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翊轻笑,接过他手里的刀叉,慢条斯理地帮他切好:“我来。” 他的动作优雅又熟练,切好的牛排大小均匀,甚至还摆成了爱心的形状。 安倾弈看着盘子里的爱心,脸颊更红了。 “吃吧。”夏翊把盘子推到他面前,眼神温柔。 安倾弈小声嘟囔:“……犯规。” 夏翊选了一部爱情片。 放映厅里灯光昏暗,安倾弈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悄悄舒了口气。 电影放到一半,男女主角在雨中接吻。 夏翊突然凑过来,低声道:“我们也试试?” “试什么……”安倾弈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吻住了。 这个吻又深又缠绵,安倾弈被他亲得晕头转向,手指无意识地揪住他的衣领。 分开时,他气喘吁吁,唇上的口红早就被吃光了,只剩下自然的嫣红。 “你……”安倾弈羞愤地瞪他,“这是公共场合!” 夏翊舔了舔唇角,意犹未尽:“又没人看见。” 话音刚落,后排突然传来一声轻笑。 安倾弈浑身一僵,整个人缩进夏翊怀里,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夏翊搂着他,笑得胸腔震动:“害羞什么?我们合法。” 终于熬到回家,安倾弈第一时间冲进浴室,想把妆卸掉。 夏翊跟进来,从背后抱住他:“急什么?” “你出去……”安倾弈推他,却被夏翊扣住手腕按在洗手台上。 镜子里,夏翊低头吻他的后颈,声音沙哑:“崽崽,你今天真好看。” 安倾弈被他亲得发软,声音带着哭腔:“翊翊……” “嗯?” “……裙子拉链卡住了。” 夏翊低笑,手指顺着他的脊背滑下,轻轻拉开拉链:“我帮你。” 裙子滑落在地,安倾弈浑身泛着粉红,像是熟透的夏日水果。 夏翊将他转过来,低头吻住他的唇:“赌注还没结束。” “……什么?” “一天,还没到24小时。” 安倾弈睁大眼睛:“你耍赖!” 夏翊轻笑,一把将他抱起来:“愿赌服输。” —— 看来安安女装之旅很不错!
第六十七章 巴黎的街头落着细雪,夏翊一个人走在异国的街道上。 他穿着黑色大衣,领口微微敞开,露出里面一丝不苟的西装衬衫。 皮手套包裹着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像是艺术品。 他的面容轮廓深邃,眉眼间透着冷峻,在人群中格外醒目。 路过的行人频频回头,有大胆的姑娘甚至上前搭讪,他只是用流利的法语淡淡地回一句抱歉,脚步未停,径直走过。 街道两旁的咖啡馆里,情侣们依偎在一起,笑着分享同一块甜点;街角的长椅上,一对老夫妇牵着手,安静地看着来往的行人;就连路边卖花的商贩,都在热情地向路过的爱人推销玫瑰。 整个世界仿佛浸泡在蜜糖里,连空气都甜得发腻。 夏翊站在塞纳河畔的樱花树下,看着粉白的花瓣一片片飘落,坠入幽暗的河水,随波逐流。 他轻轻吐出一口气,白雾在寒冷的空气中弥漫,又很快消散。 ——就像他的人生。 在夏榕的期望下,他接过了夏家的担子,成为了令人闻风丧胆的"夏爷";又在时代的浪潮中白手起家,将夏氏集团推上了巅峰。 商场上,他手段狠厉,从不留情;谈判桌上,他运筹帷幄,无人能敌。 任谁提起夏翊,都要敬畏三分,赞一句年轻有为。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具躯壳里,空空如也。 他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财富、地位、权势,可他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活得像一具精致的傀儡,按部就班地执行着"夏翊"这个角色该做的一切。 没有渴望,没有期待,甚至没有情绪。 手机震动,是游意打来的电话。 “爷,航班已经安排好了,两小时后起飞。” “我知道了。”他应了一声,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 挂断电话,他最后看了一眼飘落的樱花,转身离开。 细雪打湿了他的肩头,他却浑然不觉。 这就是他的生活,也是他的态度—— 无欲无求,无悲无喜。 直到,他遇见那个浅绿色眼睛的少年。 夏翊收起手机,视线漫不经心地掠过河面上的拱桥。 塞纳河的水泛着冬日的灰蓝,拱桥上行人匆匆,雪花零星飘落。 就在这灰蒙蒙的画卷里,一抹白色突兀地闯进他的视野—— 那是个坐在桥边画画的年轻人。 浅色的长发被风吹起,在雪中划出细碎的弧光。 他微微低头,淡绿色的眸子专注地盯着画板,睫毛上落着几片雪花,眨眼时便簌簌抖落。 握着画笔的手指修长白皙,关节处冻得泛红,却依然灵活地在纸上勾勒。 他穿着杏色大衣,驼色千鸟格围巾松松地绕在颈间,露出一截瓷白的脖颈。 