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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里?”忽然,传来了一个凉飕飕的声音。 “去酒...”赵南森回头看了看,不是夏秩和江以北在说话,他顺着二人的目光看过去,愣了一下,放下了臂。 前头停着一辆黑色豪车,款式不算夸张,但细节处的精致繁复让这辆车低调的奢华。而更令人吃惊的,还是车前的人。 柏越微微靠在车上,优越的身材展现淋漓,打理了发型,完美到头发丝,明明没穿什么特别的,人看上去却比这辆车还贵。 他抱着臂,不悦的目光只看三人组里中间那位:“夏秩同学,你要去哪?” 赵南森和江以北都吓出一声冷汗,正当赵南森打算挺身而出解释原委的时候,夏秩走过去敲了敲车盖:“你那别墅里到底有多少辆我不知道的车?” 说完擡头问:“去酒吧,可以吗?” “上次给你看了,你自己不看。”柏越说,“酒吧不可以。跟我回家,酒和人都比酒吧的好。” 夏秩觉得很好笑:“没要去,我们打算去电玩城。” 柏越没怎么去过这些地方,夏秩想下次单独带他去,不过赵南森和江以北先一步发出邀请,已经被同意了。 自打确立了“夏秩只喜欢柏越一个人”这个观念之后,柏越不再乱吃没有证据的飞醋,对夏秩这些朋友也态度良好。 他在电玩城故意放水,让大家有输有赢。这一举动立刻拉近了赵南森江以北和他的关系,刷了一点好感度。还让大获满足的赵江两人早早结束游玩,不再拉着夏秩继续去别的地方。 独享夏秩的柏越牵着他回去,恰好赶上落日夕阳,偏紫偏黄又偏红的霞光落下来,美得浪漫而又绵长。 第103章 走在异国的大道上,秦恒乐觉得自己的人生是无比失败的。 他家境优渥富裕,父亲的公司产业众多,将来需要一个儿子来继承接管。秦恒乐作为大儿子,当之无愧地被寄予厚望。 由于秦家父母太忙,将小儿子秦恒桉送到外公家,把秦恒乐带在身边,从小便开启精英模式。不过如同大多数家长那样,逐渐发现事与愿违。 这个大儿子在学费高昂的贵族校园里不仅不学习,还天天见义勇为助人为乐,零花钱被同学骗得一干二净,还在傻乐。哪里能是经商的料子。 两人不高兴,被迫学习的秦恒乐也很痛苦。就这么僵持到小儿子上学的年龄,他们想起来还有个儿子,又燃起了希望。兴冲冲地跑去接,谁知道秦恒桉小小年纪就叛逆得很,抱在外公家门框上不撒手。 “你们既然不要我了,就永远不要要我!” 喊声引得四面八方的小朋友都过来看,秦家父母哪里丢得起这个人,最后把秦恒桉继续搁在外公家,秦恒乐继续痛苦学习。 又过了一段时间,秦恒桉逐渐长大,与父母的关系缓和,虽然仍是在外公家逍遥自在,但不时回来看看。 父母都忙得很,主要看到的也是天天做题的秦恒乐,他俩关系一直都不怎么样。 这天初中的秦恒桉回到家里,又是一派冷冷清清,只有趴在比人还高的习题册里悲伤运算的秦恒乐。 秦恒桉站在他身后悄悄看,一道简简单单的题目绕来绕去,明明早在n步前就已经可以推出答案了。他实在忍不住,看了秦恒乐一眼。 当时的秦恒乐已经穿上了高中校服,看起来是刚补课回来,长得白白净净,客观来说挺帅,但额头前面的头发被揉成鸡窝,颓废又可怜。 又看对方绕了几步,他实在忍不住,手指点了一下:“这里。” 一出声把秦恒乐吓了一跳,转头看着他:“高中题你也会?” “当然。看看公式就行。” 秦恒乐很受打击。 “为什么学不会还要一直学?” “维持这个家的平衡,不然我跑了,你还能野吗?” 如今走在异国的大道上,回想起这段对话,秦恒乐觉得自己太蠢了。不久之后秦恒桉考了本地的高中,成绩优异漂亮,已经能通过自学帮父亲管理公司的事情,承诺大学会考相关专业。 于是秦恒乐获得了久违的自由。计划一番之后,决定去娱乐圈闯荡一番。 结果更失败了,名也没出,得罪了一堆人,给家里带来很多麻烦,短短的暗恋也收获了悲催的结局,不如主动出国算了。他随便申请了一个国外的学校,莫名其妙就被录上了。 这个国家现在也是冬季,树枝秃秃的。秦恒乐没心思像平日那样,捯饬好头发之后再加上昂贵的名牌发带。只随意绕了条围巾,慢慢走着。 他拒绝了家里给他配翻译和导游的好意,一时冲动之下还只拿了一点点生活费。决定彻底地重新学习生活。但现在由于手机没电,他没法用地图找到学校的具体位置,又因为语言不是很通,只能在这里悲伤徘徊,伺机等待一个中国人,但不知走到什么偏僻的地方,连人都看不到几个。 真是悲催的人生。 正感受萧瑟氛围,忽然前面传来尖叫声,只见一个高大威猛的外国人正抢夺一个弱小女孩的包。这一幕正发生在离秦恒乐不远处,他赶紧跑过去,忽然想起了弟弟对相似情景的叮嘱,但只闪了一瞬,就又飞出去了。 秦恒乐跑到近前,才发现对方的体积大概是自己的两倍大,但稍作犹豫,还是用自己小时候学的三脚猫功夫上了。 