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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第一次近距离接触狼人,那时纵使对方瘦弱,力量也远远超过自己这小家伙,能轻而易举将自己抬在半空中。 那时她闻见狼味、只知道害怕。 再加上猫人这物种天然喜欢干净,她如今才知道,自己竟有“喜欢狼的口水味”的特殊嗜好。 或者,荼荼不太想承认:自己对孤云的好感、呆在她身边的安全感,是不是已经消弭了天然的敬畏和恐惧、甚至远远超过,形成了正向感情的泛滥?……最令人担心的是,卖弄cp的任务结束后,也会留下一团过多的、名为喜爱的残余吗? 万一是那样…… “有点糟糕,我这边手机连不上车内音响。”孤云点点手机屏,忽而发言,“你们谁能接上,放点音乐来解困吗?” “已经下高速了,你开这种七拐八绕的山路也会困?”风岚惊讶道,“仔细看的话,孤云你连导航也没开呢。” 孤云尽量睁着眼睛、打了个呵欠道:“是啊,路都是看一遍就记住了的,这条路我又开得太习惯了。” “什么过分发言呐!我连自动档车的驾照都还没拿到,”风岚哭笑不得,“可惜我这儿的咖啡糖你吃不了。” “咖啡糖?”荼荼看向后座,眨巴眼睛,“那是什么喵?” 花雨看见风岚掏出的糖果,害怕似的躲到一边,对荼荼皱眉摇头吐吐舌头。 风岚解释说:“一种提神糖,但里面的咖啡因、咖啡.碱,兽人的耐受度各有不同,金丝猴人吃的咖啡糖,对小云、荼荼、花雨来说就是有毒性的了。通常是放在药店卖的机能性处方食品。” “哇,这么回事。”荼荼感叹说,“好像,听说过,但家里、嗯,小月岛,没见过。” 花雨小声补充道:“不过,只含有咖啡香精的饮料、糖,我们还是可以入口的,听说味道都差不多。” 风岚剥开糖纸给荼荼闻:“喏,就这个味儿,苦香苦香的。” “嗯!真香!遇到了,我想试试!”荼荼第一次闻见咖啡味,就感到一阵难以言喻的兴奋蔓延在全身皮毛下面,竟比猫薄荷还好使。 “是吗,真神奇,”花雨说,“普通的犬人、猫人闻到就会觉得很讨厌的,狐狸人也一样呢。” “咖啡味吗?我也不觉得讨厌,话说,有人管管我吗?真的要睡着了。”孤云在前面笑言。 “这车上音箱怕是有什么问题,我的手机又快玩没电了……那、荼荼,我们不如唱歌吧,正好练一下第三赛程的歌。”风岚老师提议说,“你再给小白狼塞点零食吃好啦。” “好!”听到唱歌,荼荼热情洋溢,麻利地从包里掏出零食袋和歌词本,本子上面用深绿色的墨水、密密麻麻写着孤云教给她的词句含义和发音方法。 看见她端正秀丽的字迹,感受她的气息就在身边,一股难以排拒的、令她恐慌的亲近感又挤上心头。 比赛结束后,会回到某一种没有孤云姐在身边的“日常”里去吧……荼荼暂时不明白剧终散场之后,她又该怎么去想,她甚至害怕孤云会恢复礼貌和冷漠,就算那种事……必然会发生的。 可是待在孤云身边的每一刻,都是那么舒适而特别,摄像头下的表演,逐渐变成了顺从自身心意的举动…… 荼荼在萌动的心绪中烦忧:时而,自己作为一个小型兽人,竟还会怜爱她身为狼的柔弱瘦削呢。迷上一头猛兽的弱点,正如羊爱上狼—— 自己和孤云的那些痴狂的羊人粉丝、又有什么区别呢? ……对了,将自己当成孤云GC的粉丝、不就好了? 成为追随者,意味着能够肆意抛弃理智的一部分、任由盲从的惯性浸染自己的大脑,让精神依附于偶像身上,丢弃自主性寻得庇护…… 只要叫做“粉丝”,这一切就不是什么罪过! “粉丝”,看似追波逐流的代名词,用对了地方,却是一个多么有力的词汇!它是一件盾牌,可以将真正的、对孤云其人的感情隔绝在外…… 什么心动和怜惜,一切杂七杂八的具体情绪,因为“偶像”的存在,变成了笼统的“崇拜”。 荼荼给自己纤细的心灵,硬塞了这么一份粗糙的豁然开朗。 不管小猫情绪一时的烦乱堵塞是因为什么,总之她带着这样真实又虚幻的情感,才能够继续圆满完成摄像头下亲密互动的任务、广告拍摄的任务,以及之后的所有任务…… 毛发软化剂的广告拍摄顺利,孤云倒是动了真格、在全身用上了代言的产品。 荼荼最能感受到,那软化剂的效果确实不错,因她在广告里按照拍摄要求将孤云摸了个遍: 从脸颊、肩胸到大尾巴,那硬实的狼毛变得柔顺了,爪感软和滑溜,还飘着一股醇香诱人的奶味,香到、荼荼简直……想舔两口。 天色刚暗下来,回程的车还没上高速,荼荼半是对孤云车技的安心、半是困倦,就这样在奶香味中浅浅睡着了。 醒来时天已全黑,两块半圆形的月亮、一大一小露出斑驳的黑云,又很快被絮状连成片的深色云纱覆盖。 车子几乎还停在同一个位置,前面堵了不少轿车。 亮黄色的车尾灯一溜闪亮,对于猫人来说很刺眼。 “怎么了?孤云姐?”荼荼沙哑的话问出口,就看见身边孤云将狼下巴搁在方向盘上,她眯缝着眼小睡,和安恬入睡的狗或狐狸没什么区别,蛮可爱呢。 “哦,”她睁开深邃的狼眼看过来,对荼荼眨了眨眼睫毛,说,“……那位陛下今天也在附近、是参与慈善活动吧,但发生了投掷毒气弹的恐怖袭击,搞不清是不是冲着万丈陛下去的,也不是第一次了,总之,陛下无碍,但附近戒严、大堵车。” 她叹口气坐直身体,顺顺头发,爪垫和修剪打磨过的指甲有节奏地敲打着方向盘。看见荼荼听了翻译后不知所措的眼神,就抬爪摸摸她的脸:“荼荼别怕。” “孤云殿下,你去跟陛下打个招呼,他能破例放咱们出去吗?”风岚老师有心情跟她开玩笑,花雨立即噗地被逗乐了。 荼荼,也瞬间就想到了网上谣传的,“万丈王子对孤云GC一见钟情,向其求婚”一事。 “孤云殿下”的诨号也是那件事来的: 王子都对她一见钟情?那么,孤云作为白狼是真的很貌美吧。也许自己和孤云演绎cp也是一种“高攀”呢? 荼荼又开始不安了,乱想着些有的没的。 “少取笑我了,根本没那种交情。”孤云发出清淡笑声制造了安逸的氛围,又叹息说,“确实见过一面,问候过两句,不过,是因为安葬母亲的事情去了狼族墓园,碰巧和陛下、当时的狼族大家长撞上,又被媒体拍到了而已。 母亲带我单独过活之前,我也算是被养在皇宫锦衣玉食的贵族子女。 按照狼人的家族制度,大家长死后,若其伴侣不再从族内选择伴侣、组建新家庭,偌大的家族就会面临分家解体。 父亲死于火车失事。母亲、她要强,又思恋父亲至深,不愿再结婚做那‘头狼’中的一个…… 但也许,母亲是铁了心要带我离开一些是非吧…… 她不惜被分割掉绝大部分财产,把十几岁的我单独领出来,做了孤狼。 也是那段日子里,我不再写宫廷乐,爱上了流行音乐,自己作词作曲、到处找酒吧卖唱贴补家用,虽然漂泊又孤单,但我很喜欢那段和母亲相依为命的时光。 直到参加了选秀节目、做了艺人,然后母亲因病去世……后来的。你们都知道了。” “我有所耳闻……原来,是真的。”风岚叹说,从后面抚了抚她的肩膀。 花雨小声问:“那孤云姐,你的艺名也是那时候……” “……嗯,白色的孤狼,和母亲一同流浪,像是飘在大地上的两朵云。 我的本名和家族继承有关,因父亲死去、母亲离群,不便使用了,就给自己起了这个艺名,叫做孤云GC。” 荼荼耳中的翻译滞后、断断续续,也不准确,听得云里雾里。她隐约察觉到那话中含有狼家族的秘闻,很担忧孤云的处境,怕她会有危险,她望一眼摄像头、问:“孤云姐、在这里说,没事喵……?” 孤云笑了,伸爪来捏捏荼荼的小爪子,抹去她爪心的汗水,摩挲抚弄的动作十分自然:“没关系的,知道的人不少,况且涉及这些事情的镜头片段是关系到皇家和贵族声誉的,节目组不会采用。 而且,这么多年了,我从前的族人也早已不将我当作家族的一员。 一头离群的、柔弱无力的孤狼说了什么话,对于整个狼人家族来说,根本不重要。” 孤云黑色的嘴角勾起了云淡风轻的弧度,轻松道:“对了,早上说在南郊山区的亲戚,就是我唯一还有联系的大姨,她比我母亲还早一些离群居住,是我母亲的表姐。 不如跟后面车的司机联系一下,堵车稍微缓解之后,从下个高速出口离开吧。 大姨的山中庄园有几间客房,还有自己的小菜园什么的,虽然条件一般,但咱们今晚不至于一直堵在路上饿肚子。”
第69章 今夜想起我 山间夜晚的静谧感觉,需要鸟鸣、虫鸣与水流飞溅声映衬。 天上双月总是被夜间云层遮挡,光芒不时射落下来,降落在人间已宛若雾气,轻轻落入一行人抬头望月的眼睛里。 大概孤云从小受贵族待遇的原因?也许是因为单纯的客气吧,她对眼前灯火骤起的偌大庄园“条件一般”的阐述,实在和众人的理解不同。 “这么雅致阔气的庄园……咱突然来不会打扰主人吗?”沙罗导演瞪圆眼睛、在两人高的大铁门前扒住装饰的铁艺花草,向内探看着问。 “我刚刚联系过大姨了,这个季节没什么客人,房间都空着。” 孤云伸头用鼻纹解锁,推开门揽着荼荼的肩进去,向众人介绍道:“大姨性格有些古怪,实际面冷心热,是个和善的人。我生病的时候,是她放下工作把我带到这里看顾休养。 只是她不爱招呼生人、不喜欢闻生人的味道,未必想露面。 她刚刚发来招呼说,菜圃和厨房冰箱里有菜、水塘里有鱼,鸡虽然被她养死了一半,但还剩6只。 天鹅崽还小,是养大了留观赏用,别吃她的,其他让我们自己看着办就好。” 山野之间悠然的气氛让花雨恢复了精神,她信步闲逛、闻言噗哈哈地笑起来:“姐,你的大姨这么有趣啊!诶,这里有种土豆吗?我好像看见了土豆的叶子。哇,还有茄子花——” “有的,挖土豆的话、锄头就在那边工具仓里,菜圃里还有卷心菜、嫩豆荚、红苋之类,只是不知道大姨有没有打理,她种菜养兽、总是出于一时兴起,有些顾头不顾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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