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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知道知道。” 苍耳遛狗还没回来,周乐鞍上楼打了几个工作电话,下来时,金闪闪正趴在岛台上跟厨师说话。 “猎犬?那你是细犬吗?” 苍耳忙着炒菜:“不是。” “比格?” “……不是。” 听到熟悉的脚步声,苍耳朝楼梯看去,一眼便瞧见omega手腕上的夹板。 锅中笋肉滋滋作响,忘了翻动。 金闪闪直起腰,喊了声“哥”。 “嗯。”周乐鞍到岛台旁接了杯水,又走到书架前取了本书,往沙发上一坐,悠闲地翻起来。 金闪闪重新趴回去,继续问:“你的耳朵会一直露在外面吗?” 苍耳心不在焉点点头。 “你的尾巴去哪了?” “尾巴可以收起来。” 金闪闪一副失望的神情,“哦……第九区所有人都这样吗?” 苍耳想了想,第九区居民分化程度不高,他见过的人里,或多或少都带些特征。 “是,基本都有。”他说:“尾巴,耳朵,鳞片,触手,还有头上开花的。” 翻书的手一顿,周乐鞍突然想到什么,眼睛沉沉盯着虚空,指尖在扉页上轻轻敲动。 “头上开花?那要往头发里浇水吗?” “……应该不用。” “那你——” “闪闪。”书翻过一页,周乐鞍轻声催促:“去收拾一下你的房间。” “马上马上,最后一个问题。”金闪闪着急地问:“在狗的审美里,什么样的狗才算好看啊?” 苍耳:“……” “甜甜算好看吗?” 听到有人喊自己名字,萨摩耶从浴室冲出来,后面跟着裤子湿透的严寓,“回来!爪子还没擦呢!” 周乐鞍放下书,“我来吧,你去换身衣服。” 说完朝萨摩耶摊开掌心,“甜甜,过来。” 萨摩耶先是绕着屋子跑了一圈,把所有人挨个闻了遍,才到周乐鞍跟前坐下。 严寓上楼换衣服,金闪闪赶紧追过去,问严寓能不能帮他收拾房间。 一楼变得安静,苍耳将火关了,看向客厅。 周乐鞍背对厨房坐着,正在低头帮萨摩耶擦爪子,后颈的纱布贴了太久,胶带边缘翘起,粘在头发上。 萨摩耶不太配合,两只前脚在地毯上跺了几下,哼唧着凑近主人手心,乱蹭一通后,探出舌头。 周乐鞍没躲,手指自然舒展开,任由小狗舔舐掌心,他双眼垂得很低,眼角含笑注视着,像是一种恩赐,赠与对方表达亲近与爱意的机会。 粗粝湿热的舌头不断从指缝划过,有些痒,周乐鞍就笑,声音很轻地夸赞:“乖狗。” 苍耳耳尖一颤,慌忙低下头。 “好了。”周乐鞍收回手,拍拍萨摩耶的脑袋,“去玩吧。” 然后他朝厨房走去,在苍耳身旁站定,打开水龙头,慢悠悠搓洗被舔过的皮肤。 玫瑰香气就这样没打招呼钻进鼻腔,其中夹杂着他自己的枫糖味,苍耳目不斜视,手中动作变得缓慢。 旁边忽然响起一道声音:“可以把花摘下来吗?” 苍耳一怔,转头看去。 周乐鞍按了两泵洗手液,垂着头,洗得很仔细,“分化程度超过80%,植物系异种一般不会呈现太明显的特征,如果把花摘了,就跟正常人一样了,是不是?” 个子很高,身体不算瘦弱。 “是,夫人。” 掌心搓出丰富的泡沫,周乐鞍抬头看向苍耳,似乎有些好奇,“把花摘了会怎么样?会死吗?” 眼睛很漂亮,很漂亮。 “不会。” “这样。”周乐鞍重新打开水龙头,细小的水流浸湿手腕纱布,他往上拽了拽,露出夹板下的红肿。 苍耳多看了两眼,才收回目光。 周乐鞍甩干手,又坐回沙发中,掏出手机给何晖发了条消息。 【去第九区走一趟,查一个人。】 何晖不想出差,又不敢推脱,于是不要脸地提了个要求。 【先生,我申请再带个人。】 【你想带谁?】 【严寓。】 周乐鞍回了个“好”,直接上楼去找严寓。 接到要临时出差的消息,严寓愁眉不展:“可是我走了谁来照顾先生?” 金闪闪盘腿坐在地上打游戏,头也不抬说:“有我呢,放心吧。” 严寓更愁,不知道到底谁照顾谁。 “闪闪,你住两天就下山吧,帮我盯一下齐蕴。”说完,周乐鞍看向严寓,“我又不是章育明那个白痴,你有什么放心不下的?” 严寓没敢说话,但立刻行动起来,下山前给周乐鞍准备了一周的生活用品。 “先生,换洗床单在柜子里,毛巾一天一条,都挂在浴室,药放在您床头柜上,早晚涂一次……” 周乐鞍在看凶手的尸检报告,时不时答应一声。 “先生,您在听吗?” 周乐鞍回神:“嗯。” 严寓又发给周乐鞍一份菜谱,“这是我整理的一周菜单,您看下,没问题的话,以后苍耳就按照这个来做。” 周乐鞍随手点开,都是之前常吃的菜色,今晚是山药粥,芋头蒸排骨和炒莴笋。 “没问题。” 严寓实在不放心,临走前叹了口气:“先生,有不会的就找苍耳。”
