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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已经没有用了。” “你就不怕你离不开,我把你关在地下室吗。” “如果你去了回不来怎么办,你真的有想过万一自己留在那里,你该怎么办。” “你什么也改变不了。” “现在给我,我们当作这件事没发生过,这不是你说的吗。” “我不能当作没发生,我真的头脑不清醒,如果说出去,会让人笑话,你都这样骗我了,我还爱你,”陈荷的手伸进门缝,她抚摸绍明的脸,绍明偏头,执着地盯着她,像要把她看穿看破,陈荷皱眉,她大鱼际上被咬出一个牙印,她叹气,“就因为爱你,我不能看你受苦。” “你回去了,我就自杀。”绍明咬一口不解恨,还要咬第二口。 陈荷手缩回来,“你不会死,你会忘了我,你对我的爱多半来自八百年转世时的痛苦吧,只要绍明把我忘了,或是我陪她老死,等我不再美丽,等到时间将感情消磨殆尽,你自然会把我忘了。” “不会的,你胡说什么,你以为我因恨生爱?我才不是因为雨季爱你……你想想!我们才认识二十天,我怎么会爱上一个认识二十天的人呢!我再恨你,也不会持续八百年……”她不知道怎么才能挽留,“……求求你别做傻事,你和当年我见过的陈荷完全不一样,我爱的不是二十天的想象!我爱谁你还不清楚吗!” “你爱我。”陈荷认真地看着她,一字一顿地说,“但是现在的我们没有必要开始,你甚至都不应该见到陈荷。” “求求你,别。” 陈荷用力关上门,把绍明锁在里面,“门锁死了,你没必要出来,等我去到蒲甘,你就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陈荷!陈荷!” 绍明趴着门缝看,却只有一线白光,她喊:“别去蒲甘,不要为了绍明搭上一生,我们分手吧,陈荷!我从曼德勒回中国,你从仰光去美国,陈荷你回答我一声!我们分手吧!” “我很高兴和绍明在一起,我不后悔爱她,”陈荷隔着门板印下一吻作为告别:“只是她不能这样痛苦了。” 1287年,雨季。 雨连天地下,鞋底淤了厚厚一层泥,用硬树皮刮下来,没踩两步,滚汤圆般又裹上去。 这是哪里。 冲锋衣的防水层被浸透了,雨水贴着陈荷胳膊往下流,从袖口倒出一个积水潭。 “河。” 树林里有几人聚居的房子,陈荷顾不上危险,她比划着找河。绿宝石确实有用,但是位置却不对,她小心抬着脚,不让泥巴沾上人家的房檐,几个老人摆摆手,陈荷觉得他们不像是拒绝同她说话,而是根本看不见她在比划什么。 “哗啦啦。” 村子里的年轻人回来了,陈荷还在比划拟声词,她绞尽脑汁,灵光一现,把绿宝石拿了出来,宝石的镶嵌工艺非常成熟,大概是某一世现代人为绍明镶嵌的,但是宝石后面却有一个古朴的纹章,陈荷在村子里把这么贵重的东西拿出来,她算是孤注一掷了。 这里只要有一个人起歹念,她就要命丧当场,但这是命,是指引,一个年轻女人认出了纹章,她把浸水的裙子挽起来坐到屋檐下,向这个怪异的外族女人讲述王室兵马的到来,王室带着军队来了,还拉走了村里的牛,他们往南边去了。 陈荷听懂了“王室”这个蒲甘语。 “昨天?还是今天?”陈荷指着天问。 女人听不懂,她指着西边,比出河的样子:“哗啦啦。” 是朝西走了。 