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崇听到这儿才回过味来,文乐在边关、南岸以及金林,都有自己的势力。而边关与南岸,主要集中镇国军、文家军内部,单凭一个玉佩就能进入军营如过无人之地,若是没有镇国将军和文长征的首肯,文乐怎么能这般轻松? 当初文乐只身一人回了金林,做镇国府质子。朝中上下,对他的事情津津乐道,说镇国府无情,孩童都敢置于金林这吃人的饿兽口中。 文乐一日日长大,如同一个虎崽子,在偌大的南朝之中,肆意张开自己尖利的獠牙。 那众人口中无情的镇国府,却一直为其兜着底。 想培养自己的势力?可以,兵营里数不胜数的能才将士。 想参与夺嫡?可以,你喜欢哪个皇子咱们就为其助力。 周崇深深地吐出了一口气来,只觉得那外头的风吹得他冷静不少。 文长征一直打量着周崇的脸色,见他前些时候紧张,慢慢地恢复了正常的脸色,手攥着自己的袖口,一下又一下地摩擦着手腕的红玛瑙串儿。 “今日叨扰文将军了。”周崇站起身来,拍拍自己衣摆的灰,与严舟往外走去。 走到门口处,周崇闭了一会儿眼睛,扭头对着文长征行了个礼。 文长征“啧”了一声响的,这小子咋听不懂人话呢? 周崇也听到了文长征的不耐烦,却依旧弓着腰,说道:“这礼是周崇行的,不是景王行的,周崇谢文将军教导。” 说完,周崇挺直了腰离开,风吹过他耳畔的碎发。 文长征看得微楞,笑着摇摇头,说:“这些小辈......不容小觑。” 无论是对朝中局势尽在掌中把握的傅骁玉,势力遍布各大军营的文乐,忠心爱主、伶牙俐齿的严舟,还是那能屈能伸,明明身处困地,却生出一身傲骨的周崇,哪个都不是一般人物。 权峤伸手握住他的,说:“打从骁玉那儿我就知道,乐乐的眼光差不了。” 想起那文人模样的傅骁玉,文长征还是忍不住哼哼,说道:“我瞧着乐儿,南朝里头谁都配不上。等后头这周崇上了位,我非要给乐儿纳小不可。” “你找打!”权峤拍了他一把,从兜里掏出一包炸面果,掰扯开,往自己嘴里塞,说,“人家俩感情好得不行,你在中间插一脚干嘛?显你能耐啊?” “我不能耐吗?”文长征抢过权峤手中的面果,低声跟权峤说,“我要再能耐几分,还能给钺儿和乐儿添个小妹!” 权峤听了一脚往文长征身上踹,大骂:“你这冤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屋子里笑闹声不断,唯恐人听不见闺房话。 上天有好生之德,这一路上的荆棘地再可怖,也能让有情人生出花儿来。 作者有话说: 文长征:想要老三。 权峤:你要锤子你要。
第114章 风吹过苍茫大地,一路的农夫农妇都在忙于耕作。今年没什么战事,小老百姓也有好心情干农活儿。 阿斯头一回这么细致地瞧过南朝景色,从那贫瘠的边关,逐渐往南走,略过一片又一片的田地。 边关的士兵也有种地的,那个地方贫瘠,他们便找那种容易活的菜种,赶着季节一季收一茬,完全不像来守边关的,倒像是来开垦荒地的。 这是镇国将军的话,南朝金林文帝担忧镇国府拥兵自重,军粮向来都是卡在饿不死的边缘供给。 吃都吃不饱怎么打仗? 镇国将军想着这一些兵每日守着,休息时候也闲,容易出现摩擦惹出事端,倒不如闲下来就去种种地,不管种不种得出来,先让自己忙起来再说。 这些士兵大多数都是征兵而来,家中也有田亩,干活儿的一把好手。这一道命令下下去,还真让他们找着了易活的蔬菜,每日闲得无聊了就去那开垦的田亩里吭哧吭哧地施肥浇水,谁要偷摸着采了那水灵灵的菜吃,比抢了军功还要过分。 那会儿阿斯不懂,他从出生就一直在马背上,看着猎狗放牧,吹响一支骨笛。 日日这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有何意义? 文钺的兵马人也不多,阿斯带了二十多人来南朝求和,战马不好携带,全数卡在边关镇国将军那儿。 这二十多人,看得紧了不合适,跟犯人一般,少了一分求和的尊重。 看得松了更不合适,万一挑起什么祸端,那就是一个通敌叛国的大罪。 文钺骑着马,手里把玩着一把银枪。
马车的帘子被人掀开,那人托着腮帮子看他,说:“我想骑马。” 文钺抿唇,说:“阿了,离金林还有四十里,到了金林再让你骑。” 了无痕盯着他,说:“别把我当傻子,金林不让纵马。” 文钺挑眉,说:“你不是说自己徐州人士?怎的知道金林规矩。” 了无痕一怔,把帘子猛地拉上,不再理会文钺。 了无痕老早就想走了,他在边关逗留那么久,无非是为了偷传说中的草原明珠。 金林这边人传人,说那草原明珠是何等的夺目、耀眼,能与草原上的日月争辉。 等了无痕兴奋地到了边关之后,抓着一个匈奴细问,才知道,那所谓的草原明珠不是个物件儿,是个人。 是单于的小女儿乌洛公主。 了无痕:“......” 闲着也是闲着,无聊的了无痕在边关救了两个人,也不知道是什么缘分,这一头救了镇国府的嫡孙,那一头又救了镇国府的嫡孙。 