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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膀衣料被轻轻牵扯,程迩垂眸瞥见他近在咫尺的手指,在昏黄的光线中,都那样纤细、匀长,漂亮得宛如艺术品。 唇角漾开淡淡的笑意,程迩摇摇头,抬眸望了望月色,语气平静,语速缓缓,仿佛在讲述一个古老悠长的故事:“我只是一时恍惚了。” “严哥、梁方叙,还有我,我们都是师父带出来的,身上多多少少都沾上点儿他的习惯,多少年了都抹不去。我从前算是队里的刺头,常常有危险的想法,可师父只说两个字——不行,我就会听话了。” 余寂时微微一怔,回忆起方才,严承州也是脱口而出“不行”两个字,或许那一闪而过的悲哀,就是源自于此。 听说程迩之前一直推拒南陵省这边的案子,大抵就是因为这里是故地、这里有故人。而故地重游、故人重聚,一切痛苦回忆都会纷涌而出。 余寂时深吸一口气,心脏传出的痛感竟一点点钻入血液,他手脚发凉,望着程迩,发现他竟然在笑,笑容温和而平静,带着一丝丝释然。 程迩抬眼望着远处,一条长街延伸至尽头,他们循着细微的光亮,走向灯火阑珊处,走向茫茫夜色中。 他的目光最终落在余寂时身上,笑意不减:“好了,都往前走。你也不用共情我、替我难过。” 到达酒店,两人简单洗漱了一下,就各自睡下。 程迩临睡前在群里交代了任务,明天凌晨三点,钟怀林和许琅跟随他和余寂时一起,在去一趟菜秧子村。 次日天色尚暗时,他们就匆匆到局里开车,这条路来来回回走,开起车来早已是轻车熟路。 在菜秧子村大门外停了车,余寂时拉开副驾驶车门,扑面而来的就是山林间凉爽的晨风,裹挟着青草泥土的气息,格外清新。 此时还是凌晨五点钟,光线依旧昏暗,只天空边缘隐隐约约泛着微光。 之前对孙兆进行了询问,他口中提到了“老窝”,应该就在树林边缘处。 四人背着尸坑的方向往森林走,土壤愈发紧实、愈发湿润,由于鲜有人踏足,野草在此疯狂滋长,高度几乎没过膝盖,他们一路走过去,压倒一片,形成一条比较明显的小径。 往深去便起了坡度,正是翻山的路,四人分两组只在森林边缘寻找。 没找寻一会儿,钟怀林就站在不远处,隔着几颗树的距离朝着他们招手,嘴里喊着:“你们过来瞧瞧,他说的是不是这个!” 余寂时循声望过去,与程迩对视一眼,便迅速走过去看。 孙兆口中的“老窝”,确实是很大一个坑。这个坑呈不规则状,边缘没有明显过渡,很像是自然形成的坑洼。若是人工挖成,如今看上去如此自然,那大抵是久经林间的山风、暴雨消磨冲刷的缘故。 冬日里被当成御寒的巢穴,一个春天的功夫,这里面已经长满野草。 若是人往深林走,不仔细看前方的路,一脚踏上去,必然会踩空、摔伤一跤。 钟怀林蹲下身,抬起手,宽厚的覆满薄茧的大掌拨弄着野草,坑的模样、深度愈发清晰,他干脆抬腿一脚迈进去,整个坑的深度刚刚没过膝盖。 钟怀林蹲在里面,整颗头都露在外面,若是有纷杂的草作为遮挡,倒也足够隐蔽,正巧洪波市这边冬季气温并不会低于零度,温度大多保持在两位数,草木不会枯萎。 如若在此偷窥,确实不易被发现。 余寂时观察完这个坑,便站在坑边的位置,往尸坑位置望去,视线正前方是两棵树木,枝干很粗,遮蔽了大半视线。 钟怀林从坑里跳了出来,忍不住扶了扶额头,一脸嘲讽地吐槽:“这孙兆在开什么玩笑,这个坑离尸坑相隔没有二十米也有十五米,能看清什么?” 