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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那个青年却抬步,走上了台阶。 一道影子投进保安室敞开的门,光线被挡,狭小的房间立刻就暗了。 他抬头看向门口那位游客,逆着光,有点晃眼睛。 “有什么事吗?”他不热情地开口。 那青年看上去有点腼腆,望着他的脸,问:“请问这里只有你一个工作人员吗?” 他说:“对。” 他等着那青年向他问路,或者问问纳西族的一些民族知识,前者他会说出门右转环湖一直走,后者他会说,我不知道,我就是个看门的。 但是都没有。 那个俊秀青年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句:“快中午了,您不回家吃饭吗?” 他没耐烦地说:“不回。” 那人站在门口,不走,又问了一句:“那您的妻子自己吃吗?” 他没说话,低头不再搭理这莫名其妙的小年轻。 “您结婚了吗?”那人又问。 他烦了,不明白这人抓着他一个五十来岁的保安没完没了地想问什么,冷着脸说了句:“没有。” 那青年下一句追得非常紧:“您认识谭英吗?” 握在手里的手机“嘭”地落了地,嗡嗡说书声戛然而止。 盛夏的纳西族传统村落依着山,青峦叠翠,山下有绿水,被水车转得叮咚响,院子里的两棵木棉被过亮的阳光晒得叶子金灿灿的闪,风一直不停。 叶满拘谨地坐在保安室的沙发上,那位皮肤黝黑的工作人员给他倒了一杯茶,茶碗刚被洗了很多遍,直至白瓷晃眼。 他不知道该怎么称呼面前这个人,保安大叔,还是自己想象中年轻任性的——和医生。 时间风蚀水侵,把人凿成一副又一副的模样,连西北罗布荒原上的雅丹也没法对抗时间的侵蚀,何况是人。 可……他也实在不明白,有什么事情发生在这个人身上,让他脱掉了白大褂,窝在这个人迹罕迹的小景区做保安。 他进门时就拿出了那封信,搁在他的面前。 那个中年男人小心拆开信封,轻轻展开每一页信纸,像是透过那封信,看见了故人。 叶满没打扰他,规规矩矩喝那碗茶,无人在意他的角落,他开始端详这个保安室,一张笨拙的老板桌,两张黑色皮革沙发,里面是一个柜子,除此之外,这个五六平米的房间几乎没什么了。 可能医生的洁癖还保留,这里几乎一尘不染。 目光慢慢落在桌后坐的人身上,那人身高大概在178—180之间,皮肤黝黑,脸上有皱纹,头发也白了些,浓眉大眼,轮廓英气,多少能看出他年轻时英俊的影子…… “谢谢你把它买回来。”叶满神游的时候,那位中年男人忽然出声。 他一怔,那人正看他,说:“这是这么多年里,我第一次听到有人提起这个名字。” 叶满放下茶杯,说:“我本以为在您这里可以找到她的踪迹。” 和鹏臣摇摇头,说:“我找了她很多年,但是她消失了。” 叶满:“消失?” “对。”那个平平无奇的中年男人说:“这封信是我给她写的最后一封,是见她最后一面之后写的道歉信,后来,我没再见过她。” 医生和叶满想象中不一样,他呆呆看着面前的人,大概明白自己的别扭感在哪里。 因为从他初次看到这封信时,他的脑海里就大致描绘出了和医生的形象,他应该是一个年轻人,信纸的氧化泛黄一直在提醒他时间的流逝,可他没亲眼看见,是没有实感的。 在他面前的,是个实打实的五十来岁的平庸中年人,没有意气风发,没有英俊潇洒,他甚至不是一名医生。 “我在拉萨偶然遇见它,卖信给我的人说,一般这种用于收藏的信件都是主人卖掉的。”叶满说。 和鹏臣:“谭英不是会卖信的人,这些信如果被卖掉了,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信没到她的手上,或者,她出了什么意外,导致信丢了。” 叶满:“我从德钦过来,上一封信的主人已经过世很多年了,但是当地的老邮递员说过,她没看过那封信。” 和鹏臣:“德钦……是梅朵吉吗?” 叶满点头。 和鹏臣缓缓放下信,沉默一会儿,说:“我知道这个名字,但是从来没见过。” 叶满轻微抿唇,腼腆不善交际的他有点不知道自己该说点什么了,呆了一小会儿,他尝试着开口:“我有个问题,那时候已经有电话了,为什么还要写信联系呢?” 和鹏臣:“那时候手机确实出现了,但是她好像总是在忙,就算打电话,多数时候我也只能接,不能打……我有一种感觉,每一次她都不期待打电话的是我,她怕我占用那个通道。” 叶满:“占用通道?” “嗯,”男人笑笑,说:“分开后她换了号码,我就不知道了。她只有一个固定地址,写信也只能往那一个地方寄。” 叶满:“那个地址……” “我意识到她真的永远不会再回来找我时,写了那封信,”男人说:“之后我不顾一切地跑到河北,那是我唯一可能找到她的地方,但是那时收件地址已经被推平了。” 