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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我,不也正是因此在这里相遇的么?” 国内子民,无论男女,都不受外敌折辱,才叫真正的“天朝上国”。 可—— “我凭什么相信你可以?” 刘彻的表情颇为惋惜:“你不相信我,可就无人能相信了。难道你盼着刘荣那个凡事都要问自己娘亲的,能派兵反击匈奴不成?” 陈阿娇被他噎住。 她低头看天又看地,最后只能咬牙切齿地说道:“既然如此,那我且等着王爷上门来——” “提亲”两个字极不情愿地在喉咙里滚了一圈,最后还是被她吞回了肚子里,胡乱哼唧了两声。 陈阿娇所期盼的大破匈奴,并不全是高尚的梦想。 或许只是生死一线之间,飞蛾扑火式的卑劣自救,被冠上了一个响亮的名号,而后这种愿望越来明晰和响亮。 可惜她没得选,身陷囹圄的世家小姐想要创造一个新世界,像是只剩下联姻一条路,期盼着选择的男人履行自己的誓言。 ……真的吗? 难道别无他法了吗? 【作者有话说】 因为最近天气湿度大,感冒还没好全就浑身起包,疑似慢性湿疹,因此存稿将十分不稳定[化了] 这本书的作话将成为我的病历记录……
第24章 进退 ◎进退维谷之间,你是我的退路◎ 大约是想到订婚总要有个什么信物,刘彻在身上摸索两下,干脆取下佩剑,抬手想要递给她:“空口无凭,此剑为据。” 那剑是封王之时,皇帝赏给他的,上面镶嵌着珍宝,并不是什么锋利的凶器,只是个彰显身份的东西,足以证明他身份的尊贵。 要是阿娇收了他的剑,平日里佩在身上,也就证明他们二人结为同盟,相互心悦。 可就在他手握上剑柄的瞬间,阿娇的鞭子已然甩出,如同游蛇一般盘上女孩的手腕。 “你要做什么?”陈阿娇拼着香云纱的袖口往下掉了一截,里面居然是一对铁丝做的护腕。 闪着银寒的铁护腕柔顺地盘在女孩的手腕上,并不会影响她行动自如,但能保护小臂肌肉不被震痛,是军营里惯用的东西。 刘彻没想到传闻柔弱的女孩居然还有能耐甩马鞭。 他下意识做了个起手式,居然就这样,有些莫名其妙的比起武来。 哪知手轻轻一动,剑柄都被她用鞭子捆住,整个人都被迫对着她弯下了腰,像是个做小伏低的姿态。 她的力道并不小,技巧上甚至略胜一筹,轻而易举占了上风。 刘彻身后的侍卫刚要动作,就见陈阿娇身边,一直沉默着的丫头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自己的身后。 一柄淬着毒的剑簪出鞘无身无息顶在了侍卫的脖颈处。 “主子说话,不关你的事。” 陈阿娇像是看不到刘彻眼里的杀意,伸出一直食指点了点他送出来的剑,笑得明艳:“王爷可真会开玩笑啊……只是我惊厥之症还没好,可就不陪着王爷玩了。东宫事关重大,王爷就只能送来这点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作为筹码么?” 刘彻心里一跳,听出她言下之意。 镶着翡翠的剑跌入尘泥之中,像只是丢掉了一块沉重的石头。 “就算是封后,胶东享鱼盐之利,丰饶富庶,就连高粱酒也是天下一绝。” “上次宫宴你也见到了,我娘亲好喝酒。听闻胶东地带高粱酒可是最好的,上百年的酒家不计其数,我想亲自去挑选几家。” 士农工商,商为最低。很多士大夫一生粗布麻衣,清贫如洗,都不愿意去沾商。 这小姐从小就不缺衣少食,怎么会起经商的心思? 更何况胶东的情况复杂,游侠势力大行其道,商人世家相互结亲,早成了复杂的姻亲关系。盐铁酒三业虽然看似不搭边,其实内里有更加紧密的联系,联合起来对抗朝廷。 讨伐匈奴,必须要强悍的军队,也就要许多白花花的银子养着。 刘彻也有心一个刚到封地的王爷,威信和权柄都难以撼动他们,陈阿娇一个女孩子,能去做什么? 陈阿娇看着他沉默不语,轻嗤一声,就要再动鞭子。 刘彻回过神来,急忙说道:“我给你特许就是。只不过胶东民风剽悍,我有些担心你的安危。且等到先帝忌日之后,我安排一队护卫,一路护佑。” “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都行,都行。陈姐在胶东玩的尽兴就好。”他的额上冒出一滴冷汗。 手上的鞭子总算松开,却听阿娇说道:“等我赚了钱,二八分账,等到你真正登基那日,我取来给你充作军晌。” 刘彻抬眼看她,调笑道:“嫁妆?” “是给朝廷的嫁妆,”陈阿娇也笑起来,眼里没有半分波澜。 楚服把佩剑捡起来,重新双手呈上。 刘彻不自在地扭动了一下被绑得红肿的手腕,对着楚服道了一声谢,脸上居然还能挂着一点笑,实在是体面极了。 身后暗卫瞥了一眼自家王爷有些僵硬的手腕,急忙抬手接过,把佩剑上的泥土全都清理干净,重新放*回了刘彻的身上。 刘彻偏过头去看了那侍卫一眼,抬手把他身上的刀扯了下来,递给了阿娇:“这是我从胶东带回来的银雀山刀,不输御林军的佩剑,削铁如泥。