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煜儿瞪大眼,撑着坐起来,说:“你再说一次。” “我这一去,没有三五年回不来,何苦让你受这罪。”张烈揽着孙煜儿的肩膀,怕他看到自己眼红,侧头在他耳后、脸颊处亲吻。 “我可以去找你啊!我求一下我爹,就说我外出游学,不行吗?”孙煜儿拉着张烈的衣角,带着些哭腔追问,“不行吗?” 张烈没说话,像是有人攥着他的心脏扭动,疼得他喘不上气。 两人抱了一炷香的时间,孙煜儿挣了一下,吸了吸鼻子,说:“我明白了。” “煜儿......” 孙煜儿抹了下脸,挤出笑来,说:“那你、你好好照顾自己。” 张烈低着头不看他,扶着他出了马车。 马儿已经吃饱了,正在马车边上踱步,察觉到自己的主人回来,忘了刚刚对方对自己的粗暴,乐乐呵呵甩着个大哈喇子就凑了上来。 孙煜儿上了马,对张烈拱手,说:“煜儿祝你前程似锦,一路平安。” 说完踹了下马肚子,留下一地尘土。 好不容易到了城门外,孙煜儿下了马,拉着马回府,一路走一路想,若今日是文乐呢? 若是傅骁玉与文乐,傅骁玉会叫文乐不等吗? 不,他会押着文乐,逼着文乐,甚至让他发誓,必须等他。 孙煜儿站在自己府外,傻愣愣地看着孙府两个大字。 若是边关吃紧,文乐也会重返战场,做他的将军。张烈天生就是做官的料,去了荔城,三年述职回了金林也不会只是一个小小县令。 只有自己。 只有自己找不到方向。 若是自己也有一技傍身,不是这般依附家人存在,是不是张烈就敢大着胆子叫他等了。 “少爷?你怎么......少爷,少爷!来人!少爷晕倒了!” 孙煜儿高烧不断,昏迷之间一直在想。 他若是像文乐一样,有能力保护自己喜欢的人就好了。 至少不必让对方多出一份心神惦记。 作者有话说: 煜儿是一颗又圆又可爱的直线球
第33章 腌杏儿 周崇已经好些日子没瞧见文乐了。 虽说对方未婚夫遭了横罪,但文乐也不必在家伺候这么久吧。 都两个多月了! 周崇托着腮帮子,刚出神,就让岳老夫子用戒尺打了手背。他连忙回神,抿着唇背书,不理会周围人的嗤笑。 上完课,小太监抱着书跟在周崇屁股后头,两人回了自己的殿里。 听到熟悉的动静,周崇连忙推开门,惊喜地喊道:“文乐!” 文乐正和严伯说话呢,让周崇吓了个正着,差点就把腰间的软鞭扯了出来。 喊退下人之后,周崇和文乐两人躺在卧榻上,吃着进贡的蜜桃,说着最近的事儿。 “听说波斯遣人来南朝进贡,带着他们的波斯圣女,你可听说了?” 文乐这段日子都在照顾傅骁玉那牲口,从早到晚的精力都被榨得干干的,哪儿有机会琢磨别的,问到:“带圣女来做什么?” 周崇翻身,把核儿丢到碗里,说道:“那还能做什么,和亲、和亲、和亲,总有一个是对的。” 平白无故带圣女来,除了和亲,倒也说不出别的理由。 周崇说完,自己又继续琢磨了一下,说:“波斯地小,与南朝都是丝绸珠玉往来,相安无事的,怎么突然想起和亲了?” 文乐想了想,说:“波斯与匈奴地界很近,冬日很容易被匈奴抢劫粮草马匹,或许是来找南朝庇护。” 周崇看着这亮堂的光景说:“初秋才刚来呢,这么急?” “波斯与金林距离遥远,一来一回也就半年过去了,和亲不成,还不让人家把自己圣女带回去啊?” 周崇这么一想,也对,啧了一声,说:“皇上已经快四十了,你说和亲这事儿不会落在皇子头上吧?” 文乐看了他一眼,说:“装,你再装,心里美着呢吧?” 周崇嘿嘿一笑,说:“都说波斯的姑娘像蛇一般的身段,我还没瞧过呢。” “瞧吧,蛇少有没毒的。姑娘,固然重要......”文乐伸手往周崇脖子间划了一下,说,“命,更重要。” 周崇抖了抖一身鸡皮疙瘩,坐起身来,说:“还记得之前咱们说的绿林匪徒吗?” 绿林匪徒。 文乐自然记得。 年初的时候闹过一次大的,抢了商贾的马车。那人带着自己女儿去外头省亲,不知怎么的让那群匪徒知道了他们带着财物,一通乱抢,匪徒还觉着东西不好拿,干脆直接拉着马车上了山。 闺阁女儿,若是寻常匪徒怕是早就将人玷污了个干净。 他们可太不一样了,拉着马车上去,把钱全都抢了,放人的时候还问人家商人一句。 你们还要马么? 不要都给留在绿林。 商人吓傻了,只惦记着带自己女儿跑,哪儿还顾得上马。 下了山之后,报官未果之后,带着自己女儿回了乡下,到现在都还没回过金林。 之前两人讨论这事儿,说这匪徒还挺有意思,抢钱还真就只抢钱,姑娘瞅都不瞅一眼,就给放了。 连带着还留下了人家的马。 文乐起身,把核儿含在嘴里,嘟囔着问:“我记着这事儿,怎么了?” 周崇苦笑着耸了耸肩,说:“今早上上朝,太子爷把这活儿捅咕给我了。” 文乐:“......” 三皇子下马之后,太子夹着尾巴做人好一段时间。最近皇帝宠幸他,连连唤他入宫,还给他不少油差,这就让太子又觉得自己可以了,能行了,顺带着坑一下便宜弟弟快乐快乐。 文乐扶额,问:“皇上给了你多少时间?” 