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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工作,我确实也没什么事好做。原本是来调查外婆车祸真相的,可现在出现了一个我根本无力对抗的人物,他像只拦路虎,跳到面前要把我吃干抹净。 见到刘衡,我几乎当场就确定,当年他撞我外婆的事情一定另有隐情。奈何我手上没有任何证据,去找证据说不定还要搭上性命。只是如果就此放弃,我又不甘心。 上海滩还真不简单,我心想。在老家,借亲戚们的东风我还能说自己有点人脉和门路,但在这里,我一无所有。 “浪奔、浪流”在我脑海中还没唱完,就被一阵急匆匆的敲门声打断。我的心提了起来,忙关上灯,轻声靠近门口。 外面站着一个男人,手里还拿着什么东西。他不耐烦地敲了几次,大喊:“快递,有人在吗?” 丁辰并没有说她有快递。 “哪家快递公司?寄件人是谁?”我问。 寄件人是杜灵犀。 我还是不敢掉以轻心,只让他把包裹放在门口。那人抱怨了几句,扔下东西就走了。 门外传来包裹落地的声音,听起来像个软绵绵的袋子。等楼道的灯黑下去我才将门开了一条缝,拎起包裹便立刻关上。 确实是杜灵犀寄来的,而我也的确给过她地址。我打开包装,一条垂坠的淡粉色裤子从中滑落,掉在我的脚边。 作者有话说: 喜提新衣,再也不用穿奔丧套了
第15章 刚穿上这条裤子,杜灵犀就打来视频电话。我讨厌视频,所以没有接,过了十分钟才发了一张照片过去,说很好看,谢谢。 杜灵犀又打视频,我硬着头皮接了,她问我:“大小合适吗?” “合适。” “喜欢吗?” “喜欢。” “里面还配了一条领带,找到了吗?” 我蹲下去翻快递包装袋,领带被塞在了角上,团得有点皱。 “快递公司怎么这样!”杜灵犀懊恼地说,“我出不去门自己没法包装,交给他们却搞得这么潦草,册那!” 我第一次听杜灵犀骂人,但她少了点泼皮的气质,说得像文明用语。我笑起来,她叫我别笑了赶紧戴上。 领带和裤子材质稍有区别,更加硬挺。它也是粉色的,只是现在皱巴巴一团,像一条冷掉的热狗。 领带和裤子很配,在杜灵犀的指导下我又换上一件黑衬衫,她满意地盯着镜子里的我,说不错不错,美丽又英俊,可以推而广之。 我开玩笑,说你把我当小白鼠啊。杜灵犀随口说,以后我就是她的御用模特。吓得我赶紧推辞,那样肖燃会把我吃了的。 “你在朋友家住得怎么样?”她在沙发上躺倒,双腿翘在沙发背上。 “挺好的,楼下很热闹,全是小吃店,刚吃完馄饨回来。” “是吗?羡慕你是自由身,我爸妈回来更不让我出门了,天天在家看着我,和看犯人一样。” “那两个人还没抓到?” “听说抓到一个,但他有不在场证明,说自己打麻将去了,而且态度横得很,差点把警察给打了。最后因为缺乏证据给他放了。” 我心说果然如此,刘衡是个惯犯,知道怎么把嫌疑降到最小,警察拿这种人根本没办法。 “那你注意安全。”我嘱咐她。 “我是没事啦,家里很安全。但我担心叶子姐,他们现在好像把她当作目标了。” “她不是也住在你家?” “我爸妈回来之后,她就搬回酒店了。” 酒店?叶丹青住酒店?我有点糊涂,她为什么不买房或者租房?杜灵犀说她也不知道,可能住酒店方便点吧。 “外滩的酒店,可以俯视黄浦江和陆家嘴夜景哟!唉,要是能去就好了。”杜灵犀叹气。她在家待得百无聊赖,快要发霉,不然也不至于给我打电话东拉西扯这么久。 我们又聊了一会,她才不依不舍地挂断。我心里轻松下去,开始认真地照镜子。 我人生第一次穿这么嫩的颜色,倒是和春天很配。丁辰总说我的“奔丧套”过于沉闷,如今用淡色调剂一下,确实活泼柔软不少。 在我顾影自怜的时候,丁辰回来了。她蹲下解鞋带时,我问:“今天这么早?” 她沉闷地嗯了一声,垂头丧气地把背包往床上一丢,就缩在床头望着天花板,连我的粉色裤子都没能吸引她的注意。 “怎么了?”我问。她抬起头看我时我才发现,她两只眼睛又红又肿。看这个样子,八成又在公司受了委屈。 丁辰先叹了一口气,这口气还没完全吐出去,就变成滔滔江水,舀起来一看,全是辛酸的泪水。 之前她提过,她的部门领导是个妄自尊大的三十多岁男人,每天上班要喷气味很大的古龙水、穿棕色格纹西装和吊脚裤,露出下面的尖头皮鞋。 丁辰向我倾诉的事其实都不是什么大事,有时只是技术意见上的不统一,有时只是态度上的看不惯,但这些小事点点滴滴累积成足以决堤的洪水。 当然,其他的同事们也都不是省油的灯。用她领导的话来说,他们品牌混的是名利场,所以公司内部也是个微缩的名利场,任何人都不能掉以轻心。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是他的生存理念。 今天丁辰又被人穿小鞋了,说她上班摸鱼,还拍了照片作证据。 “我累死累活干了两个小时,就不能玩十分钟手机吗?”丁辰怨恨地说,“他们不干活天天摸鱼,我说什么了?” 那些人见风使舵惯了,领导只会找丁辰的麻烦,丁辰又不敢和他吵架,只能挨了骂一个人躲进厕所哭。 “他今天本来要我加班的……”丁辰抱着枕头一拳一拳地捶,“幸好老板及时出现让我走了。” 说完,她打出一记漂亮的勾拳,枕头像块盾牌似的砸到吊灯又弹到我身上。我吓得躲到衣柜后面,生怕灯掉下来,丁辰却面不改色。 “好怀念以前的公司。”她伸着懒腰躺下。 “那就回去呗。” “回不去啦,倒闭了。”她叹气,摇摇摆摆的枝形吊灯像随她的口气波动似的,让屋里的光影也愁苦地摇动。 我曾经的遭遇和丁辰有些相似之处,我们同样是被穿小鞋的那个,同样不受人待见,苦活累活我们干,但鲜花掌声永远属于领导。 人只是螺丝钉,相同型号的一抓一大把,还拥有广阔的备胎池,随时更换。 辞职后我曾一度以为自己摆脱了当螺丝的命运,写自己喜欢的小说,做自己想做的程序,过自由没有形状的生活。 但如果想赚到钱,还是不免被各路人马审视、被条条框框限制。我依然是螺丝,只是一颗没那么规矩的螺丝罢了。 我问丁辰要不要吃点东西,她说想吃门口的三鲜米线。这时她才注意到我的新裤子。 “裤子好看,哪买的?” 我说是朋友送的。她手脚并用爬到床尾,揪起我的裤子仔细研究,问我怎么突然换风格了,比“奔丧套”好看太多。 但我还是换下了它,把它整整齐齐叠好放在箱子里,领带挂在衣架上,预备回来用丁辰的小型挂烫机熨一熨。 换上平时下楼吃饭常穿的运动裤,我走在熟女打扮的丁辰身边就像她刚上大学的妹妹。丁辰几次三番想把她的衣服套在我身上看看效果,都被我果断拒绝。 住在杜灵犀家的两周我从没在外面吃过饭,她家的厨师手艺太好,川菜、鲁菜、粤菜样样精通,何况杜灵犀还经常左一个大厨右一个大厨往家里叫,从她家出来我胖了足足五斤。 山珍海味有山珍海味的滋味,路边小摊有路边小摊的滋味,我都喜欢。要是有钱,我就可以遍地吃,想吃什么吃什么。 说到钱,更头疼了。不知道是不是有日子没更新的缘故,最近的小说收入锐减。编辑告诉我,如果再不更新她就彻底不管我,让我自生自灭。 在她的威逼利诱下,昨天我终于动笔写小说的后半部分。主角力排众议踏上了南亚之旅,第一站就是尼泊尔。 但我没去过南亚,更没出过国,写起来力不从心,就好比让我写亚马逊雨林里的青蛙如何排便。 我暗骂自己愚蠢,然而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搜集更多资料硬着头皮读,读到昏昏欲睡,小说还是只写了个开头。 中午编辑又打来电话,看到她的头像我不由自主地发抖。她语重心长地说:“莱蒙,不然你直接把这本放弃,写个别的吧。” “莱蒙”是我的笔名,英文Lemon的谐音。我求她让我再试试,本周内我一定开始更新,更不出来下周保证换别的。 军令状泰山压顶,但我的烦恼和丁辰的烦恼一比,显然幸福得多。 丁辰一直盯着手机,拇指灵活地在屏幕上滑动,传来被频繁切断的视频声音,直到她的手指在某一个页面上停了好久,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在看什么?”我问。 “我老板的访谈。”丁辰眼睛不离屏幕,嘴伸到碗边咬下半块鱼豆腐。 “你老板?!”我惊诧地大喊。鹌鹑蛋坐着我倾斜的筷子滚进红汤,啪嗒两滴油点就溅在了白色卫衣的领口。 “你老板是叶丹青?”
第16章 “你也没有问我嘛。” 我在厨房的水槽边用洗洁精搓衣服上的油点,丁辰换上了睡衣抱着海豹玩偶躺在床上对我说。 “你什么时候跑到布兰森上班了?”我扭头看她一眼,她已经丢掉了玩偶,开始做仰卧起坐。 “我记得之前和你说过吧,一年前。” 她或许说过,但那时我恐怕连布兰森这三个字都没听过。 搓了三遍,才搓掉顽固的油点,水蜜桃的香气混合着油腻的饭味令人作呕。我洗了手,把衣服塞进灶台下的洗衣机。 这寸土寸金的出租屋把所有东西都安在一起,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但留给人的生活空间也没剩多少。 洗衣服的同时,我趴在床上看叶丹青的访谈。 访谈时间很长,大概一个半小时。这档节目的受访嘉宾无法提前知晓问题,摄影机捕捉他们最真实的反应,有些名人就是因为上了这档节目而把自己搞得声名狼藉。 节目的创办者是一个曾经的八卦新闻主持人,毁誉参半,以犀利著称,但他的犀利常常升级为冒犯,在网络上引起不小的争议。这年头,争议就是流量,就是金钱。 访谈应该是上周一二录制的,那两天叶丹青忙得半夜才回家。几天不见,再看到她的脸时,我竟觉得陌生,好像我们从来就不认识。 不知是不是为了应对难缠的主持人,叶丹青整体的妆容淡雅柔和,但眉锋锐利十足,一看便知绵里藏针。 从评论得知,她身上是某奢侈品牌最新一季的时装,全球有且仅有一套,此前没有人穿过。那条裙子风格优雅,但叶丹青将领口进行了一些裁剪,露出了一段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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