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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起云一向是个脑子正常的人,这时候却也握着何芷安的手,仔细地看了那个伤口。让余瑾送来医药箱,亲自为他涂抹祛疤药。 他淡淡回应:汤的味道不错。” 接着又提要求:“明天不订餐,你来给我送饭。” 他吩咐得理所当然,何芷安也很高兴,马上点了头。他想起第一次给程起云做饭的时候,那个时候正是初中,男生们的身体逐渐抽条发育。 程起云和同班的女生一样早熟,正常来讲在身体发育周期上,男生应该会晚于女生,私立学校里有很多娇生惯养的男生还没有女生长得高。 但他大约是家庭原因,程父是军官转业,靠经商的祖父辈的家底与妻子娘家的帮助做到了新兴技术行业的领头人位置,和政府关系紧密,一直没有放松过对自己和对儿子思想认识与身体素质各方面的锻炼。在程父基因和后天锻炼的共同作用下,程起云那时就长得比同龄人高出很多了。 而且也不像是其他长得高的男生一样,身体营养都用来供于往上抽条,看起来显得单薄。他的骨骼上附着结实的肌肉,虽然还并不壮硕,隆起的曲线却也很流畅,看起来是个很沉稳,很有力量的大男生。 何芷安也长,没他长得快。他就属于那种营养全用来长高的,当然不是家里吃得不好,主要是挑食,能长得高全是因为在发育期喜欢喝牛奶。 所以初中的他瘦削,白皙,高挑,看起来像个刚完成发育的女孩子。私立学校不管那么严,他从那时起就留着中短发,看背影的时候很容易被误认性别。 正面就不会有这样的错觉,因为他眼窝太深,双眼皮的褶皱又锋利,五官有种骨相带来的天生的傲慢感,让脸部轮廓呈现一种不同于女性柔美的力量线条。 他看起来很难接近,实则与他搭话都会受到回应,因此朋友不少。但是真正要好的朋友着实不多,在那个小众的核心圈子里,程起云是最重要的一个。 双方父辈的结婚约定是在何芷安六岁的时候说的,他从那个时候起就把程起云放进了人生的一部分中。何芷安和程起云形影不离,即使他比程起云低两个年级,也总是跟着他。 他初一的时候,程起云初三,每次去找对方程起云班里的人就会起哄,说他的小女朋友来了。程起云也从不否认,很自然地把何芷安牵进来,或者跟着他走出去。 何芷安自己在经历发育期,总是觉得饿,就认为程起云也一样饿,没有考虑到程起云发育期都快要结束了。这是春心萌动的年纪,班里已经有女孩子用烤箱做甜点给喜欢的人吃。何芷安想了想,觉得自己也要努力,别人要有的程起云也要有。所以照猫画虎,开始给程起云做吃的。 小时候还会害羞,不愿意让家里知道,也不觉得做饭是什么很难的事情。就对着网上的食谱借用烘焙教室里的厨房,做意面、烤披萨、菠萝蛋奶,包装得漂漂亮亮的送给程起云。 那些东西看起来也确实像模像样,何芷安好像有一种手下做出任何东西都会很漂亮的魔力。 程起云毫无防备之心地吃了,当面没表现出什么,回去上了两节课后就请假,第一次因为食物中毒进了医院。 作者有话说: ------ 如果我没偷懒这本应该已经更到第八章 了……
第7章 初中的程起云还没有现在这样冷漠和傲慢,或者说,那时他的傲慢是内敛的,投放在外的是鲜活的少年意气。 和普通学生不同,私立学校大半学生没有什么初升高的择校烦恼,每家子弟都早已定好了去处。学校的课可以算作他们的基础教育和辅修,他们很多时间是花在家庭式的精英教育上,因此,在学校的校园时光也能算作一种值得追忆的美好休闲了。 程起云就是校足球队的队长,他初三时强健的身体轮廓已初露雏形,宽肩、窄腰,饱满的臀部和有力的大腿。他在足球队中是难得的高个子,但俯身拦球时又很灵活,雪白的运动鞋奔跑在绿茵上,修长结实的小腿在阳光下闪耀健康的色泽,仿佛一头热气腾腾的英俊公牛。 何芷安么,就是他的“拉拉队队长”。当然,这是种打趣的说法,足球队有正经的拉拉队,是能随队出去比赛的,但程起云的比赛乃至训练何芷安场场必到,在专业表演外的时间,他的呐喊声比拉拉队还要激烈,所以同学们都这么叫他。 其实最初这样叫是有戏谑的意味。 那是程起云的同班同学,同样初三在校队里的学生,何芷安的学长。 他比何芷安在学校的时间少——这是正常的,何家对这个宝贝儿子没什么要求,除了必要的教育外,不介意将他放养在选定的学校象牙塔里——但是他比程起云在校的时间还要更少些,可见家教森严。 何芷安听说过他,虽然平常看起来挺低调的,实际上是京城来的。和何芷安恰好相反,他父亲那边是京城人,母亲这边是苏北的,因为父亲站错了队,卷入时局变动纷争,爷爷才将他送到外公外婆这里。 可以说,他是来避难的。但即使是那样宠孩子的何家父母也对何芷安说。 “不要和他起冲突。” 因为一旦他的父亲能够从这场纷争中脱身,他回到京城,那就还是那个根正苗红的太子爷。 程起云也和他简单提过,程起云和这人的关系不好不坏,表面上过得去,甚至在外人眼里算得上“好兄弟”。因为这位少与人一起行动,学校里的伙伴,程起云算一个。 不过程起云对何芷安说的时候,用词是:“只是搭个伙,留条路。” 他们双方都是。 