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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嬴低头打量,那树下的女尸果然还在小幅度地挣扎,当即不敢再下来。 很快,女尸挣扎的幅度变小,直到静止不动。 王元卿疲惫不堪地倚靠着寺门,眼皮沉重,很快就失去意识。 树上,王子嬴早已经抱着树干打起鼾来。 李随风现出身形,走到王元卿身边坐下,又伸手将他抱进怀里。 一手揽腰,一手扶着肩膀,将人整个扣在怀里,李随风只觉从未有过的满足。 他低头凝视了许久王元卿温润的眉眼和白玉般的脸颊,才舍得将视线移开。 王子嬴自然没什么好看的,要不是他在劳山失言,今晚这心惊胆战的遭遇大约是没有他的,他仍然可以在大通铺上一觉到天明。 他视线看向女尸,若是没有他提前出手,这女尸最晚明天便会尸变,到时候无差别残害过路旅客,也是一桩冤孽。 “冤有头债有主,你讨完债便散了心里的那口怨气,老实入土为安吧。” 女尸魂魄已经被阴差勾走,不过是临死前,心中积攒了一口怨气未消,才会导致尸变。 李随风只是嘴唇微动,并没有发出声音,女尸却好似听到了般眼角流下一行血泪。 女尸生前姓柳,名月牙,和开客栈的老头一样,都是蔡店村人。不过她自小双亲去世得早,在老头客栈打杂做饭,赚点微薄工钱养活自己。 虽然艰辛,但这世道未婚女子能找份工已经是不易,由不得她挑剔。 待到她大了,老头觉得这丫头勤快,便半逼半哄着她嫁给了老头的儿子,家里叔伯早就惦记着父母为她留下的两间破瓦房,也催着她尽快出嫁。 她对老头的儿子谈不上喜欢,只觉得他事事听从老头的话,没什么主见。 但她没想到,这男人竟然软弱到老头逼着已经怀了七个月身孕的她干重活,他都不敢吭声。 没嫁给男人前,她虽然是帮工,但好歹不用从早干到晚,也有一份工钱拿。没想到成了他家媳妇后,反而成了他家的驴子,从早到晚没有一刻停歇,因为是自家人,还省了一份工钱。 孩子怀到八个月,就因为她天寒地冻的用冰水洗床单被套,感染风寒没了。 身子本就虚弱,偏偏就这样老头也不许她歇息,不仅从早干到晚的粗活,还要被指责生不出孩子。 前两天,她终于体虚而亡,彻底解脱了。 但直到她咽气的前一刻,还听老头横眉竖眼地高声讥讽她装病躲懒。 待确定她真的死后,老头直接用一层薄纸将她盖起来,也舍不得为她操持一场丧礼,吩咐儿子去买一口薄棺将她草草埋了了事。 她怎能没有怨呢!
第171章 和三个字的荒寺八字不合 李随风只给女尸半个时辰的时间,半个时辰后,她就会成为一具真正的尸体。 原本如同钢铁般禁锢住女尸双手的白杨树干,好似变成了柔软的豆腐。女尸轻松将指甲拔了出来,蹦跳着转身朝客栈的方向赶去。 一直到天亮,许崇山几人醒来,惊恐地发现王元卿和王子嬴不见了,屋前屋后都找遍了,又去前头的客栈找,人没找到,却发现客栈老头居然疯了。 一个和老头五官有几分相似的男人抱着老头,又哭又叫,也没好到哪里去。 听昨晚住在客栈的商人说,这是老头的儿子。 “月娘,是我对不起你,你都死了,就别来找我了呜呜……” 几人听着他的疯言疯语,心里直发毛。 许崇山有些不确定的叫过一旁的小厮:“我们出门的时候,那灵堂的尸体……还在原处吧?” 见小厮肯定地点头,许崇山才松了一口气。 “连死人都要苛待,指定是亏心事干多了,遭报应了。” 许崇山不再关注他们,带上下人赶着马车直奔胶州县衙,还是赶紧报官找到自家少爷要紧。 奇怪的是,几辆马车路过寺庙,好似没有看见一样,径直走过了。 李随风抱着王元卿睡了一夜,直到寺门传来“吱呀”的开门声,他才放下他,重新消失不见。 王元卿听到有人叫他,睁开眼,就见一个头戴方巾的书生弯腰站在他面前。 他下意识看向白杨树,发现女尸已经不见了,王子嬴倒还挂在树上。 书生询问他昨晚发生了什么,王元卿一指树干上被女尸指甲插出来的洞:“喽,自己看。” 他实在是心累,这书生问昨晚发生的事,说明肯定是听到他们的敲门和求救声的,却选择了大门紧闭。 虽然这是对方的选择,但他作为被见死不救的当事人,面对他心情总归不会太美妙。 王子嬴听到人声,迷迷糊糊醒来,没见到女尸的身影,从树上滑下来。 他倒是很愿意和书生搭话,一股脑将昨晚被女尸追赶的遭遇说了。 书生被吓得脸色苍白,更加庆幸昨晚没有打开门。 “诶?”王元卿突然发现不对,疑惑地看向书生,“怎么是你从寺里出来,僧众呢?” 即使隔着高大的外墙,也能隐约看到寺内殿宇壮丽,佛塔巍峨,不像没有僧人驻守的样子。 书生不以为意:“当今陛下信奉黄老,倚重道家国师,上行下效,拜佛的人少了,和尚没有油水香火,自然就跑了。我也只是暂居几天而已,要不是学政到此主持考试,导致城里的客栈挤满书生,房租上涨,我也不会选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住。” 