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没有出洋相的是幻世——那是因为他还没沾酒。 “老大,傲龙拿的彩头是什么啊?” 酒过三旬,高了的花容靠近滴酒不沾的幻世,逮着就问,一下子就是问出了在座各位都想知道的问题。 “彩头啊……” 幻世故意停下,卖了个关子,使劲设置了悬念,吊人胃口吊到天怒人怨了才说, “有两个彩头……首先,他们交出他们专属的练级点之一,那个枫之谷,还有……” “什么啊?” 除了事不关己型的君鹏,逍遥众聚首,酒鬼们将头颅凑到幻世的酒杯下面。 “就是,”幻世奸笑,“不告诉你们。” 所以,幻世被除君鹏之外的逍遥众群殴了。 “是,现实中的事,同你们没关系啦……真的真的……哎呀,别打脸。” 遭到光痛不算PK的袭击,幻世抱头鼠窜。 “原来你跟那家伙现实里认识啊?” 花容听到他的话,好奇地问,“那家伙可是远洋的董事长啊,有名的单身黄金汉!你们怎么认识的啊。” 幻世见逍遥众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这话题上了,连刚才一直待在一边自顾自吃东西的君鹏都探出双耳,于是放弃扯开话题,打算蒙混过关。 “那个啊……”幻世莫名奇妙的瞎扯来临。 君鹏转过脸,他只听前面一两句就知道幻世在瞎扯。问君鹏是如何知道的?直觉呗。 听了这么久,撂在一边的菜都凉了。 君鹏皱眉可惜,这桌菜要花不少金币呢,可是自己在诺亚半年打铁的收入了——就这么浪费了,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啊。 DP在响,打断了君鹏的感慨。是谁在这种时候找君鹏呢? 【君鹏,在幻世那吗?】看DP上的显示ID,是君鹏传说中的拍档雷鸣之虎。 【在香格里拉酒店……在跟逍遥的人欢庆胜利。】 【有空吗?出来吧,有事找你。】 错觉吗?君鹏竟然觉得这样的老虎同自己认识的那奸邪的美人有180°的迥异,不过,倒是同白天他给自己的印象相应。 【真的有事,出来吧。】只是这种商量的语气让人不好拒绝呢。 【好吧,在哪里见面?】 【城头,过来吧,我已经在了。】 君鹏放下DP,看幻世被逍遥众围着编故事的囧样,看是没空理他了,所以,君鹏拿了桌上自己的房卡,就离开了。
离幻世城不远的荒原,广阔的毫无人烟的荒原的偏僻角落,有一个阴森的,深不见底的洞窟,群居着一级的白骷髅到50级骨龙的所有死灵生物,是长期在幻世城附近练级的玩家以及附近的NPC的噩梦。 沉沦大陆上传说中这里就是死神的居所,所以被叫做死神洞窟。 在这深邃的洞窟最深处,有一个骷髅拼成的祭坛。 传说中,在死神的祭坛前向死神献出一百条生命,就能召唤出死神的仆从,这仆从根本不会听话,他只会召集大军攻打离他最近的城市。 玩家们都当这是远洋设计中鲜少出现的BUG,只是没有人探究过,所以这秘密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这祭坛本来就是为某件任务准备的,怪物攻城也只是其中必经的一环。 而现在,这过程即将被唤醒。 因为今天这没有人进得来的地方,来了一个华丽的客人——装上隐藏职业圣骑士专属光辉铠甲的长金发男人——雷鸣之虎的装束明显比白天的不同,华丽耀眼地让人不敢相信,装备的强度远超等级排行榜上的高手,直追君鹏。 现在的老虎一脸严肃沧桑,所以确信是白天出现的较正常的老虎没错。 他在祭坛上放上一枚有鬼火依附的幽兰宝石。 应和着幽兰的光芒,整个荒原,以及荒原附近的玩家都能听到一阵震耳欲聋的巨响。 死神的仆从……骷髅王召唤成功。 附近的所有玩家都能看到骷髅王那降临在荒原上的摄人心魂的身姿:一具森白的人骨架,头骨上在瞳孔的位置漂浮着绿色的鬼火。它全身套着一件腐朽的铠甲,□是一匹白骨嶙峋的死灵马,跟主人一样,全身染满猩红的鲜血。 它笑着,像是在嘲笑什么,它空洞晦暗的声音在空气里回荡,吓坏了附近的玩家。 它双手一挥,成片的死灵生物纷纷扒开僵化的土地爬出来,它们像是有纪律约束似的,找到自己的位置,排成方阵。 现场威严的气氛根本就是军队中,战斗的号角吹响时,战士们聚集的场面——现在,死灵军队的敌人,是近在咫尺的幻世城。 老虎负着手站在骷髅王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它带着自己的军队突然消失。 “骷髅王……你可是我创造的,千万不要叫我失望啊。“ 老虎面部还是一丝不苟的表情,但在这时,配着黑暗的背景,森冷的环境,老虎整个人显得危险和阴森,那种寒到心里面,让人毛骨悚然的森寒。 今天是蓝森做完手术出院的时候,也是叶君鹏搬出这栋别墅整一个月的纪念日。 因为有及时雨般的骨髓,蓝森的手术很顺利。术后恢复地很好,才过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医生就通知我接蓝森出院了。 除此之外,今天我还要庆祝蓝森的乔迁之喜——蓝森在今天抗议无效后终于住进了这栋别墅。 所以,进行一次彻底的居室大扫除是事在必行的,主要就是驱除叶君鹏在这里存在过的痕迹,包括他的房间里的,他放在起居室里的,甚至挂在盥洗室里的所有东西。 