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雪花落在她乌黑卷翘的睫毛之上,很快便化成了一滴水珠。 季宴淮抬手替她慢慢擦去,忽然将人拥在怀中。 “棠棠,此生我必不负你。” -------------------- 作者有话要说: 这回真是快写完了,撒花! (如果有下辈子,一定先笔名自杀再签约,因为有新晋这个东西。)
第76章 结局 棠棠的太子妃只做了三年。 因为第三年,永安帝病逝,季宴淮登基,她成了皇后。 “就在承熙帝就要葬身于狼口与熊掌之下,说时迟,那时快,皇后顿时从天而降,搭弓射箭,十箭齐发,那围住承熙帝野狼与野熊同时倒地……” 茶馆之中,说书先生将惊木拍得嘭嘭作响,口水四溅。 “我什么时候从狼口和熊掌之下将你救下来了?” 棠棠附耳在旁边黑衣男人轻声说道。 她眉头紧皱,看来是对这说书先生的话极其不认同,季宴淮垂眸饮一口茶,赞同道,“的确,当初在岐山我的确听到熊吼,不过也没见着,那狼只有五头,没有九头。” “季宴淮!” 棠棠瞪他。 自两人成婚之后,只有她生气时,她才会呼他全名。 季宴淮连忙放下茶杯,悄悄扯了扯她的袖口,“棠棠,你又不是不知道,那群迂腐的老头子一直阻止我立你为后,若不编出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怎么能堵住他们的嘴呢?再说了,当年你的确救了我。” 棠棠将袖子从他手中拽出来,白他一眼,“你觉得这个故事就能让他们相信?” 况且,当年她若不去,他还不是能全须全尾地回来,只是那小太监要废一番功夫罢了。 “皇后真是有勇有谋啊!” “是啊,陛下也是个有情有义的男人!” “可不是么,陛下后宫可只有皇后一人……” “哼,说不定是皇后是个悍妇,陛下这才没有纳妃!” …… “胡说!” 季宴淮站起身,就要和那人理论。 一旁的棠棠只觉得丢脸,连忙走了。 * “皇后呢?” 季宴淮背着手,淡声问着长宁殿的宫女。 绿苹恭声回道,“回陛下,娘娘午时有些困,这会儿已经睡下了。” “嗯。”他应了一声。 抬手便推门走了进去,绿苹原想出声阻止,可一旁的兰芽朝她招了招手。 从前在长宁殿的一众人如今也在棠棠身旁伺候,红杏去年已经嫁了出去,如今就剩下绿苹一人,平日里便也与兰芽等人关系亲近了不少。 见状,她疑惑地走过去。 兰芽轻声道,“绿苹姐姐,快去吩咐人备水吧。” 绿苹脸色一红,帝后两人感情极好,虽已成婚三年,可若一碰上,便会情不自禁。 果然,里面很快便起了动静。 棠棠此时撑在窗边一个小桌上,虽窗牖紧闭,可外面日头正高,一片明亮,身后的人也磨人得紧,只缓缓动着,偏在她耳边问着,“棠棠,我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棠棠小腹如同被蚂蚁啃噬,又热又痒。 只能咬着唇点头。 身后的人得意,便快了起来。 季宴淮按着她纤细的背脊,低头去看,那雪白绵软晃得他脑袋发晕。 突然想起朝中大臣以他无子嗣为由,让他选秀,他便将人反转过来,咬着她的唇,含糊道,“棠棠,给我生个孩子,可好?” 虽是夏日,可那桌案冰冷,棠棠背脊泛起一丝凉意,此刻也清醒了些。
前些日子,她回秦府,祖母与舅母也曾隐晦地说过,如今陛下还未有子嗣,她们虽开心陛下专宠,可到底还要为以后考虑,让她去瞧瞧太医,调理调理身子。 她让徐冀来瞧过,她的身子没有问题。 可季宴淮总说她年纪小,若有孕,怕是对身体有碍,这才拖到现在。 想着,她便点了头。 季宴淮一喜,在她身后垫了软垫,这才俯身过来…… 后来,大越的百姓总说柔福皇后是个极有福气的。 从孤女一跃成为皇后。 在朝中大臣以承熙帝无子嗣为由,逼迫皇帝纳妃的最紧要关头,皇后就怀了孕,十月之后,生下龙凤胎。 长子为太子,幼女为宝宁公主。 承熙帝一生只有柔福皇后一人。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看到这里的宝贝,至少让我有勇气写到结局。虽然现在回去看,自己都觉得有些烂,但好歹也给了他们结局了。
第77章 秦筝 宋辞 秦筝自八岁之后,便去了昭平关,一直待到自己十七岁,她喜欢昭平关,这里虽不如京都繁华,可却有些京都没有的自由,在这里,没有人逼迫她学各种规矩,她能像男人一般露齿大笑,能骑马射箭,甚至有些男人还不如她。 直到十六岁那年,在京都的母亲来信,勒令她立即回京都,秦筝只当没看见,这般过了两月,也不知道是谁给她母亲出的主意,这回她信上没直说让她回去了。 而是说,若她不想回去,便让她大哥秦朝回去。 她觉得出主意这人挺聪明的,因为秦朝肯定是不会回京都的,所以一个春天的早晨,她被打晕扔出昭平关了。 甚至连她的包袱都是她亲卫从城楼上扔下来,“二姑娘,你一路走好!” 七尺多高的汉子一边抱着城墙垛哭得死了爹似的,一边朝她挥手。 秦筝“啧”了一声。 