陈荷没有东西可以给女人,女人也不要,还用芭蕉叶给陈荷包了一个小包裹,陈荷打开一看,里面是烤过的糯米芭蕉,女人四根手指并起来,示意陈荷这个可以吃。 陈荷咬了一口。 香。 朝西是大林子,树叶一张叠着一张,像鹦鹉的翅膀扑在天上,陈荷想起刚来蒲甘的时候,她也经过了这样大的林子,是—— 不能想了,她把袜子裤腿塞进袜子里,用胶布缠紧,踩着榕树的板状根,一步步走进丛林。 防虫喷雾隔绝了大部分毒虫,少部分被陈荷踩死在脚下,树林里瘴气弥漫,唯有贴地的一米高没有毒气,陈荷只得弯着身子走,她想回去,这个念头只要一出现,就刹不住车的带她往前跑,陈荷的脚步愈发退缩了。 她从冲锋衣内夹层里拿出绿宝石,这个宝石碎成这样,还能带她回家吗,算了,再走一段,如果受不了,就回家吧。 她握着宝石,一会儿想到菲律宾的海滩,一会儿想到妈妈烧焦的饭,徒步的时候想些徒步的事吧,就把它当成一次艰难的徒步,想想自己的成功,她每次都能做到,这次也不例外。 陈荷一步步走,雨水冲刷在她的身上,她的衣服贴着肉,渐渐地变成陈荷的一张皮,陈荷在泼天的大雨里褪去了最后的人性,她变成了一只豹子,不知疲倦地寻找着猎物。 那年冬天下了大雪,雪停的第二天,她的教练夫妇约她徒步。 一个男声说:“陈,你的猎枪背好了?” 一个女声说:“应该让我丈夫背的。” 陈荷自己说:“我开枪比他准多了,这个季节没有棕熊。” 男:“几个月前我教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很有运动员的天赋。” 女:“你的妻子不一起来吗。” 陈:“她不喜欢自然。” 男:“真可惜。” 女:“如果是秋天,可以炖熊肉吃。” 陈:“我只吃常规家禽。” 女:“你冲锋衣颜色好亮。” 陈:“这样才你们才能一眼看到我不会走丢。” 树枝插进土地,带出腐烂的树叶和泥水。 陈:“为什么要在地上敲。” 男:“刚下过雪,这样才不会掉进树洞里。” 陈荷掀起冲锋衣,用里面的速干T恤擦汗。 男人说:“陈荷,冬天这么冷,你为什么流汗了。” 因为我好热。 女人说:“陈荷,冬天的衣服这么厚,你的手臂为什么受伤。” 太闷了,她索性脱掉外套,见肉的旱蚂蝗从树枝上跳下,一个个吸在陈荷手臂上,陈荷用打火机烤,蚂蝗掉在地上。 男人说:“陈荷,可乐瓶子不要乱丢,你体能下降,连手都不听使唤了。” 是啊,不能让蒲甘有考古大发现。 陈荷捡起可乐瓶子。 女人说:“陈荷,树上的叶子轻而薄,为什么它像匕首一样朝你飞来。” 我不知道。 陈荷滚到地上,远处有一个黑色的怪物。 泥水浸透衣服,四周都是芭蕉叶。 怪物一击未中,飞扑上来,陈荷拔枪和它打作一团。 陈荷的枪放空了。 她晕倒前有马蹄声急匆匆赶来。 好多怪物。 苏觉的王服满是泥水,他让陈荷平躺在地,抬起她的头:“这种反应是身体里的电解质流失,她脱水产生幻觉了。” 第42章 哥哥 面前的枪杀了两个人,他的父亲和他的母后,苏觉的眼睛对准枪口,他模拟开枪的姿势,是个帅气的动作,可是扳机却无论如何也按不下。他放下枪,抬起手,穿过金丝玉环,摸到长了一层茸毛的头发,一个光溜溜的脑袋,他目光柔软下来,那些金丝像辫子一样垂在脑后,让他想起自己还未出家的样子。 那是他介于孩子和少年之间的年纪,他还没有成婚,留着长发,蒲甘男子都爱把头发盘在头顶,带着女人一样的印度发饰,他不是,他总把长长的头发散开,任由它们搭在白色的木棉布制成的衣服上,他坐在芒果树下念书,那把好头发就随着他静伏,宫人们都说他像释迦摩尼王子出家前的样子。 