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马游街并不在原先的安排内,不过礼部和宫人为了以防意外,该准备的都准备了。 大红花、大白马,敲锣打鼓的兵卒,开道的宫人和将士,都一应俱全。 等到林琅和范仲、陆季三人坐上马,林琅还有些不想见人。不管别人怎么想,他是真觉得有些尬。戴着朵大红花坐在马上被一众百姓围观,不就跟个猴子一样吗?! 偏生那些小娘子小郎君们,见到他们还激动得很,什么香包、鲜花、手帕之类,全都跟不要钱似的往他们身上砸。 若不是侍卫们阻止,他觉得那些上头的百姓怕是有什么砸什么,什么银子、果子之类怕也是会砸过来,到时候他们三个怕是要遭。 林琅冷着脸,一脸面无表情坐在马上,目不斜视,就好像这场打马游街的热闹与他无关一般。 他心道,这王大海还真挺会的,选了这么个方式,对别人来说可能还算好事,对他来说就跟上刑一般。 王公公还不知道皇帝的枕边风是得罪不得的,自己无心的一嘴,之后给自己带来了多大的麻烦—— 但是新科状元郎的冷面,压根不影响百姓的热情。不少小娘子站在街边路上,或是靠在酒楼、客栈的栏杆处,用手帕捂着嘴娇俏笑道:“这状元郎也生得太好看了吧!就连楚云阁的头牌也压根比不上!” 旁边的大婶接话道:“那可不!你也不瞧瞧这状元郎是什么身份,这楚云阁的头牌又是什么身份!那周身的学识气度,能是一般人可比的吗?!” “只可惜老娘没有年轻个二十来岁,就状元郎这样貌,得让多少小娘子今晚睡不着觉咯——” 旁边的大叔白了他一眼道:“啧啧,你也不瞧瞧你模样,就算你再年轻个二十岁,这状元郎也不会瞧上你——” 大婶一胳膊拐杵上去,脸上泛起了一丝可疑的红晕道:“瞎说什么大实话呢,老娘年轻时候也算村头一枝花,你这老不羞当年追老娘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大叔也有些脸红道:“得得得,都什么年纪了,说这些作甚?!也就我如今不嫌弃你了——”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到后来竟有几分打情骂俏的意思。一旁的小娘子都有些看呆了,竟觉得还有一点甜。 林琅觉得难熬,时间便也过得慢,都快到正午了,这街也才游了不到一半。 他看了旁边的范仲和陆季一眼,范仲生得人高马大、又黑又粗,如今因着喜事,脸上又添了点红,看着虽是个沉稳的,但此时戴着大红花、骑着大白马,真是看不出一点英俊潇洒和风流倜傥,看起来倒像是东北铁根,颇有一股子喜感。 再看看陆季,眉目倒是有几分清秀,但是生得过于白白胖胖,再加上心里高兴,脸上堆起的笑就没停过,眼睛都快挤成了两条缝,看起来就像尊小弥勒佛。 两人都天生自带几分喜感,他再怎么冷脸,夹在两人中间都只会显得分外清新脱俗。 他心里哀叹:这游街怎么就不能快点结束—— 年轻的天子站在皇宫的城楼上,望着远处拥挤喧嚷的人群,一时仿佛回到了三年前宁墨中状元的时候。 这场打马游街的热闹与喧哗就像是对当初的弥补一般—— 远处的人骑着高头白马,一身白衣,即使看不清,却也能感受到一身风流。恰恰是看不清,他便能自欺欺人地觉得,在人群之中被众人众星拱月般,缓缓向他走来的人,就是他的子陌,一如多少次午夜梦回一般—— 只可惜,队伍到了南门便往西去了,他们的目的地是皇宫西边三里地的国子监大雁塔。 直到人影都看不见了,王公公才小声问道:“陛下,可要也去大雁塔看看?按往常惯例,前二甲进士都要在那题诗呢,里头作得好的,还会被刻在那大雁塔碑上,当初宁世子所作之诗还在上头呢——” “和光同尘十八载,一朝得意须尽欢。庙堂一展平生志,不负苍生须臾间。”天子轻声将宁墨当初所作之声念了一遍。 王公公欣喜道:“是了是了,宁世子当初所作之诗便是这首呢,简直一字不差!陛下真是好记性!” 天子凉凉地瞅了他一眼。 王大海立马作样子似的扇了自己一耳光道:“瞧奴才这蠢笨的,宁世子哪般事陛下没有记得一清二楚的——” “不过有一说一,宁世子这诗是作得真好啊,即使是奴才这般没怎么读过书的也能听懂,可不就是说的宁世子这一举高中状元是多么风光,就指着以后替陛下替苍玄替社稷百姓多做点贡献呢——”只可惜天妒英才、英年早逝。 天子脸上露出个不明显的笑来,点点头道:“子陌这诗的确作得好,连你这蠢奴才都能读明白,不过你这奴才也只知其一罢了。” “子陌性格内敛,从不喜与人争执,这诗已是他难得情绪外露之作。他的平生抱负,除朕之外,又还有谁能懂——” 王大海立马道:“那当然,陛下自是最懂宁世子的人。” 天子脸色又变得难看道:“只可惜,当年陷害子陌的凶手,还是太便宜他们了!” 王公公额上立马起了一层冷汗,当年宁世子出事后,朝堂内外,那是一片血雨腥风,凡是与宁世子之死脱不了干系的,都遭到了惨不忍睹的非人对待,即使如此,人死不能复生,也无法让天子平息怒火。 天子拂了拂衣袖,道:“走,随朕一道去大雁塔,再去看看子陌的诗。” ······ 打马游街的队伍转到西街,西街没有御街宽阔,人群越发喧嚷拥挤。好在只有一里来路就能到大雁塔了。 