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就这么看着王璐,等她出手。 王璐不敢动手,却又觉得丢脸。最后索性把脚一蹬地,转身哭着跑了。 之后的日子里,闪电开始每日早早进宫,和太子一同读书、习武。 在习武场上,闪电遇见了伤愈的薛涛。原来,他竟然是一位二品武官家中的庶出儿子。只因为家中平日疏于管教,所以染上了些不三不四的行为。倒也不是说他吃喝嫖赌,而是成日里领着几个走狗横向霸道、充大爷。 不过这样的人,要管教起来也容易。一个字,揍。三个字,揍到服。 几顿揍挨下来,他就成了闪电脚边一条狗。 皇太子则从来不掩饰对闪电的好感。在他的心里,闪电迟早是要嫁给他的。 而凌太尉看见了皇太子对嫡长女那明显的示爱,心中自然是无比欢喜。连带着对凌夫人也好了几分。 庶子庶女们心中嫉妒闪电嫉妒得要死,却又不敢表现出来。毕竟他们还指望着闪电当上太子妃甚至皇后,能够提携他们一把呢。看着他们扭曲的笑容和巴结,闪电就感觉好几座大山往她身上压。 陶仁那边心中也不好过。因为闪电的关系,王璐渐渐和她疏远了。为此,她多次邀请闪电来丞相府,和她同住。以排遣心中的郁闷。 陶夫人一直很愧疚,没能给陶仁生下弟妹,让她孤单地长大了。如今见她终于有了个掏心挖肺的好朋友,自然愿意让她和闪电多来往。而凌太尉也觉得和陶丞相的女儿搞好关系不是什么坏事儿,也不反对她们来往。 王璐疏远陶仁,本是希望她能够和闪电断绝往来。却不曾想,二人竟然越发亲密了。反而由于太久没来往,陶仁渐渐把她给忘了。 这其中的不满和懊悔,自然难以言喻。 住在陶丞相家中,拘束就没那么多了。毕竟陶丞相家人口简单,只有夫妻二人加陶仁,然后就是下人。陶丞相忙于政事,夫人又要处理家事以及和其她贵夫人进行必要的外交,陶仁和闪电几乎就是放养状态。 当然了,由于陶仁上次差点儿被人贩子带走,陶夫人也长了教训。给她安排的贴身下人比以前多了一倍多。 闪电喜欢住在陶仁家,喜欢和陶仁在一起。因为这里没有讨厌的姨娘和庶弟庶妹,没有父亲的虚情假意,没有沉闷的空气。 闪电还经常给陶仁讲一些闯荡江湖的见闻。她见过的美景比陶仁见过的房屋都多,她可以轻而易举说出许多令陶仁羡慕的东西。陶仁听了一遍,还想听第二遍。 在陶仁看来,闪电就代表着一个闺中女子最大的幸福。可以去那么多地方,见那么多风景。自己却只能当一辈子井底之蛙。越爱闪电,她也就越不满意现在的生活。 由于受到了闪电的熏陶,陶仁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终于,这一天,她握紧了闪电的手:“你带我一起闯荡江湖吧。” “我也要去天山,我也要去南海,我也要喝雪山的融雪,我也要在暴风雨中冲浪。” “让我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应该就完结了╮(╯▽╰)╭
第2章 爱与别离 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两个小姑娘偷偷翻墙逃出了丞相府。 闪电先跳上墙,然后再用绳索拉陶仁上去。之后她又率先跳到地面上,让陶仁往下跳,她在下面接。 在闪电的心中,离家出走不算什么大事儿。毕竟她自小离家,如今回家还不到一年。陶仁虽然心中有些不安,但到底还是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占了上风。 按照当时的习惯,闺中女子尤其是贵族小姐,除了跟着长辈们去拜访亲戚以及参加宴会以外,出门的机会是很少的。甚至还有“ 一句良言须听取,妇人不可出闺房”的可怕言论,虽然遵守的人没有多少。 陶仁之所以和王璐关系好,其实很大部分原因在于王璐和她表哥关系好,可以通过她表哥了解到好多好多外面的事情。陶仁有时候甚至想,如果身为男儿身,她一定不要考什么科举追求什么功名。她要行万里路,她要访遍名山大川,她要走遍大江南北。 说到底,两个小姑娘都是时代的异类。偏偏又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让两个异类相遇了。 “闪电,你的包裹里装了什么?”陶仁问道。 “皇上之前赏了我两千两黄金,我都换成银票了。还有父亲平日里林林总总给我的,一共十五万两。”闪电道。说起来,闪电也算是凌太尉府上最有钱的小姐了。凌太尉觉得嫡长女将来是要当太子妃的,肯定少不了要和公主王妃之类的贵女打交道,手里多点儿钱才不会被人看不起,平日里出手也大方。 “仁仁,你带了些什么呢?”闪电问道。 “我的一些体己,然后就是我的首饰和一些衣服了。”陶仁其实不太清楚在外面需要做什么,但多带些钱肯定是不会错的。首饰之类的,必要时候也可以卖掉。 在月光的照亮下,两个小姑娘手拉手走向了那片大山。 “你要带我去哪里玩儿呢?”陶仁问道。 “我听说东方有一大片森林,里面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原本就想要去看看的,偏偏师父飞鸽传书让我回京城,所以没能去。要不,咱们去那里玩儿吧。”闪电道。 “嗯。”陶仁开心地点了点头。 “森林啊,我还没见过森林呢。”陶仁一脸向往。 “你几乎什么都没见过。”闪电意味深长地叹道。 二人相对无言。 闪电虽然只有十岁,但由于常年习武,如今身高也七尺(按秦汉计量单位来算的,一尺0.231米)有余了。