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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人紧随其后,耳垂上坠着一条长长的翠绿尾羽。 和今日遇见那黑衣男子身上的一样,都是鲜艳的尾羽。 “这位道友,可是在此歇脚?”为首那男子问道。 清珩没有回答,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男子也不在意,自顾自地在火堆旁坐下,将灯笼放在一旁,从储物袋中取出一壶酒和两个酒杯,倒上酒,递了一杯给清珩。 他身后那男子就坐在他旁边,往火堆里扔了几个红薯,然后看着跃动的火焰发呆。 “在下柳逸琴,这位是我同伴雀翎,敢问道友如何称呼?”男子举杯问道。 清珩没有接酒杯,只是淡淡道:“清珩。” 柳逸琴眯眼一笑,像只狐狸,他自己饮了杯中酒,道:“小友,你我能在此相遇,也是有缘。不知可否与在下说说,你二人来这青州城究竟是为了何事?” 清珩看他那副姿态,倒像是自己才是这青州城的主人,便问道:“我们自然有自己的事要办,那你们呢?又为何会出现在这幻境中?难不成那只冤鬼与你们有渊源?” 柳逸尘点头,直言不讳:“我们是她的同乡,也算是有些渊源。当年她母亲病重没钱医治,她父亲就哄骗她嫁给富户李老爷,可这场喜事要迎娶的并不是她,而是神木。双儿的母亲姓刘,也曾是显赫人家,家中有神木庇佑,粮食药材长得都比别人家好。可后辈好赌成性,大肆挥霍,将家底败光,又逢兵祸起,刘家死的死,跑的跑,就只剩下了一个女儿逃难来到镇上。” “那刘氏女带着神木嫁给了镇上的地主,那几年不安生,天灾人祸接踵而至,赋税高昂,连年干旱,贪官横行,匪盗猖獗,大家的日子过得都苦。地主家里也不好过,即便银子再多,地里不长粮食,照样吃不上饭。” “刘氏女就拿出了神木,将其埋在地主家的田地里,从那之后,粮食长势极好,就算没有雨水也照样有收成,泽被半个小镇,所以刘氏女就成了百姓口中的‘活菩萨’……” 这日子一旦富裕起来,便不再满足于温饱,地主一家又恢复了骄奢淫逸的生活习惯,大手笔地养戏班,为了妓子一掷千金,卖粮的银子悉数进了红纱帐中,只留下一方带着脂粉气的帕子。 刘氏女有一儿一女,儿子十六,女儿七岁,长子是地主家的长孙,从祖辈到爹娘都宠着惯着,要星星不给月亮,将他宠得天不怕地不怕,当上了家贼。 刘少爷在狐朋狗友的带领下开始吸食五石散,那可是顶顶贵的玩意儿,买卖都是沉甸甸的金银,他对五石散上了瘾,先是跟家里讨银子去买,后面又偷家里的田契地契去卖,可越这样铤而走险,越是舍不得那一口五石散。 最后,有一伙匪贼找到了刘少爷,说愿意出黄金千两买他家的神木。 一千两黄金,可以买好几年的五石散了。 他收了一百两黄金的定钱,转头就将金子扔进了青楼和五石散上,一个铜板都没留下。 等到那一大笔金子全部花光,匪贼上门催促,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答应了一件多么要命的事。 可匪贼的刀不是吃素的,他要是给了顶多被娘亲收拾一顿,要是不给便小命不保。 两相比较后,刘少爷决定要偷神木,他找了个夜黑风高的日子去挖,结果刚碰到神木的边缘处就被雷劈了。 此后半身不遂,躺在床上一日日地熬着 刘氏女被长子身上的惨状吓傻了,自那天起就有些疯癫了,她浑浑噩噩的连自己是谁都经常忘记,却一直记得儿子挖神木被天雷劈中,躺在床上动弹不得,所以经常指着供桌上的神木说那是妖物。 刘少爷废了,但他收下的金子却是实打实的。所以匪贼再次上门催债,他们蛮横无理,将府上看起来不错的家具和物件全部拉走抵债了,就连荷花池里的红鲤都被捞了个干净。 匪贼说十日之后若是凑不齐一百两金子,就要他们全家去阴曹地府走一遭。 那一家人吓傻了,就放出风声,收一百两金嫁女,附赠一块神木。 李老爷是给银子最爽快的,所以双儿捧着神木嫁到了李宅。 之后的事情清珩就都知道了,拜堂前火盆燎着了小姑娘的裙摆,随后是起火、逃命、身死。 柳逸琴说完这个长长的故事,火堆中的红薯也熟了,一直沉默的雀翎将红薯扒出来,剥掉烧成炭的黑壳露出里面金黄色的内里。 香甜的味道在破庙里蔓延,外头依旧有风灌进来,但吹不散食物的滋味。 柳逸琴接过红薯尝了一口,赞叹道:“神木不愧是神木,这红薯种下后我们从未打理过,却如此香甜。” 清珩摩挲着酒葫芦,问他:“那你是谁,又怎会知道这幻境中的故事。” 柳逸琴苦笑一声,低落地说:“我们几人是城里戏班的,婚宴那日李家请了我们来唱戏,后来就再也没有走过这小镇。和我一样的人还有好几个,我们都不是镇上的人,既不会死,也走不出去,就这么被困了一百多年。” “若小友真能破阵,我等必定为你效犬马之劳。” 清珩抬手拒绝,只问道:“那是谁教你们修炼的?” 柳逸琴想了想说道:“三十年前曾有个老头来过这里,他想要取走神木,却被幻境困死了出不去,在这儿待了十多年,教了我们不少东西,后来才找到可以出去的办法。那老头也是用剑的,神神叨叨的,说什么‘天地灵气将倾,九霄浩劫降至’。” “说起这个,便不得不提青州城了。” 