这时,到了转角处,林琅听到一道熟悉的小奶音,穿破拥挤喧闹的人群,“爹爹!爹爹!崽崽在这!崽崽在这!——” 林琅一转头,便瞧见自家小胖崽坐在老仆林叔肩头,努力地朝他挥着小胖手。 他不由露出个笑容,牵着马朝崽崽那边走过去。 “啊啊啊啊啊啊啊!”不少小娘子已经捂着胸口激动尖叫起来。有些嗓门大的大婶感叹道:“不得了、不得了!这状元郎不笑已经够好看了,这笑起来简直要人命呐——” 崽崽见自己爹爹骑着马朝他过来,顿时激动得伸着胳膊、扑腾着小身子道:“爹爹!爹爹!崽崽也要骑大马马!崽崽也要骑大马马!” 林琅怀胎十月,到小家伙如今两岁多,长成个肉嘟嘟的小胖崽,其中多少辛苦自不用细说。但除了原则性问题,他对小胖崽几乎是有求必应,旁人见了说句溺爱好不过分,他却只觉得平常。 他上辈子是个孤儿,没有父母亲人,孑然一身,大学毕业后努力挣钱当个打工人,结果不幸猝死,庆幸的是没人会为他难过,但这种没有牵挂的孤独悲凉感,也不是一般人能了解的。 到这个世界后,他自幼丧母,但他还有父亲还有弟弟。他努力地当一个合格的长子,尊敬长辈、爱护幼弟,他以为他获得了亲情。却没想到,他这个便宜庶弟宁白觉得活在他的阴影中,对他又妒又恨,暗中给天子下药本想把自己送上龙床,没想到却误打误撞让他着了道。事后一计不成又来一计,直接讲他推下山崖害了他性命。 更气人的是,他这庶弟宁白还是这部《庶子长成记》中的主角,而他那一直看似疼爱的父亲,在知道真相后,为了家族荣誉尊宠,却选择包庇袒护宁白。 系统告诉他,宁白是这本书的主角,受到这个小世界的气运加成,他只是这个小世界的炮灰而已,不能轻举妄动,否则要受到小世界规则的惩罚,轻则倒霉受伤,重则丢掉性命。不过他也不是没有机会,只有他攒够足够的能量值,到时候再替天行道,小世界的规则也不能拿他如何。 林琅现在也不是孤身一人了,就算不顾虑自己,也不能不顾虑小家伙。在能量值没攒够之前,还是先隐在暗处。至于他父亲,他已经死过一次了,也算全了生身之恩,以后各不相干。至于宁白,欠他的,他终有一日要讨回来。
第4章 打马游街2 因为这两辈子的缘故,林琅对亲情总有点过敏。如今有个小崽子,全心全意地依赖他,从那么弱小的一团,长成如今这么个胖嘟嘟的肉娃娃,让他如何能不宠他。 小胖崽想要和他一块骑马马,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接伸手将他抱到了马上坐在他怀里,带着他一块游街。 开道的太监觉得有些不合适,可林琅只看了他一眼,他便愣了一瞬,暗道长这么好看的状元郎,又有谁能忍心拒绝呢,于是满脸堆笑地若无其事继续边敲锣边吆喝着往前走了。 崽崽哪见过这般热闹的场景,两只小胖手抓着大白马的鬃毛,两只肉嘟嘟的小胖腿使劲踢着马肚子,小屁股跟坐了弹簧似的,使劲地蹦跶个不停,嘴里还激动地叫道:“驾驾驾!马马快跑!” 林琅摸了摸他头顶柔软微蜷的头发,和范仲、陆季两人带着些歉意的笑道:“小儿有些调皮,让两位仁兄看笑话了——” 陆季红着脸摆手道:“没事没事,令郎可爱得很——”这般场合,能够不顾众人眼光,将自己儿子抱着一起打马游街,也属实有些不一般地疼孩子了。 范仲也微点头道:“无妨。” 此时,围观百姓瞧见状元郎怀里抱着个孩子,无不惊讶道:“这个小孩子是谁啊?怎么还能被状元郎抱着骑马游街?” 有消息灵通的在那道:“你们不知道了吧,这是状元郎的儿,都已经这般大啦——” 不少大叔大婶夸道:“这娃娃粉雕玉琢的长得好生可爱,真是龙生龙、凤生凤呐——” 而那些小娘子们则芳心碎了一地,忍不住面露哀伤道:“呜呜呜,状、状元郎竟然连孩子都这般大了啊——” 还有些小娃瞧见也跟着哭着吵着道:“爹、娘,我也要骑马马!我也要骑马马!” 不耐烦的爹娘一个爆栗子锤过去,吵嚷的小娃顿时哇哇大哭起来。 场面一时好不热闹—— 好不容易到了国子监大雁塔,那里早有一众官员、同榜进士、书生学子在那等着,又因今日是特殊日子,这大雁塔所在的后广场也对百姓开放了,因此早熙熙攘攘围了一群人。 好在有禁军拦着,一般人只能站在外围,大雁塔四周空地还很是宽敞。 三人从马上下来,与众人见了礼。 为首的乃是礼部尚书兼国子监监正孟大人,上前与三人道贺后,又说了番勉励诸进士 的话,大多是让诸学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饱读诗书,与苍玄社稷百姓造福之类的意思—— 孟大人年纪大了,说话有些啰嗦,絮絮叨叨能说好久。 林琅想起自己三年前中状元,孟大人也是说了一堆,那时候他心中还多激动,满是报效朝堂造福百姓的一腔热情,听多久也只觉得全是谆谆教诲,压根不敢生出半点不恭敬心理。如今他有了两辈子的记忆,再听这唠叨,就跟每周一早晨听校长讲话一般,只觉得又啰嗦又长,枯燥无聊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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