骑马是没有难度的。二人手中又不缺少银钱,索性就买了一匹骏马,共乘一匹。 因为不想被家人太快找到,她们都没有带下人。就连若璇和霞璐,闪电都没有带。一路上快马加鞭,连夜翻过了山头,没有半分休息。天明时,便已经赶到了之前相遇的那个小村庄。 敲开了那家熟悉的乡间客栈,要了两件空房。一夜没睡,二人都需要休息。 一直睡到了中午时分,二人才先后下楼,想要吃些东西。 “仁仁,你想吃什么?”闪电问道。 “乡间小菜就好。”陶仁道。她不是没来过这家客栈,知道这里没什么好东西吃。 闪电点了一个凉菜两个热菜,又要了两个馒头,将就着吃了。 伙计很快就把菜品端了上来,却是多了一只烧鸡和一盘香辣兔。 “等等,我们没点这个吧?”闪电道。 “是那位客官帮你们点的。”小二道。 闪电和陶仁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却是张杰瑞面带微笑地看着她们。 “大美女,好久不见了。”他对闪电道。 “你怎么在这儿?”闪电皱眉。 “干什么?好歹人家可是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给你们加的这些菜啊,连个笑脸都不给吗。”张杰瑞指了指桌子上的鸡和兔子。 “既然是你的,那你就拿去吃好了。”闪电道。她和陶仁可是偷跑出来的,不想节外生枝。 张杰瑞看向了闪电,道:“既然是给你们的,我拿走算怎么回事儿?放心,我没有恶意的,只是想认识一下表妹罢了。” “表妹?”陶仁吃了一惊。 闪电却是面不改色。凌夫人的庶出妹妹便是嫁给的一户张姓的人家,但家事听说并不怎么好。当闪电知道自己有个表哥名叫张杰瑞时,心中便想到了这个花里胡哨的家伙。今天不过是确认一遍罢了。 “表妹既然已经回家了,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难不成,是离家出走了?”张杰瑞问道。 “表哥问我这个问题,就不怕我杀人灭口吗”闪电冷声问道。 “闪电。”陶仁伸手拉闪电的胳膊。 “我要是真想出卖表妹,现在就不会做在这里了。”杰瑞叹了口气,道,“表妹不用对我那么有敌意的。” “作为表哥,我只想劝表妹几句话。第一,出门在外,注意安全。第二,玩儿够了就早点儿回家吧。如果害怕找不到借口,可以去我家找我和我娘,我会说服我娘帮你圆谎的。”杰瑞道,“京城人人都知道,表妹你是要当太子妃的,不知道多少人等着抓你小辫子呢。须知人言可畏,万一要是名声毁了,只怕表妹你以后婚事就艰难了。” “那我就当一辈子江湖女侠”,闪电道,“那个家我大不了不要了。”不怪她忤逆,实在是她对凌家一点儿感情都没有。以前也就罢了,现在她刚一回来,凌太尉就一副恨不得把她打包送到太子床上的态度。 张杰瑞看向闪电,道:“我会尽可能帮你的。” 为了避免又遇到什么熟人,吃过饭后闪电、陶仁就与张杰瑞告别了,重新踏上她们的旅途。 一路上,纵然二人银钱充沛,还是经常免不了要风餐露宿。毕竟二人出来是为了游山玩水,有些时候露宿在野外反而能够品味到山水间不一样的滋味。陶仁原本是个千金小姐,自幼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如今为了不拖累闪电,也不得不主动学着做许多事情。 她会主动将闪电猎到的山鸡之类的拔毛去肚,并用溪水或者泉水洗干净。闪电烤肉时,她还会帮着添加柴禾。渐渐地,她甚至学会了洗衣服,学会了做一些简单的菜。以前在丞相府,她喝的都是宫里送的玉泉水。现在,却是连雨水都喝过。 虽然辛苦,但她却感觉乐在其中。因为,她见识到了好多以前不知道的事情。她从来不知道,原来根据树的年轮是可以判决方向的,原来野兽是害怕火的,原来马是认识路的、骆驼是可以在沙漠中寻找水源的,她甚至还见到了说中的“海市蜃楼”……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觉得闪电好像一个神啊,什么都知道。 当然了,两个小姑娘带着那么多的钱财大摇大摆在路上走,肯定也难免会遇到传说中的绿林好汉。甚至有一次,闪电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陶仁还被山贼给劫走了。 好在,陶仁急中生智,将自己随身携带的一盒香粉打开,洒在了地上。不时还扔下自己的首饰或衣物。闪电顺着这些记号找到了陶仁,有惊无险。还顺便剿灭了一个山贼团伙,算是为当地百姓除了害。 这天,她们来到了一个位于沙漠边缘的村庄。 考虑到越过沙漠需要大量的水,闪电让陶仁坐在一处小摊,她去多买一些水,再买匹骆驼。 “再往北走,穿越这片沙漠,就是我们要去的森林了。”闪电笑着告诉陶仁。 陶仁也很开心。粗略算一算,她们已经在外面流浪了两年多了,终于要到目的地了。可内心深处,她又有一些怅然若失。 到了森林了,那她们是不是就要回京城了呢?是不是就要分开了呢? 虽然回到了京城二人还是可以经常见面,但是肯定不能像现在这样亲密无间。等再过两年,两人都要嫁人了,然后还会有自己的孩子。每天忙于各种事务,就更难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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