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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变成丧尸后

时间:2026-06-30 03:01:10  状态:完结  作者:不飍

  孟凛张扬舞爪“嗷嗷”的冲上去,一副要咬她屁股的架势:“思拓普思拓普,不准说了!我才没有要骑马,我就是看看!”

  实际上她就是想骑,毕竟要走那么老远呢,之前沈确也试过骑马放羊,但是她说长时间骑在马上在冬天反而会很冷,如果走路脚一直在移动还好,再者马是不能天天骑的,特别是昂格丽玛家这匹年纪还大了,骑一次就得让它歇一天,还得多给喂玉米粒补身体。

  玉米粒是牧区非常重要的饲料,需要通过采买获取,同样重要的物资还有盐糖、茶叶、土豆,炒米用的糜子等等人用物资,这些以前要到旗里去买,现在也是。末世以后,牧区的运输和种植并没有完全中断,本地的兵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距离牧区最近的一个旗,也就是镇子,其实就是一个难民基地,在基地里还能换到这些必需品。

  有的时候还有汽油。换物资这件事,一直是由巴特尔负责(因为他有摩托车),春夏丧尸多的时候,则是骑马,或者骑骆驼,视要换的物资多少而定。过几天巴特尔会带着沈确一起去趟旗里,看看兵团的人是否能帮忙修好她们的车。

  “还有多远啊?”

  “快了。”沈确用棍子往远处一指:“翻过那个坡,今天要去找盐窝子。”

  “什么盐、盐窝子?”

  “嗯,就是含盐量高的盐碱地,羊要吃一些盐身体才会好。”

  孟凛好笑地看着她:“你现在说话好像牧民啊!语气也像,架势也像。”

  冬天风大,紫外线也强,沈确虽然全副武装,但还是难免被晒黑了,又因为裹着脸,只露出眼睛,所以黑得很有层次。孟凛很后悔零元购的时候没有多拿一点防晒霜还有润肤露,当然,唇膏也很重要,沈确嘴上都干得起皮了。

  被她这么一说,沈确就背着手,老神在在的:“放羊嘛,讲究先远后近,先让羊吃牧场边缘的草,再慢慢往回吃,这样冬天的工作量,就会越来越少,羊离家越来越近。”

  “小确,你好能装!”孟凛扑到她背上,揉她的脸:“我怎么样才能拍下来啊,让江洄她们看看你的真面目!”

  沈确直接把她背起来,拔腿飞奔:“哪里装?今天不当长官了,我是牧民,你就是牧民的媳妇!这些就是咱家的羊——”

  一人一尸在雪地里跑跑闹闹,羊群看看她们,又低头吃草。

  累了就倒在雪地上,沈确撑着胳膊,把孟凛压在身下,呼吸冒出白烟,白烟落在孟凛脸上。

  孟凛瞧着她,心口传出微妙的幻震:“我知道了,你的性癖原来是cosplay!”

  “有道理。”沈确笑着低头,亲她耳垂:“等你恢复了,再验证试试。”

  丧尸微微睁大眼:“什么意思啊?你不会是……”

  沈确低声说:“昨天接到了老陆打来的卫星电话,于主任说,丧尸干扰剂和疫苗都很成功,各地都在加速收复建设,顺利的话,明年,明年就可以着手让你和你妈妈进行恢复实验。”

  “还有,你妈妈的意识现在偶尔会恢复到正常,于主任说,你可以给她写信,江洄过阵子会到这附近送疫苗,让她帮忙转交回去。”

  孟凛不可置信地捧住她的脸:“真哒?”

  沈确亲了亲她的鼻尖:“比手把肉都真。”

  孟凛一把搂住她的脖子,“啊啊啊啊啊!”一人一尸在雪地里打起了滚,咕噜咕噜停下,她又说:“不过你能不能先不要cos牧民了,好糙啊,也太像了吧!”跟着咯咯笑起来:“我们家哪有手把肉吃!穷的嘞!有奶茶喝就不错了!”

  没错,昂格丽玛的口头禅就是:“奶茶就是最好的东西!”