整个人像是被刻意安置在这灰暗世界里的唯一亮色,连飘落的雪都成了陪衬。 夏翊不自觉地停下脚步。 忽然,那年轻人笑了起来—— 像是冰封的湖面突然裂开一道缝隙,阳光倾泻而入。 他的眼睛弯成月牙,嘴角扬起小小的弧度,整个人瞬间鲜活起来。 夏翊沉寂多年的心脏突然重重一跳,血液奔涌的声音在耳膜里轰鸣。 可那人没看见他,只是为完成的画作开心。 收拾画具时,围巾滑落肩头,露出锁骨处一枚小小的红痣。 夏翊猛地转身向桥上走去。 不知何时涌来的人潮阻挡了他的脚步。 游客、情侣、街头艺人挤满了狭窄的桥面。 夏翊皱眉说着“借过”,却在挤到桥中央时,发现那个位置已经空了。 只剩几片未化的雪,证明刚才不是幻觉。 他在原地站了很久,直到雪花落满肩头,直到游意再次打来电话。 回酒店的路上,夏翊恍惚觉得,那惊鸿一瞥或许只是自己漫长空虚里的一场幻梦。 梦醒了人也该清醒过来了。 拐角处,他与人撞了个满怀。 画纸雪花般散落一地。 夏翊跌坐在地上,抬头时呼吸一滞—— 浅绿色的眼睛,冻红的指尖,还有惊慌失措的表情。 “对不起!”少年手忙脚乱地捡着画纸,围巾散开大半,“我没看路……” 声音清润,带着点软糯的尾音。 很好听。 夏翊机械地帮他拾起画具,指尖相触时,对方的手指冰凉。 他想握住暖一暖,却只是克制的收回手。 “没事。”他听见自己说,声音哑得不像话。 少年看了眼手表,突然把一幅画塞进他怀里:“这个送你!真的很抱歉!” 不等夏翊回应,他就抱着画具跑远了,长发在风雪中飞扬。 展开的画纸上,是方才河畔的景色——灰蓝的河水,飘落的樱花,还有…… 树下穿着黑色大衣的男人。 画中的夏翊仰头望着天空,雪花落在他眉梢。 明明只是背影,却透出令人心悸的孤独。 手机里游意还在询问航班事宜。 夏翊望着那人消失的方向,忽然笑了:“推迟几天吧,我忽然有急事要留下。” 挂断电话,他深吸一口冰冷的空气。 雪还在下,但有什么东西,悄然融化了。 一见钟情,向来被世人目为俗套之事。 文人墨客笔下,早已将此等情事写得滥了,街头巷尾的闲谈中,亦不乏此类话题。 然而,俗套归俗套,当那电光石火的一瞬真正降临时,却仍旧能叫人惊心动魄,血脉偾张。 那是一种突如其来的震颤,仿佛天地间骤然亮起一道闪电,将混沌的心室照得通明。 眼波相接的刹那,五脏六腑都跟着翻腾起来,血液在脉管里奔腾,如同沸水般咕嘟作响。 理性在这等时刻最是无用,它像一堵朽坏的土墙,被情感的洪流一冲即溃。 世人常道一见钟情浅薄,殊不知这等瞬间的悸动,往往比经年累月的相处更为深刻。 它是灵魂深处的共鸣,是前世今生的呼应,是千万人中独独为之一震的宿命。 那片刻的惊艳,足以抵得过半生的平淡,让人甘愿为之赴汤蹈火,九死不悔。 这等情状,看似浮光掠影,实则刻骨铭心。 它来得迅猛,去得也突兀,却总在记忆里留下最鲜明的印记。 哪怕多年后回想起来,那一刻的心跳声犹在耳畔,那一眼的温度仍灼烧着皮肤。 一见钟情之所以不朽,正因它捕捉了人性中最原始、最本真的悸动,那是超越理性的生命本能,是挣脱世俗的灵魂震颤。 俗套的表象下,往往藏着最惊心动魄的真实。 一见钟情便是如此,它被说烂了,写滥了,嘲笑了,却依然在每个猝不及防的瞬间,让一颗又一颗心为之沸腾。 譬如你对一个人心动的时候,两者皆是如此。 暮色四合,夕阳的余晖将小院镀上一层温暖的金色。 安倾弈推开雕花木门时,门轴发出吱呀一声轻响。 他背着沉甸甸的画具,浅色的长发被晚风撩起,有几缕调皮地黏在唇边。 院子里正热闹。 林亦辰挽着袖子蹲在青石板地上,修长的手指正揉搓着一只金毛犬的泡沫。 温水从铜盆里溅出来,打湿了他的牛仔裤脚。 狗狗舒服地眯着眼,尾巴啪嗒啪嗒拍着地面,溅起一串水珠。 “泡泡别乱动。”林亦辰轻声哄着,指尖挠了挠狗狗的下巴,阳光落在他带笑的眼角,连睫毛都染成了琥珀色。 葡萄架下的躺椅上,林昭棠正晃着脚数落人:“安大少爷,这月第三个盘子了。”她捏着碎瓷片晃了晃,阳光穿透薄胎瓷,在她掌心投下细碎的光斑,“乾隆年间的青花,你当超市赠品呢?” 安叙单膝跪在躺椅旁,闻言笑着把剥好的荔枝递到她唇边:“夫人息怒。”晶莹的果肉颤巍巍抵着林昭棠的唇,他指尖还沾着汁水,“尝尝?岭南刚送来的。” 林昭棠瞪他,却还是张口咬住。 甜汁溢出的瞬间,安叙用拇指抹去她唇角的水光,换来一记不轻不重的踹。 木门处的响动引得三人同时转头。 “我回来啦!”安倾弈站在门口笑,画板边缘还沾着未干的颜料。 晚风穿过他的长发,杏色大衣下摆翻飞,像只归巢的鸟。 “欢迎回来!” 三声应答叠在一起。 林亦辰甩着手上的水珠站起来,金毛犬抖着毛往安倾弈身上扑;林昭棠吐出荔枝核,赤着脚跳下躺椅;安叙则顺手接过安倾弈肩上的画具,指尖蹭到他冰凉的耳垂:“这么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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