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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欧做了下心理建设,终于下了决心:“我跟你去,既然是和我的案子有关的,我就去!” 医院门口,一辆黑色的车停在边上,车上坐着一男一女。主驾的男士剪着寸头,左耳带着黑色的耳钉,身上穿着黑色运动衣。副驾坐着的女孩儿吊着一根高马尾,一头乌黑的长发,戴着墨镜,望见出来的林小欧和白展廷。 “他们动了。”女孩儿说。 “盯着就行了,”主驾上的人很不屑,“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他们连指甲盖大小的东西都没查出来。只等着李锦书和薛灿落网,我们就大功告成了!” 林小欧的车驶离女孩儿的视线,女孩儿笑了笑,点点头:“那我们也走吧。” 整个世界都在摇晃,灯光摇曳着,晃得赵柏头晕。医院的长廊如同时光隧道,他在这漩涡中心越陷越深,无法脱离。明明长廊的尽头就在眼前啊!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为什么会在这里?赵柏想想起些什么,却是头痛欲裂。他捂着头缓缓蹲下身去,世界依旧在摇晃。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即便是白无常的灵猫也没有闻出赵柏的灵魂,实则遗落在了医院里。他们的车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可怜的人,你本来是无辜的,为什么要撞进来呢?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一道轻蔑的冷笑回响在医院的长廊,“我可没闲工夫陪你耗在这里,你自己待着吧,我要回去看看刘轩那家伙了。” 视线一黑,赵柏陷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 “别以为天黑我就找不出你来!你个扫地僧,我是要看李京兰的结局啊!不是看她和别人的八——卦!”李锦书翻遍了整个院子也没找到躲藏起来的扫地僧。刚刚的共情却被薛灿和季卫全部看到。虽说她很理性地知道李京兰不过是她的一世,可是看到薛灿和季卫的反应后,这事她就没法理性看待! “早就跟您说了,吴承玉这个独女对您那是一见钟情,情有独钟,念念不忘,过目不忘!”季卫在李锦书的心火上又烧了一把火。 “鬼僧一定回到民国去了,你这么找也找不到啊!”薛灿紧接着烧了第二把火。 李锦书气得冒烟:“亏我还想着给他重塑肉身!” “看来你也不是多专情的人,那就不必执着于你我之间的缘分了。”薛灿补刀。 李锦书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些心绪,挑了下眉梢,看向薛灿:“我才不会为累世所累,我只是要把事情搞清楚而已。” “那最好了,千万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薛灿说。 “我没什么心理负担,倒是你,等出去了,你别赖上我就行。” 薛灿笑笑:“我们一定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李锦书也跟着笑笑:“你说得真好!” 薛灿摆了摆手,一脚点地,飞身上墙:“那早点休息呦!” 说完便回到了隔壁院子。李锦书脸上的笑却是维持不住了,一脸的委屈,脸色阴沉地要下雨:“不能走门吗?女孩子家家的,天天翻墙!” 季卫站在她的身后,才怯怯地问了一句:“大人,这位小姐,她......是谁啊?” 李锦书无言地转过身来,冲他露出个微笑的括号,眼神却是想刀人。 季卫讪讪地笑笑,识趣地虚抬了下手,指了指房间的方向:“我、下官、回屋......休息了啊。” 李锦书没说话,冲他偏了下头,示意他进去。 季卫在她的虎视下慢慢挪动脚步,似乎挪了一个多世纪,终于挨着了门边,一个跟头栽了进去。 “造孽啊——”李锦书叹了口气,往地上一蹲,双手插进头发里,脑中回想起方才见到的吴若芙,第一次怀疑自己的人品是不是有问题。 而让李锦书丢了面子又陷入自我怀疑的罪魁祸首,扫地僧,此时正兴奋地打扫地上的落叶。此刻的他有鼻子有眼,血肉之躯,圆脸浓眉。 有些人是不剃发好看,剃了发更好看的,他就属于这一种! “师兄,今天这么高兴啊?扫到大能经书了么?”一个僧人在他身边站定。 扫地僧将他脚边的叶片扫到落叶堆里去,抬起头来,笑到了牙根处,昏黄的落日将他饱满的头顶染成金色,温暖却不刺眼。 “今天的豆腐汤格外好喝。”他开口,声音是少年的模样。 “那是自然,此汤只应天上有,你看你,喝了多少年了,还没喝够。” “我也记不清喝了多少年了……”扫地僧的眼睛依旧是少年般纯粹,没有透出一丝杂色。 “对了,师父昨日里说,又要派一批人出去,我记得你仿佛就下去过一次,你去么?去的话我帮你争取名额!” 扫地僧面露惊喜之色,随即想到了什么,面色又恢复如常:“算、算了吧……应该去了也没用了。” “真不去?”僧人继续说,“人生短短数十载,不过天上一晃眼。耽误不了你扫地,就是打个盹的功夫。” 扫地僧抿着嘴摇了摇头:“不必了,师兄。不去了,谢谢你。把机会留给其他的师兄弟吧。” 僧人有几分可惜,轻叹了口气:“那真是可惜了,不过以后你若是想去,有机会师兄一定想着你!” 扫地僧抬手行了一礼,十分恭敬:“多谢师兄。”
