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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之荒》 作者:丧鱼 文案: 孟春来忘记了一个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人,一忘就忘了很多年。 突然有一天,他少年时期曾暗恋过的男人出现,闯进了他一成不变的生活里。 * 外表斯文淡漠但实际上占有欲极强的偏执攻,表面冷静但内心很丧心理有点问题的受。 * 第一人称主受视角 Tag:破镜重圆-狗血-一点点疯-失忆-久别重逢
第1章 心理医生,回忆和男人 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局面,我变成今天这个不幸的样子,全都是因为那个男人——我至今都无法忘记的一个人。 在马萨诸塞州一个雾蒙蒙的夜晚,玻璃上倒映着一个男人的脸,一张病态的、对生活丧失战斗意志的脸。 过了片刻,一个女人走近了,她那张年轻漂亮的娇丽的容颜也出现玻璃上。 “进去吧。”她轻轻地开口。 我对她道了声谢谢,然后从玻璃窗边走开,进到那个房间里。 事情发生在半年以前,在距离这里一千多公里的地方。 我同往常一样,在工作室待到很晚才回家。 晚上还是很冷。刚下过雨,地面湿漉漉的。 狭窄的巷子是回家的必经路,没有路灯,静悄悄,有点阴森。 我加快脚步,听到脚下踩过路面积水的地方在远处发出声音。 一只猫从我身后窜出来,我转头看了一眼,继续走。 切断巷子的是一条通达的马路,行走着下班的人。我在熙攘的人群中,看到一个男人,站在对面看着我。 那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 人群的梭影在我眼前不断晃动,却只有他仿佛定格了一般。 我的手脚像是不听使唤一样追过去,那似乎只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我本人并没有很大的意愿。 终于,我追上对方,微喘着把手搭在他肩膀上。 但转过来的那张脸却是完全陌生的。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我说。 我一度以为,那天看到的脸只是我大脑产生的一个错觉。 我在原地站了一会,发现走得离家越来越远了。 有风吹过,冷得我打了个冷颤。我把身上这件风衣裹紧了,从兜里掏出一根烟点上。 我以为那张脸没有在我心里留下什么,后来我才知道,那唤醒了我深藏在记忆深处的罪恶。 在那之后没过几天,我被朋友连拖带拽地叫到了一家酒吧。 不是讨厌来这种地方,是因为手头的东西还没有做完。 我开一家陶艺馆,除了接定制以外,其余会接一些要求少批量制作陶艺品的订单,为了一个大单,我和助手已经连续工作20个小时了。 “要钱不要命可不行,今天歇歇吧。”莫乔说。 “让我回家歇吧。”我说,“你可真是我的活爹,工作室的门都不让我关就把我拽来了。” “那不是秦勉在呢吗,你也给他放个假好了,人不能让你这么使啊。”莫乔说着,给我倒了一杯酒。 我拿起尝了一口,甜甜的,想着,酒精度数应该不是很高。 秦勉是我的助手,就这样出来了实在对不住他,便给他发了条微信,让他今天就先回去休息吧。 莫乔开始还在我身旁,喝嗨了以后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的眼睛在找他的时候,在人群中看到一个熟悉的男人。 酒吧的光线很暗,因此我看不到他的脸,可我有一种直觉,他一定是我那晚没找到的那个人。 我站起来,头脑有些发晕,按道理来说一杯低度酒不应该让我变成这样。 嘈杂的人声在我耳边,让我觉得头疼。 我追出去后,以为追丢了,一股冷风劈面而来,吹得我一激灵。 身后传来一道低沉而浑浊的男性声音:“在找我?” 我转过身体,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站在酒吧的墙边,半个身体藏在阴影里。 “你是谁?”我慢慢走过去,却始终看不清他,“在里面你是不是一直盯着我看?你是不是认识我?” 对方不说话了,就在离他很近的地方我感到眼前越来越晕了,我往前踉跄了一步,他及时接住了我。 我在他身上闻到了一股茉莉和消毒水混合的味道,很奇怪,却不难闻。 “你好像喝醉了。”他说,“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我撑在他身上,明白这种邀请是什么意思。 换做平时,我肯定会马上拒绝,可这个人不同。 我的好奇吞噬理智,引发欲望。 他接着在我耳边低声说道:“要考虑这么久么?”
