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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却不知缘由的突然开始挣扎,试图证明自己并不害怕。 沈确只好将注意力暂时转移,就在低头那个瞬间,她好像才意识到她们此刻的姿势。 孟凛仿佛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埋头在她的怀里。 只是意识到这一点,她的心脏开始不受控的跳动。 她在说话,问了些什么问题,沈确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只得以冷笑遮掩。 在任务过程中走神,产生莫名其妙的杂念,这不是她该有的表现。 但不等沈确捋清思绪,又一次袭击到来,这次目标是不是孟凛,而是她。 与数名职业杀手的交手中,她不慎伤了手臂,关节错位,外加一道险些割断肌腱的刀伤。 到医院紧急处理完伤势,拒绝了医生的住院要求和老陆的换人提议,沈确匆匆往住处赶去。 在同居的日子里,她发现大小姐其实是个非常粘人,且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人,如果她现在离开,任务一定无法顺利进行下去,即使褚步庭早就对这些事心知肚明,即使…… 在医院门口,沈确就遇上了赶来的孟凛,如果她慢了半步,一干人等差点就撞个正着。 回到家后,孟凛一反常态地主动做起饭来。 她炖了一锅粥,号称是病号营养餐,加了许多好东西,包括但不限于没泡发的干杯、花菇、鱼胶和九头鲍,混合着拇指宽的和牛块,精心大火慢熬了五个多小时,中途又加过三次水,出锅前不小心洒进了半瓶盐,为中和味道,又加了半瓶糖。 沈确在她灼灼的目光下,喝了一整碗。 当天夜里,便开始发起高烧。 沈确的身体一向强健,从没有过烧到人事不省的情况。 半夜里她短暂清醒过一阵,发现自己正挂着点滴,人还躺在孟凛家的主卧里,大小姐听见动静进来给她送水,沈确再三叮嘱她不要自己偷偷跑出去,得到承诺,才再次昏睡过去。 再次睁眼,好像已经是第二天,屋里拉着窗帘,身旁坐着一个陌生人。 那人是孟凛家的保姆,叫王姨,她说昨晚她烧得太厉害,大小姐不会照顾人,又很担心,就叫来了家庭医生,先给她输上液,又叫来了她帮忙照顾,自己跑到了次卧去睡。 “她怕自己睡觉不老实,弄到你的手。”王姨悄声说。 “对不住,给您、添麻烦了……”沈确不适应被人照料,很自责。 王姨说:“你可千万别这么想,我好久没见到阿凛了,这还托你的福。” 她照顾孟凛十几年,说起大小姐时,像一个亲切的家人长辈。 昏昏沉沉的间隙,她们偶尔交谈,王姨总是不厌其烦地讲起阿凛。 “我们阿凛从小身体不好,经常生病,所以褚总就一直雇着家庭医生,随时准备着。” “其实我是从阿凛七八岁时才开始带她,她小时候可招人喜欢了,活泼,聪明,又很乖。” “……她学什么都很快,弹琴啊跳舞啊,就是叫这身体拖累了,初中的时候还发了一场高烧,那真是好危险。好在挺过来了,高中以后,就好得多了,虽然中考被耽误了,但起码能安安生生的坐在学校里读书了。” “这孩子叛逆期来得晚,可能也是因为身体吧。小时候其实她和褚总可亲了,三岁以前都是褚总亲自带她,养活这么个娃娃可累了,这和有没有钱没关系。对了,家里还留着阿凛那时候写的小作文呢,写《我的母亲》,褚总一直放在书房里,时不时就拿出来看看。” “我们阿凛……” “阿凛啊……” 沈确发现,在王姨眼中,孟凛并不是什么大小姐。 而是全世界最好,最可爱,最让人心疼的那个孩子。 睡梦中,那个幻灯片里冰雪可爱的女孩儿好似活了过来,在她身旁,叽叽喳喳笑着说话。 奢侈的躺了两天,沈确感觉自己终于恢复了正常体力。 下床,拉开窗帘,正是个傍晚,房门外有隐隐约约的音乐。 她有些好奇,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间,不是音响声。 孟凛正在弹钢琴,一首她从未听过,舒缓而温情的曲子,窗外的落日余晖,映照在她侧脸。 “我们阿凛啊……”带着笑音的喃喃,忽然出现在脑海,她的心脏,又开始失速。 一曲弹完,孟凛发现她:“你起来了?” 沈确扶着门框,偏开视线:“嗯,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 “《Tassel》。想学吗?等你手好了,我可以教你。” “……不、嗯,好啊。” 随着A国人丧心病狂的行动,孟凛终于察觉自己的倒霉,两人同进同出,几乎形影不离。 沈确也愈发习惯这样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大小姐又偷偷溜出门去。 她前脚出门,沈确后脚就跟了出去。 又是酒吧。 但这回大小姐却没喝到不省人事,才聊了没几句,就匆匆往家赶。 沈确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好在距离很近,她跑步冲回家,好不容易才装作没事人。 