他话音落下,余寂时望着程迩的身影,他已经在尸坑的位置站定。 余寂时抬起手腕,大拇指和食指的间比了比程迩的位置,再怎么仔细看,都看不清脸,只依稀能看清身型。 此时凌晨五点三十四分,四周光线昏暗,天色却也微微亮了,这种情况下都完全看不清人,更何况是凌晨黑黢黢的夜。 这时,向来沉默寡言的许琅默默开口提议:“往前走走,到树的位置看看。” 余寂时和钟怀林闻言点头,这也是严谨起见,为了避免孙兆找借口,说什么往外走了、在树后面偷看之类的。 再次确认完全看不清人脸后,三人便从树后绕了出来,缓缓走向尸坑,和程迩汇合。 直到往前再走出几米,更靠近尸坑的位置,余寂时才将将能看清程迩的五官,蹲下身捡起石子,在那个位置画了“×”后,站起身走到了程迩跟前。 他们三人看不清程迩的同时,程迩相对应也无法看清他们三人。 沿着尸坑边缘往外走,程迩唇角缓缓挑起一个冷淡的弧度,走出一段距离,回眸瞧了眼尸坑,又望了望森林的位置,轻垂眼睑,神色中的嘲弄不言而喻。 钟怀林双手插兜,神色愈发冰冷:“真拿咱们当傻子呢,在视力正常的情况下,二十米距离就很难分辨人的五官细节了,更何况是晚上?” “他估计也没走心。”程迩耸耸肩随口回应。 孙兆大概也没想过他们会真的到这里来查看。他的目击证词倒不是完全没有准备,至少所谓的“老窝”是真的,虽不是一派胡言,但也明显是随便糊弄的说辞。 他们本就没信,孙兆估计也清楚这一点。他们如今求证不过是力求严谨。 四人离开尸坑周围就往村庄走,一边走钟怀林一边观察四周,最终作出结论:“公田的位置离村落也有一段距离,而尸坑位置也在公田偏中心的位置,周围相当空旷,埋尸如果进行在深夜,即使真的有目击者,也不可能看清楚人脸。” 程迩神色平静,轻微颔首后接话:“既然大老早来了就不能白来,去村里再看看吧。” 将近六点钟,整个村庄还一片静谧,旭日缓缓地从山峦之间升起,温暖明媚的光洒落,远处山峰轮廓愈发分明。 有袅袅炊烟缓慢升起,氤氲在半空,被日出橘黄色的光芒晕染成暖色,四人一路往大门走,遥遥看见主路上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正缓慢前进。 自行车的一些配件似乎已经生锈,车轮转动,摩擦地面的同时,还发出嘎呦嘎呦的声响,骑车的人也晃晃悠悠,似乎已经精疲力竭了。 四人走上主路,在大门前站定,眼见骑自行车的人愈来愈近,余寂时轻微眯起眼,仔细辨别着来人的面容,竟觉得万般熟悉。 钟怀林单手叉腰,抬起手掌挡在眼眶上方,眯着眼睛看过去,那男人背着光骑行,令人看不清脸,直到很近时才依稀辨得:“孙……孙庄喜?” 余寂时瞬间反应过来,愣愣应声:“是他。” 男人身材矮小,脊背弯曲,两鬓斑白,皮肤黝黑,一张圆脸上布满坑洼,写满愁苦,此时正松开一只手,抬起手臂擦拭额头上滚落的汗水。 他车筐里是一大捆新鲜的艾草,车座上还有一个巨大的竹篓子,艾草叶片呈羽状分裂,边缘带着细密的锯齿,从竹篓中溢出来。 也注意到孙庄喜车前车后的艾草叶,钟怀林下意识开口说道:“这老些艾草,这是去进货了?” 几乎只有一秒钟的短暂犹豫,程迩迅速开口:“拦住他。” 感受到站在大门口的四个人看向自己的目光愈发怪异,孙庄喜伸出脚登地,顺着自行车车向前的惯力小跑两步,逐渐在地面平稳行走。 他推着车,一边扶着车座上的箩筐,一边紧紧低着头,仿佛是个盲人,压根看不到挡在门前的四人,循了缝隙就想钻进去。 