周崇伸手,比了个二。 “两月?那来得及。” 周崇摇头,说:“两天。” “你大哥是想你死吧。” 周崇:“那这真的说不准。” 文乐:“......” 整装待发,去往国子监请了假后,两人前往绿林。 这绿林坐落在金林城与不夜城之间的位置,正好是个三不管地界。原本是划给不夜城的,不夜城那儿觉着金林贵为都城,这种事儿就不该让他们操心,于是没管。金林又觉得自己贵为都城,凭啥为一个小小匪徒劳民伤财,也不管。 等回过神来,绿林匪徒都成了气候。 走在山间,文乐骑着马,腰间别了一个小布袋。 周崇坐在马车里,艳羡地看着文乐骑马,问:“布袋里装了啥?” 文乐不言,瞪了他一眼,说:“虽说来的都是我的亲兵,但你也顾忌着点形象。” 周崇毫不在意地四处打量,说:“我可没出过几回宫,还不让我多瞅瞅啦?” 文乐摇摇头,不再搭理他。 他腰间的布袋子是临走之前,傅骁玉给他戴上的。 里头装着的是满满的腌杏儿,之前在偏院,傅骁玉把所有的树都砍了换成了杏儿,今年结果结得早,趁着果子没熟就打落了下来,用糖和盐腌了送到镇国府。 傅骁玉原本是拿来讨他欢心的,谁知道刚回府就听说他要去剿匪。 这腌杏儿还是文乐好说歹说,出卖了手指头那么大小的色相换来的。 想着傅骁玉那吃瘪的样子,文乐心情颇好,从布袋子里掏出一颗杏儿来塞到嘴里。 连核都沾着甜味。 到了绿林匪徒霸占的天峰,文乐啧啧两声,这他娘的是多好的地界啊。 要是边关有这么个地儿,易守难攻,何愁匈奴会攻过来,真正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周崇也出了马车,看了眼,问一旁的人:“这就是天峰?” 那人低眉顺眼地回到:“是的殿下,这儿就是天峰。易守难攻,一般人连上山都困难,更别说还得攻下他们了。” 天峰成掎角之势,越往上越陡峭。那群匪徒只怕还有别的路走,只是他们现在暂时不知道罢了。 文乐琢磨了一下,看了周崇一眼,说:“让县令给你找个地儿休息。” “你干嘛去?” “换件衣服,以身侍虎去。” 不一会儿,文乐就脱了自己的骑装,换成了金林小郎君们爱穿的圆领长袍,提着碍事儿的袍子,上了马车。 思竹在前头赶车,马车里头装着的箱子,表层放着金银首饰,底下都是石块。 走到天峰底下,文乐耳朵微动,就听见一声吼叫。那吼叫带着内力,震得文乐耳朵生疼。 思竹扮演着弱小可欺的小厮,站在那群匪徒面前,跟个小鸡仔似的。 “里头的小郎君,这儿路是你虎爷我开的,要过路可得给过路费。” 文乐思考了一会儿,掀开帘子,出去瞧见的就是七八个壮汉。穿着十分破旧的衣裳,但个个精神气十足,还颇有气势。 不像普通匪徒。 “在下金林傅家人士,经过此地,无意冲撞众壮士。” 虎爷瞧着文乐,上下打量一番,说:“小郎君模样还挺俊,诶老二,你说像不像鹤儿喜欢的款。” 被唤作老二的人盯着文乐看了几眼,说:“你别说,还真是。” 虎爷乐了,说:“虎爷没想着跟你过不去,就这马车东西,留给我们,你人嘛,也随我们上山,让咱们当家的瞧瞧。” 文乐还没说话,一旁的思竹就气红了一张脸,食指往那虎爷脸上一怼,吼道:“我呸!你们这群山村野夫也配与我们公子相提并论!” 文乐嘴角一抽,瞪了思竹一眼:戏过了。 思竹立马乖顺,说:“上山做做客也好。” 虎爷狐疑地往这两人身上扫了眼,总觉着哪儿不对,但又说不上来。 上山路上,文乐和思竹都被蒙上了眼,只能听到身后的马车压着石子走的声音。 空气湿润不少,文乐深吸了一口气,闻到了一些泉水的甘甜气息。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才到山顶。 布料揭开的时候,文乐还有些不适应,眯着眼缓了一阵。 入目可见木头搭建的房子,犄角旮旯处不少蜘蛛网,可见这山上没多少女人。按着木头年份看,这屋子当是建于十一二年前。 “看什么呢?喜欢这儿啊?”虎爷问。 文乐收回眼神,还是那个文人模样的小郎君,说道:“金林地处洼地,甚少见到坐落在山顶的建筑,便多看了几眼。” 虎爷冷哼一声,推着他和思竹往里屋走。 “当家的,给你找了个媳妇儿,你瞧瞧喜不喜欢?”虎爷大着嗓门喊道。 坐在高台的男人上身赤裸,虎皮做的袍子围在腰间。脖子上挂着一串珠子,看不出是个什么质地。头发粗硬,被发绳绑在脑后。 他不像是匪徒,整个人有一些与旁人不同的气势。 文乐躬身行礼,说道:“路过此地,不想冲撞到壮士,如今财物已给,不知当家的何时放人回去。” 虎爷啧了一声,说:“别不识抬举啊,当家的还没发话呢。” 庄鹤瞪了虎爷一眼,看着底下的小郎君。穿着一身文人衣袍,站着笔直修长,如同一棵小白杨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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