他抬手邀请二人:“不如你们先到寺里歇一歇再走,免得又撞上那女尸。” 王元卿还记着许崇山他们,哪里有心思休息,带着王子嬴急匆匆原路返回。 书生见他们不肯留下和自己作伴,只得独自回了寺内。 谁知过了一会,两人就惨白着脸返回了。 “你们不是说要回去寻仆人吗,怎得这么快又回来了?” 两人原路返回,结果不管怎么走都会重新回到寺门口,王元卿觉得自己不可能会路痴到这种程度,那只有一种可能,他们遇到鬼打墙了。 不想再消耗剩余体力,二人决定还是先到寺里休息片刻,再商量下一步计划。 临进寺庙,王子嬴见王元卿突然停下脚步,后退到匾额前,问他:“你仔细看看,这座寺庙叫什么名字。” “啊?” 王子嬴抬头看了看匾额上的字,又古怪地看向王元卿。 虽然油漆有些发暗,但“云水禅寺”四字还是清晰可认,他小叔不可能连这四个字都不认识吧? “是不是叫云水禅寺?” 王子嬴老实点头。 王元卿便松了一口气,对摸不着头脑的王子嬴一本正经道:“我这辈子和三个字的荒庙八字不合,是万万不能进去的,四个字的倒无所谓。” 说完当先抬脚跨过门槛,走了进去,留下王子嬴满头雾水,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 再次见到书生,王元卿也只说体力不济,需要暂且歇脚。 书生没有怀疑,只道:“我住在东厢房,其余房间都没人住,你们随意。” 他刚说完,脑子突然有些发懵,一段陌生的记忆涌入脑海,停顿片刻后一拍脑门补充道:“对了,南边的小屋也住了一个人,不过他平日沉默寡言,也不和人交谈,昨天离去到现在也还没有回来,我居然把他给忘了。” 书生刚说完,外头就有脚步声传来,一腰间挎着宝剑的年轻道人提着食盒走进来。 浓郁的鸡汤香气从食盒里飘散到空气中,王元卿饿了一早上的肚子开始咕咕叫起来。 幸好声音不大,几人站得也不是很近,没人听到。 王子嬴不算,这家伙肚子叫得比自己还响亮,像打鼓一样。 道人似乎对王元卿很有好感,第一次见面就邀请他一同用膳。 王元卿还没说话,王子嬴就一口替他答应了下来。 自从去劳山干了一个月的苦力,他不仅人壮实了一圈,饭量也变大了,一顿不吃就饿得心慌。 虽然邀请的是王元卿,但他作为小辈,随侍在一旁也没毛病啊。 他小叔肯定舍不得他站在一边饿肚子。 大约是这道人腰间的宝剑,让王元卿想到李随风,他对陌生人的警惕心下降了些,犹豫片刻,还是同意了他的邀约。 主要还是被追着跑了半夜的马拉松,他也顶不住了。 书生眼巴巴地看着几人离开,都没有听到道人开口请他一起吃喝,耸鼻吸了吸空气里的酒肉香气,懊恼地一把将门关上。 “切!谁稀罕!” 紧接着便是一连串的“书中自有千钟栗,书中自有黄金屋”这等励志良言从屋内传出。 好像多念几遍,肚腹中便会凭空多出些油水来一样。
第172章 宁采臣 王元卿刚填饱肚子,就叫上王子嬴赶紧离开,活像后头有恶犬在追一样。 等出了寺门,他语气带着不确定:“你有没有觉得,这道人有些古怪?” 这自称是秦地来的道人对自己未免有些过于亲密了? 他们不过是第一次见面,请吃喝就算了,居然还邀他晚上同住。 虽然大家都是男人,这个时代许多不拘小格的男子见到脾性相投的知己,邀请同住、抵足而眠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总没有什么也不问,兴趣爱好都不了解,就这样请求的。 这未免也太冒昧了。 眼神也奇怪,吃饭的时候老往他身上瞄。 “啊?有什么不对劲吗?”王子嬴神经大条,没察觉什么异常,反而觉得这人真是不错,萍水相逢就邀他们吃喝。 听到王子嬴的反应,王元卿没忍住叹了口气。 他早该知道的,这家伙本来就不聪明,他还多此一问。 “总呆在寺里也不是办法,还是继续找离开的路吧。” 两人又沿着原路想要回到客栈,李随风站在高大的寺门口,久久凝视着王元卿离去的背影。 到了傍晚,两人苦哈哈地返回,身后还跟着一个背着书箱的年轻书生。 “城中房租太高,在下囊中羞涩,幸好城外还有免费的栖身之所,否则小生今晚就要露宿荒野了。” 年轻书生站在寺门口,对着王元卿二人拱手作揖,表情十分诚恳:“在下宁采臣,不知兄台贵姓?” 王子嬴道:“在下沂州王子嬴,这是我小叔王……小叔!小叔!” 王子嬴还没介绍完,就见王元卿不可置信地盯着宁采臣,嘴唇颤抖好像想要说什么,可惜还没说完就两眼一翻,径直朝地上倒下。 宁采臣和王子嬴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如此反应,连忙一左一右扶住他。 “小叔,您怎么了?”王子嬴困惑道,又用怀疑的眼神看向宁采臣,为什么他小叔一听到这姓宁的名字,反应这么大? 外表瞧着斯斯文文的,眼神清澈,不像坏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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