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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芳一边跟上她,一边不服气:“所以沈大人的智商是我和老张智商之和的五倍,加上你就变成了三倍吗?” 谢煜:“哦豁,明目张胆侮辱你上司的智慧,你胆子不小。” 两人在小摊子前买了红豆糕,一转身,忽然被个少年撞了一下。 谢煜身强体壮,脚下一用力,纹丝不动,对方撞了她就跑,也不道歉。 她心里还想着年轻真好,活力十足,一摸腰间,空了! 钱袋被偷了!那里面还有戒指! 她脸色一变,拔腿就追。 见她追过来,小偷跑的更快了,两人在人群中你追我赶。 小偷上了桥,上坡的速度没有谢煜快,很快就被谢煜抓住了肩膀:“小贼!东西还我!” 小偷一咬牙,一抬手,将钱袋扔进了河里。 “!”谢煜立刻冲到桥边,伸出手去够,钱袋还是绕过她的手,落进了河水里,一个涟漪过后,就再也看不见了。 嚣张的小毛贼甚至不跑了,对谢煜说:“我没偷你东西,我身上没有你的东西。” 谢煜气笑了,将她的手反扣在背后,踹了一下膝盖,让她老老实实的在青石板桥上跪好。 姜芳气喘吁吁地赶上,看到这幅景象,赶紧将自己天蓝色外衫的腰带扯下来,递给谢煜。 谢煜将小贼的双手捆住,“你等着,我之后再来收拾你。” 又重新站到桥边,徒劳的往下看。 流水缓缓,涟漪阵阵,倒映天边橘色云霞,但哪里还有她那个钱袋的影子? 她用手一拍桥的栏杆,咬牙,想骂人。 姜芳也跟了过来,“这可怎么办?” “现在已经这么晚了,哪怕去请专业的河工来捞,等人来了,天都黑了,什么都看不着。” 谢煜回头恶狠狠的盯了那小毛贼一眼,“你给我等着。” 然后就回忆着小毛贼刚刚伸出的抛物线,大概确定了钱袋可能的落点。 钱袋里面装着金属,很沉,一时半会儿的时间不会那么容易被流水冲走,现在去捞,捞上来的概率是最高的。 她一咬牙,手撑着栏杆,翻身上去,在姜芳‘你要干什么?!’的惊呼中,朝下一跳。 她在水底勉强睁开眼睛,到处搜寻着钱袋的踪影,水底的水草交错,寻找起来十分困难。 很快,她肺里的空气就耗尽了,只能浮上水面,大吸一口气,又重新扎了下去。 就这样耗了整整两刻钟,她才终于找到那个靛蓝色的钱袋,在水下激动的呛了两口水,赶紧闭上,忍住咳嗽,才将钱袋捞起来。 她从河边上岸,淌水的时候搞得一身的淤泥,脏兮兮的,姜芳在岸边等她,见她上来后吓了一跳。 “你的眼睛怎么这么红?” 谢煜自己不知道这件事情,用手揉了揉眼睛,“可能憋气太久,还有这水也不算干净。” 突然站定,没头没尾的冒出来一句:“我得把这对戒指送过去刻字,刻我和沈长胤的名字。” 姜芳无言:“你能不能先关心一下你的眼睛?真的很红!” 谢煜不以为意,上来先问:“那小毛贼呢?没送官府吧。” 姜芳说:“哪敢啊,那些县令要是知道这小贼偷了你,把她打死都算轻的。” 谢煜吐出几口水,点了点头,“行,你暂时看着吧,过两天再收拾她。” 出了这一摊子事,两人也没了在外面逛的心情,赶紧坐上马车,回了王府。 而王府内的沈长胤,正在看文书。 其实谢煜中午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奇的。 调查谢煜的去向,掌握她的行动轨迹,几乎变成了沈长胤的一种本能。 连谢煜都知道她有这个习惯,所以还特意问她是不是想知道。 沈长胤回答自己不想。 谢煜走了,房间里变得空荡荡,她干脆打算用处理公务来打发时间。 她也不是非知道谢煜的去向不可。 她坐到自己的书案前,上面已经堆了小山一般的公务,她随便抽了一本出来,摊开,一边读一边磨墨,刚准备提笔,就发现这个公文已经被批复过了。 上面正是谢煜的字迹。 谢煜的字迹与沈长胤的字迹迥然不同,或者说她的字迹与大部分人都不相同,肯定不能说丑,但在用力、架构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书写习惯。 沈长胤细细阅读了,觉得谢煜批复的没有问题,合上这本公文,又拿了另一本。 这一本居然也是谢煜处理过的。 她一连拿五六本,全都是谢煜批复过的,还有不少在空白处特意给沈长胤留了注释。 她几乎是提前将所有的公文都批复完了,这使得沈长胤即使在未来十天里不处理工作,也没什么大不了。 一时间没有事情要做,沈长胤竟然有些恍然。 她抬头望了望窗外,谢煜还没回来,谢煜还在某个她不知道的角落里,做着她不知道的事情。 她呼出一口气,抿了抿嘴,干脆放弃了提笔,直接将各个公文拿出来看。 说是看公文,其实主要是看谢煜的批复与注释。 她是知道谢煜有多么厌恶工作的,她甚至能够从不同的字迹判断,谢煜在批复这篇公文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她已经听老金说过,在她长期陷入昏迷的时候,谢煜将书案搬到了她的床边办公。 