  只有在重体力劳动后,抠门的昂格丽玛才会在晚餐端出几块珍惜的手把肉,平时她们的口粮大多就只有奶茶炒米和奶干。因为牛羊到了冬季产奶量大大降低,夏天一天就能挤十几升,冬天就只有一两升,昂格丽玛舍不得挤奶,冬天产奶需要消耗的热量也很高,如果挤太多了,牛羊很可能会活活饿死。

  总之,她们如今的奶茶,主要以驼奶为主,并不浓厚的茶水里,加入薄薄半勺的驼奶,然后再加黄油(昂格丽玛的存货),奶片和奶皮子(也是她存在房厢里的),还有炒米(她到底偷偷藏了多少口粮!),最后再加一点盐。

  刚开始孟凛完全吃不惯,丧尸现在能吃东西,但是不排泄,这是昂格丽玛最惊奇的,当然孟凛自己也不知道原因,她猜测很可能她吃进去的东西都被胃里的蘑菇吸收了。

  放完羊的丧尸,胃口大得能吃下一头牛,这时候抠门的昂格丽玛就会一边心疼,一边掏出存放炒米的奶粉盒子,给她多加一勺。

  炒米是牧区里重要的主食,用一种叫做糜子的粮食制作而成,制作工艺还挺复杂,要蒸要炒要碾,最后的成品很像小米,金黄色,喷香,可以用小布兜带着,放牧的时候空口吃,有点像米花,但是炒米更香(也可能是因为放牧太饿太累了,所以觉得香)。

  更常见的吃饭就是泡着奶茶,或者拌酸奶吃,咬在嘴里嘎吱嘎吱爆开,浓郁的粮食焦香混合着奶香,现在已经是孟凛最喜欢的食物之一了(当然最爱的还是肉啊肉啊肉!),等沈确到了旗里,孟凛准备让她多换一点炒米!

  晚上一家人围坐在蒙古包里,烧着粪炉子,看着平板里的电视剧,听着屋外呼呼的风声。

  这些天孟凛有一半时间都在家里,学着绣毛毡,这是要捎给众人的伴手礼(也是昂格丽玛让她少去放羊减少粮食消耗的办法)。虽然手法还很生疏,有点丑,但毕竟是一番心意,丧尸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很了不起了!

  把做好的毛毡打包,孟凛咬着笔帽,思考着如何下笔。

  她已经写好了给江洄于姐姐陆姨还有森北众人的信,只剩下给褚步庭的。

  明天,沈确就要和巴特尔一起去旗里了,她们不知道江洄什么时候能到,到了以后会待多久,所以最保险的办法就是把这些东西一并带上。

  沈确清点好要带的东西,坐到丧尸身边,偷看:“还没想好怎么写?”

  孟凛怼她一下:“偷看别人写信,大大的坏了!”

  沈确就笑:“哪有别人?别人在哪?”

  孟凛踹她的屁股:“我跟你说,我可把你的真面目都写下来了,你就等着被陆姨她们嘲笑吧!”

  “我可不怕。”沈确厚着脸皮:“反正有你跟我一起。”

  “去去去!退退退!”丧尸把她赶到一边。

  哎!不要脸,真是太不要脸了!沈确到底是跟谁学的?

  赶走了人,腾出了位置,葫芦“喵”的一声,很不客气的钻进了孟凛盖着毯子的腿窝,舒舒服服的盘了起来,发出半挂浑厚的咕哝声。

  孟凛一只手摸着猫猫头,在灯光下落笔:

  亲爱的老妈,见字如面!

  我现在在草原上的牧区,被一个很抠门的老太太收留,已经改造好了。学会了放羊,还有牛马骆驼,帮助孤苦无依的牧民老太太改建了羊圈和牛圈,重新休整了蒙古包,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每天都过得十分充实。

  牧民们都很看重我,对我很好。

  对了,我还结婚了,之前和你说过的,你也同意了。

  我的老婆叫做沈确,你们以前见过面,她是一个顶好的人,我特别喜欢她,她也特别喜欢我,我们一起去过了许多地方,看过许多风景,吃了许多饭。我打算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就带她回去看你,还有妈妈。

  你也要好好恢复,希望下一个冬天,我们可以一起去可可托海滑雪!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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