既然陈姐不需要我这无用的佩剑,不如收下这把,也算我一点心意。” 陈阿娇想到先前答应楚服,送她一把佩剑的事情,也就欣然收下了。 这主仆二人走远后,阿娇把那刀拿起来仔细看了看,抬手递给楚服。 楚服瞥了一眼,转过头去:“什么臭男人的东西,我才不要。” 陈阿娇失笑:“他给了我就是我的了,拿着,总比没有好。回头我给你找了更好的再换下来好不好?” 面前的人磨磨蹭蹭,不情不愿地拿起来那把刀背在背上。 陈阿娇收好了自己的鞭子,转过头,看见她又拿着那根藏了剑的玉簪摩挲着,上面原本的纹路几乎都有些看不清楚了。 “这是干什么?” 楚服别扭地转过脸:“我只是想用自己的东西保护你。” “哪来的这么多心思。”陈阿娇伸手戳戳她的胸口,拉着她走到不远处席地并肩而坐。 这春日的阳光太好,让人忍不住流连。 一早上奔波让人精疲力尽,她打了个呵欠,把肩头靠在了楚服的肩上,昏昏欲睡。 耳边忽然传来一声麻雀惊叫,两人齐齐抬头看去,只见一只隼如离弦之箭,将一只麻雀叼进了嘴里,直直向着东方飞了过去。 那雀惊叫如啼哭,仅仅爆发了一瞬,就无声无息地垂下头去,垂落下几根羽毛来。 两人背后忽然传来一声高亢的吼声,气震山河。 一个红衣如血的女子不知何时站在了她们身后。她黑纱蒙面,看不出年纪,背挺得笔直。 仔细看去,她红衣斑驳,不知染过多少血渍,可背上却背着一把纯白棉布包裹的弯刀,不染纤尘。 像是浑身上下,只剩这一点纯净颜色。 她手臂上缠绕着数圈血色布条,方才那只隼饱餐一顿,落到了她的手臂布条上。 来人身上并没有明显的恶意,但楚服还是瞬间捏紧了手中的长刀,侧身护住阿娇,又留给她足够的正脸。 女人上下打量阿娇一番,对着她一拱手,像是作揖,又像是江湖人打招呼的动作:“在下童昇,受人所托,送陈小姐一封信。” 那信打开,看到最后,赫然是刘笙的,里面记录的正是胶东国内,各盐铁世家错综复杂的关系,针砭时弊,干练简洁。 “这信是刘笙一早编撰好,交给了她门内的谋士童吕。后来七国战起,胶东易主,童吕把信交给我,要我在来年春天交给未来的皇后,是还刘笙最后一份恩情。” 童吕?难道是当年吕雉的后人? “你的旧主与我有交情,不如来我公主府上做游士。” 童昇并未回头,远去的背影坚定,仿佛一人足以抵千军万马的气势:“我是游侠,没有固守一地得积习,更不受嗟来之食。” 她扶正背后的刀,深深看了一眼满脸戒备的楚服,转身要走。 那个眼神太过复杂,像是扼腕叹息,又像是参透一切的调笑——像是某种祝福。 “等等,”楚服往前追了一步,“我和小姐,不是你想的那样,豢养门客的关系。” 陈阿娇诧异地偏头去看她。 楚服攥紧拳,咬牙在青天白日下剖白自己:“我和小姐,情投意合。” 童昇饶有兴味打量她一圈,在看到:“我为你送信,是因刘笙的救命之恩,而并非豢养之情。” 阿娇摇了摇头:“我没有广阔门庭,不能赠你香车宝马,更不是要你为我卖命。只是有一屋檐,想要供天下女子避雨。” “天下”二字掷地有声,童昇眼神微变:“我竟不知,大家闺秀也会谈论天下吗。” “你我皆为天下人,为何不能谈?”陈阿娇摊手,“你既已说我是未来皇后,皇帝之‘妻’,与天子‘齐’,那我就要谈得天下人皆知,谈得众人称服。” “所谓大家闺秀,皆生于钟鸣鼎食之家,教导有方,因而成小姐。我从小疏于管教,所以没什么小姐样子。”陈阿娇耸肩笑道,“阿娘经常说,我是散养的野丫头,只不过偶尔被身子拴住了脚,装做个正经人的模样罢了。” 我想让世上所有人知道我的名讳,不论是盛名,还是骂名。 陈阿娇整个人沐着春光,每一缕发丝都张扬,每一个眼神都斗志昂扬。 童昇眼神从原先的坚毅逐渐开裂,从中生长出一些久违的柔软。 她并没回头,而是站在原地对着陈阿娇摆了摆手,喊道:“在下感谢陈小姐盛情邀请。天亦有涯,童昇等多年之后,和二位重逢之日,必将烈火烹茶,一醉方休!” 手上的隼像是听懂了主人的话语,仰天长啸起来,如泣如诉。 她转身走几步,又重新回过头来,笑道:“也祝你们——百年好合——” 楚服偏头和阿娇对望。 视线相触的瞬间,她红着脸移开视线,目送童昇的身影慢慢消失在东方那一片郁郁葱葱之中。 “过来给我靠一会儿。” 陈阿娇身子一歪,软进了楚服的怀里。 她的身体并不能支撑长时间的打斗,楚服教给她的都是些一击致命的招数,不成功便成仁。 刚刚甩鞭几乎耗空了她的力气。 她伏在楚服的怀里,手指漫不经心划过她胸口,像是灵巧的蛇尾:“刚刚有人指摘我,你就说出‘情投意合’四个字了?下次是不是得有人把刀架在你脖子上,你才能说出爱我?” 陈阿娇躺在她怀中,能清晰地看到她下颌慢慢绷紧,最后只能别扭地说出一句:“小姐想听,我下回在接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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