第7章 “是我把夫人弄伤的吗” 枫山停止降雪后十小时,气候局为表达歉意,派了两辆清雪车上山,将宅子附近的雪清了个干干净净。 金闪闪自告奋勇下去监工,周乐鞍没露面,一心扑在尸检报告上。 死人是无法检测分化程度的,第四区也鲜少见到低分化异种,凶手身上没有任何特征,所以他自然而然认为对方是个高分化的本区人。 但苍耳的存在突然提醒了他,他可以从第九区买个人回来,其他人也可以。 “哥!”书房门霍地推开,金闪闪风风火火走进来,趾高气扬道:“章育明亲自来的,还死鸭子嘴硬怪下面的人办事不利,我真想朝他眼上来一拳,打到他吐泡泡。” “别那么暴力。”周乐鞍不走心地劝了句,关了平板靠在沙发中,先是左脚搭着右脚,又换到右脚搭着左脚,不管什么姿势,总觉得腿边有些空。 甜甜又在下面跟苍耳玩,已经很久没来给他当脚垫了。 金闪闪在屋里转了一圈,翻箱倒柜找出自己的拳套,“邦邦”锤了两下,向周乐鞍发出邀请:“乐鞍哥,陪我打会儿?” 周乐鞍扭头,定定看着他,默不作声。 “……”金闪闪讪笑一声,“忘了你手还伤着,那我自己去。” 他去暗房打了会儿拳,带着一身汗出来,小脸通红。 周乐鞍把手边的毛巾丢过去,问:“手不疼吗?” 金闪闪呼哧呼哧喘气,擦着汗问:“不疼啊,都打这么多年了,怎么会疼?” 周乐鞍不语。 他练拳的年数比金闪闪要长,大概是刚过十岁生日,他的父亲就为他准备了这间暗房,后来卧室里的装饰随着年龄增长而变化,从童趣到严肃,暗房里的器械也越来越多。 他是个omega,需要高强度锻炼才能保持alpha的体态。 那个拳靶他闭着眼都能跟上,所以不存在什么技术上的偏差,受伤的原因,还有待确定。 “饿了。”金闪闪拆掉拳套,摸着肚皮往外走,“我下去看看饭做好没。” 五分钟后,一阵饭香扑鼻而来,金闪闪用肩膀抵开房门,走到周乐鞍跟前,看着左右两手的餐盘,小声说:“坏了。” 周乐鞍问:“怎么?” “苍耳说有一份是给你的,但我忘了是哪个。” 周乐鞍只扫了眼就有了判断,“右边。” 金闪闪不信:“你不会是瞎猜的吧?明明两边都是一样的菜。” 周乐鞍抬抬下巴,示意:“勺子。” “勺子?”金闪闪不开窍,又问:“勺子怎么了?” 周乐鞍用那只完好的手抓起勺子。 他右手受伤,无法使用筷子,所以餐具换成了更方便抓握的勺子。 金闪闪这才反应过来,拖长嗓音“哦”了一声,夸赞道:“他还挺细心的。” 周乐鞍不置可否,将自己那份拉近了,看清菜色后,目光微微凝滞。 不止。 他记得很清楚,今天的晚饭明明是山药粥,芋头蒸排骨和炒莴笋。 端上来的却是一碗鸡丝粥,排骨里的芋头也换成了更爽口的萝卜。 他的确不喜欢吃那种炖煮之后口感绵软的食物,需要一直喝水才能吞咽,但他并不挑食,所以从未向严寓纠正过。 苍耳才来三天,就已经摸清了他的喜好,并擅自对菜单做了改动。 这令周乐鞍觉得不舒服——他的一些秩序被人发现且强行打破了。 见周乐鞍表情凝重盯着碗碟,金闪闪往嘴里塞饭的速度慢下来,“乐鞍哥,你怎么不吃啊?” 周乐鞍忽然笑了一下。 金闪闪却觉得那个笑有些瘆人,“你笑什么……” 周乐鞍舀了勺炒莴笋,一片片塞进嘴里,慢条斯理咀嚼,鸡丝粥和萝卜烧排骨再没看过一眼,怎么端上来的,便怎么端下去。 金闪闪只疑惑周乐鞍今天吃的少,赖在书房将游戏通关后才回房睡觉,而周乐鞍却睁着眼直到凌晨三点。 并非饿,而是一种心浮气躁的感觉,像有什么东西游离在躯体之外,要落不落,明明离得很近,只要碰到就能睡个好觉,偏偏抓不住,骨头缝里都是痒的。 往常他会去暗房打拳发泄一下,可今天他在床上辗转翻覆,最后叹了口气,不情不愿起床,打算找点事干。 比如,甜甜也很久没洗澡了。 打开门,楼下亮着一团微弱的灯光,还有人跟他一样没睡,周乐鞍放轻脚步,绕到挑空上方,向下望去。 苍耳正站在岛台前喝水,似乎很渴,连喝三杯才停下,他没戴止咬器,枫糖味儿就这么飘到二楼,飘到周乐鞍身边。 甜中带苦,异常浓郁,周乐鞍像是喝了一口速效安眠药,躁动的情绪慢慢平静,眼皮也变得沉甸甸地,想立刻回去睡觉。 可下一秒,苍耳突然抬头看来。 周乐鞍轻轻转动脖子,贪婪的腺体微微发烫,是玫瑰信息素将他暴露了。 两人一上一下对视片刻,苍耳放下水杯,往周乐鞍的方向走了两步。 “是我吵醒夫人了吗?” “没。”周乐鞍的视线随之移动到近处,“有点热,睡不着。” “那我待会儿去把暖风调低些。” 顿了顿,苍耳又问:“今天的菜,夫人不喜欢吗?” 周乐鞍似笑非笑垂下眼,将他的边界划得清清楚楚:“跟严寓给的菜单不一样,所以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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