从秦朝为她准备的马匹上取下弓箭,然后眯着眼睛对准了蹲在城墙上的秦朝,他咧着一口雪白的牙齿,朝她笑得得意。 拉弓,射箭。 “嗖!”的一声,那冒着寒光的箭不偏不倚地射在脚下,离他某个部位只有一指的距离。 “秦筝!你差点让秦家绝后!老子到底是不是你哥哥!” 秦筝射完箭便翻身上马,身后秦朝的骂声也渐远。 要是秦朝将她当妹妹,就不会打晕她扔出昭平关了! 今日她技不如人,等有朝一日,她定会让秦朝这个狗东西付出代价! 等出了青洲,她这才觉出些趣味来,实在是这一路的景色宜人,毕竟她在昭平关待了几年,永远瞧见的都是漫无天际的黄沙。 就这般走走停停,从青洲到京都一个半月的路程让她走了两月都还没到。 幸好,秦朝将她打晕扔出昭平关的行径十分小人,可到底还顾虑了他们的兄妹情分,包袱里的银子是足够的。 五月,天气渐热,到了午时,更是晒得人背脊都起了一层薄汗。 秦筝便在路旁的一个茶棚停下,打算喝口茶再赶路,虽她是一个姑娘家,可在军营里爬摸滚打这么多年,不论是武艺还是胆子都大了不少,一点也不担心在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落脚之处。 “店家,来一碗茶!” 她将黑头大马栓在茶棚前的一个歪脖子树上,高声喊道。 “欸,来了来了。” 经营茶棚的是一对年迈的老人,还有一个十分壮硕的男人,看起来,应当是那对老人的儿子。 茶棚简陋,面前的桌凳更是简陋,秦筝一屁股坐下去,那长凳晃了晃,似要散架了一般。 不过,她倒是习惯了这般粗糙的生活,只端起那粗陶碗,将里面的茶水一饮而尽,那干燥冒烟的嗓子好了些,她这才坐在长凳上,慢悠悠喝着。 “哎,看见那边那个穿紫袍的男人没有?” 她前面儿坐着几位络腮胡,长相凶恶的大汉,他们中间还有一个略清秀的男人,只是一双眼睛略小,看起来有些贼眉鼠眼的。 那清秀男人漫不经心瞧了一眼秦筝,见她一副男人胡服打扮,可骨骼纤细,面部轮廓也过于柔和,便猜测到她是一个女子。 他们这里位于两洲之界,两位刺史大人都不想管这乱糟糟的交界之地,所以这里更乱了。 眼前这个女子神色镇定自若,下盘稳扎,虎口处也有一层茧,应当是个会武的。 眼瞧着自己的同伴三言两语就定下了打劫的人物,他抬手阻止道,“等一等,等那人走了再说。” 众人随他的眼神看过去,就见着神情散漫的秦筝正端着粗陶碗瞧着不远处的河流。 其中一个络腮胡当下就冷笑道,“那身板一看就是个女人,我一根手指头就能将她捏坏!孙凛,你连一个女人都怕?” 他话音一落,众人便大笑起来。 粗犷豪放的笑声似乎要将这个茶棚的顶给掀开。 “走!” 那络腮胡收了笑,扬手高声唤着自己的伙伴朝角落里那个紫衣年轻人去了。 他背对着众人,瞧不清他的面容,上好的锦衣勾勒出他的宽肩窄腰,一条长腿懒懒散散搭在长凳之上,撑着腿的手骨节分明,连那束发的冠都是成色极好的羊脂玉,在这荒郊野岭一瞧,就明明白白写着四个字,我是肥羊。 “起来!” 络腮胡手中的长刀横在他的颈边,喝道。 秦筝闻言,饶有兴趣地看着那边。 那紫色身影缓缓转过身子,露出一张惊为仙人的俊脸来,长眉如峰,眸若寒星,宛若春日里的湖水,又干净又澄澈。 秦筝喂到嘴边的粗陶碗一顿,心中微微发热,因为这少年长得实在太好看了。 军营里的男人身材健硕阳刚,她初去时虽也觉得惹人,可待久了,便知道他们不讲究,身子冒着一股臭汗味儿,就算再喜欢,相处久了也不喜欢了。 可眼前的少年,就像湖中被冲刷的最干净的玉石,干净又温润。 “大哥,怎么了?” 他声音也如清风朗朗,轻轻拂过她的耳朵,晃荡起一阵涟漪。 秦筝有些不合时宜地想笑,都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了,还一脸懵懂地问人家做什么? 络腮胡也被他这表情给弄得生气了,宽刀往他脖子一送,那修长白皙的脖子瞬间划出一道血丝,恶狠狠盯着他,“别给老子装傻!” 宋辞撑在腿上的手微微一动,正想动手,突然瞥见左侧坐着一位少年打扮的姑娘,一双眼睛亮晶晶的,饶有兴致地看着这边,他转瞬便改变了注意。 “大哥,若你不说,小弟真不知道你要做什么。”他俊朗的脸上的挂着一个晃眼的笑。 秦筝放下手中的粗陶碗。 “把你的银子给老子拿出来!” 宋辞这般漂亮的脸虽对秦筝有用,可对这些土匪来说,就越发令人讨厌了。 络腮胡身旁的一个壮汉将他这般不上道,举起宽刀正要砍在宋辞旁边的长凳上以示警告,就被那黝黑的老店家笑眯眯地拦住,“周二,打劫可以,可不能毁了我的东西。” 哟,还是一个黑店呢。 秦筝看了一眼那有些佝偻的老头,眼中兴味大增。 不过倒不是所有旅客都像她这般胆大,有几个瞧着不会武艺的普通人已经惴惴地放下茶钱,想要从角落里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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