他喜欢和妹妹比头发,他的头发比妹妹的更长,母亲为他们捉来一只鹦鹉,他和妹妹都想要,母亲说:“你们比一比吧,谁能让鹦鹉沿着它的头发爬到头顶,这只鹦鹉就是谁的。”绍明当时才没大一点,他耍了个鬼花招,把吃剩的黏糕抹在头发上,鹦鹉就咬着他的头发爬到他的肩膀。 不过妹妹得到了一只珍珠耳环,因为鹦鹉咬掉了他半个耳垂,他的一对耳环是没用了,见妹妹没得到鹦鹉,整天闷闷不乐,苏觉捂着耳朵,拿出一只暗淡的珍珠耳环给她:“拿去吧。” 妹妹的注意力被吸引了,糊满鼻涕的手好奇地去拿耳环,苏觉突然收回手,他摘下耳朵上的那只圆润的珍珠扔给绍明:“拿去吧。” 他的好耳环不多久就被绍明玩丢了,他气,妹妹哭,母亲笑,这是在香巴拉也不会有的快乐日子啊。 他在母亲死的那年出家,说是出家,苏觉自己知道,他是抛弃妹妹逃命去了,王宫容不下成年的王子,蒲甘的千座僧院总有他的容身之处,他的归属从王国变成寺庙,而他的妹妹不凑巧是个女子。 苏觉落发后每日都为母亲念经,他在佛前为妹妹超度,他不知道绍明的生死,他只能日日超度,他完全没有办法。 蒲甘宫廷斗争愈演愈烈,北方人,天竺人,西边的王国都来进犯,苏觉真的认为他的妹妹活不了了,十四岁的姑娘,要出嫁了,如果妹妹活着,他希望妹妹嫁给一位将军,这样将军出征,妹妹就可以离开王庭了。 某天天气晴朗,苏觉向上师提出了云游,出行的前一天,他在王宫受到父王的接见,出家出对了,舍了满头头发,换来了父王青眼,至于妹妹,妙香国佛法高明,他会学习更多的佛法,祝妹妹早日进入极乐。 众人拥簇着北行的队伍,苏觉身上挂满花环,如同佛陀的塑像被挤在人群中,一个灰扑扑的少女冲破人群跌在他面前,很快就被人挤走了,闪闪的珠宝迷了他的眼,芬芳的鲜花扑了他的鼻,诵经赞美声糊住他的耳,舌头上的奶油酥吞噬了他的口,苏觉的身体淹没在万人之中,他骑上白驴径直向北走。 他在妙香一带求寻佛法,寻着了,就随师父念经,寻不着的时候,他就四处游荡,有一天他在牛背上睡着了,再睁眼他发现他游荡到了蒲甘王城。 他竟然回家了。 苏觉连忙叫村长把牛喂饱,他要北去,要往更北的地方走,哪怕是走到大都,走到蒙古人的地方。 在牛吃草的间隙,苏觉向村子里的人讲经,他听到了当朝局势变换,他听见了绍明的名字。 他回到了王庭。 妹妹告诉他,她已经死过很多次了,苏觉不能不信,妹妹是那样平静,如果她见到他,一定会杀了他,妹妹说她曾经杀过他了,她这次不杀。 苏觉完全相信了妹妹。 和绍明在一起的时间是快乐的,他们偶尔会做游戏,那种幼稚的滚铁环,拉结草的孩子的游戏,他们假模假样地扮演着友爱的兄妹,苏觉亏欠妹妹很多。 我爱她。 “你说过的所有的劝说我都听过了,王兄,你忘了吗,我有千次轮回。” “我爱你。”苏觉跪在绍明面前,绍明的脚趾甲染了橙红的颜色,轻蔑地对着他,连绍明的指甲都比他勇敢,他把王冠磕在地上,“这个你也听说了吗。” “你每次都说爱我。” 绍明执意要走,王室一无所有了,但至少还有高贵的血脉,她要去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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