第2章 最终我还是把他带回了家 人有时候会凭着本能行动,就像原始社会那样,只有饥饿、捕食和生存。 最终我还是把他带回了家。 但就是因为我的本能,给我带来了不知道多大的灾难。 当时我趴在他身上说了家里的地址,在车上的时候我还清醒着,他说可以靠在他身上。闻着他身上的味道,我在不知不觉间睡过去。 下车时他叫醒我,可我仍觉得头脑昏沉,眼前一片模糊,始终看不清他的模样。 我在他面前按下密码,走到玄关,我伸手在墙上摸索着开灯,他却将我压在墙上,扣住了我的手腕。 他的力气很大,手掌滚烫。 房间寂静无声,甚至能听到从客厅里传来老式钟表指针的走动声。 我听到了自己吞咽的声音,听到了他沉稳且缓慢的呼吸。 他看我像看一只待宰的的羔羊,如同他手中的猎物。即使眼前一片漆黑,我也能感受到他正在审视我,将我从里到外剖开。 空气几乎凝滞,我的呼吸先乱了。 “你先放开我。”我说,“我不开灯。我手疼。” 话音落下,我手腕上的力道小了很多,可他还是没有放开我。 我沉默了一会,说:“这可是我家,我又不会跑的,你在害怕什么?” 闻言,他低低地笑了一声,说:“我没有害怕。” “没有吗?” 他将我整个人都压在墙上,动弹不得,双腿也被他挤进来的腿卡住。 我有些气恼,抬起头的瞬间想反悔。 根本就不应该这么冲动的把一个模样都不知道的男人带回家,这是一个太过草率的决定,说不定他根本就是一个丑八怪。 或许是察觉到我走神了,男人灼热的呼吸落在我的眼睛上,下一秒,他的鼻尖轻轻地蹭到了我的脸颊。 “痒……” 我无意识地发出了声音,可说完就后悔了,这声音怎么像在撒娇呢? 他开始只是轻轻的亲亲我的脸,后来是下巴,我眯着眼仰头,密集的吻落在颈侧。 被他亲到的地方都麻酥酥的,浑身都麻酥酥的,舒服得让我连脚趾都忍不住蜷缩起来。 “嗯……”我忍不住夹紧腿,男人的本能在叫嚣。 他的唇离开耳朵那片敏感的皮肤,突然的压迫感令我无所适从。 他的唇轻轻磨蹭着我的嘴唇,强势的进攻附带着侵略性。 他的吻很狂热,我招架不住,呼吸愈发乱,也愈发不够用。我感到慌乱,他也许会嘲笑我这蹩脚的吻技。 脑子逐渐变成一团混乱的状态,根本无法思考。 我依稀觉着,他把手指挤入我的手指间,紧紧扣住。 他附耳问我卧室在哪儿,我亲自领着他上了我的床。 这个男人精力极度旺盛,而我对做下面这个也没有经验,被做得几乎昏厥。 他游刃有余,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我当然否认。 可他似乎有些生气,动作放缓了,反而这种温吞的做法更令我受不住。 中途我还是失去了意识,再醒来时身边已经空了。 从床上坐起来,被子从身上滑落,我感到一丝凉意掠过皮肤,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腰像断了一样。 果然是年纪大了,做点超负荷的运动身体就要抗议。 我找到一件睡袍披在身上,迈着僵硬的步子走到卫生间洗漱,从镜子里看到身上的惨状时,我吓了一跳,不免开始同情我自己。 我摸上脖颈上的齿痕,反复摩挲。 那触感仿佛还在。 我穿好衣服,回转到卧室。 在靠近床头位置的地板上,有一张我常用的便签纸。它或许原本是在床头柜上面,被不小心弄到了地上。 我将它捡起来,上面写着一串电话号码。我拿着看了一会,把这张便签纸夹在了一本书里。 我有种直觉,即使不打给他,我们也会很快再见面。
第3章 他说好久不见 距离那件事情已经过了三天,我的屁股也疼了三天。 事后我去了工作室,被秦勉看到了脖子上的痕迹,就算是刻意穿了一件高领也没办法完全遮住。 但真的有人会喜欢在第一次做a时就留下这么明显的吻痕吗? 对方可能是个变态,而我也不正常。 半个月后,最后一批陶瓷也出窑了,已经超过交货期限一日了,对方催得紧。 交货那天,对方邀请我们吃饭,通常这种事都是秦勉代替我去,但不巧的是,那天秦勉有急事回了老家。 合作方的老总是个土埋半截的老头子,一大把年纪了却喜欢细皮嫩肉年纪又小的男孩子,是个货真价实的变态。可真是缺了大德了。 这顿饭推了三次都没推掉,那变态老头儿的秘书说不是私人饭局,有三个人,我只好去了。 到了约好的地方以后才知道,变态老头、秘书、我,一共三个人。 “完全被骗了。”我说。 这个瘦削的中年男人拿着一块手帕不停地擦拭额头上的汗,讪讪地笑了笑,说:“也不能这么说,确实是三个人,不是吗。” “常秘书,替你老板干这种事儿也不容易吧?”我阴阳怪气地说,“真是辛苦你了。” “小孟师傅,您就别挖苦我了,”常秘书赔笑,“我好说歹说终于把您请来了,这要是让林总知道了到了门口让您走了,我这饭碗可就保不住了。” 本来我是不打算留的,但是看到常秘书这幅样子,有点动摇了。 牛马何苦为难牛马! 就陪他吃一次饭也好,不然总是不断地来招惹,烦也烦死。 真是不明白,我又不是十八九岁的人,干嘛死咬着我不放。 中途,常秘书接了通电话就出去了,出去就再没回来。 果然,这好人不能乱当。 于是我也起身,但我被林东祥这厮灌得已经有些头晕了,扶着桌子堪堪稳住脚。 “林总,饭也吃了,既然常秘书有事走了,我也回了。”我说。 林东祥趁机抓住我的手,抓在他两只手里盘着,热络地说:“小孟,别着急走,你看这饭才吃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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