他寻思着,这镇国府好说歹说,起码得给他了无痕在那文山寺供上几百个长生灯才够得上他的大恩大德。 文钺要押送阿斯回金林,说顺带着捎他一路。 了无痕野惯了,不喜欢别人管着,偏偏嘴还不把门,没一句真话。这一头说他父母双亡,那一头就说他家中有三妻四妾。 文钺拆台拆习惯了不觉得有什么,了无痕也不改,照样瞎咧咧。 正在马车里呆着没事儿做呢,外头就传来了响动声。 了无痕武艺高强,尤其是轻功与暗器,属于江湖人顶尖的。他耳力很好,听见动静就顶着帘子往外看,过了一炷香时间,那远处的官道就传来了马蹄声。 文钺眼睛一亮,纵马上前。 “乐乐!” 来人是个十七八的青年,头发梳得十分随性,发带上绣了两支桃花。 大毛毛是战马,速度惊人,到了跟前,那青年才拉着绳索强行让战马停下来。 力气颇大,那战马被他拉得直仰头,干脆前肢也高抬起来,减缓这冲撞之势。 众将领只瞧见那梳着高高发尾的青年头发一甩,稳稳当当地坐在战马上转了个圈,喊道:“哥!” 是镇国府的少将军,文乐。 了无痕在马车里无所事事,瞧见文钺揉了揉文乐的脑袋,把平日从不离手的银枪丢给他拿,一口一个乐乐叫得极为亲热。而那文乐则笑嘻嘻的,也不管自己已经做了伺候人的小厮,抱着银枪,带着仰慕的目光看着他哥哥,问问腿伤又问问近况,跟个小家雀似的,哪有那战场上杀人如麻的模样。 细想着,了无痕甩甩头回过神来,从马车后头翻身而下,不一会儿就在丛林中失去了身影。 “祖君让我回来督促你好好学银枪,瞧你这一天天野的。” 文乐傻笑着,抱着那银枪说:“那敢情好。” 文钺忍不住伸手去捏他的脸,纵马往前走,问:“你怎么想着来了?” “奶奶念你念得紧,催我看看你到哪儿了。”文乐安抚着身下的大毛毛,继续说道,“我从金林城出来,一路看一路走,等我回过神就已经到这儿了。” 文钺憋不住笑,拍拍文乐,说:“傻小子。” 他余光瞥见了马车,那马车的车辙比刚刚浅了几分,心里暗想马车中的人怕是已经离去。 了无痕能力出众,囊中取物的功夫炉火纯青,世上无人能匹敌。 可惜生性散漫,不能堪当大用。 文钺心想着,摸了摸自己的腰带,上头空无一物,他忍不住骂道:“这混球......” “哥?” “无事。” 走就算了,竟还把他的腰佩偷走了。 一路到了金林城内,文钺四下看看,无一处是熟悉的,他不由得叹了口气,下了马。 进了皇城之中,金林好些公子小姐站在那高楼瞧人群中的阿斯。 阿斯带的人不多,却都是精壮。穿着匈奴的服饰,头发披散着,最多也就是扎个辫子。宝石被穿成各色的串子,绑在头发上。比起金林赞颂如竹子一般的文人风骨,匈奴几乎无法遮掩,在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 文钺耳朵很尖,听到了那些公子小姐的讨论声,有的赞颂匈奴身强力壮,有的说他们茹毛饮血;有的说他们罪无可赦、罄竹难书,有的又说大国风范,当宽之容之。 各式各样的讨论声不绝于耳。 傅骁玉在宫门前候着,瞧见文乐后招了招手,文乐便甩开自己的哥哥,屁颠屁颠地凑上去了。 文钺:“......” 他还是头一回见着自己的弟媳,别的不说,这模样倒是一顶一的好。别说金林了,哪怕放置全国,也当是掷果盈车的人物。 走在安静的宫墙之内,阿斯嗤笑一声,说:“枉你们镇国府守卫疆土这么多年,保护的百姓蠢笨如斯,把豺狼当幼兔。” 文钺未曾回话,走在前头的傅骁玉倒是回了,说道:“为何不能把豺狼当幼兔?如此手握百万雄兵,自然是说你是幼兔便是幼兔,说你是蚍蜉便是蚍蜉。” 阿斯面色一凛,说:“文家军每年折损上万,难道就为了保护这些人?” “有何不可?士为知己者死,镇国将军忠君爱国,数年做守护南朝最坚实的城墙,手下的兵马自当抛头颅洒热血。”傅骁玉把着玉骨扇,明明是一介文人,说着那边关的事情却如同自己亲眼所见一般,“你见到的那些文人写出来的诗句可以传颂千年不止,你所见到的公子哥或许手握田亩良铺......” 不等傅骁玉说完,阿斯便打断了他,说道:“那女人呢?女人能干什么?” 傅骁玉勾着唇,并无半分被打断的不耐,扭头看向阿斯说道:“烧杀抢虐,掳走妇孺。你们眼睛里看到的都是泄/欲与繁衍,自然不觉得女人能干什么。你们那儿的女子是何样,玉见识浅薄尚不知晓,可金林的女子能写诗作词,能缝制耕织,太医院还有一专攻女科的南宫小姐。玉的眼睛里,看到的是生机勃勃和欣欣向荣,自然觉得女人——无所不能。” 阿斯沉默了一会儿,拱手说道:“夫子所言极是,受教。” “玉乃国子监祭酒,教的都是皇子皇女,最不济也是臣子之子,可当不得您的一句夫子。”傅骁玉笑笑,看到面前的正殿,侧开身子,说,“若阿斯大人真想唤一声夫子,不如先从族学开始学。” 傅骁玉的话不客气,就差把你与三岁小儿见识类同的话贴在阿斯脸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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