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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诺去问了医院,了解了一下她昏迷那两日的情况: 6月16日凌晨三点半,夜班护士发现她晕倒在医院,将她送入急救室,因为她的情绪一直处于亢奋状态,高烧不退,意识不醒,而医院继续施救是需要家属办理手续的,护士去找了吴芳,但吴芳说她不识字,这些事情她不会,要他们联系凌正连。 6月16号早上八点,凌正连赶到医院,给凌诺办理了住院手续,然后留在了医院,说是要照顾吴芳和女儿。 6月16号晚,吴芳在3号住院部天台跳楼自杀,抢救无效死亡。 6月17号清晨,警方结案,定性自杀。 6月17号中午,凌正连以配偶的身份,合规合法地转走了吴芳医用账户上剩下的治疗基金,共一百五十一万元。几乎同时,吴芳遗体火化完毕。 凌诺停笔,开始分析起诉的可能性:“一百多万…要请律师……民事打赢才能转刑事。” 她又仔仔细细地对了一遍医院资金流水,然后开始查律所,找律师。 凌诺打听了一圈,苏城靠谱的民事律师,一审律师费至少五万。而这个数字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仍然是一笔巨款。 乔芸给她的两百万,她为了让吴芳相信那真的是一笔“慈善捐款”,全部转进了她的医用账户,除去前期治疗花掉的四十八万二,剩下的都被凌正连转走了。 她现在能支配的资金不过是四位数,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脖子上带着的这条项链。这是她拿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时,乔念送她的礼物,一条蓝宝石项链,她一直戴着,从未取下来过。 ** 6月20日,苏城某典当行。 玻璃柜台里陈列着各色首饰,在射灯下闪着冷冰冰的光,显得格外奢华。凌诺站在门口,犹豫了很久,才鼓起勇气走进去。 “姑娘,要当东西还是卖东西?”典当行的老师傅坐在柜台后面,戴着老花镜,手里拿着一个放大镜,语气和蔼。 凌诺咬了咬嘴唇,伸开手掌,把项链递了过去:“我…我想卖掉它。” 老师傅接过项链,推了推老花镜,用放大镜小心翼翼地打量了一下,又拿出专业的仪器,测了测宝石的密度和折射率,脸色渐渐变得严肃起来。他看了很久,才慢慢摘下眼镜,看向凌诺,又惊又喜: “姑娘,你这项链怪好的哩。这颗蓝宝石是斯里兰卡矢车菊蓝,净度还挺好嘞,也没加热,七成新,非常可以啊。”他把项链往前送了送,指着蓝宝石说,“这宝石外围这个碎钻也都是天然真钻,工艺也不错,好货啊!” “多少钱?”凌诺低声问道,“能卖?” 老师傅挑了挑眉,眼神迅速打量了一下凌诺,然后轻轻放下项链,坐直了些,严肃道:“这项链,市价至少十五万。” 十五万。 凌诺眼前一黑,扶住柜台才勉强站稳。她想过乔念为了让她安心会改价格,但没想到会相差这么多。 凌诺,你怎么就这么没见识,没眼界,不识货啊! 乔念给你的爱从来都是真金白银,从来都是毫无保留。 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在打倒你,只有她会笑着接住你。 你欠她的,一辈子都还不清。 “姑娘,还要不要再考虑考虑?是当还是卖?”老师傅看着她,语气带上了一丝惋惜,“这么好的项链,卖掉有点可惜啊。” 凌诺在心中做起了挣扎——若是卖了可能永远也找不回来了;若是当了,这项链的月息她交不起。 最后,这条项链以十九万四的价格被卖给了典当行,附赠品是凌诺的良心。 ** 2019年8月1日,苏城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凌诺坐在原告席上,身边是张律师。 对面,凌正连没有来,只来了他的代理律师。 “现在开庭。”法官敲下法槌,声音威严,整个法庭瞬间安静下来。 张律师起身,整理了一下西装,开始陈述案情:“审判长、审判员,我方认为,涉案两百万元系赠与人谢依雯女士对吴芳女士的附义务赠与,赠与目的明确为医疗救治。现吴芳女士死亡,治疗终止,赠与义务无法实现,剩余一百五十一万八千元款项失去赠与基础,凌正连无合法依据占有该款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反对。”对方律师立刻举手,语气从容不迫,“第一,赠与合同需双方合意,银行附言仅为汇款人单方备注,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不能证明双方约定了‘治疗终止则返还’的义务;第二,该两百万元已汇入吴芳个人账户,且无证据证明赠与人明确约定只归吴芳一方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第三,吴芳女士死亡后,凌正连作为配偶,依法继承其遗产,包括该账户内的余款,不存在不当得利。” 法官看向张律师:“原告方,能否提供赠与人谢依雯女士的书面说明,或申请其出庭作证,证明赠与附义务?” 张律师愣了一下,看向凌诺,语气迟疑:“赠与人…目前不便出庭,也无书面说明。但款项流向和用途,足以推定赠与目的。” “推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对方律师立刻反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原告方无法证明赠与附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凌诺的心一点点沉下去。