结果一开门,迎面就是一句:“沈确,你不觉得、你、你这样不正常吗?” 她心中一突,以为被发现端倪。 孟凛却磕磕巴巴:“情侣…情侣之间,就应该,亲、亲嘴啊!” 情侣间……就应该? 冲刺后激烈的心跳很久都无法平复,沈确想,这是为了任务。 拥抱是为了任务,亲吻是为了任务,躺在一张床上是为了任务。 她的心软,心疼,她抛弃的原则,纷呈的杂念,也是为了任务……吗? 我这样做,是对的吗? 她不止一次问自己——我们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 沈确不懂爱是什么。 但在相爱的人眼里,爱就像月亮,在每个长夜,高悬于头顶。 意识到它的存在,只需偶然的一瞥。 画展上,那副名为《黄昏》的巨幅油画,浓烈得让人无法直视。 她就像孟凛本身,明艳,耀眼,灼热,她知道她为此熬了多少个夜,知道她付诸的心血。 也是在这个瞬间,沈确忽然明白,那些围绕在她身边的非议,也包括曾经的她自己。 那是被灼伤的人,下意识的防卫反应。 那轮落在掌心的明月,她好像,放不了手了。 “沈确,毕业之后…你有什么想法啊?” “我的意思是说,呃,我们互相做个参考嘛,你想留在A市吗?或者继续读书?出国?” “出国也蛮好的,国外更自由,钱的事你也不用担心……” 做什么都好,在哪里都可以,她已经下定决心。 三年,漫长的博弈,终于要结束了。 褚步庭决定在西北某省会城市与上层正式会面,做资料的移交与汇报。 在临行前,沈确接到了临时任务通知,对沈确的来说,这也将是她人生里最后一次任务,她将与褚步庭登上同一班飞机,进行护卫安保工作,等到一切结束,她就会向孟凛说明真相。 如果她肯原谅,她们就继续在一起。 如果她不肯,那这次就换她追求她,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 因为是最高机密任务,沈确这次什么也来不及知会,所有移动联络设备全部需要上交。 她留下了一张卡,里面是她三年间所有的储蓄,或许,也是她们未来真正人生的开端。 谁也没想到,落地机场,迎接她们的却是一场枪战。 接踵而至的混乱、奔逃,丧心病狂的异邦人,还有……怪物。 沈确其实记不清了,在她扑倒褚步庭,子弹穿过她心口的那时候。 她在她耳边,好像喃喃了一句:“不可能……资料…销毁,怎么会……泄露?”
第62章 62 心口的旧疤仿佛还在隐隐作痛。 沈确沉默片刻,沉声道:“我很清楚我是谁。” “江洄,我更清楚,我不会让任何人带走她。” 就这眼神,就这表情,就这语气,凶得像要吃人,整得她们是阶级敌人似的! 江洄本来只是想起个高调,震慑一下自家精神状态看起来很不平稳的老妹儿。 结果才几句话,就捅了马蜂窝! 她就不明白了,以前也没看出来丫有恋爱脑的潜质啊? 小时候看爱情片,她是最不耐烦最不屑一顾的,她谈恋爱的时候沈确在训练,她都分手了沈确还在训练,沈确老婆难道不是训练场吗?怎么变成人了啊! 江洄气得脑袋发懵,一张伶牙俐齿的好嘴,愣是被哽得半天吐不出字来。 现在问题都已经不是沈确变成了恋爱脑,而是恋爱脑的对象居然是丧尸! ——这个世界太疯狂,耗子都给猫当伴娘了啊啊啊啊!!! 沈确说完,压根也没等她还嘴的意思,她转身就走了,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 这次带队的人是老陆,她能肯定她不会轻易伤害孟凛。 但那只老狐狸可比普通官兵难对付多了。 …… 另一头。 沈确前脚刚走,陶秀琴就开始在屋里慌张得直转圈儿。 “完了完了完了,还是被发现了,俺不会被枪毙吧?” “俺家老李还没回来呢,连个帮俺说话的人都没有……” 孟凛揪着手指头,还安慰她:“你、你先冷静。” 她庆功宴的猪还没挑好呢,一堆事儿等着办,咋转眼就要给抓起来了。 陶秀琴一个头两个大:“刚才那人和沈队是啥关系啊?她俩好像是一起回来的,是不认识?” 刚才沈确虽然遮住了她,孟凛还是从缝隙里看见了外头的人。 那何止是认识,她俩还是发小,她还是我的死对头,而且知道我已经变丧尸了。 这话孟凛不敢说,怕更刺激陶秀琴。 “总、总之,我们要,先冷静……” 陶秀琴转过头,见孟凛拔起那副铠甲的头盔,一只脚已经钻进去了。 她一脸震惊,心说这不是要武装对抗吧,“你干啥?” 孟凛鞋都没穿,嘴里不断嘀咕着“要冷静,一定要冷静”,闻言从盔甲里抬起头,猩红的眼睛里转着两道漩涡,晕乎乎地说:“找、找时光机,肯定会,有办法的!” 陶秀琴“哦哦”两声,顿了一下,“俺来帮你一起找!” 于是,已经全无理智的一人一尸,开始在屋里上蹿下跳地找时光机。 但是没有,没有时光机,也没有任意门的入口。 从炕尾翻到炕头,掀起枕头的孟凛神色一变。 “歘”的把一叠纸塞进陶秀琴怀里,沉重得宛如托孤:“快、帮我,把这个,拿走——如果,我、牺牲了,不要告诉,别人,我看、看过!” 陶秀琴看了看,是今早她刚送来的梦老师的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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