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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砚,这些腊肉和熏鱼都是我娘亲手腌的,你拿去和同窗分分,不要总是一个人闷着。”林春分站在车旁,衣衫被微风吹动,衬得他身姿如竹。
他看着谢砚,眼里含着几分笑意,却又藏着不易察觉的审视。两人虽已挑明心意,可林春分却没松口提订亲的事。救命之恩也好,容貌俊美也罢,谈恋爱和定亲可是两码事。府城这地方,花花世界迷人眼,他得看看这个未来的“案首大人”离了青山村,是不是还这般一心一意。
谢砚对此半点异议都没有。能得到林春分的一句准话,他已经心满意足。别说等一年,就是等三年、等十年,他都愿意。
“……谢砚,在学里多吃饭,别舍不得花钱,瞧你这脸色,又白了几分。”林二柱在一旁像个老父亲般念叨着。
谢砚微垂着头,视线几乎是胶着在林春分的脸上。他心里百爪挠心,恨不得把这车、这人全扣在府学门口,可面上还得维持着清冷持重。
“林叔,晚辈知晓了。春哥儿……”谢砚看向林春分,声音低沉,带着一丝渴求,“若是在村里待得闷了,便写信给我。我在这边……也会一直记挂着你。”
“行了,快进去吧,莫要误了时辰。”林春分大大方方地摆摆手,一点也不羞赧,反而透着股子利落劲儿。
牛车调转了头,在林二柱的吆喝声中缓缓离去。
谢砚站在府学那座巨大的牌楼下,整个人像是一尊被定住的石像。他目送着那辆灰扑扑的骡车消失在长街尽头,直到最后一抹尘土也落了地,竟还是舍不得收回目光。
“哟,这人都走得连影儿都瞧不见了,谢大案首还在这儿看什么呢?”
一道带着戏谑的笑声从背后传来。紧接着,一人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正是同窗方思远。他穿着一身宝蓝色缎子长衫,腰间挂着块成色极好的羊脂玉佩,虽是读书人,身上却带着几分商户子弟的阔气与活络。
方思远笑着伸手,作势要搭谢砚的肩膀。谢砚即便听出是好友的声音,身体还是下意识地一偏,精准地避开了方思远的手。他不习惯任何人的肢体接触,这点方思远早就领教过无数次了。
“方兄,回回都要试,回回都扑空,你倒是一点儿也不嫌累。”谢砚转过身,眉眼间的清冷化开了些,虽然还是没多少表情,但语气里带了点对好友的无奈。
“啧,我这不是想着,没准儿你回了趟家,就能改了这古怪脾气?”方思远收回手,浑不在意地嘿嘿一笑,神色变得有些八卦,“说正经的,阿砚,适才送你来的那个小哥儿是谁?我在这府城里可没见过这么周正的哥儿,那股子利落劲儿当真难得。你对他那模样……啧啧,当真是如沐春风,哪像平日里对着我们这般冷冰冰的?”
谢砚闻言,眼神闪了闪,没接话,只是抬步往斋舍走,脚步比往日快了几分。
两人回到斋舍,正巧撞见好友陆文谦来找他。陆文谦二十有三,出身,性格最是稳重,见两人一前一后进来,笑着打了个招呼:“都回来了?”
“文谦兄,你快来评评理!”方思远像是抓住了谢砚的短处,拉着陆文谦嚷嚷,“谢砚这小子,今儿在门口送人的时候,那眼神温柔得都能掐出水来。你是没瞧见那小哥儿,生得当真是一等一的俊秀。我刚才随口一问,他倒好,跟我打起哑谜来了。”
谢砚见这两个好友摆出了一副“不交代清楚别想走”的架势,这才停下整理书匣的动作。他沉默了片刻,嘴角竟微微勾起一个极小的弧度,眼底漾开一抹温柔。
“那是我未过门的夫郎,我俩早有婚约在身。”
“什、什么?”方思远正端着茶盏,险些手滑,“婚约?之前怎么从未听你提过?”
谢砚想起林春分,语气愈发郑重:“是我自己求来的。他性子天真烂漫,我不愿过早用名分束缚他,是以一直未曾对外声张。今日告诉二位兄长,是拿二位当至交,还望莫要告知他人。”
其实,连林春分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已有婚约”了。
谢砚看向两位好友,正色道:“我能走到今日,全靠春哥儿。当初我命悬一线,是他把我救回来的。若没有他,我谢砚连这府学的门都进不来。”
陆文谦听出他语气里的珍重,神色也变得肃然起来。他比两人都大,最是看重情义,闻言点头道:“如此重情重义,确实该倾心以待。谢贤弟能有此佳偶,是福分。”
方思远也收敛了笑话。他虽然爱闹,但最敬重的也是这种共患难的情分:“得嘞,既然是你夫郎,那咱们肯定守口如瓶。改明儿带出来见见,我这个当兄长的,定要送份厚礼。”
另一边,牛车在长街上走得慢悠悠。
林二柱正要往城门口赶,却被林春分伸手给拦住了。
“爹,咱先不回云溪镇。咱们去前面那个酒楼转转。”
林二柱不解:“去那儿干啥?那儿贵得很。”
林春分指了指街对角那一座金漆招牌的巨大酒楼——临江楼。他整理了一下长衫的领口,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难得来一趟府城,总得看看咱们对手的‘老巢’到底有多气派。”
送别了谢砚,他现在终于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这场商业大战中了。
