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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说说。”李素笑容可掬,一脸亲和。
“火把啊,那支火把,刷的一下飞出去,然后突厥蛮子兵败如山倒……哎呀,美!美滴很!”
“哎,李素,你说我立下的这个功劳算不算大?多少该写个捷报送进长安吧?陛下客气一点的话,也给我封个县子不过分吧?”王桩开始畅想敞亮的未来。
“这个……估摸不大可能。”李素显然现实多了。
王桩呆了一下:“可……这次我大唐大胜,全靠了我这支火把啊……”
李素眉眼不抬,皮笑肉不笑地道:“……可是你丑啊。”
王桩愕然:“这跟模样有关系么?我……我那支火把扔得那么准,恰好扔进突厥人的中军阵里啊,换了谁都没这份准头,封个县子什么的……”
“可是你丑啊……”
“我,我曾随军出征,陌刀营里挥舞陌刀密不透风,松州城下也曾斩下百十个吐蕃贼子的首级……”
“可是你丑啊……”
王桩的气势显然开始走下坡路了:“……我们能不能好好说话,不说丑的事了?”
“好。”
“这次斩杀三五百突厥贼子,我扔的火把不管怎么说也算是首功了吧?就算不封县子,也该给个果毅都尉什么的……”
“你一天被婆姨揍三顿。”李素冷冷地换了个打击他的姿势。
“……果毅都尉不行,当个兵曹,骑曹什么的……”
“你一天被婆姨揍三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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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孤村芳草远,斜日杏花飞 第三百二十五章 大漠盗匪
当一个人太得意忘形的时候,不能太惯着他,得时刻记得给他当头淋一盆冰水,越冰越好,这是做兄弟的作用之一。
当王桩脸上写满了“我好厉害,快夸我”之类的表情,李素毫不犹豫给他淋冰水了,效果很不错,王桩傻了似的呆立当地,良久,发现在李素面前吹嘘实在不是个好选择,于是果断转身离开。
李素半躺在帅帐里,眯着眼嘿嘿直笑,很快,帅帐外传来王桩继续得瑟的声音。
“你知道我多厉害吗?知道吗?知道吗?当时那支火把离敌军……”
“再不滚远,我亲手把你舌头割了,我说话算话。”郑小楼冷酷的声音,比冰水还冰。
王桩很痛快地滚远了,不但滚得远,而且滚得快。
李素坐在帅帐里挠头。
嘴上打击则罢了,可该王桩得的功劳不能少,而且争得越多越好,李素是这支队伍的主官,这份大捷的奏报自然由他来写,该如何动笔,如何分配下面人的功劳,这也是一门学问。
考虑很久,李素决定还是据实上报,只是在王桩的功劳上面,适当的润色一下,功劳这东西很虚幻,远在千里之外的事情,你说它有它便有,李世民也只能听着。
据说大唐的诸多名将当年跟随李世民打江山时,也有争功劳的坏毛病,其中尤以程咬金为其中翘楚,任何微末小功到了他嘴里便是盖世奇功,不给个说法便满地打滚耍赖,死在太极殿不走了,李素发现自己似乎被老流氓带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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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人的尸首在黄沙地里摆成一排排,尸首浑身上下被搜遍了。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部落图腾之类的东西不少,却并不统一。刀柄上有的雕着一只狼头,有的雕着一只鹰。还有的雕着一些看不懂的图腾,雕工水平特别差,李素就亲眼见到有刀柄上雕着一只胖胖的米老鼠,萌得不要不要的,惊得李素差点跳起来,结果那焉告诉他,那其实是一只熊……
尸首被堆在一处,蒋权收集了一些枯木。搭起木架子,一把火将突厥人的尸首全烧了,干干净净随风化去。
留着满肚子的疑问,李素下令队伍继续启程。
这次李素和蒋权都留了几分小心,队伍也破天荒地将斥候遣出三十里外。
有了这次抗击突厥人的大胜,后面紧跟着的胡商也信心倍增,那焉领着胡商对李素千恩万谢,当然,贵重的珠宝是必不可少的,李素十分痛恨自己的情不自禁。怎么老是管不住自己的手呢?任何东西别人一递过来,李素的手便飞快伸出去接住,比脑子做出的判断更快……
沙州的破落小集市里。所有的马全换成了骆驼,补充了水和粮食,请了两位对沙漠熟悉的老向导,离开玉门关,队伍正式踏入茫茫大漠。
这是真正的沙漠,千里不见人烟,只闻风声呼号。
马儿换了,马车留在沙州了,一切豪奢的享受全都化为浮云。李素只好苦着脸坐在骆驼上,晒着毒辣的太阳。当然,为了预防自己俊俏白净的脸蛋被晒成黑炭。他还戴上了一顶罩着黑纱的大斗笠,整个人看起来就像那种驰骋于大漠的绝世孤傲大侠客。
“沙漠里盗匪猖獗,末将出长安时也向胡商打听过,大漠里的盗匪通常少则三五十人,多则上百人,常纠集成一伙,在沙漠深处找一处绿洲留驻,专等在丝绸之路附近,待有商队经过便传出讯火,当晚趁商队扎营时便一哄而上,将商队的货物全部劫掠,老人或孩子全部杀掉,年轻的女子或壮年男子则被当成奴隶,往大食,吐火罗那边贩卖……”
又是枯燥的一天过去,夜晚扎营,蒋权巡完营地后坐在篝火旁,与李素聊天。
原本李素和蒋权之间并不太熟悉,充其量只是上下属关系,只是经过前几日共抗突厥之后,二人有了并肩作战的情分,这才渐渐有了许多话聊。
不得不说,“男人四大铁”总结得还是很精妙的,没经历过这四件事,男人之间的交情确实深不到哪里去。
“前几天夜袭咱们的那伙突厥人也是沙漠里的盗匪吗?”
