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长大了,我也老了。家里的事我不再瞒你。咱们谢氏正在经历劫难。叔父无能,拼尽全力也只能保你性命。往后的路,叔父帮不上你了。”谢芝韵道。 “侄儿不敢让叔父忧心,”元朗努力忍住眼泪,可泪水还是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侄儿不会辜负您的期望,将我谢氏一族的根骨传下去。” “好孩子。”谢芝韵微笑,道,“当初你不肯恩荫入仕,坚持要考科举。叔父便知道,你走的是正路。可是孩子,光走正路还不够。你的出身是无法抹去的烙印。世家的身份曾带给你多少辉煌,往后便会带给你多少制约。” “叔父,我有榜眼功名在身,两袖清风,也足够我在朝中立足。”元朗道。 谢芝韵点点头,笑道:“自然,自然。你是个有本事的孩子。你总会做出对的选择。” 元朗看着谢芝韵,总觉他似乎有什么话含在舌尖。 “你今年都快二十七岁了。是叔父不好,耽误了你的终身大事。”谢芝韵道。 元朗眸中的光暗了一暗,道:“是我自己不愿娶妻。叔父不过是顺了我的心意。” “该娶妻了。男人开疆拓土,女人守护家族。”谢芝韵缓缓道,“我谢家也该迎来一位能够庇佑家族的女主人了。” 元朗心下了然:“莫非叔父已经有了合适的人选?” 谢芝韵抚着胡须,笑道:“我也是偶然听两个翰林瞎聊天,说那闫家的二小姐钟情于你,为你守身多年。我看那姑娘不错。你如果也喜欢她,就挑个日子,上门求亲吧。” 元朗的耳边轰然作响。 那闫家咄咄相逼,老爷一直替您挡着。如今是真的挡不过去了…… 能够庇佑家族的女主人…… 最正确的决定…… 原来如此。 “我如果不喜欢呢。” 谢芝韵眸色微沉,道:“你不喜欢吗?” 元朗看着自己的叔父,谢芝韵也看着自己的侄儿。长久的沉默,催生无数的念头。元朗只觉得这世界乱极了,他好像突然从这个书房中抽离,恍恍惚惚,回到了那个花山的夜晚。 “元朗,若有一日你要娶妻,会娶个什么样的女子?”匡之笑着问他。 “能知礼仪、懂进退,配得上谢家门楣便好。”他答。 轰鸣声戛然而止,四下寂静。元朗的心仿佛被戳了一个大口子,同达豁亮,里面刮着冷肃的风。原本就该如此。他是谢家的嫡长子,将来会是谢氏的家主。这是他无法推脱的责任。迟早,迟早。迟一日,早一日,何妨今日。 从此以后,便将那人长久地埋在心里吧。 元朗低眉,道:“怎么会。叔父瞧着不错,我便喜欢。” ※※※※※※※※※※※※※※※※※※※※ 这篇番外是元朗得到叔父病重的消息,赶回京城之后的故事,发生在唐挽到达彭城之前。想要回顾一下前文的宝贝们,可以再翻翻总序第七十七章 。 元朗的出身已经决定了他的故事。看文的时候记得,你们爱我。啾咪~ 今晚九点还有一章。 感谢小天使们给我灌溉了营养液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糖酥 1瓶、妖精没尾巴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_^ 长安一片月,新丰一壶酒
第94章 三月, 冰河开化。杏花雨沾衣欲湿, 杨柳风吹面不寒。 大路上走来两人,都是一身蓑衣斗笠。蒙蒙细雨将他们的身形洇开, 像是一幅不那么真切的水墨画。 唐挽在五里亭前驻足, 抬手扶一扶斗笠,水珠就顺着帽檐滴滴答答地滑落。 “当年冯楠君就是在此为我送别。如今长亭犹在,人却不知去往何处了。” 双瑞背着书箱,垂手静立在她身侧。 忽然一个声音传来:“匡之, 我来晚了!” 唐挽倏然转身回眸,原来是沈榆。她面上含笑, 唤了一声“瑞芝”, 心中却有几许失落。 怎么不见元朗呢? 沈榆走至近前,两人相对行礼。 “算日子你也是今天到。”沈榆笑道, “徐公正等着你呢。” 徐公……唐挽心下一黯, 说道:“我先回家报个平安,便去拜望徐公。” “也好,那我先回去报个信。”沈榆道,“走,我们一路进城。” 京城仍是唐挽印象中的样子,白墙灰瓦, 恢弘方正。八年的时光, 对这座城市来说不过转瞬, 却蹉跎了少年心。 