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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云筝沉默片刻,回应道:“县令大人,彭城百姓待我好,我自愿保护他们,这校尉之职,我当。” “至于赏赐,就免了罢。” 县令大喜过望,从头到脚又将华云筝夸了个遍。 他命人将衙门近处的旧宅收拾出来,安顿她住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观阅! 明天北京时间7:00 am 准时更新!
第59章 万里赴戎机(一) (一) 水一般的夜色。 月光照得很亮,一层雪洒在地上。 华云筝沐浴完,换上县令给她准备的新衣服,当然还是男装,正打算就寝,忽闻窗外有窸窣声, 她假装没听见的样子,待那不速之客放松了警惕,猛地从窗间跃出,捉了来者个现行—— 是白日在炊饼摊的那黑猫。 它是如何找到这里来的? 华云筝心下疑惑,却也欢喜,在陌生的环境里,总算有个熟悉的生命作伴了。 只是次日她便要前往城外军营,不知军中是否可以养猫呢? 华云筝才不管那么多呢,她是下定决心要带这猫去了,若是被追问起来,就说是附近不知哪里跑来的野猫也未尝不可。 她好奇地和这黑猫大眼瞪大眼良久,方开口问道:“小猫,你有名字吗?” 那猫喵喵叫了两声。 华云筝听不懂,身边又没有文字载体,只得作罢。 “你全身都是黑的,那我就暂且叫你小黑罢!” 她快活地将小黑抱到了榻上,也不管它是否情愿。 一夜算是安眠,只是有个陌生的女子入了梦来。 那女子一身黑衣,面容却是明艳。 二人在这榻上纠缠不休,像是在打架。华云筝不认为自己会是那种欺负女子的男子,只当梦是反的,而自己,不过做了一场悖德的噩梦。 醒来时,天色尚未完全分明。 小黑正躺在她的怀里,似是睡得香甜。 华云筝小心翼翼地将它抱起,安放在了榻上。 那小家伙失了温度,无意识地一拢尾巴,将自己包裹在了一片毛茸茸里。 华云筝轻轻笑了一下,蹑手蹑脚地出去了。 兰陵,鲁王宫。 姬平此次突袭彭城本是志在必得,未曾料想彭城中竟有仙门中人坏他好事。 他派细作反复打听那人归属于何派,闻说是一名叫姓高的江湖人士,姬平气不打一处来。这下他算是吃了哑巴亏,既无处申诉,亦破坏了鲁吴之盟。 他的狼子野心这下算是人尽皆知了。 姬平一不做二不休,既然要反,那就反个彻底! 他早已策划了多年,从姬明空登基之时,他便对这位与他年纪相仿的姑母心生不平。这世道当是男尊女卑,让一名女子登上那九五至尊之位,简直是全天下男子之大辱。 按血统,文宣王姬雅志是最适合受天下男子扶持的对象,可他对长姐忠心耿耿,要他造反,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更何况,姬平看不上姬雅志。 虽说他和姬雅志私交甚好,那也不过是酒肉之交。那人只弄风月,与他讲朝政、讲理想抱负,他一概不感兴趣,身上没有一点血性和男子气概。 在姬平看来,他与女子无异。 前鲁公姬恒志弱冠时有一红颜知己,暂纳为妾,二人诞有一子,取名明志,这便是姬平的生父。 后来姬恒志迫于家族压力,与世家女子成亲。红颜知己身世卑微,及那时容貌亦不如世家女年轻,很快便失去了姬恒志的宠爱,母子二人沦为家族边缘人物。她难以接受身边人的冷眼和丈夫的变心,终选择投井自尽。 姬明志非正室所出,母亲死后对姬恒志日渐仇视,之后私自与平民女子相爱,为摆脱家族的阻力,卷走部分钱财,另立门户,因此失去了继承权,成了姬家族谱上被抹去的存在。 父母死得早,徒留姬平一人守着家产坐吃山空,最终还是没守住,门第破落过一段时间。直到姬恒志临死前想起还有这么一个孙子,才将姬平接回家中,冰释前嫌,当做族人培养。 姬家对此等丑事遮盖得极好,因此坊间亦鲜少有人在闲言碎语中谈起这段过往。 可姬平却对此耿耿于怀。 若不是那红颜知己不自量力,非要留在姬恒志身边,哪里会有后续的悲剧?!若不是那平民女子出身贫贱,父亲又怎会被家族抛弃,自己又怎会独自受苦多年?! 姬平恨得咬牙切齿,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一抹艳色的身影…… 说到底,还是女子的过错! 他用力摇了摇头,将这罪该万死的幻觉甩到了天边。 无论如何,他还是鲁公姬恒志的嫡长孙,是这天下的直系正统! 若这天下真要有一名共主,那只能是一位男子。 而他,便是那不容置疑的唯一人选。 不知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跑出来的无名小卒,让他出师不利,姬平恨得牙痒痒。 料想吴军不日就要北上,此刻不拿下彭城,更待何时?听说那人还做了彭城的校尉,有那人驻军,鲁军哪里还打得了胜仗? 姬平不愿就此罢休,正在这时,一名近侍匆匆进殿禀报,是先前他传去郑国的飞信有了回音。 