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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思给的,无论是赏赐还是“羞辱”,对底下人来说都是恩典。 更何况,只要思思高兴,其他人的感受那都不重要。 “好,思思想看,那便看。朕陪你。” 韩沅思立刻眉开眼笑,又往他怀里蹭了蹭。 裴叙玦对亭外的如意吩咐道: “去准备吧。” 如意连忙躬身: “是!奴才这就去办!”
第97章 孩童扯掉蝴蝶的翅膀,并不带恶意,只是觉得好玩 凉亭外的空地上,很快划好了起点和终点。 大白被从地上拽起来,懒洋洋地蹲在起点处,一脸“关我什么事”的表情。 月弥跪在起点旁边,脖颈上的项圈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韩沅思站在凉亭的台阶上,倚着裴叙玦的膝盖,兴致勃勃地看着。 裴叙玦依旧坐在石桌前,面前还摊着奏折。 但他的目光始终落在身前的少年身上,偶尔抬眼看向场中,也只是淡淡的扫过。 “既然是比赛,自然要有奖惩。” 他低头,在韩沅思耳边道: “思思想如何赏罚?” 韩沅思歪着头想了想,随口道: “要是月弥输了,就罚他三天不许吃饭!” 裴叙玦挑眉: “若是他赢了呢?” “赢了?” 韩沅思眨眨眼,似乎没考虑过这个可能。 韩沅思觉得这有点不合理,歪着头问裴叙玦: “人真的能爬得过狼吗?” 裴叙玦目光扫过月弥,语气平淡无波: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 不过是一场游戏,输赢又有什么要紧? 重要的是思思想看。 至于那条狗会不会觉得屈辱,会不会拼上性命…… 那不关他的事。 思思高兴,便是这场游戏最大的意义。 韩沅思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那串奚国脚链。 起初的新鲜感过后,这串脚链那粗糙的质感他其实有点腻了。 今日戴着只是因为懒得取下来。 “那好吧,月弥若是赢了,我就把我不要的这串脚链赏给他好了!” 他理所当然地说。 在他心里,他不要的东西,赏给别人,已经是天大的恩赐。 裴叙玦低笑: “好,依你。” 他抬手,对如意示意。 如意立刻高声宣布: “比赛开始!” 大白依旧懒洋洋地趴着,动都没动。 月弥却像离弦的箭一般,猛地冲了出去! 他双手双脚并用,在草地上疯狂地爬行,姿态狼狈,速度却快得惊人。 膝盖和手掌磨在草地上,他浑然不觉,只有一个念头—— 赢! 赢了就有吃的! 赢了就能活! 他太清楚饥饿的滋味了。 那是比任何屈辱都可怕的折磨。 他不能输。 绝对不能输! 韩沅思看得眼睛都直了,忍不住扯着裴叙玦的袖子惊呼: “哇!他爬得好快!好像真的狗啊!” 裴叙玦站在他身边,看着他开心的侧脸,眼中满是纵容的笑意。 至于场中那个正在与狼竞速、为了口饭吃而抛弃所有尊严的皇子? 那不过是为博佳人一笑的玩意儿罢了! 大白这时候才懒洋洋地站起身,慢悠悠地往前走了两步,然后—— 又趴下了。 它打了个哈欠,用爪子挠了挠耳朵,继续打盹。 而月弥,已经手脚并用地爬到了终点。 他瘫倒在终点线上,浑身被汗水浸透,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手掌和膝盖火辣辣的疼,但他顾不上这些,只是侧过头,看向凉亭的方向。 他赢了。 韩沅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得整个人都在发颤。 “大白!你看看你!连个人都跑不过!” 他蹲下身,戳了戳大白的脑袋。 大白动了动耳朵,连眼皮都没抬,继续打盹。 韩沅思笑够了,站起身,用脚尖轻轻踢了踢瘫软如泥的月弥: “咦?你还真的赢了大白啊?”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的奚国脚链。 他弯下腰,有些笨拙地解下那串脚链,然后随手往月弥的方向一扔。 那串黑色的兽骨、彩色的石头、艳丽的羽毛,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落在月弥身边。 “喏,赏你的。” 裴叙玦也缓步走来,看了一眼狼狈不堪的月弥,唇角微扬。 这条狗,倒是真的听话。 知道怎么让思思高兴。 月弥颤抖着伸出手,将脚链紧紧攥在手心。 那触感粗糙,却让他眼眶一热。 他匍匐在地上,深深叩首,额头触着冰凉的泥土: “谢……谢殿下恩典!” 韩沅思摆摆手,满不在乎: “行了行了,起来吧。瞧你这一身汗,脏死了。” 他转身,又扑进裴叙玦怀里,仰起脸,眼睛亮晶晶的: “玦,你看到了吗?他爬得比大白快!” 裴叙玦伸手,将他揽进怀里,用指腹轻轻擦去他鼻尖沁出的细汗。 “嗯,看到了。” 他低声道: “思思高兴就好。” 韩沅思满意地弯起眼睛,把脸埋进他怀里。 