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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锁门之前,有人来客栈找过谭郎君么?他与什么人交谈过?” “也没有,他打伤顺子后进了客栈,让我在大堂给他准备酒饭。吃罢饭,他就上了楼,回了房,回房后没多大会儿谢郎君就来了,之后,我就把门锁上了。他若是没与你们交谈过,那除我之外,便没有与任何人交谈过了。” “你昨晚最后一次见到谭郎君是在什么时候?”花月接着问。 “最后一次?”金老板略作回忆,“昨晚我不是去给你送热水么?你说不用,我就准备把那桶水再搬下去,结果途经这间屋子时,谭郎君听见了动静,打开了门,叫我将木桶留下,说那热水他要用。昨晚顺子也不在,不能将热水装木桶里像往常一样两人抬上来,是我先将木桶拖上来,再一盆一盆端水上来,把桶装满,可把我给累得哟。”他揉着膀子,“就这,他还吓唬我,”他冷哼一声,又唧歪出俩字,“报应。” “你说什么?!”柳春风正愁着找不着金老板的茬儿,听他对一斛珠出言不逊,便唰地拔出剑,剑光一闪,金老板识趣地缩着脖子、揣着手向后稍了稍。 “柳兄,咱们还是先去把人挪到床上吧。”花月拦住柳春风。 “别呀,”金老板再次忍不住作死,“把死人放床上,那这床往后谁还敢睡?我去找张席子铺地上......” “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柳春风咬着牙又要拔剑,金老板见状,赶紧扇了自己一嘴巴:“你瞧我这张惹事的碎嘴。” 泡了一夜,一斛珠的尸体惨白如纸,出水时,柳春风拿一张床单裹住他,给了这位誓将杀尽天下为富不仁者的侠客最后的体面。 “啧啧,这桶水还得我一盆一盆端下去。”金老板一副认栽的模样。 “我帮你如何?”一直未曾言语的谢芳看了金老板一眼,冷冷道,一双细目露出不易察觉的杀气。 “那太好了!劳烦......诶!” 没等金老板道谢,谢芳便走至桶边,一掌击碎了木桶,霎时间,木桶散成一地木条,整桶血水汹涌而出,涌向房间的各个角落,转眼间又渗进地板,只剩下一地潮湿与满屋血腥。 “行了,”谢芳一勾唇角:“过不了多久就流到楼下了,你用盆到下面去接吧,省得你上下跑了。” ---- ① 皇城司 北宋皇城司主要职责有二:情报刺探,皇宫宿卫。 当时的皇城司由武官与宦官共同管理,但事实上是由宦官主理。 在《宋史·宦官传》中,有传的宦官共四十三人,其中十一人曾实际主管过皇城司事物。 参考论文《北宋皇城禁卫军诸问题研究》,王军营 ② 祠部 礼部下属部门,管祠庙、宗教、医药等之政令。
第103章 初三 出了小荷镇,花月一行人继续一路向南,次日天蒙蒙亮才赶到凉梅镇,在一处名为万风楼的客栈落了脚。连着奔波两日,三人都疲乏不堪,尤其柳春风,下马后,脚底像踩了两团棉花,轻飘飘的,也不知是如何飘了回房中,飘到床上,睡着了。 一夜无梦,醒来已是次日正午。 醒来后一阵燥热,柳春风掀掉丝被,坐起身,揪着前襟呼哧呼哧扇风。透过薄纱帐子,他癔癔症症打量着这间小而雅的客房。 墙角一张朱漆书桌,桌上笔墨纸砚一应俱全;桌边是书架,架子上错落摆了些瓷器,其中最精美的要数一个越窑青釉长颈花瓶,灰白的胎体衬得釉色清透细腻,恰如诗中所云,聚得九秋风露、千峰翠色;窗台上放着一尊小小的香炉,炉中燃着一支檀香,柳春风嗅着香气下了床,推开窗,一瞬间,刺耳的蝉鸣伴着午后的暖风涌了进来,搅散了炉上一柱细细的轻烟。 