郑王对姬平结盟的意图存有疑虑,需要他拿出诚意和决心。 姬平眼里迸射出火光来。 这下他是非拿下彭城不可了! 日上三竿,华云筝在县令的亲自带领下到了军营。 军营并没有她想象中的威风凛凛,只有数顶厚毡连成的中帐,稀稀拉拉地散在旷地上。 帐口插着褪色的旗帜,被风吹得哗哗作响。地上没长什么草,泥土混着马粪,被反复踩踏后早已坚硬如石,带了几分铁锈的气味。 县令说,主将先前被调往南部作战,现应在赶回来的路上。 省去了面见主帅的繁文缛节,华云筝倒也乐得清闲,打算先在军中安顿下来,找点活做。 小黑被她藏在行囊里,很乖巧地没搞出什么动静。 华云筝隔着粗布摸了摸它,和县令行礼告别,跟在军士身后走向自己的中帐。 中帐的位置靠后,闻说新校尉要来,也没人特地为她调整节奏,大伙都有条不紊地按照自己的节奏干着活。 看来不是什么大官啊。华云筝心想。不过这样也挺好,她本就不是为了当官而来的。只要能保护彭城百姓不受欺害,怎样都可以。 帐中案几简陋,铺着块旧蓝色的布,角落里摆着一盏蒙着灰的灯,灯里边没油。 军士冲她行了一礼,出去了。 华云筝这才将小黑放出来活动活动筋骨。猫嫌弃地瘫在榻上不肯动,生怕爪子沾到地上的脏泥。 过了些时候,帐外停留了一个人影,一双军鞋在摇晃的帐幕之下恍惚。 “校尉大人。”那人声音不高不低,恰好能让她听见,“营中灯油不太够用,军需让我来给您送点蜡烛。” “进来吧。” 校尉大人正手忙脚乱地将猫藏进被褥里,生怕他进来时看到。 可那军士没了回应,几根蜡烛搁在帐前,零零散散地落在地上。 华云筝忙碌地过了一天,待她躺到榻上之时,夜已深了。 一片黑幕笼罩着穹野,将浮云压得很低。 巡逻声断断续续,盆中炭火已熄成暗红,只留半分余热。 风从营帐外吹入,夹杂着几分让人不愉快的味道。 沙沙—— 华云筝耳力极好,那声虽微弱得几不可闻,她仍辨别出是布料摩擦所发出的,带一点皮革的低沉。 彭城军服材质以细麻布和葛布为主,编织较为绵密,不会有这么生硬的摩擦感。此声涩而哑,布料纤维明显更粗,适用于防风、御寒。 是鲁地的军装! 想必是刺杀自己来的。 军中营帐外观上并无甚区别,这刺客如何能这么精准地找到这里来? 军中定有奸细! 华云筝不动声色地握紧了高情,卧在榻上,双目紧闭,保持熟睡的姿势。 下一息,帐幕被迅速掀开一条极窄的缝隙,一道黑影钻了进来,如一只灵敏的大黑耗子。 “喵——” 小黑大叫一声,往帐外窜去。 那人无暇顾及,手中短刃泛着冷光,直往华云筝刺来。 高情出鞘,直取刺客命门。 后者见状不妙,忙往后大撤一步,转换角度蓄势再向她冲来。 寒刃与寒刃交锋。 华云筝眉头紧蹙,这人能和她过上几招,当有些修为,并非寻常兵士,若换个普通江湖人士估计已命丧其刀下了。 她愈发笃定自己师从高人,且意识到鲁王是真的想要她的命。一日之间,她记忆虽仍未恢复几分,心智倒是成长了不少。 自己不过一个小小校尉,竟值得鲁王动用仙家人脉,想必那日突袭失败给他带来了不小的打击! 华云筝嘴角微勾,显然是来了兴致。 帐内空气骤然被剑锋撕裂—— 短兵相接之时,华云筝摸清了对方的招数,一如既往地设套、引导出招,竟愉快地和刺客嬉戏了起来。 刺客有些恼火,觉得自己的尊严遭到了侮辱,紧握住了刀柄,指节发白。 他将全身灵力汇聚于此,卯足了劲向华云筝刺来,却被她轻巧地躲开,剑柄在他手腕上一点,力若千钧。 手骨碎裂之声清脆。 那刺客虎口一麻,指节瞬间失去了知觉,心下一凉。 他见势头不妙,忙往营帐外逃—— 刚掀开帐幕,一道红光便架到了他脖子上。 帐外站着一名黑衣男子,神色冷峻,此时正以一种看蝼蚁的目光瞥着他。刺客心知自己是跑不掉了,一头往剑刃上撞去,头颅当场落地,骨碌碌地滚出几尺远。 狂风从山上奔来,呼啸着卷起帐幕。 华云筝透过这汹涌的白浪,望进一双漠然的眼,心跳狠狠地漏了一拍。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观阅! 明天北京时间7:00 am 准时更新!
第60章 万里赴戎机(二) (二) 那男子容貌和梦中人有七八分相似,见她盯着自己,不自在地皱了皱眉,转身就要离去。 华云筝忙上前拉住他,“这位少侠,且留步。” 她从上到下打量着这人,不像是军中人士,可若非军中人士,又怎会出现在这鸟不拉屎的荒郊野岭? 夜黑风高,说是路过也多少有些牵强。 那人也不看她,眼神只默默注视着地面,半晌才解答了她的疑惑:“我是来投军的。” 深更半夜来投军?更奇怪了。 他找补道:“我家住得远,赶了一天一夜的路,方才才到这里。” 中帐和中帐间隔着些许距离,刚才的动静并不大,甚至没有惊动军营中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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