唐挽深吸一口气, 她闻到了花香、酒香、东市炸果子的油香、北城贡院的书香。这些味道真真切切刺激着她的每一个感官。 京城, 我回来了。 进了城,沈榆便先往徐府去了。唐挽和双瑞则按照乔叔信中所写的地址,往城西而去。 凌霄他们早在过年之前就到了京城,在城西针眼胡同里租了一个小院,安家在此。唐挽和双瑞走到巷子口,正好碰见乔叔迎面而来。 这小半年没见,乔叔的头发都白透了,腰身也显出佝偻来。唐挽这才发觉,乔叔是真的老了。 “乔叔!”双瑞先出声唤了,快步上去把人抱了个满怀。乔叔急忙搂住他,一手拉了唐挽,眼睛里都闪着泪光。 “乔叔,我回来了。”这样的场面,唐挽也难免动容。 乔叔点了点头:“平安回来了就好。快进家来。” “夫人!咱们老爷回来了!” 一叠声的呼唤,卢凌霄从正房屋里走出来。她今天穿了一身粗布褂子,脸上未施粉黛,怀里还抱着翊儿。凌霄直直望着唐挽,张了张嘴,眼泪就先流下来了。唐挽以为她会说出什么煽情的话,等了半天,却只听见一句:“饿了没?” 饮食男女,灶火夫妻,唯这一句最实在。 “你可还好吗?”唐挽问。 凌霄点了点头:“好得很。翊儿也好,正在学说话呢,刚好你就回来了。翊儿,叫爹爹。” 小孩子长得快,这半年的功夫已经结实了不少,宽眉大眼,还真和唐挽有几分相似。他看着唐挽,眨巴了眨巴眼睛,张开小手,清楚又响亮地叫了一声:“爹爹。” 唐挽心里乐开了花,心想自己这便宜捡的实在现成。 “公子饿了吧,我下面去。”乔叔笑的眼尾都是褶子。 双瑞却不乐意了:“乔叔,公子是饿了,我也饿了呀。我这一路陪着公子也不容易,您老人家怎么也不心疼心疼我呢?” “瞧你这牙尖嘴利的。我还没来得及心疼你呢,倒自己讨要上了。”乔叔笑道。 “我也要吃面!” “给你煮,给你煮!” 唐挽在外面这半年,见过了同僚的阴谋算计,也几次从鞑子的刀下捡回一条命。今日看着这满院子的老小,热热闹闹的,便觉得外面经历的那些风雨,也不值一提了。 “快去洗洗手吧,准备吃饭了。”凌霄说。 “不了,我还要出去。”唐挽说道。 凌霄蹙眉:“这刚回来,又要去哪儿?” 唐挽说:“徐公还在等着我。” 两人目光相碰,凌霄便已了然,点点头,道:“那你可多小心。” 唐挽换上一身日常穿的月白色直缀深衣,擎了一把油纸伞,便往徐公的府上去了。出了巷子,转上一条主街,只见细雨迷蒙中稀稀落落的行人。青转铺路,灰瓦白墙,各色的油纸伞倒给这严肃的街道增添了几许情趣。 迎面过来一个娶亲的队伍,一水儿的大红色绸缎罩衫,喇叭唢呐,吹吹打打,好不热闹。唐挽走近的时候,花轿正往旁边的巷子里转。暖风吹得轿帘飘了一飘,唐挽的目光便撞上了一双剪水黑瞳。 新娘子也正好奇地往外瞧,素手挽着鸳鸯盖头,蓬松的乌发里插满了珠翠。她的目光与唐挽相撞,粉面微红,抿着唇,也不知是笑了没有,便被帘儿遮住了。 唐挽一时忘了自己要去哪儿,只是呆呆地站在巷子口。她从没有见过那么美的新娘子,比凌霄还要美。不,如果凌霄穿上那身嫁衣,应该也是那么美的。但凡女子,被嫁衣装点,就会变成凡俗里的仙灵。 可她这辈子,是注定穿不得嫁衣了。唐挽平生第一次,生出一种怅然。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呢?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唐挽不会画眉,也没有可以问询的良人。她侧头想了想,便也不觉得那么遗憾了。 不知为什么,这个时候又想起元朗来。这人到底在忙什么,都不来接她。唐挽想,一会儿拜完了徐公,便去找他。 徐府离得并不远,不多时便到了。唐挽给门房递上名帖,那当值的看了看她,笑道:“是唐大人啊,我家大人早就交代过了,您快请进。” 穿过一个规整的小院,便到了正堂所在。门房先一步入内通禀:“老爷,唐大人到了。” “匡之来了,快进来吧。” 唐挽跨步入内,一抬头,就见屋子里坐着三个人。 头一个是沈榆,唐挽认识。剩下的一人看上去较为年长,唐挽从未见过。她先上前一步,对徐公行礼:“学生唐挽,见过老师。” 在彭城的时候,徐阶便许唐挽以师生相称。二人虽然没有传道受业之实,却因此结成了官场上最牢固的关系。 “匡之一路辛苦了。”