他越说越起劲,酒意上头,靠在茅草垛上眼睛半合着,醉意朦胧地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人,将城中的生灵全杀了。后来又来了一群人,将城里干干净净地翻了个底朝天,或许是没找到想要的东西,就气急败坏地将青州城叠在镇上成了新的幻境,害得我们失去方向,好几个月没能回来,本就不坚固的墙塌了一半。” “那些人也稀奇,见着我们跟疯了一样,非要问此地下不下雪,是否有个名字叫‘雪乡’。我说这镇上从不下雪,他们非不信,拿着个破罗盘到处跑,最后还不是灰溜溜地走了。” “小友啊,你们也别费心了,出不去的。先前那冤鬼沉在井里不愿意出来,神木也陷入沉睡,所以那些人才能在幻境中来去自如,现在啊,活一天就赚一天。” “我们盼了百年,来来往往那么多人,强或弱都没区别,大都变成了双儿挂在树上的人皮灯笼。夏夜里装进萤火,她要所有人提着人皮灯笼在镇中游走,仿佛这镇子还活着……” 他说完惨然一笑,桌案上的油灯恰好在此时被一阵风吹灭,那尊泥像彻底藏入黑暗中。 火堆里噼啪作响,飞溅的火星子在风中快速闪过。 柳逸琴抚着额头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席地躺下,伸手拽了些干草盖在身上,醉醺醺地说:“早些歇着吧,明日天亮,她就要出来抓人了。我虽和你相谈甚欢,但不会帮你,毕竟躲藏的地方就那么几个,让你藏了,我可就要死了……” 他的呼声渐重,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雀翎将地上散落的红薯皮收拾好扔进火堆里,然后走到柳逸琴身边,变成一只巴掌大的乌鸦挤进他的臂弯中。 夜色深重,那轮月逐渐清晰,好像一直在往下坠一般,逐渐变大。 清珩从芥子空间里取了件披风将归楹裹好,随后自己坐在火边喝了整夜的酒。 天蒙蒙亮时,柳逸琴整个人弹射起来,抓起乌鸦塞进衣袖里,将头发胡乱抓拢绑好,然后着急忙慌地跟清珩说:“快找个地方躲起来,她要来抓人了!记住,天上一旦出现两个月亮,一切都会变成敌人,谁的话都不要相信,不能说话不能动,就算被啃得只剩下一根手指头也能活,但要是被她抓去做灯笼,那就绝无活下来的可能性。” 话音刚落,人已经窜出去好远了。 清珩背着归楹找地方躲起来,以防万一,他在归楹身上下了个失声咒,以防他突然醒来出声误事。 他刚找到躲藏的地方蹲好,就听见外头传来了一阵拖拖拉拉的脚步声,步步逼近,好像一扭头就能看见那张瘦得像骷髅一般的脸。 作者有话说:
第88章 修仙(18) 粗糙的白色丧服裹在她瘦巴巴的身体上, 腰间束着宽布条,像一支白烛。 黑发在地面上拖了很长,走过草丛和土坡时头发会被勾住, 她无知无觉地往前走, 那些脱落的发丝就变成了手指粗细的黑色小蛇,四处游窜。 手中的牌位不知去哪了,只剩下两只枯枝似的手垂在身体两侧,手指胡乱地动着。 她极高,路过破庙时,竟比破庙还要高些。 她伸手从破庙的草垛堆里抓出来一个人, 在那人的哀嚎声中,她发出刺耳的笑声, 那满口尖牙带着残留的血迹, 让人不寒而栗。 她停在了原地,将那人从左手换到右手,又从右手换到左手,不停地掂量着,犹豫着。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流,她盯着那个人,眼巴巴的。 “放过我!放过我!” “救命啊, 救救我!救救我啊!师兄师姐!你们救我啊!” 那又长又细的手圈住他的腰一口就塞进了嘴里, 随后传来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咀嚼声,惨叫声从凄厉到微弱,最后被骨头碎裂的声音盖住。 咔嚓咔嚓——活生生的人在那张嘴里变成血肉残渣。 新鲜的血液顺着她的嘴角往下滴,碎肉卡在尖牙里, 猩红的舌头长长地伸出来,将那些血迹舔干净。 她站在原地没动, 左右张望,最后朝着清珩的方向走过来。 脚步声逐渐逼近,她晃晃悠悠地来到了清珩的掩体前面。 左看看右看看,绕着转了几圈都没找到人,就又晃晃悠悠地离开了。 清珩松了口气,侧过头去看旁边的归楹,就发现一只长着男人脸的黑犬正贴在他身边,伸着脖子去嗅他的脸,那男人脸上全是鲜血和碎肉,将归楹的脸都蹭脏了。 看见清珩发现了,他毫不畏惧,咧开嘴露出一个笑,那个占据了半张脸的笑容里,是同样密密麻麻的尖牙。 尖牙上黏着一些碎肉,红色的血渍卡在牙缝中间,显得那两排牙格外整齐板正。 “……记住,天上一旦出现两个月亮,一切都会变成敌人,谁的话都不要相信,不能说话不能动,就算被啃得只剩下一根手指头也能活,但要是被她抓去做灯笼,那就绝无活下来的可能性。” 柳逸琴的话回响在耳边,清珩抬头看了一眼,有两个月亮。 一轮圆月,一轮残月。残月光芒黯淡,圆月光芒大盛,嵌进了残月的凹陷里。 柳逸琴说不能说话不能动,就算被啃食也要忍着,只要还剩下一点残肢就能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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