里外间隔着一扇绣屏,屏上的《乳猫图》中一只小狸猫正在滚线团,与儿时的小凤颇为相似。柳春风走过去,伸手摸了摸,自语道:“下回将小凤也带出来见见世面。” 正看着小猫出神,屏后有人影闪过,只见那人脚尖一踮,画屏上方便露出一双柳目,柳目盈着笑,正是花月:“快穿戴好,咱们去找个馆子大吃一顿。无论如何今日都到不了一树金,索性今晚宿在这里,吃好睡好,明日再赶路。” 听到“吃”,柳春风眸光先是一亮,又是一暗,拖着步子躺回床上:“杀死一斛珠的凶手未找到,哪里吃得下。也不知他家人何时能收到信,何时能让他入土为安。” 花月跟到床边,坐在床沿上:“一斛珠早已与家人决裂,我命人将信送给他在悬州的好友,悬州不远,想必很快就能收到。” 薄汗退去,柳春风觉得有些凉,拉来丝被搭在身上:“花兄,你说谁能有这般本事,将烛针刺入一斛珠的心脏,还是一刀毙命,就算是普通人被刺,也该有挣扎与搏斗的痕迹吧?” “每个人都有这般本事。”花月回想着桶中那张惨白而略显痛苦的脸,“只要他当时没有任何防备。” 柳春风闻言一惊:“你是说,他当时喝醉了,或是被迷晕了,根本无力反抗?” 花月摇头:“我是说,他当时应该已经死了,烛针是在他死后刺进去的。” “为何这么说?” “一是如你刚才所说,一斛珠在清醒的情况下不大可能被人轻而易举用烛台捅进心脏而没有搏斗之力;二是因为伤口周围肉色发白,没有淤血,不像是活着的时候刺进去的。”① 回头想想,伤处确实干净,拔出烛针后,皮肉齐整,也不见瘀结的血荫。柳春风疑惑道:“可仵作说,那是由于尸体被水浸泡过的缘故。” “仵作说的不对。浸泡只能洗去伤口的血污,伤口边上多少也该留下些淤痕才对。”花月道。 越是细想,那小指甲盖大的血窟窿愈是鲜红狰狞,柳春风打了个寒颤,晃晃脑袋坐起身来,捋顺思路又道:“他浑身上下只有一处外伤,若非烛针所致,最大可能就是中毒身亡。进房前,他在大堂吃了些老板准备的酒菜,难不成下毒的是老板?因一斛珠打伤了伙计,一气之下便想毒死他报仇?” 花月摇摇头:“不至于,况且,若是老板下毒,他次日何必引谢芳去一斛珠房中发现尸体?又何必在毒杀之后冒险去刺那一刀?刺完后又如何反锁门窗逃出去?” 想想金老板那三尺八的腰,确实不可能从后窗逃出,柳春风便换条思路,继续道:“还有种可能:下毒的是老板,用烛台刺一斛珠的另有其人。一斛珠吃罢饭回房后,向老板要了热水,锁上房门开始洗澡,热水激发了毒效,很快他就死了。恰巧,昨晚有仇家尾随一斛珠,那仇家身材瘦小,从后窗爬进,见一斛珠已死,无法手刃仇人,只得用烛台刺他的尸体来解气。你想啊,一斛珠惯用珍珠击入人心脏来取人性命,而烛针刺入处正是心脏,拔出烛针后,留下的小洞又和珍珠留下的血窟窿在大小与形状上极为相似,保不齐就是凶手刻意为之,这叫什么来着?”他食指敲敲额头,“哦,对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凶手就想,哼,你在我兄弟身上留了个窟窿,我也要在你身上留个窟窿。要不然,凶手为何不直接用随身刀剑捅他几刀,如此岂不更方便?” 花月笑道:“后半段推测极为有理,只是那金胖子不像有胆下毒杀人的人。” 