警告她,必须要把这次恩情还给公主。 但她应该用什么还。 她不知道,只知道自己能在这次活下来是一件挺不可思议的事情。 兴许,在那些已经过去的凌晨三点半里,她的确有遇见过在海边礁石上跳舞的公主,也的确有停留过脚步,但更多的,她只是没有表情地路过。 对那时的她来说,拥有生动的表情,都似乎变成了一件极为奢侈的事情。 第二次交集。 仍旧是凌晨三点半的这个喘息时间,可她醉了酒的大伯却提前回来,逼得她猝不及防地跑了出去。 可大伯不知怎么,竟然追出了门,大骂着喊她“赔钱货”,将她追到了游知榆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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