她明明给了张律师谢依雯的电话,他明明说会联系她出具书面说明。 庭审继续,张律师的辩护越来越敷衍,面对对方律师的追问,屡屡语塞,甚至连凌诺提出的“十四万借款用于母亲前期治疗,应从余款中扣除”的主张,都只是草草提及,没有提交完整的借条和资金流向证明。凌诺坐在旁边,心里越来越慌,她想自己站起来陈述,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张律师被对方律师碾压。 闭庭时,外面下雨了。 凌诺站在法院门口,看着雨水在地面汇成小溪,流向低洼处,心里像被雨水淋透了,冰凉刺骨。 张律师匆匆走过来,脸上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愧疚:凌小姐,一审胜算不大,二审我们可以考虑调解……” “你联系谢依雯了吗?”凌诺打断他,眼神冰冷锐利,质问,“你说的书面证明呢?” 张律师眼神闪烁,避开她的目光,语气含糊:“我联系了,她不愿意出庭,也不愿意出具说明……” 凌诺怒言:“那我给你的监控录像,材料证明,资金流水你就那样解释?” 张律师:“凌小姐,我理解您的痛苦,但是您提供的证据没有人证,这本身就是一个致命缺陷。” 闻言,凌诺紧绷的下颌线微微松了一分。 是啊,没有人证,没有人愿意出庭作证,人在医院死了,不追责的家属对医院来说就是活菩萨,谁那么傻,冒着丢工作的风险为了一个陌生人献出一份义气。 但是!她提供的物证也不是吹弹可破的,分明是自己上当受骗了。只是,事已至此,多说无用。 凌诺不再追问,平静的从包里掏出律师委托合同,撕成了碎片,扔在地上:“合同解除。” 她转身走进了雨里,在心中告诉自己——从今往后,只靠自己。 2019年8月8日,一审判决书送达。凌诺刚忙完店里的活歇下来,晚饭还没来得及吃,她坐在一个小板凳上看着信封上法院的公章,迟迟不动。她知道,结果一定不好。 良久,她才缓缓拆开信封: 【驳回原告凌诺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860元由原告承担】 她接受的很平静,审理费确实高,但好在她现在总算有一份工作了。 她在巷口的饭店找了份洗碗的工作,日结,还包吃。 晚上她就去网吧包夜,有时候包十块钱一晚的,有时候包三十块钱的,这种贵一点的可以让她睡一觉。 这些日子,凌诺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法条,她从《合同法》《继承法》开始,一字一句地啃,不懂的就查司法解释,看类似案例,笔记本上记满了密密麻麻的笔记。 她每天晚上九点下班,离开饭店就直接去网吧,每天都学到凌晨,眼睛熬得通红,布满了血丝,可她从来没有放弃过。有时累极了,趴在键盘上就睡了。但第二天太阳升起来了,她又有干劲了,她告诉自己她不能倒下,不能放弃。 她要查清楚母亲的死,要追回这笔钱,要去给乔念道歉,凭借这份信念,她吃了一份又一份苦。 2019年12月2日,二审开庭。 她孤注一掷,拼尽全力。 败诉了。 作者有话说: 法律知识非专业考究,瑕疵请忽略不计,谢谢 如果大家在需要法律援助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律师是个什么样的人,不要遇到“张律师”这样的
第49章 妈妈 2019年12月10日,二审判决书送到。凌诺没有拆,而是拿着它去了吴芳的墓前。 墓碑周围很干净,连片花瓣都没有,看来墓园的工作人员很细心。当然,这是凌诺胡诌的。 今天天气不错,风小。苏城本来就不是很冷的地方,冬天也是零上温度,这个天气凌诺不喜欢,她喜欢北京的四季分明。喜欢北京的人文底蕴,习气风俗,甚至一花一草,一树一木,她都喜欢。 更喜欢,那里的人。 她在墓碑前坐了下来,背对着吴芳的照片,然后拆开信封,一字一句念:“驳回上诉人凌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12860元由上诉人承担。” “妈妈,那天我抱着厚厚的一沓材料,一个人走进法院审判庭,我站在那里,我能看到那些西装革履的大律师对我的蔑视,嘲讽,但是我不在乎啊,我学会法条了,他们用‘婚姻继承’压我,但我发现‘遗产继承’是能打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该笔款项是专项医疗款,其设立目的是为了给我母亲治病,并非我母亲的个人合法财产。在治疗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该笔款项不应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被上诉人凌正连转移该款项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凌诺复述着自己那天在法庭上铿锵有力的发言,眼泪莫名其妙的掉了下来。 她继续说:“妈,你知道吗?我递上捐赠证明的时候,我看到法官的表情动摇了,你知道我当时有多激动吗?” “可是我高兴的太早了,”凌诺突然笑了,笑声却饱含凄凉和绝望,“你知道凌正连!你的好丈夫!他的律师给了我什么吗?!” 她猛地转头,眼泪大颗大颗往下落,声音嘶哑得不成样子:“《自愿放弃治疗声明》及笔迹鉴定报告。” 凌诺慢慢转正身子,眼睛盯着墓碑上的照片,仿佛在透过照片对那个人发出质问:“你的……你的笔迹!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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