这样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何芷安只是知道就好,心中将他剔除了社交名单。 有交集就是这位学长在一次比赛后拦住了何芷安的路,叫他,莉莉。 莉莉,那种美式校园剧中很经典的拉拉队队长的名字。 何芷安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有点迷茫地望着他。 那时,学长的身高不如程起云,仅仅比何芷安高几厘米,因此一仰头,何芷安的脸就离他很近了。 刚刚结束一场比赛,何芷安的脸颊通红,因用力叫喊憋的。那红晕从他眼尾弥漫了颧骨,一直流淌到脖颈,让他看起来很热,又由于汗水潮湿。 何芷安抽条快,比同龄人高许多,但养分似乎尽数用来长高了,就特别瘦。 长手长脚,四肢是瘦的。锁骨、胸膛也是瘦的。从他纤长的脖颈往下,凸起的锁骨几乎能盛上一汪汗水,校服的领口扣子全部解开,能看到一点前胸,白皙的皮肉下隐隐有骨头的形状。 就是这样的身体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多不在学校,而何芷安来班级找程起云的时候往往很安静,除去偶尔被起哄外,总是伸手拉住程起云的衣摆,两人就走出去了,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没有注意过何芷安。 然而,直到他进入足球队,在训练场的观众席上听到何芷安的叫喊。 何芷安似乎很理解足球,程起云失误他就喊“加油”,程起云做得漂亮他就喊“哥哥好棒”——程起云练多久,他就喊多久,虽然不是一直不停歇地喊,但这样全场陪着自然是很累人的。 耳边的嗓音从清亮逐渐变得沙哑,不顾你的意志地磨着你的耳朵,到最后因训练浑身疲惫,那把嗓音也好似有了颗粒感,喉头滚动喝水的时候,会把这种挠心腔的颗粒一起吞下去。 不过只有程起云能喝到何芷安亲手送的水。 何芷安很有礼貌,会给大家都准备水、事物、药品、毛巾......这些拉拉队来准备的东西,他都有一份,但只是放在那,见到足球队的队员们就笑着招呼一声,随便你用不用,他只抱着其中一份迎上程起云。用毛巾给他擦汗,喂他喝水。 有个让这位太子爷印象深刻的画面,其实那也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画面。 训练中场休息,程起云穿过队友的重重打趣,教练笑骂的呵斥,笔直地走向何芷安。他似乎没有这个年纪会有的高自尊心、高羞耻感,没有任何被说有个“小老婆”的不好意思,几步跨上观众席的台阶走到第一排的何芷安面前。 他双手撑着膝盖俯身,何芷安被笼罩进他滚烫的阴影里,瘦得骨头清晰的一双手用毛巾给程起云擦汗。头顶灿白的白炽灯下,那双手几乎是骨色的,指尖倒还带着富有血气的红,大多时候陷在柔软的毛巾里。 也看不见脸,只看见侧方露出的手,和程起云堪称温驯的背影。 那是什么感觉? 他叫:“莉莉,没等到阿云吗?他被教练留着和对面球队说话。” 何芷安反正也是男生,没有性别差异,所以赛后他一般是在更衣室等程起云的。但这会儿久等不到,才出来找。 他听了学长的话,也总算反应过来“莉莉”是什么意思。但他没有任何表现——不像朋友之间那样没好气地锤他一拳,也没有恼羞成怒红着脸瞪人,他仿佛只关心和程起云有关的消息,匆匆说了句“谢谢”,就越过他继续往前走。 于是学长就拉住了他的胳膊,问。 “叫你莉莉也不生气?” 何芷安这下是真的有点茫然,家庭原因,他和同辈的二代三代子弟一样,对下位阶层的人天然怀抱俯视视角的傲慢。但对于像程起云、像这位被交代不要起冲突的学长,对于家境相差不大的朋友们,他和任何人对待朋友一样,脾气较为温和,不怎么容易生气。 或者说,他只关心特定的东西,除此之外,他的情绪波动很小,有时候这种无情绪波动会被视为一种冷漠。因此对于他的评价在圈子里也有些两极分化,有人说他是“脾气最好的那个”,也有人说“眼珠长在头顶上,除了程起云谁也看不上”。 何芷安看着他,因为瘦削,眼窝又深,眼珠就显得尤其大。虹膜的色泽浅淡,莹莹的,像晕着两团暖色调的灯光。 “不生气。”何芷安说:“没关系的,学长。” 说话时,他的胸腔微微起伏,在场上耗费的力气还未完全平复。他在赛场上实在太用力了,室内的大灯下喊得声嘶力竭,汗水打湿了发丝和衣领。有时候撩起上衣下摆扇风,蝶翅似的肋骨在喘息间扇动着,让人疑心下一刻就会爆裂开来。 现在也是,站在何芷安身前,他仿佛依旧能看清何芷安衣料下的身躯,肋骨包裹着红肺,瘦削的一只,像小小的百灵鸟。喊得太努力,薄薄的皮肤羽毛一样舒张,血管也能看清。 他伸手握住了何芷安温热的侧颈。 何芷安整个人抖了一下,眼神变得惊讶,很快躲开了他的触碰。笑着说:“但是这样我就要生气了。” 他没去等回话,很灵活地绕开他跑走了。背影很活泼,跑向自己很憧憬的事物的那种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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