过了片刻,他又想起什么,抬起头对如意道: “如意,给那条狗端点吃的去。” “他赢了比赛,赏他顿好饭。” 如意连忙应道: “是!奴才这就去!” 月弥跪在地上,听着那高高在上的、漫不经心的声音,心中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情绪。 殿下说“那条狗”。 殿下说“赏他顿好饭”。 可殿下用的是那样理所当然的语气,仿佛这一切都是天经地义。 月弥低下头,看着手中那串脚链。 那是殿下不要的,却依旧比他这辈子拥有过的任何东西都珍贵。 他慢慢将那脚链戴在自己手腕上,粗糙的兽骨贴着皮肤,带着一丝凉意。 眼眶有些热,但他忍住了。 他只是更深地伏在地上,对着凉亭的方向,又磕了一个头。 凉亭里,韩沅思窝在裴叙玦怀里,脚丫惬意地晃着。 “玦,你说那条狗是不是傻?” “爬得那么拼命,就为了赢一串我不要的链子。” 裴叙玦低头看他,目光深邃而温柔: “因为他知道,你赏的,哪怕是你不要的,也是恩赐。” 韩沅思眨了眨眼,似懂非懂。 但他很快就不想了,反正他也不需要懂。 他只知道,今天玩得很开心。 这就够了。 —— 月弥坐在廊下的台阶上,捧着一碗温热的、混合了些肉糜的米饭,狼吞虎咽地吃着。 这是他这么多天来,吃的最像样的食物。 不,应该说,是他这辈子吃的,最像样的一顿。 碗里的米是上等的贡米,颗颗饱满晶莹。 肉糜是用新鲜的鹿肉剁的,炖得软烂入味。 那香气钻进鼻子里,让他几乎要落下泪来。 他想起民间那些年,饿极了的时候,只能和野狗抢食。 有一次他抢到一块馊掉的骨头,被那群野狗追了三条街。 最后摔在泥坑里,浑身是伤,骨头还被抢走了。 如今他坐在紫宸殿的廊下,穿着干净的粗布衣裳。 虽然是粗布,却是内务府新制的,比他以前任何一件衣裳都好。 脖颈上戴着镶红宝石的项圈,手腕上缠着殿下赏的奚国脚链。 他方才爬行比赛时磨破的膝盖和手掌,如意已经让人送了药膏来。 是宫里才有的金疮药,抹上去清凉止痛,好得飞快。 而他此刻捧着的这碗饭,放在民间,够一户人家吃三天。 月弥埋头吃着,眼眶有些热。 不是因为屈辱,是因为—— 太好了。 好得像做梦一样。 韩沅思就蹲在他面前不远处,双手托着腮,歪着头,好奇地看着他,像是观察什么新奇的小动物。 月弥能感觉到那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他不敢抬头,只是埋头扒饭。 “喂!” 韩沅思忽然开口,语气里满是纯粹的不解。 “你刚才为什么那么拼命啊?” “不就是三天不吃饭吗?” “忍一忍就过去了啊。” 他这话问得理所当然,完全没意识到“三天不吃饭”对很多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在他的世界里,“不吃饭”从来不是什么可怕的事。 小时候他挑食,不喜欢吃饭,就喜欢吃那些精致的点心。 每次用膳,御膳房变着法儿地做各种花样的菜肴。 他也就是尝一两口,便推开碗嚷着“不好吃”。 裴叙玦那时候就会放下筷子,亲自哄他: “思思乖,再吃一口。” “这鱼肉是新鲜的,朕让人剔了刺,尝尝?” “吃完了这碗,朕让御膳房给你做樱桃酪。” 他不吃,裴叙玦就抱着他喂,一勺一勺,像喂什么珍贵的小动物。 有时候喂急了,他还发脾气,把勺子打翻。 裴叙玦也不恼,只是让人换一碗,继续哄。 实在哄不动了,裴叙玦就会叹口气,让御膳房端上他爱吃的点心,然后揉着他的脑袋说: “不吃便不吃吧,垫垫肚子也好,晚些饿了再让御膳房做。” 所以在他心里,“不吃饭”的后果,顶多是裴叙玦多哄几句,多叹几口气,然后给他端上更好吃的点心。 他从来没想过,有人会因为没有饭吃而饿死。 就像他从来没想过,有人会和野狗抢食。 月弥扒饭的动作顿住了。 他抬起头,看向韩沅思。 阳光下的少年,容颜秾丽得不似凡人。 他穿着一身绯色的锦袍,衣料在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一看就价值不菲。 他赤着脚,脚踝上那串“思玦纹”正一闪一闪,衬得那双脚丫愈发白皙如玉。 他的眼神清澈见底,里面没有恶意,没有嘲讽,只有单纯的好奇和不解。 就像一只被养在温室里的名贵猫儿,从未见过外面的风雪,自然不知道饥寒是什么滋味。 月弥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他知道,眼前这个人,并非大奸大恶之徒。 他只是被保护得太好了,好到不知人间疾苦,不懂生死之重。 他让他当狗,和狼比赛,随手赏一串自己不要的脚链。 这些在旁人看来是极致的羞辱。 可在韩沅思心里,不过是一场有趣的游戏。 他所有的恶行,都源于被无限纵容下的随心所欲。 就像孩童扯掉蝴蝶的翅膀,并不带恶意,只是觉得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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