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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一个人、一支笔、一盏蜡烛、一个夜晚,创造一个奇迹了。 写着写着,甚至愤怒了起来,“你到底攒了多少功课?!你上了京城后做过功课吗?” 因为写功课效率太低,所以干脆放弃,正在挑水洗刷大理石地面的老金抬头一笑:“没有。” 谢煜含恨。 她今晚不回去的消息被送到王府,又被管家告知沈长胤。 沈长胤今天一天,都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还是没有需要处理的公文,谢煜写在公文上的小段子也看完了,她只能翻出自己之前得到的古籍。 但很快那本古籍也看完了,箱子里倒是还有更加拮区鳌牙的古书,但是她已经失去了观看的兴趣。 只能躺在床上,望着自己雪白的床帘,放空。 院子里忽然传来脚步声,她立刻坐起,整理了一下头发,起身到堂屋。 站在屋外的却是管家,恭谨的低着头,告诉她:“沈大人,三殿下说她今夜有事要忙,不回来了,让人传了口信。” 沈长胤一愣,过了一会儿才挥挥手,“好,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她在屋里转来转去,从这屋踱步到那一屋,踱步了很久,实在没有地方可以转了,再重新躺回床上,闭上眼睛。 过了一会儿,她睁开眼睛,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推开谢煜卧室的房门,躺到她的床上,闭目。 另一头,谢煜直到凌晨,才把老金的功课补完。 老金也终于将整个屋子打扫的闪闪发亮。 两人都重新坐下,老金给她倒了一壶茶水,“三殿下,有什么想问的?” “沈长胤喜欢什么?”谢煜已经困倦至极,根本不想绕关子,直接问了。 结果老金听到这话也愣住了。 谢煜咬牙:“你最好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 老金赶紧挥手,“不是,只是你这个问题突然问出来,我没有现成的答案。” 她回忆着,“沈大人最大的喜好不就是古籍吗?哦,她对美食也挺喜欢的。” 谢煜挥挥手,“这个我知道,但这两个太宽泛了,我要的是那种更细节的,我可以放到求婚仪式上的。” “你之前和她在西北相处了三年,没有观察到她有什么喜欢的吗?” 老金迟疑到:“沈大人比较喜欢对那些贪官搞斩首示众……这算吗?” 谢煜点点头:“对,这也算,我打算办一个血腥求婚仪式。” “你认真一点好不好?!”她崩溃。 “比如说,她有没有特别喜欢的水果,特别喜欢的娱乐,或者花花草草呢?她有特别喜欢的花吗?鸢尾?*荷花?牡丹?” 老金恍然大悟:“这个有。” “她特别喜欢戈壁滩上的一棵歪脖子柳树。” “啊?”谢煜不敢相信。 老金严肃点点头:“你别不信,沈大人真的很喜欢那棵歪脖子柳树,当初军营就扎根在那棵歪脖子柳树旁边,她特地和我们说的,哪怕缺柴火,也不能动那棵柳树。” “她还总是到那棵柳树下面散心,在那棵柳树下面坐着。” 谢煜倒吸一口气,还是有些难以相信。 人有自己最喜欢的植物,很正常,但是喜欢歪脖子柳树,确实有点微妙了。 不管了,知道她喜欢什么就好! 她要去找一个有歪脖子柳树的地方,作为求婚仪式的现场。 她又问了许多有的没的,老金有的能答上来,大部分时候都答不上来。 等到天亮了,老金立刻下了逐客令,“三殿下,您快走吧,我要欢迎我娘子了。” 谢煜冷笑:“卸磨杀驴是吧,刚帮你做完了功课,就要赶我走,还是为了见娘子,重色轻友,罪加一等。” 老金无奈:“那您想要我如何?” 谢煜一笑,立刻勒索老金,要她答应自己,未来这两天会给求婚仪式做苦力。 然后才哼着歌走了。 老金给她的答案不尽如人意,她决定去找第二个人——朱听,严格来说,是朱听和她老娘两个。 军营里的人说朱听今日也休沐,没留在军营,去南郊庄子上了。 朱听的表妹前段时间给她和她娘送小猪仔,顺势留在京城,和京郊的年轻女子成了亲。 朱家的几个人一合计,发现自家以后可能就长住京城了,干脆在南郊买了个小庄子,几个人都住进去,日常里由朱听的表妹负责在庄子上养猪。 谢煜到的时候,朱听怀里正抱着一头白嫩嫩的小猪,坐在廊下,晒太阳。 谢煜自来熟的往她身边一坐,张口就吐槽:“我不是要和沈长胤求婚嘛,就去问了老金几个关于沈长胤的问题。” 朱听俊秀的脸上洒满了阳光,点点头,“嗯呐。” “结果她不仅知道的少,还非要我帮她做功课,做完了才肯告诉我,多坏啊她。” 朱听此时也刚吃完庄子上的早饭,吃的很饱,懒洋洋的点头:“金姨有的时候是这样的。” 她是个正直的年轻人,“虽然我知道的不多,但如果你有想知道的,可以直接问我。” 谢煜大为感动。 “你知道沈长胤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吗?” 