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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一看见许之瑾寂寥的影子踩着夕阳余晖远去。 单薄的身体脆弱易折。 方才对自己勉强提起的嘴角明明有藏不住的疲惫。 仔细看眼里的光则日复一日淡了下去。 归一清楚地感知到,许之瑾的生命力在缓慢流失。 归一内心蓦然酸楚起来:她才二十五,双鬓竟生了许多白发。 归一对此干着急,却别无他法,而在感受到许之瑾可能生病后,第一时间找了桑酒,让她帮忙哄骗许之瑾做了一次全身检查后,拿到检查报告单后。 桑酒喟叹悠悠。 “小许她身体很健康,只是清瘦了些。” “她真正的症结在心里。” “忧思成疾,久病难医。” “我也无能为力,应朗,是她的解药啊…”这是一个无解的局。 在应朗病房,归一也曾劝过许之瑾可以短暂地离开医院放松一下自己,但许之瑾却表现出了显而易见的不赞同。 面对这样的许之瑾,归一欲言又止,许之瑾则固执地开口,嗓音清哑。 “不用劝我离开。” “我会在这守着她,从生到死。”
第105章 不奇怪 许之瑾当真如她所说般践行。 日复一日不知疲倦地在每日下班后来陪昏睡不醒的应朗。 医生说,应朗只是暂时封闭了感官,类似于植物人的状态,若经受外界刺激,仍有可能偶尔会有反应。 许之瑾便经常坐病床旁,一个人自言自语陪应朗聊天,聊的都是过去,从高中她们相遇时开始,大大小小,事无巨细地说,许之瑾才发现,原来和应朗有关的事,自己都记得十分牢靠。 第一次看见应朗手指动的时候,许之瑾还以为苦熬到头,终于能见到曙光,跌跌撞撞跑出门叫医生时甚至还摔了一跤,结果最后却被告知。 这不过是昏睡时期的正常现象,以后也会经常出现,心情大起大落,可她只能默默调整和接受。 至少,应朗还有呼吸,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不是吗?如果连她都放弃应朗了,应朗该怎么办呢?即使她再惯于掩饰,熟悉一点她的人也都看得出来,应朗才陷入昏睡时那几天,她心情糟糕透顶。 点到即止的安慰在生死前是苍白的,面对这样的她,所有人都深感无力。 直至四月末,桑酒眼看许之瑾心情逐渐恢复些了,才敢把应朗拜托她转交给许之瑾的信给了出去。 “这是术前应朗拜托我转交给你的信,她说若是手术失败或者没办法醒来再给你,但之前我看你心情一直不太好,怕刺激到你就没给,但我答应了的事,总得做到。” 许之瑾接过信,拿回病房拆时才想起来,原来手术前一天应朗让她找来纸笔是为了写这个。 只是有什么话是不能当面说,而要通过文字表达出来的呢?打开信,入目第一行。 致未婚妻:捏住信纸的手一抖。 hi,许之瑾。 这是我的遗书,但我无比希望它不是我的遗书。 因为生命太美好了,有命活着,就有命娶你。 我一直在想,这封信要如何开头。 煽情一点的话,你是不是会更感动从而更爱我?但平日里坚强惯了的人在我面前却是泪点低得要命。 不想你哭,不想你做小哭包,不想小哭包为我伤心。 你也知道,我喜欢你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先出手的人是我,最后没能陪你走到终点站的人也是我。 会不会怪我?脾气那么好的你,当然不会随便对我置气,但是这次,我确实是做的过分了。 不祈求你的原谅,你要是想离开了,记得来我病床前或者墓碑前说一声,好歹让我知道,至少我下去了还能有点吹嘘的资本,面对阎王爷也能挺着胸脯说。 “看,我前女友,多漂亮,你没有吧。” 你看我,越关键的场合嘴越抽抽,忍不住想贫嘴。 你也知道,我其实是一个自私至极的人,而且占有欲强到过分,如果你不这样觉得的话,说明我在你面前掩饰得很好,这么做大概是因为不想你被我吓到吧。 我自私了一辈子,如今在爱你这件事上,决定无私一次。 我不希望你一辈子吊死在我这棵歪脖子树上。 想看你幸福,又无比讨厌不是我在你身边的幸福。 我好矛盾啊,估计你看完我上面的瞎扯已经生气了。 我们很像,固执得如出一辙,认定了一个人,便是一辈子。 我没有理由劝你放弃我,设身处地地想,我也没办法放弃你。 而且我估计也劝不动你,但无论做什么,都不要再因为我难过。 本来一开始我是打算通过遗赠的方式将手下的一些财产给你,但你是个自立自强的人,平日里也不喜欢我为你大手大脚地花钱。 我们是平等的,彼此付出便好,不必非要分出个你我,你也可以最后再依赖我一次。 结尾该怎么写呢?那我再浪漫一次吧。 想再听一次你的心跳,和我在一起60秒,第61秒也要为我鼓噪,这样才足以盖过世界喧嚣。 一种情绪堵在许之瑾胸口,不上不下,闷得她快要窒息。 信总共有两张,第一张是遗书,第二张是遗嘱。 遗书是给许之瑾的,遗嘱也是为许之瑾准备的。 她还是决定将财产遗赠给许之瑾,一套房一辆车以及银行卡里所有的积蓄,这就是应朗的全部家当,毫无保留。 