许琅缓缓向身侧走了两步,孙庄喜悄咪咪抬眼瞄了他一眼,车把转了角度,想从他身侧走过,就被他伸出的一条强劲有力的手臂拦住。 孙庄喜被吓得后退两步,漫出薄汗的手掌一时打滑,车把迅速从手里溜走,自行车摇摇晃晃倒地,“砰”一声,竹篓瞬间倒地,里面的一大捆一大捆艾草尽数散落在地上。 “你、你们要干什么……” 孙庄喜结结巴巴,气息微弱开口,浑身都在颤抖,步伐凌乱地向后退了两步,矮小的身型显得特案组四人就像挺拔的大山,形成一堵坚硬的围墙,将他硬生生拦截在门前。
第112章 余寂时见状,连忙蹲下身,把歪斜倒地的竹箩筐扶起来,扑鼻而来是一股淡淡的、略微苦涩的草本气息,他抬起手,将艾草一捆捆放进竹箩筐。 将竹箩筐抱在怀里,往前一递,孙庄喜却接连向后退了几步,一张布满愁苦的脸上满是惊恐,眼眸瞪大,眼白里充斥着血丝,瞳仁都在轻轻颤动。 钟怀林紧蹙的眉头舒展开来,露出平易近人的神色,糙痞的气质被眼角堆满的笑意掩盖:“孙庄喜,你不用怕,我们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拦住你问点儿事。” 程迩双臂交叠站在一侧,冷眼漠视着矮小的男人,见他偷偷瞟向自己,却也稍稍压制了眼眸里透出的冷意,露出几分温和的表情。 见孙庄喜沉默不语,钟怀林弯下腰将他的自行车扶起来,车把上的橡胶套也已磨损殆尽,露出光秃秃的金属杆,握上去冰冷而刺骨。 自行车车身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灰尘与锈迹,车架扭曲变形,部分焊接处已经断裂,车轮上的辐条七零八落。 车座上的皮革也早已破烂不堪,露出内部的填充物,被雨水冲刷后更是显得肮脏不堪。 看着这辆自行车,又望了望一身灰扑扑大褂的矮个子男人,余寂时一时有些低落,忽然不知该如何开口,抿唇不语。 钟怀林扶着自行车,轻垂眼皮,也一时不忍,语气没有往常犀利,温声询问道:“你这是赶的早集买的艾草吗?” 孙庄喜望了望背后的天,一颗旭日宛若滚烫的金珠,天边薄薄的云彩都被渲染成热烈的橘黄色,他沉默半晌,紧绷的肩膀塌了塌,似是有所松动,缓慢开口:“天刚亮,这个点儿才有早集。” 钟怀林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问出了一个愚蠢的问题,尴尬地扶了扶额头,但好在误打误撞,让孙庄喜没有方才那般警惕了。 程迩缓缓走到余寂时身边,从竹箩筐里取了一支艾草,艾草茎部挺拔有力,表面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绒毛,指腹轻抚翠绿叶片,能感受到一丝湿润,似乎是清晨的露水。 把艾草插回竹筐,程迩捻了捻指腹,懒洋洋开口:“还挺新鲜的,你这艾草是哪里来的?” 程迩一直面无表情,凤眸狭长略显凌厉,孙庄喜有些怵,紧张低下头,手指绞着衣袖,扭捏片刻,才低声回答:“我是我自己采摘的,骑着自行车顺着盘山路出去,背着县城的方向,有几座连着的矮山,山里有很多野生艾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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