蒋权撇了撇嘴:“三五百人的盗匪,听都没听说过,咱们这支可是千人骑队,隔着十几里望去都能看得出是大唐的精锐骑兵,哪家盗匪如此不长眼,敢以区区数百人来进攻训练有素的千骑?”
“所以,他们应该不算盗匪?”
“他们随身带的图腾很乱,应该不是同一个部落出来的,而是一群在沙漠各城池里流浪的突厥人临时七拼八凑起来的队伍,说是盗匪也算,说是刻意针对咱们的敌军也说得通……”
李素叹道:“若不是盗匪,这事就不单纯了,我倒真希望他们只是临时凑起来抢点钱财的盗匪,这样我就不必那么费脑子想事了……”
蒋权犹豫了一下,道:“末将以为,别驾现在不必思虑太多,等咱们到了西州,该冒出来的,终究会冒出来,至于路上的,骑队碾压过去便是。”
李素大悦,这话听着霸气,也提神。
是啊,一切问题的答案,到了西州自然便会迎刃而解。
右侧忽然伸过来一块肥嫩的羊腿肉,扭头看去,许明珠一脸灿烂的笑。
这几日许明珠学会了李素烤羊腿的窍门,于是烤肉的重任便由她接管了,烤出来的味道越来越香,李素颇觉欣慰。
蒋权见许明珠一脸爱慕之色看着李素,顿时发现自己很多余,于是急忙仰头望天,胡乱找个了家里灶上还炖着汤之类的借口,闪远了。
羊腿肉好吃,又鲜又嫩,可许明珠那道能甜腻死人的目光实在是……
“啊呀,差点忘了,我帅帐里也炖着汤,怕是快熬干了……”李素一脸焦急地往帅帐走去。
“夫君……”白皙纤细的小手拉住了李素的衣袖,许明珠朝他飞了个娇俏的白眼:“帅帐里哪有炖汤,夫君纵是诓骗妾身也不肯多费心思找个正经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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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孤村芳草远,斜日杏花飞 第三百二十六章 天威无常
夫妻间相处的气氛越来越怪异,至少看在李素眼里,这叫“怪异”。
维持以前相敬如冰举案齐眉的客气状态不好吗?为何要飞白眼?为何要用这种软软糯糯的声音撒娇?
李素很不习惯,自从那晚抗击突厥人之后,许明珠的态度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或许因为有过共患难的经历,或许当时李素为了安慰她而将她搂进怀里的亲密动作,也或许一个弱女子在这支完全陌生的军队与商队混搭的队伍里缺少安全感……
于是许明珠将身心完全寄托在李素身上,他是她不顾一切来到这荒原大漠的唯一原因,他是她明正言顺的丈夫,他们的婚姻甚至是当今天子赐予的,诸多理由,其实只有一句话——他是她的丈夫,她自小受到的教育里,女人必须爱丈夫的。
不管什么原因,可李素却仍旧不习惯。
“夫君,到了西州咱们住哪里?刺史大人会给咱们安排府邸吗?”许明珠的想法并没有李素那么复杂,她的心思都在日常的柴米油盐上。
李素笑道:“应该会安排吧,不过那种沙漠里的小土城,府邸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打算自己出钱雇工,盖一座新房子,无论身处何方,让自己过得舒服才是最重要的。”
许明珠理所当然点头:“夫君有县子爵位的,妾身听说连刺史都没有爵位呢,所以夫君虽说是别驾,可地位还是比他高,嗯嗯……所以夫君的房子理所当然要比刺史住得好。”
一言断定了自家夫君的政治地位后,许明珠从李素手中将那块有些发冷的羊肉拿过来,重新用精巧的小匕首插上一块刚烤好的热乎羊肉递过去。
“夫君吃这块,趁热吃,香着呢。”
说完将刚才那块发冷的凑到篝火边烤了一下,热了以后,许明珠张开小嘴一口一口吃着刚才李素吃剩的。神情很坦然,嘴角甚至漾起一抹动人的轻笑。
当她丢弃了诰命夫人的仪态,抛开一切是耶非耶的乡邻议论,独自一人孤苦伶仃混杂在胡商队伍里出长安,不远千里寻找那位陌生得甚至有点冷淡的丈夫,为的是什么?
火光照映着她的脸,那双如星辰般闪亮的黑色眸子里。两团火焰在闪耀,跳跃。
许明珠呆呆注视着篝火。嘴角的弧度越扬越高。
今生,一定是幸福的,像这团火。
***
一路西行,每天重复着枯燥乏味的旅途,扎营,启程,再扎营,再启程……
平静的沙漠里隐藏着看不见的凶险,最大的敌人是恶劣的气候。进入沙漠才十几天,队伍便遇到了两次沙暴,其中一次运气好,雇请来的向导提前发现了不对,居然还能找到一处不知风化多少年的岩山,沙暴来时众人躲在背风处,眼看着黄色的沙尘遮天蔽日。漫天无光,连呼吸都仿佛被掐住了脖子。
第二次沙暴就没那么幸运了,这次连向导都没提前看出预兆,沙暴便突然降临,有经验的胡商和向导急忙将队伍领到一处地势低洼类似于小盆地的沙地里,所有的货物和辎重围成一圈。再将骆驼围在内圈里,所有人全都埋着头,用尽一切能用的东西捂住嘴脸,并且手挽着手紧紧连在一起,沙暴来得异常凶猛,狂风卷集着沙尘,每一粒细小的尘埃都成了杀人的利器。李素与众人咬着牙苦苦支撑,直到半个时辰后,这场沙暴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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