许之瑾终于明白作祟的情绪是什么,应朗才昏睡时,她尚且有微薄希望等待,可当看完信,发现应朗已经做好她离开后的所有准备后,她的希望开始一点点破碎。 她还没有放弃应朗,应朗便想放弃自己,想让自己放弃她了。 她知道应朗这样做没错,无非是有备无患罢了,可她偏偏讨厌应朗擅作主张把她的后路铺好,明明白白告诉她。 你可以后退,可以离开,可以不再爱她。 凭什么?凭什么她要听应朗的。 她偏要一条路走到黑,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 六月初六一儿童节的时候,许之瑾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是心脏移植手术成功并恢复得很好的安安。 面对安安,许之瑾内心其实多少还有点愧疚,之前她曾有过不堪的想法,妄图将原本属于安安的心脏抢占给应朗。 小孩的快乐很简单,不懂其中的复杂和大人间的弯弯绕绕,见到了许之瑾便咧嘴笑,肉眼可见的开心。 “之瑾姐姐,我来看看应姐姐。” “你一个人吗,爸爸呢?” “爸爸还得去工作,很忙,把我送到医院就离开了,他说他下次再来看望之瑾姐姐。” 许之瑾弯腰牵住安安的手把小孩领进门。 小孩表达情绪都很直接,从不弯弯绕绕藏着掖着。 看见应朗一动不动,还戴着呼吸面罩,安安哇哇大哭,最后许之瑾还要去哄。 许之瑾哭笑不得,这小孩怎么哭得比当初的自己还要惨?感动之余还有些伤感,四个月了,安安已经好全,应朗却还是没有一点转醒的迹象。 悲伤来得快也去得快,小孩子很好哄,过不久便坐不住了,开始到处乱翻。 放刀的柜子已经被许之瑾锁起,放戒指盒的柜子却被安安拉开。 “姐姐,这是什么啊?” 许之瑾没想骗小孩子。 “戒指,打算送你应姐姐的,她醒了我就送。” 小孩子年纪小,懂得却不少。 “可是,戒指不是求婚的时候才送吗?” “安安,你觉得我和你应姐姐是什么关系?” “爸爸和我说过,应姐姐和你就像我的爸爸妈妈一样。” 看来安安爸爸已经看出来了。 “你爸爸说的没错。” 许之瑾笑容浅淡,眼里却透出一股执拗的深情。 “她是我的未婚妻。” “女生喜欢女生,女生和女生在一起,女生和女生结婚…”“你会觉得奇怪吗?” “不会啊,你们那么恩爱,为什么要奇怪?” 是啊,一直以来,敏感在意的人都是她,明明爱能抵挡千军万马,不是吗?
第106章 醒了 七月末的时候,归一又来医院看望应朗,许之瑾将人领进病房。 “你倒是会挑时间来,我刚准备给应朗擦身。” 归一讶异。 “应朗她每次擦身都是嫂子你来吗?” “对啊,两三天一次,她爱干净。” 归一一向是个怕麻烦的人,不太能理解。 “那请护工不就好了,亲力亲为会很累吧。” “请护工总归是有些不放心,一部分人拿了钱不一定便尽心尽力付出。” “也是…”归一咂舌,偏头时看到床头柜上的保温盒,显露出好奇。 “嫂子,这是什么?” 归一手遥遥一指。 “冬瓜玉米排骨汤。” “哇,我最喜欢喝了,是嫂子你买的吗?” 许之瑾笑笑,她看起来真的很不会做饭吗?“我做的,你尝尝。” 归一这会是真震惊了,她记得上次去应朗家做客时,都是应朗她们在做饭,许之瑾全程没参与,后来私底下一问才知道,嫂子不会做饭,平时在家也都是应朗做饭许之瑾洗碗。 这怎么,厨艺突然突飞猛进了呢?但自己来医院探望这件事也没提前通知,她不可能自恋到以为这碗汤是做给她喝的。 “做给应朗喝的?” 许之瑾应和一声,眉眼间的郁色沉了下来。 “之前她总嚷嚷着想吃我做的东西,现在有空我就会学做饭,万一哪天她醒了,突然想吃怎么办…”归一掩下眼中的心疼,方才她明明看见许之瑾手指上微小密布的刀疤,却没说,她嫂子一直是个内敛的人,对应朗好便是好,藏的深深的,盖的牢牢的,如细水涓流般绵长。 尝了点汤,确实很不错,许之瑾大方地表示汤全部给归一,对于这个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妹妹,许之瑾一直都很宠爱。 “应朗可太有福气了。” 有福气的是她才对,只有傻子会闷声不吭爱一个人这么多年。 归一忙里抽空来看望应朗,等会还要录歌,没待多久就离开了。 送走了归一后,没想到却迎来了不速之客。 应朗父母在长达五个月没有想起过自己的亲生女儿后,终于舍得来看看了。 许之瑾并不是很欢迎他们,但自己身为一个无所凭依的外人,没有资格阻止他们来见女儿。 她以为他们心有悔悟,终于决定认真陪伴应朗,照顾应朗,爱应朗。 只是她以为也只是她以为。 她万万没想到,应朗父母来医院不是看应朗的,而是看不得应朗这幅半死不活的模样,想要亲自来终结应朗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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