朱听正回忆着,她堂妹突然冲进屋来:“坏了!猪圈被拱坏了!猪都跑地里了。” 朱听立刻站起来,想到了什么,既愧疚又目光炯炯的看着谢煜。 谢煜心累地叹一口气,“行吧,抓多少头猪才算完?” 朱听咧开嘴笑,牙特别白,“不多,几十头,抓完就行。” 猪,尤其是朱听家养的膘肥体壮的猪,真的不是好抓的。 而且还要无伤的抓。 谢煜和庄子上的众人合作,因为她的动作快,力气大,很快就成了抓猪的主力,正面攻坚手。 好几次被猪带着狂奔。 好不容易把猪都抓完了,竟然也到了下午。 朱家表妹特别热情的邀请她留下来,吃杀猪菜——就吃今天那头拱坏了猪圈的猪。 谢煜答应了,又和朱听坐到了廊下,“现在可以回答我了吧。” 朱听的回答要认真些,“我觉得沈大人对所有好东西都挺喜欢的。” “西北的风烈,沈大人挺喜欢从州府搜出来的好面霜的;好的绸缎她也喜欢,好的厨子、好的香薰都喜欢。” “其实好东西大家都喜欢,但是比起我们这些以前没有用过的人,沈大人好像很习惯这些东西,没有的时候比我们要难熬。” 谢煜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这话说的也没错,沈长胤其实是一个挺注重生活品质的人,所以她当初才会以为沈长胤是王公世家出来的贵族,从小是金樽玉贵长大的。 她又问:“那有什么特别热衷的吗?” 朱听:“抄家算吗?我感觉沈大人特别喜欢抄别人的家。” 她捂住了怀里小猪的耳朵,轻声说:“还有酷刑。” “沈大人好像特别喜欢那种血乎乎的场景。” 谢煜持续无言。 正在此时,朱听的老娘,那个之前在勤政殿给谢煜和她的姐妹们放饭的小头目,正拎着两条五花肉路过,热情的说:“沈大人最喜欢的明明是打地主!” “沈大人给我们分地!” 谢煜已经麻木了。 这两天下来,也不是全无收获,但真的聊胜于无。 她真的急眼了,在晚上看见老金和她的娘子被邀请来吃杀猪菜的时候,她干脆搞了一个对峙。 把老金、朱听、朱听的娘聚到一起,插着腰,让她们头脑风暴,今天给不出一个合理的答案不许走。 三人嘀嘀咕咕了一会儿,有些犹豫的给出了一个统一的答案。 朱听被推出来,她诚恳的说:“沈大人最喜欢的东西应该是你。” 谢煜没忍住笑了一下,又很快绷住,气急败坏:“不要抖机灵!” 朱听:“我是认真的,沈大人经常看你的情报,而且很喜欢派我们跟踪你。” 老金点点头,“你知道你之前去早市吃的每一样糕点,沈大人都有记录吗?” 谢煜不知道,她对沈长胤的行动风格有个大约的猜测,却不知道已经到了这个地步。 她自言自语:“变态啊……” “而且,你现在府上所有的管家和侍女,都是沈大人她亲手挑的。”老金继续补充。 “控制狂……” 谢煜又一次真切感受到了沈长胤的风格。 也承认了自己在‘寻找沈长胤喜好’这个方面上的失败,唯一有点用的就只剩下那棵歪脖子柳树了。 她只能放弃,在庄子上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杀猪菜,才启程回王府。 听到她踏进院子里的脚步声,正在重温她过去情报的沈长胤,不慌不忙的将纸张塞到一个木盒里,上了锁。 “回来了?” 她在书房里探出头,望向堂屋。 谢煜特意让人打包了新鲜的杀猪菜,带回来:“嗯!来尝尝,下午刚杀的猪。” 沈长胤尝了几口,“很好吃,咸淡适中。” 谢煜很得意:“我知道她们那边口味重,特意让她们调料分两次放,放完了第一次就给你打包了。” 沈长胤弯弯眼睛:“多谢小谢关心。” “我也想关心一下你,我看你昨日回来的时候眼睛红红的,现在好些了吗?” 谢煜点点头:“用清水洗过眼睛了,今天已经不觉得酸了,应该没有感染到脏东西。” 沈长胤:“那就好,是怎么搞的,眼睛那么红?让人担心。” 谢煜:“没什么,不就是河水……” 她顿住了,微笑,“沈大人,你在套我的话吗?” 沈长胤:“并未,我并不好奇。” 谢煜笑了,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两人闲聊了点东西,谢煜自己是觉得沈长胤一直在套她的话,但她很注意,从头到尾都没有透露半点信息。 夜很快就深了,两人各自沉沉睡去。 从第三日开始,谢煜出发找适合用作求婚现场的地方了。 硬条件就是,有棵歪脖子柳树。 找这个地方比她想象中的更加耗费时间,她在整个京城的山水间跑来跑去,路上花的时间很长,一天最多去两个地点。 而且现在是夏日,有好几个山林深处的地方,蚊虫奇多无比。 当天,谢煜就带着一身的蚊子包回了王府。 沈长胤看见了,简直生气了,一边给她上药,一边说:“我可以不好奇别的,但是你至少不能让自己变成这样吧。” 谢煜也自知理亏,只能打个马虎眼哈哈过去。 第四天,照样离开王府,去找合适的地点。 沈长胤望着她离开院子的背影,等了一会儿,然后招了招手。 早就候着的几个探子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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