第29章 薛灿回到房中,厨房内的食物依然比先前多了许多,这就是林中老伯的本事了。有了这些食物,省着些吃,怎么也能过十天半月。经过扫地僧的这么一折腾,已经是凌晨两三点以后了,越夜深越心亮,薛灿躺在床上整整半个小时,才进入了梦乡。 隔壁的院子也一片安静了。俯瞰整个乡村,不同于白天的景象,房屋全部消失不见,周围黑布隆冬的竟然全是树林。树林包围着两处院子,院子上方包裹着像萤火虫一样的发光生物。仿佛是暗夜中的一只黄绿色的瞳仁。 精灵一般的点点微光在两处院子中摇曳着...... “南歌——”一道声音响起。 薛灿迷迷糊糊翻了个身,发出一声轻微的鼻音。 “大人,南歌听府中下人们说,您近日要到汴京去?”南歌在屋外踌躇了半天,还是壮着胆子进了房间。季卫待她很好,自从把她带回来就好吃好喝地待着,只是从不去她院中。平日里季卫说话是很和气的,这也给南歌多了几分试探的勇气。 不出所料,季卫还是那副和气的模样,他正喝着茶,房中除了下人别无他人,此时此刻正是悠闲:“是要去,去办些事情,顺便去看看汴京的上元节,去喝一杯金瓯酒。你有何事?要带什么东西吗?” 季卫抬眼看着她。 南歌轻柔的神色中透出隐隐的欣喜,又壮着胆子,给季卫行了一礼,才说:“大人,南歌......也想去看看。” “啊......”季卫张了张嘴,明显有些意外。同时心里又暗自庆幸,知道了眼前女子的名字,“你去做什么?” 南歌犹豫着,眼神闪躲,再次鼓起勇气:“去,去看看......妾身听闻汴京的上元节极热闹。” 季卫没有不悦,只是明显也在犹豫,他端着茶杯想了半天,才轻轻放在桌上。 南歌不敢看他,心提到了嗓子眼。 终于,季卫开口了:“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不要与我同车前往,我安排下人给你备顶轿子,你带一个随行丫头就行了,莫要声张,莫要......让外人瞧出来你是女眷。” 南歌直以为这是季卫在避免后院中的争风吃醋,恰好她也不想招摇此事,只求眼前这位大人能带她到汴京就好。于是南歌忙不迭地点头:“多谢大人,多谢大人!南歌绝不会声张出去的!” 季卫挥挥手:“那你下去吧,收拾收拾,明日我们出发。” “明日?”南歌喜出望外。 季卫嘟囔着说:“路上就要三四日的功夫,明日不走,我们可就赶不上京都的上元节了。去吧,去收拾收拾。” 南歌强压心头的欣喜,退出了季卫的房间。 次日一早,南歌就跟随季卫一行人出了大名府,前往汴京。她被季卫安排在后面的轿子中,一路上与季卫没有任何接触。此种情况,南歌倒是落得自在,季卫对她没什么兴趣,她反而欢喜。到京都已经是四日之后的晚上,季卫住在了京中好友的家中。短暂的歇息过后,便迎来了上元节。 季卫不知去忙何事了,不过却派小厮给南歌送来了银两,还嘱咐她玩得开心点。这态度,让南歌产生了错觉,一种季卫是她父亲的错觉。 南歌也并未多想,她不想要多么得宠,现下这样就不错。 一人出了门,南歌便向路人打问了李府的去处。这就是她此行来汴京的目的。李京兰自从上次给她带回去小食之后,便回了汴京,算来不见面的日子已经有半年之多。她想见见她。 上元佳节,汴京城人头涌动,热闹非凡。南歌没来过汴京,不过找到李府并不是难事。那处府邸比她想象地还要大。站在李府的门前,南歌没了先前的勇气。 她原本是想让小厮通传一声的,她想如果李京兰听到她的名字......她应该记得她的名字吧?南歌望着比季府不知要大了多少倍的大门,门前不可侵犯的威严的石狮子,心中的想法开始动摇......她或许只是,只是李京兰回北京老家时,偶然间遇到的一个女子,李京兰那样耀眼的人,遇到了她这样低贱的人,心生怜悯也是情理之中的。 过去的岁月中,南歌常常听到“低贱”这个词,可她心中的傲骨从未服输过,可就是此刻,看到李府门楣的此刻,她将这个词和自己绑在了一起。那对石狮子,压得她不敢直视。 眼中的欢喜一点点消失,南歌慢慢低下头去,盯着自己的脚尖兀自笑了一声。庭前熙熙攘攘,她的心愈发地冷静。 “大哥,我真不想去!” 一道声音传来,敲击在南歌的心头,她猛地抬头,见到那个身影后,惊恐万分,慌忙藏到了一旁的人群中。 李京兰一身红装,乌发束于玉冠中,和她的兄长站在一处,甚至更加英气逼人。 “大哥,你就自己去吧,人家请的是你,我去干什么?”李京兰将兄长推搡下台阶,往轿子前推。 李京哲一身宝蓝色着装,尽显温文儒雅,一看便是尊贵的公子。他在妹妹的推搡下勉强站定了身子,反手抓上妹妹的衣袖,正色道:“人家可是说了,务必把你带到!娘娘早就想见见你,再说了,今日去的有不少女眷,你常在军中,也去认识认识。” 李京兰深吸一口气,在兄长期待的眼神下,竟伸出双臂,朝兄长的腿弯处一揽,将其横抱起来,大步朝轿子走去。 李京哲大惊失色,大吼了一声又赶忙压低声音,边挣扎边看向四周:“成何体统!锦书!锦书!放哥下来!锦书!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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