欺软与怕硬往往是对孪生兄弟,越是在贫弱如乞丐者跟前张牙舞爪,却是在富强如一斛珠者跟前卑躬屈膝。照这个理来说,金老板确实不像凶手。况且,为了一个伙计报仇,动机实在牵强。于是,柳春风挠挠头:“嗯......那便剩下最后一种可能了。”他面朝花月,盘腿坐好,“一斛珠用饭时,只有你、我与老板在客栈,若金老板没有在饭菜中下毒,那便没人有机会给饭菜下毒,也就是说,一斛珠所中之毒并非来自饭菜。如此以来,下毒与用烛台刺杀一斛珠者很可能是同一人。他先从窗口吹入毒烟之类的毒药,将一斛珠毒杀,又担心一斛珠没死,便冒险从窗口进入,在一斛珠胸前补了那一刀,确定人死后,才从后窗离去。”说到这,他开始犯愁了,“若真是这样,可就糟了。” “怎么糟了?” “因为,照这样推断,凶手从后窗进,又从后窗出,一定没有出过一斛珠的房门,我们没人见过他,要在偌大的江湖中找到凶手,岂非海底捞针? “倒是还有一处破绽,或许能帮我们缩小一下范围。”花月靠在床柱上,口气有些犹疑,“就是不知算不算破绽。” “什么破绽?”柳春风忙问,“快说来听听。” “假如一斛珠中毒而死,死后烛针刺入心脏,那便不会有太多血从心脏处涌出。如此,那一桶血水从何而来?从桶中血水殷红的颜色和满屋的血腥来看,他更像是在生前被人用锐物刺入心脏,大量血水涌出,染红了桶中的水。”花月稍作迟疑,又道,“即便如此,烛针并没有拔出,谭欢又是后仰着靠在桶上,按说不该流出那么多血,不该染出一桶殷红的血水。”② “这......这就怪了,”柳春风乱了头绪,“从伤口状况看,像是死后刺入,从出血多少看,又像生前刺入,那总有一种判断是错的吧?要么,你的判断是错的,正如仵作所言,伤口发白是由于尸体长时间被水浸泡。要么,仵作的判断是错的,伤口发白是因为烛针刺入时人已死,若是这样,的确不该流那么多血。”他咬着指尖思索着,忽地抬头,“会不会那些血不是死者的?” 闻言,花月也是一愣:“那是谁的?” “猪血,羊血,狗血,谁知道呢?” “那又是谁将血倒进桶里的?” “当然是凶手。”柳春风笃定,目的就是伪造杀人方式。若是如此,那凶手用烛针去刺一斛珠并不是为了确保杀死一斛珠,而是为了让我们错以为一斛珠死于刺伤,而非毒杀。” 花月点点头:“既然凶手不想我们知道一斛珠死于毒杀,处心积虑要掩饰自己的毒杀行为,那一定是我们知道一斛珠被毒杀对凶手不利,会有何不利之处呢?” “嗯......会让我们知道凶手不想让人知道的东西,会泄露他的秘密。” “泄露秘密?” “比如泄露身份!”柳春风脱口而出,稍作思索后接着推论,“嗯......既能下毒,又有机会将血水倒入盆中掩饰毒杀行径,在这种情况下,凶手只能是从后窗出入的外人,金老板的嫌疑就完全可以排除了。那么,凶手多半是与一斛珠有仇的江湖中人,那人蓄谋已久,尾随而来,伺机行凶,否则不会连假血都带在身上。” “那为何让人知道一斛珠死于毒杀就会泄露凶手身份呢?” “因为......可能因为凶手用的毒细究起来会让人联想到他的身份,比方说花兄你吧,你喜欢用蛤蟆浆,那你的仇人被蛤蟆浆毒死,别人便会第一个想到你。”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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