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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了撑死两刻钟,柳春风便在怪梦中惊醒,惊醒时,房中静悄悄无一人,细听,有阵阵吵闹从楼下传来,听嗓音,是老板与伙计。他坐起身,眯瞪着穿好鞋袜,准备下楼一看究竟。 “把东西放下,赶紧滚蛋!”金老板站在门口,不耐烦地挥挥胳膊。 此时,花月正坐在门边的石凳上,一边把玩着一块玉佩一边津津有味地看戏,看金老板与伙计如何撵走一群偷泔水的乞丐。 “金老板,你行行好,这些剩饭菜、烂蔬果反正是要倒掉的,就让我们拿走吧!”领头的老乞丐佝偻着身子拱手哀求,后面跟着几个面黄肌瘦的小乞丐。 “再不滚我放狗了!”刚才还笑得宾至如归的店伙计顺子,此时一脸凶相,岔着两腿站在门口,手里还牵着一只大黄狗,另一只手伸出食指、挨个儿点着乞丐的面门一字一字喝道,“咬!死!谁!谁!倒!霉!” 镇子上家家遭灾,谁家也没剩饭救济乞丐,乞丐们八成也是饿急了才趁着天黑偷东西。 一个小不点儿片刻也等不了了,在泔水桶里捞了一把菜叶子,拔腿就跑,边跑边往嘴里塞。奈何,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顺子一撒手,大黄狗便狂吠着一跃而起,将小乞丐扑了个狗吃屎,朝着他后脖梗下嘴就要啃。小乞丐吓得尿了裤子,捂住脑袋趴在地上,等着去见祖师爷。 岂料,嗷嗷两声惨叫之后,小乞丐没事儿,倒是背上的黄狗滚落在地,抽搐几下,死了。 等柳春风穿好鞋袜、佩上剑来到楼下时,门口的混乱场面让他摸不着头脑:一个小乞丐趴在地上;一条死狗躺在他身边;金老板与一群乞丐正惊惧万分地四处张望;伙计顺子则撕心裂肺地喊了声“元宝”,冲着死狗奔了过去,谁知,差一步奔到黄狗身边时,自己也嗷地一声倒地,抱着腿惨叫起来。 众乞丐这才反应过来有人暗中相助,赶忙上前搀扶小乞丐。 金老板觉出事情不妙,缩到了门后,探着脑袋继续向夜色中张望:“见鬼了,真是见鬼了。” 倒是柳春风快步上前,准备施以援手搀扶顺子。顺子趴在地上,比黄狗抢不了多少,右腿上多出一个狰狞的血窟窿,鲜血汩汩往外涌,浸湿了裤管。就在柳春风扶他起身之际,一道细如线的珠光突然朝柳春风射来,花月霎时惊出一身冷汗,大力飞出正在手中把玩的玉佩,珠玉在柳春风肩后相击,各自撞了个粉碎。 “出来!”花月喝道。 很快,一个高挑身影浮出夜色,由远及近,信步走来。 那人穿戴极为讲究,一身紫衫,用的是半尺千金的晏州花罗,容貌俊美出尘,长了一副极为轻狂的眉眼。他薄唇轻启,边走边道:“我说谁这么能耐,原来是花少主。听说九嶷山最近不太平,要在下帮忙么?” “我说不用,你就不去凑热闹么?”花月眯着眼睛,看着他向自己走来,“谭少爷管闲事是越来越不挑地界了,连这种穷乡僻壤都不放过。” 紫衣人在柳春风身旁停了停脚,斜睨一眼:“花少主交朋友也是越来越不挑了,这等狗仗人势之辈都愿相助。” 狗仗人势? 柳春风一愣,左瞧瞧,右看看,确定他是在骂自己后,眉毛一竖:“你骂谁?!” “呵,长了张乖巧面孔,脾气倒挺横。”紫衣人似笑非笑地将柳春风打量一番,随后指了指顺子,“这小子狗仗人势,你与狗做朋友,自然也是个狗东西。” “你你你才是狗东西!”