渐渐的,昏迷时错过的那些景象,透过这些字迹出现在了她的想象中。 认真工作的谢煜,疲惫的谢煜,磨墨弄了一首脏污的谢煜,累到崩溃用额头撞击桌面的谢煜,都渐渐的出现在了她的记忆中。 她还在浩如烟海的文书中,发现了谢煜的吐槽。 骂天骂地,骂地方官,骂侵占田地的员外,非常暴躁,和谢煜日常表现出来的温和完全不同。 沈长胤边看边笑,几乎当成了一本轻松读物在看,谢煜一个人的口吻都能组成热热闹闹的一本书。 她很快看完谢煜所有的批复,一抬头,发现院子里空空荡荡的,谢煜还没有回来。 心头有一种失落像羽毛一般快速划过。 焦躁不安慢慢升起,她张开掌心,又慢慢合上,没有东西握在手里的感觉非常不好。 她起身,在院子里散了两圈步,然后才回到书桌前坐下,等着。 幸好,天色刚晚,谢煜和姜芳就回来了。 听到脚步声,沈长胤抬起头,一下子就睁大了眼睛。 谢煜满身的泥巴,脸上也不干净,脏兮兮的,但还笑嘻嘻的,手里拎着一包红豆糕,朝她挥手。 这是去鬼混了,还是去要饭养家了? 沈长胤立即站起来,到她身边迎接。 “这是怎么了?” 谢煜笑笑,不说话,将红豆糕递到她手里,“秘密,我去洗澡了。” 她洗完澡,在堂屋坐下,沈长胤也坐在她身边,侍女早已将红豆糕拿去装在盘子里,重新送上桌子。 在红豆年糕的香气中,谢煜问沈长胤:“不知道我行踪的感觉怎么样,还能接受吗?” 沈长胤缓缓的吃下一块红豆糕,“当然可以,我并不需要时刻掌握你的行踪。” 谢煜点点头:“那就好,我明天继续出去,别多问。” 沈长胤咬下去一大块年糕,嚼了很久。 * 第二天一早,谢煜就将戒指送回万宝阁,让她们的工匠帮忙刻字了。 送过去之后,却没有着急回王府。 戒指只是她的求婚计划中的第一项。 想要求婚顺利,她还需要更多的了解沈长胤的喜好。 实话说,她认识沈长胤的时间并不算长,四五个月而已,大部分时候,两人还都处在联姻关系中,几乎没有交流过喜好。 她只知道沈长胤喜欢看古籍,不喜欢吃苦,对美食的品味和自己一样好这三点。 剩下的就一无所知了,得找人问。 第一个出现在她脑海中的名字,就是老金。 老金的全名叫金世良,年纪几乎能做谢煜和沈长胤的母亲了,待在沈长胤身边的时间也很久。 谢煜觉得她对沈长胤的了解应该是最多的,干脆上门去找她了。 老金前些日子里在京城租了一栋独院,今日正好休沐,谢煜上门时本以为会看到她在休息,一幅悠闲景象。 却没想到院子里热火朝天,所有的晾衣架上都晒满了衣服,洗衣盆里还泡着好几双鞋,老金还在堂屋的桌子上提笔写着什么,越写越烦躁。 在谢煜进来的时候,她刚把一张纸揉成纸团,扔到了地上。 谢煜走进屋子:“这是做什么?” 老金看见是她,点头行了个礼,“三殿下,怎么想起来来我这儿。” 谢煜望着她桌上写满了字的纸,“我有些关于沈长胤的问题想问你,那你好像很忙,在干什么?” 老金近乎崩溃的用手撑着额头,“我娘子要上京了,明天就到。” 谢煜不明所以,“这是好事啊,然后呢?” 老金:“我娘子是教书的,我的字就是她教我认的,如果不是她,我就是个文盲。” “她原本在西北,写信来给我布置了功课,要我一定按时完成。” 谢煜一抬手:“好了,不要说了,我都懂。” 谁没有经历过寒暑假最后一天的痛呢? 想来,特意租下这个独栋院子,院子里洗的那么多衣服,也都是为了娘子上京准备的了。 老金崩溃到:“我真的写不完了。” 谢煜耐心的等她平复情绪,然后才说:“就我也很能体谅你,但你能不能抽空回答我几个问题?” 为了提高老金的重视,她干脆和盘托出:“我想向沈长胤提亲,正式的那种,重新来一回,所以我想知道她有什么喜欢的东西,能告诉我吗?” 老金忽然抬起头来,顿了一顿,眼神闪烁了一下:“三殿下,你可是在要求我透露沈大人的机密情报啊。” “我是那种警惕心如此之弱的将领吗,我不可能随意出卖军中机密的。” 谢煜:“不是……我和她已经成亲了!成亲了!” 老金目光炯炯的看着她,“那可是带着我从西北一路打到京城的沈大人。” 懂了。 谢煜胸膛瘪了下去,“行吧,需要我做多少功课。” 老金立刻喜笑颜开,分了一大半功课给谢煜,“等三殿下你做完了这些,属下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谢煜一边接过功课,一边吐槽:“你有没有想过,我和你的字迹不一样,万一你的娘子看出来了怎么办?” 她低头一看手里的属于老金的字迹,“没事了,我左手写就行。” 功课,真的太多了…… 谢煜写了一整天,到了天黑,还没写完。 她找了个人帮忙给王府送信,告诉王府自己今晚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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