第73章 物以稀为贵
府城的道两旁,知了藏在繁茂的枝叶间,嘶声力竭地叫个不停。林春分坐在牛车上,手里摇着一把不知从哪儿淘换来的蒲扇,有一下没一外地扇着。虽说额头上挂着细汗,但他那双眼睛却亮得惊人。
“爹,前头就是临江楼总部了,咱把车停稳。”
林二柱应了一声,整了整身上的新长衫。自打自家儿子赚了钱,他这腰杆子硬了不少,可一瞧见府城那三层高、通体漆成朱红色、檐角飞扬如燕翅的临江楼总部,心里还是惊讶。
“春哥儿,咱真要进去吃?听说这里头的一盘花生米都得卖出天价来。”
“来都来了,总得看看人家这‘天价’卖的是什么道理。”林春分笑着跳下车,领着老爹往里走。
一踏入临江楼,迎面而来的便是一股沁人心脾的凉意。这凉意不是风,而是来自大堂四角屏风后那巨大的冰盆。在这个没有空调的时代,能在大堂供得起这么多冰块,足见其财力。
林春分眼角余光一扫,地铺水磨青石,墙挂名家字画,连跑堂的伙计都清一色穿着合体的湖绸短打,利落又体面。他们被引到了二楼雅座,窗外正好能瞧见府城的繁华长街。
林春分点了一桌招牌菜:水晶蹄膀、东坡肉、还有那道传闻中“日销百份”的酱牛肉。当然,最重要的,是一壶售价三两白银的“临江春”。
菜一上桌,林春分先是暗自点头,这摆盘确实讲究,比云溪镇分部精致了不止一个档次。可当他端起酒杯,鼻尖轻轻一嗅,那股子掩盖在清冷香气下的辛辣浊气,便逃不过他的感知。
他抿了一口,酒液入喉,先是一股燥热,随后是微微的苦涩。
“工艺还是太老了。”林春分心里暗评。这酒虽清,却不够纯,发酵的过程中显然杂质过多。比起他那加了灵泉、经过精准温控和多重过滤的“神仙水”,这三两银子一壶的陈酿,简直像是在喝掺了酒精的浑水。
两人慢悠悠地吃完了饭,结了账走出临江楼。林春分又带着林二柱在城里几家老字号酒楼转了转。这一圈逛下来,他心里那块大石头彻底落了地——临江楼在府城虽强,但还没到只手遮天的地步,“醉仙居”和“归云阁”分走了大半江山。只要他在云溪镇立稳根基,再顺着刘掌柜的路子杀进来,临江楼这块金字招牌,迟早要被他拆了。
回程的路上,牛车跑得飞快。
等到了云溪镇丰裕酒楼门口时,太阳已坠到了西山头。刘掌柜早已在门口踱了不知多少圈,脚下的青砖都快被他磨薄了一层。
“哎哟!我的小祖宗!你可算回转了!”刘掌柜一瞧见那头熟悉的大黑牛,胖乎乎的身子竟跳出了几分轻盈,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车前。
林春分也没废话,从车里小心翼翼地搬出一个红绸封口的小陶坛。这坛子里装的,正是他在出发前,酿造好的第一批用时较短的黄酒成品。
“刘掌柜,屋里请吧。”
进了店里,光线有些昏暗,却遮不住刘掌柜那双如狼似虎的眼睛。
林春分也不卖关子,指尖轻轻一挑,拍散了那层厚厚的泥封。
刹那间,一股前所未有的醇香、浓郁、且带着一股子沁人心脾寒凉感的酒香味,如同爆炸一般在密室里散开。刘掌柜本能地深吸了一口气,只觉得浑身的毛孔在这一刻都舒展开了,连这几日焦急上火导致的牙疼都轻了几分。
“这……这味儿!”刘掌柜颤抖着手,接过了林春分递来的小半杯琥珀色酒液。
这酒由于加了灵泉,原本略显厚重的黄酒竟生出了一股子空灵感。刘掌柜仰头饮尽,只觉得一道清流顺着喉咙直冲四肢百骸,那种甘甜、醇厚、最后化作一抹清凉余韵的感觉,让他这种在酒海里浸泡了大半辈子的人,当场怔在了原地。
“好!好!好!”刘掌柜连喝了三个好字,一掌拍在桌上,震得酒杯乱颤,“林兄弟,你这就是仙水啊!我刘某人走南闯北这些年,从未喝过如此养人的好酒!”
他激动得老脸通红,不敢抓林春分,就抓着林二柱的手就不撒开:“明天!咱明天就开张!我有预感,这酒一出,临江楼那帮孙子非得关门大吉不可!”
“掌柜的莫急。”林春分稳坐如山,“好马得配好鞍,好酒也得讲章法。咱们这酒,不能就这么生硬地往柜台上摆。”
他敲了敲桌面,眼神清亮:“明天一早,你让伙计们备好几十个指甲盖大小的小瓷碗。凡是路过的、进店的,统统免费请他们抿上一口。记住,只能抿这一口,绝不多给。”
刘掌柜愣了愣,随即一拍大腿,嘿嘿笑得像个得逞的老狐狸:“我明白了!林小哥儿这是欲擒故纵啊!先用这点小甜头把他们的馋虫给勾到嗓子眼,到时候,他们还不哭着喊着进咱家店里来求这一口?”
林春分虽然觉得“欲擒故纵”这词儿用得有些跑偏,在这也觉得贴切。这酒由于有灵泉加持,哪怕是一小口,也足以让食客的味蕾瞬间“失灵”,此后再喝旁人家的酒,那便是如饮白水,味同嚼蜡。
两人就着烛火,迅速敲定了细节。
“这酒,定名‘枕江醇’。定价嘛,一壶两斤,实收一两银子。且规矩得定死了:必须是进店吃菜的客人才准点,每桌限购一壶。”
“这是为何?”刘掌柜有些不解。
“物以稀为贵。”林春分解释道,“越是难买到,大家就越想要。这样既能保证咱们酒楼的饭菜生意,又能吊足客人的胃口,让酒的名气传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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