柳春风还未受过这等无端辱骂,气恼又困惑,“我下楼时看见顺子倒地不起,无人帮扶,我在好心救人,你凭什么骂我?” “哦,”紫衣人挑了挑眉毛,“原来是个半路出家的好心人,看来你不知道你扶得这小子刚刚放狗咬那小乞儿,若非我出手,倒地不起的就是那小乞儿了。” “什么?”柳春风一惊,随即手一撒直接将顺子扔到地上,“不管你了!” 顺子疼的一翻眼皮差点撅过去,他捂着腿,梗着脖子,冲那紫衣人嚷道:“是那小乞丐先抢我们东西的!” “他快饿死了,要你几根菜叶填饱肚子而已,你就要他偿命么?” “几根菜叶子既能救他性命,那我要他用命来换,有何不对?” “少了这几根菜叶子你又不会伤筋动骨,舍与他,又何妨?何必为此伤他性命?” “菜叶子又不是你的,你大方什么?你为了一个贼打死我的狗,你还有理了!你骂我是狗仗人势,你又是什么好东西!”说着,顺子呜呜哭着往大黄狗身边爬,“元宝,我的元宝......”那狗中的是同样的暗器,头顶一个血窟窿,已经凉透了。 说话间,小乞丐们早已拿上剩饭菜、烂蔬果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只剩柳春风像根墙头草似的立于二人一狗之间,左右为难,觉得谁说得话都像是对的,又都像是错的。 顺子的哭嚎在紫衣人的耳中不如犬吠,他看着黄狗微微皱眉:“一时失手。”说罢,目光一凛,看向缩头缩脑的金老板,“你是老板?” 初次见识江湖流血事件,柳春风失眠了,回去后,满屋子踱步:“他用得什么暗器?好生厉害!” “珍珠而已,有什么厉害的。”花月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难怪他连剑都没有,还......珍珠?难道他是,”柳春风骤然停下步子,惊声道,“一斛珠?!” 一斛珠,大名谭欢,晏州人,是盐商谭一岚与晏州才女罗珊珊的独子。谭一岚曾许诺罗珊珊一生一世一双人,哪知成亲第二年就纳了罗珊珊的陪嫁丫头为妾,罗珊珊一气之下吞金而亡。 由于幼年丧母,又与继母不和,谭欢便年少离家,四海游走。他嫉恶如仇,尤恨富人的伪善虚情,发誓要杀尽天下为富不仁者。 “可是画本上说,一斛珠只杀为富不仁之人,且但凡出手必用珍珠击入人的心脏,取人性命,看来也不全是真的,刚刚他只是打伤了顺子,似乎也没想杀顺子的狗。” “那是因为,在他眼中,狗和狗仗人势的顺子无甚分别。” “何意?” “意思就是,为富不仁的不是狗,而是指使狗作恶的客栈老板。”
第101章 初一 “瑞临顿首,哥: 不辞而别,我已知错,你莫要生气,也让娘莫要生气。 今日行百里有余,方知悬州之外山水远阔。落脚之地遭了水灾,一小乞儿偷泔水果腹,险叫店主放狗咬伤,幸得大侠两壶酒相救......” 回到客房,睡意全无,柳春风向老板要来笔墨写信。为了不让刘纯业发现行踪,信中人名、地名全是假的。 他咬着笔杆,盯着“壶”字琢磨了片刻,改成“斛”,自语道:“这么写似乎才是对的。” “嗯,没错,就这么写。” 头顶冷不丁传来花月的声音,柳春风吓一跳,“啪”地捂住信,回头瞪人一眼:“不许偷看!君子非礼勿视,懂不懂?” “不看就不看。”花月在桌边坐下,两手遮住双眼,可片刻不到,指缝中又露出一道贼兮兮的目光来。 “又看!”柳春风立马察觉,“你转过身去。” “转过去就转过去,谁稀罕。”花月瘪瘪嘴,转身反坐在椅子上,开始酸唧唧地阴阳怪气,“洗澡也不让看,写信也不让看,还君子呢,一点都不坦荡。” “歪理,我没空与你争。”