事实上真正完全属于他的东西,不是被叶君鹏带走,就是被我一早收盒装箱,丢到楼下可回收垃圾箱里了。 那箱东西在家里待了很久了。 我本来以为叶君鹏至少会回来拿回这些他曾经看得很重要的东西,可是,他没有来,就好像他豁达地将我们的过去,连同我们之间的或爱或恨的羁绊统统忘掉,全部埋葬。 他离开的时候甚是决然,都没有回头的打算,他就这样彻底地从我的生命中消失。若不是时刻伴随着我的这间房子里留下过他存在的痕迹,我甚至都要怀疑他是否存在过了。 一次分开就不再见面,做不成情人就成陌路,他给了我选项如此单薄的选择题,却还怪我没有选择他——别忘了,他还欠着我的恨呢。 所以,一直以来,残忍的都是他。 这样想,我真的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过了。无论在私下里还是在公司的上班时间,都没有再见到他了。 远洋的事务现在基本上全部由叶君爵掌管了,我的档期的塞满,我的新专辑发行的推迟,还有好好的通告临时换人——叶君鹏掌权时给我的特权瞬间离我而去,叶君爵的手段让我领教到原来当明星也有累到崩溃的时候。 如果叶君鹏想用这种方式证明,岩佐是离了他就会被生活QJ到败下阵来的话,他无疑成功了。他十几年无微不至的照顾,把我培养成了在生活,在工作应酬上一窍不通的温室花朵。 不过幸好,蓝森对这一切都相当熟稔,他成了我重要的助臂——所以,叶君鹏,你这算不算失误了呢? 大扫除花了整个下午的时间,想不到打扫屋子也可以累得这么夸张。真不知道叶君鹏面对我故意搞的乱七八糟的局面是怎么收拾的——说实话,要是我的话,早就抓狂了。不得不承认,叶君鹏的耐性,涵养不是我比得上的。 对了,他找了钟点工,一定是这样的。 停下自己漫无边际的思绪,揉揉酸痛的腰,我有经验了,以后家事要同蓝森分担,绝不能让我的蓝森累倒了。 蓝森现在睡着了,我撑起身体俯视他的睡颜:这天使一般的,浑身散发阳光和温暖的人啊,竟然是属于我的……到现在还无法置信呢。 我跟蓝森一早就已经见过面了,在高中的时候。 但叶君鹏,甚至蓝森自己都以为我们是在夜总会里认识的,事实上,不是。 开满三色堇以及安多利恒的热带庄园,美丽雄伟的费尔南公馆所属的花田里。 那是,我父母离婚,我被法院判给有较好的经济基础的父亲搬到公馆的附近。当时,父亲的游戏公司还没有像大学时代那么颓废,划时代的沉沦大陆企划刚刚提出,对于未来,我们充满憧憬,踌躇满志——所以会很不自量力地买下这高级住宅区的地块。 那雄伟庄严,俨然君主的公馆我不知道是谁的产业,我只是在偶尔翻墙进去偷摘花田里的花的时候,看到在花田里认真栽培花朵的男人。 那男人全身穿着白衬衫,皮肤因为常年晒太阳而变得黝黑,劳作时无意露出的手臂上饱满的肌肉充斥着力量,浑身透着阳光的气味。 这样的他让我眩惑,让我忍不住地想要亲近他。 接近了他我发现除了阳光的味道,他的身上还混合着三色堇和安多利恒的花香,粗犷之上的柔媚,很自然,很美。 那男人绝对是蓝森,他们身上的气息完全一样,都是散发光芒,照耀进人心里的那种。蓝森也说当时他在公馆里打工,负责的就是花田的管理工作。 但他却不记得我了,那个翻墙进来看他,又不敢同他说一句话的男生。 蓝森不怕生,事实上他对于任何人都是那么宽容,本来我们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朋友,可我当时的羞涩让我主动地弃权。 但我还是每天每天地,放学,上学,我都来看他,而他,也像是在等我的到来似的,每天每天地,都在花田里。 那是我记忆里最值得珍藏,品味,咀嚼的一段时间。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翻墙进去,去没发现往常待在花田里的蓝森。 以为蓝森今天放假,我正打算打道回府,突然听到半空中传来的音乐声。那旋律很好听,于是我抬头看。 那是公馆里最大最出名的花架,爬满蔓藤开满美丽的花的花架,四边伸展开到花田的边缘,彻底变成了花田的穹顶的花架。 ——他就坐在花架上,手里捧着一只古朴的音乐盒,那天籁般的音乐就是从那里缓缓流淌出来的。 微眯着眼,那个样子简直比闪烁千年的希腊雕像还要让人叹为观止。 那个方位逆着阳光,耀眼拂过他的脸颊,他的额,他的发。眯起眼,隐约中我似乎能看到他的微笑,在同他融为一体的阳光中闪烁,比阳光还要温暖,还要耀眼。 他的身体,连同花架的阴影投在地面上,不止何时拂面的微风带来了散落的花瓣,整个境况好似天堂幻境般美好。 这样美好的人在那天之后就消失了,我没有再见到他,向公馆的仆人打听,也没听说有人被辞退了。 这几天,一下子都变得好似自己的幻觉,他成了自己臆想中的人物,我不过是做了一个梦而已。 唯一让我觉得真实的是我还记得那音乐盒里的旋律,无比好听的,我出道的第一首歌就是用这段旋律做得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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