叶满忽然感觉到一点悲伤,这种悲伤并非源于他的心底,而是从对面坐着的中年男人身上溢出,一点点蔓延到叶满的手指和发稍。 他不禁看向和医生,这时整个四五平米的小屋子已经被悲伤填满了,沉沉的、像被雨水浸透了的棉衣裹在身上、捂住口鼻,提不起力气,透不过气。 “为什么……”叶满盯着他的手,缓缓说:“您不做医生了?” “不做了。”和医生无意识蜷蜷手指,意识到什么,他看看信,抬头说:“你去医院找我了吗?” 叶满点头:“去了那个山里的医院。” 和医生:“那里荒废很多年了。” 叶满不善言辞:“啊……” 叶满有点局促地挫着自己手上的相机,他来之前打过景区电话,说是可以带小狗进来,但是到了景区门口被告知不可以带狗进,所以韩竞现在正一个人在外面带狗。 今天风很大,站在院子里感觉不明显,但是门口空旷的地方,风大到牵着韩奇奇跟放风筝没差。 他有点担心韩竞等得无聊,也怕韩奇奇变成小狗风筝被风刮走,毕竟刚刚自己为了搭话做心里建设做到把整个院子的纳西族文化都仔细看了一遍,花了很长时间。他又实在社恐不善言辞,不好意思问这个陌生人他好奇的事,他还了信,就准备告辞了。 “我刚认识谭英那年是1996年,我28岁,她比我小三岁。” 正在他酝酿该如何告别时,出乎意料的,和医生主动开了口。
第77章 他在心里算了一下, 谭英九六年25岁的话,那么现在应该是五十岁了。 “我那时候还是医生,她吃蘑菇中毒, 送进了我的医院。”和医生笑笑, 说:“或许我这个年纪再去说过去的爱情, 是一件可笑的事吧。” “我不这么想。”叶满低头说:“我也不懂得爱情。” 和医生用了一个词汇——“过去”。 这说明他和谭英已经成了过去式, 但是当他再次提及谭英这个名字时, 仍然保含着无限的柔情。 他或许太久没有和人说这么多话了,他的年岁渐渐走向黄昏,中途只沉默寡言地在这一个小院子听着风。 叶满后来在自己的本子上写了很多次开始, 又全部勾掉,最后以简洁的一句话开端——他仍深爱着谭英。 “我没结过婚,一直在等她像以前一样忽然找到我,笑着对我说一句——原来你在这里啊。” 和医生缓缓叙述着他的心, 对着那封摆在桌上的信, 信已经老旧脆弱, 被吹进来的风捡起又搁下。 叶满仿佛看到一道窈窕的影子走进房间,细长,指头捡起信纸, 无言阅读, 像是在亲耳聆听从前的恋人碎碎念叨。 背对着,叶满看不清她的模样,只能在心里想象。 “她总是能找到我, 无论我在哪里,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和医生说:“有一次版纳洪水,我去义诊救灾, 不小心进了深山里,迷路几天几夜,快要坚持不住时,她走到了我的面前。” 她背着医生出去,走了很远才遇到搜救他的村民,他才知道自己之前行进的方向错得离谱。 那时他已经很久没见谭英,有一年那么久了,甚至以为那是一个梦。 他脱力地趴在谭英的肩上,问:“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谭英告诉他:“因为我是神仙。” 和医生就笑,笑着晕在了她的背上。 和神仙初遇的时候,他还在医院做医生,是个正张扬的年纪,加上学历高、能力强,那个时候的他性子傲慢又骄矜。 信里的场面就是他们初遇时的场景,只不过和医生刻意模糊了一个人的存在,让叶满读信时也没过多留意。事实上,谭英那时候是有男朋友的。 信里说——「她那个美国小男友长得很漂亮,谭英中毒的时候,他想要上去抱她,但是他不敢,他害怕得发抖。」 然而再次看到自己写的那句话,他却沉默了,良久以后,他低头说:“我无法精准形容他,因为我爱谭英,所以处在我的角度,很难客观描述他,他可能是个很好的人,但是我讨厌他、憎恶他。” 叶满有点敬佩地看向和医生,因为他爱恨都无比坦荡。 和医生在谭英住院的期间爱上了她,或许第一次见面就已经埋下了种子,从谭英抓着他想让他给自己生蛋开始,医院的同事就开起了玩笑,说让他这只乌鸦赶紧飞去西伯利亚吧。 泸沽湖上有很多红嘴鸥。 每年农历九月,红嘴鸥会从西伯利亚飞越几千里来泸沽湖越冬,至第二年三月飞回。 蔚蓝色的泸沽湖水与洁白美丽的红嘴鸥相互成全,美得梦幻。 那样美梦般的云南,傲娇的医生试图和谭英靠近一点,但是他的性格使然,让他昂着头颅,不肯主动多和谭英多说一句话。 或许谭英永远不会知道吧,那个曾经在她身旁频繁出现却并没多少交流的医生那时心里多矛盾。 他看着她和男友一起在山里采摘、徒步,看着他们一起吃饭、说话,嫉妒得快要黑化了。 他和谭英始终没有太多正面交集,像村子里住着的其他村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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