柳春风无心与他多说,将油灯向信边挪了挪,咬着笔杆思索片刻,继续写,“店家为富不仁,却罪不至死,欺凌之罪自有律法惩治,不应动用私刑。” 写至此,他忽地记起花月所说,一斛珠真正要杀之人是店主,心中顿觉不安,便对花月道:“花兄,反正你也是闲坐着,又不瞌睡,不如你去打探打探,看看一斛珠是否真有杀店主之意。” “困了,我怎么突然这么困呐,”花月摆出一副懒驴上磨屎尿多的架势,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吊着眼皮伏在椅背上,问柳春风:“什么时辰了?” “约么戌时过半吧。” “戌时?平日里亥时都不瞌睡,今日是怎么了?” “花兄,不开玩笑了,咱们不能看着一斛珠杀人不管。”柳春风摇摇他的胳膊。 “杀人?哪里杀人了?”花月又打个哈欠,“就算他要杀人,也不必拦着,杀了那金老板,天下就少一为富不仁者,岂不美事一桩?” “你没懂我的意思。”柳春风搁下笔,正色道,“我并非担心金老板被杀,而是不想一斛珠杀人。金老板欺凌弱小,放狗伤人,虽犯了王法,却罪不至死,若不分青红皂白要他性命,最后被犯法收监的岂不成了一斛珠?” “你放一百个心,谭欢他爹有得是钱,三五条人命还是买得起的。”花月不以为意,“再说,行走江湖受律法约束岂不可笑?你仰慕的大侠哪个是拿着官府批文杀人?你敬他们一声‘大侠’,就是看中他们的仗义爽气,若个个遇事不前,只会找衙门告状,你还能看得起他们?就算他们遇事先报官,官府若管,也算做了件好事,若官府与恶人沆瀣一气,他们又当如何,去悬州告御状么?你哥管得过来么?” 被花月一通话问傻了,柳春风愣愣的没了头绪,半晌才道:“可是......可是只有律法才可断人生死。” “只有律法才可断人生死?未必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花月将椅子扭过来,准备掰扯掰扯,“就拿小荷镇来说,虽说多数人挺过了水灾,可一路上也不是未见饿死、淹死之人,这些死人又是犯了哪条律法,凭什么被判死刑?” “这哪能一样?” “这哪不一样?” 柳春风坐直身子反驳:“因为水灾是天灾,灾民的死是天意,与律法何干?” “那老天爷杀人又是依照哪条律法?”花月又问。 “老天爷?”柳春风被问得又是一愣,房中本就闷热,瞬间急出一头汗,“你这不是不讲理嘛,老天爷谁能管得住?” “是我不讲理,还是你讲不过我?”花月最爱看柳春风红着脸又无可奈何的模样,诚心逗他,“诶?柳兄,你脑门上被蚊子咬了个包,我帮你挠挠。” 说罢,就要上手去挠,却被柳春风一巴掌拍开:“反正就是不许随便杀人!” 花月笑嘻嘻缩回手,在自己脑门上象征性挠了挠:“为何不许?” “不许挠!你正经说话!”柳春风气恼地拽下他的手。 “遵命。”花月脸一绷,两根食指按住嘴角向下一扯,压低声音,又问一遍:“为何不许随便杀人?” “这还用问?想杀便杀,岂不要天下大乱?” “天下又何曾太平过?你又何曾见过天下?你以为悬州是天下,还是你以为悬州太平天下就太平?” 柳春风再次哑然,一肚子困惑与憋屈无处释放,只得化作眼泪冒出眼眶。他噙住泪,一下子想不出回怼的话,却也不肯认输:“你还有什么歪理,一并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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