徐阶面含笑意,对身边那年长者说道,“这就是我同你说起过的,我那个学生,唐挽。” 那人上下打量着唐挽,捻须点点头:“果然是一表人才。” 徐阶便对唐挽说道:“这位是江浙总督苏闵行苏大人。” 唐挽上前见礼:“见过苏大人。” 江浙总督下辖江苏浙江两省,唐挽曾任苏州府同知,也是江浙辖区之下。只是当初她只是一府的属官,级别太低,总督大人自然是无缘得见。 苏闵行点了点头算作回礼,道:“请入座吧。徐阁老的门下真是人才济济啊。唐大人是哪一年的进士,在何处任职?” 唐挽据实回答。在说到自己曾任苏州府同知的时候,苏闵行神色微动,不着痕迹地看了徐阶一眼。 这一眼饱含着怎样的深意,唐挽能猜出个大概来。当初在彭城,林泉南没有要到的答案,徐党中人仍然不会放弃。 徐阶备下了酒席,留众人在府上一起用餐。晚餐过后,苏闵行便要离京去了,沈榆代替徐公送他出府,也没有再回来。 屋子里就剩下了徐阶和唐挽二人。饭后一盏清茶,解油腻,也去疲乏。 “家里可都安顿好了?”徐阶问。 唐挽点点头:“都安顿好了。” “匡之可成亲了?” 不知徐公怎么突然问起这个。唐挽一笑,说道:“学生有个儿子,今年八月就满两周岁了。” 徐阶有些惊讶,继而笑道:“不错,不错。” 两人又喝了一会儿茶,聊了一些闲话。时间渐晚,唐挽起身告辞。临行前,徐阶嘱咐道:“匡之啊,你这几日先不要去吏部报到。你的职位,我另有安排。” 唐挽离开徐府,已是月上柳梢的时候了。雨仍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她一手撑着油纸伞,一手擎着一盏风箔灯,沿着小路往回走。漫天星辰被乌云遮蔽,地上万家灯火亦在雨中变得朦胧。大路上行人已经很少了,不远处巷子里传来的鼓乐声,竟然显出点寂寥的味道。 唐挽循声望去,认出来正是今天下午见到的那个娶亲的队伍,原来那新娘子的夫家就在这里。绣着鸳鸯的花轿仍摆在大门前,里面的人却已经不见了。廊檐上的大红灯笼次第高悬,里面笙歌正酣,唐挽突然很想进去,向那对新人说一声“恭喜”。 只怕被认作是来蹭酒席的。唐挽一笑,转身便要往回走。 忽然身后有人唤道:“匡之!” 唐挽一怔,回过头,就见闫凤仪正大步跨下台阶,朝自己走来。 “你什么时候到的京城?”闫凤仪似乎心情不错,笑着问道。 唐挽说道:“也是下午才到。闫公子在这里做什么?” “这不是巧了吗,今天是我妹子的大喜,我是来送亲的。”闫凤仪道。 他平素倨傲,少见有笑得这么开心的时候。原来那花轿里的佳人就是闫家那位二小姐,如此说来,也不算生分了。唐挽含笑拱手:“不知道闫小姐今日出阁,我也没有准备什么贺礼。就只能恭祝两位新人白头偕老,琴瑟和鸣了。倒不知是哪家的公子有这样的好福气?” “你不知道?”闫凤仪似有些惊讶,转过头,问来人,“你竟没有告诉她?” 唐挽这才发觉还有一人。她转头看去,只见霖霖细雨中,那人身穿着大红喜服,头戴紫金如意冠,好像全天下最浓烈的色彩加诸在他身上,也不为过。可他的神色又是那样的清冷寡淡,看着她的眼神中也并无半分欣喜,更有一丝悲凉和无奈。 “元朗……” 这原来,是元朗的婚礼么? 怪不得他没有来接自己,怪不得彭城那半年,只字片语也无。原来是真的抽不开身啊。 唐挽再也不觉得那嫁衣有多么好看了。她想问问元朗,那艳俗的红色真的很不衬他的气质,像个跳梁小丑,他自己知不知道。她甚至觉得今天那个新娘子也很一般,一头的金俗银艳,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你的新娘子真难看。唐挽想这么对元朗说。 可她怎么能呢?今天是元朗的大喜之日啊。她怎么能开这么恶毒的玩笑。 冷风夹杂着雨水,灌了唐挽一脖子,她才发觉手里的油纸伞歪了。她将伞扶正,再抬眼去望他,突然就明白了上午对着那花轿的时候,自己的心思。 如果有朝一日要穿上那身嫁衣,不如嫁给元朗吧。心里那个细小又低微的声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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