这壮汉愣了一下,只能先腾出手制服秦恒乐,放开了女生的包,让女生跑走了。 “Itsnoneofyourfuckgbess.(这他妈不管你的事)” 壮汉看上去很生气,伸出拳头打算揍秦恒乐一顿,秦恒乐闭上眼睛。在拳头即将落下来的时候,一只手制止了这幕。 这似乎也是个外国人,有双漂亮的蓝眼睛和欧美人的身高,但头发却是黑色的。 制止壮汉之后,他转过头朝秦恒乐抱歉地用英文解释些什么。 秦恒乐看着对方动着的嘴唇,发音好听的英文从漂亮的嘴唇里一串串地说出,但他一个字都听不懂。小时候倒是学过,但自从被获得自由之后已经忘光光,更别提这种没字幕的了。 好在弟弟教过他一句万能的话:“Sorry,IotspeakEnglish.” 青年愣了一下,换上流利的中文:“那中文呢?会吗?” 秦恒乐点头。 “我说不好意思。这是我朋友,另一个朋友想追这个女生,正打算制造出一起英雄救美的戏码呢,被你截胡了。” “可是你们吓到那个女生了。”秦恒乐说。 青年似乎觉得他荒唐,耸耸肩。 道不同不相为谋。秦恒乐不想和他废话,动作潇洒地理理自己的围巾,拍了两下刚刚被壮汉抓着的衣服,颇觉晦气地离开。 等转身之后,忽然想起来自己还没有目的地。这不是一个现成的会中文的。 思想挣扎再三,他转回头,问那人目标学校在哪里。 那人倒是无所谓他的态度不一,说那里离这儿不远,大方地答应带他过去。路上随便聊了两句,这青年叫Derek,是个混血,母亲是中国人。 看秦恒乐听不懂他这个名字,Derek无奈:“中文名林斯华。” “哦。我叫秦恒乐。” 林斯华是个很成功的混血,高大英俊又帅气,话不太多,聊了几句之后就和那个壮汉外国人讲英文,全当秦恒乐不存在。 到了校门口,打算就此分别,秦恒乐犹豫一下:“请问你能用英文帮我问问校长室在哪里吗?” 一个短小的故事 第104章 秦恒乐不仅找到了他的学校和宿舍,还认识了在异国他乡的第一个朋友。 一段时间后,打电话的时候,他这样告诉家人和弟弟。 准确地说,画面里只有父母,但他知道秦恒桉应该在旁边听着。 这段时间还没有正式上课,林斯华带着他熟悉了学校,校内学生宿舍和各处设施,满眼全是陌生的建筑和陌生的人,秦恒乐不由自主地跟紧了他。 其实小时候父母出国谈生意的时候也曾经把他带上,那时候还是被命运选中的继承人,穿上小西装,头发也梳成大人模样,接受所有人“将来一定栋梁之材,后浪拍前浪”的夸赞。不过其实现在回忆起来,只记得相当勒脖子的西装和低声提醒他不要东张西望的父母。 哪里能像现在这样,想看哪里看哪里,想听介绍只用问问前面友好的林斯华同学。 与第一印象不同,林斯华竟然是个挺好的人。初见面事留下了比较无礼的印象,但进了一趟校长室之后,这个印象就被覆盖掉了。 那天林斯华带着他进入学校,来到校长室,那位歪果仁校长说了一连串快速的英文句子,秦恒乐一个字都没听懂,尴尬地转向林斯华。 对方也坐在能听清话的范围里,因为秦恒乐在门口时说自己被绕晕了,希望能再被带回去,于是林斯华不耐地跟进来,随意坐在沙发上。 但秦恒乐再看他时这人似乎在想事情,松散的坐姿不知什么时候变得端正。发现他的求助之后稍加思考,便神态轻松地翻译:“校长说欢迎你来我们的学校。” “啊,这样。”秦恒乐想到英文确实有很多表达,一个“wee”能解决的事情,却凑了这么多字数,写进作文的话一定很棒。 “三克油。”他点点头,对校长说。 校长露出困惑的神情,秦恒乐料想是自己的三脚猫英语不能在国际通用,讪讪地戳戳林斯华:“翻译一下,三克油。” 林斯华沉默一下,叽里呱啦地说了一个长句子,秦恒乐再次强化了之前的作文凑字数观点,感觉这位林同学英语写作肯定不错。 从校长室出来,林斯华就变成了一个很好的人,仿佛瞬间改邪归正。秦恒乐询问林同学他的宿舍号,林斯华还一直将他带到宿舍门口,彬彬有礼地说再见。 “我就住在隔壁,有事可以找我。”对方还加上这么一句好感倍增的话,尤其是配上高大俊朗的外表。 秦恒乐很受感动,毕竟是异国他乡唯一可以顺利沟通的人,而且还这么面冷心热。这冲散了刚见面时的那点不愉快,他上网搜了“Derek”这个名字,认真点了单词旁边的小喇叭,努力学了发音。 每次见面的时候,他立刻热情“Derek”。林斯华的宿舍的确在隔壁,所以总能遇到,他的舍友是一个体格健壮的歪果仁。 秦恒乐比较幸运,竟然一个人住。 林斯华听到他的打招呼,总是不大明显地皱皱眉头,又似乎只是错觉,很快也笑道:“M,Q.” 两人一起去上课,秦恒乐因为英语太烂,所以除了学分课程之外还要另上语言班。 林斯华听说他连语言成绩都没考出来,用种挺怪的表情说:“没事,我可以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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