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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小区正门拉了黄线,装修。 宋临实在看不出来有什么可修的——近十层楼高的假山,面前流淌着潺潺的瀑布,周围种着各式名贵花草,雅致得很。黄线前面立了金属牌子,说抱歉让各位业主不便,请去2号地下停车场。 绕着小区跑了几圈,宋临也没看见2号停车场的影子。 想开口问沈昭,这人还大模大样地坐在后座闭目养神。到沈昭家已经是很晚了,路上也没有一个人影,最后宋临把车停在保安亭旁,敲窗子把睡着了的大爷叫醒才问到路。 地下停车场车位紧张,满满登登地停了各式豪车。宋临一边秦王绕柱一边四处搜寻,最后终于找到一个位置。 从停车场走到公寓楼下还需要一段距离,沈昭跟在宋临后面慢吞吞地走。宋临怕这醉鬼一下子摔出来个四五六出来,走几步就得回头看看。 沈昭走得很慢很稳,似乎不需要人操心。 只是走到一棵缀满了淡黄色小花的大槐树下面,他忽然不动了。 沈昭倚着树干,双手抱臂,隔着半条街道望着宋临。他的脸上挂着似有若无的神秘微笑,活脱脱一个男版的蒙娜丽莎。 宋临心中开始警铃大作。他知道这人喝多了共有三级反应,这蒙娜丽莎的微笑就是那第三极。刚才还没看出来他醉得那么厉害,现在在月光下仔细一瞧,才发觉他已经醉得找不着北了。 “你怎么了?”宋临有点无奈。喝醉的人的行为是没有逻辑的。 沈昭也没说话,就冲他一扬下巴。 噢。 原来路中间有个不小的水坑。前几天X市下了一场大雨,雨水藏污纳垢,在道路中央聚集成一滩黑泥。 这么点小事。洁癖如宋临刚刚拎起裤脚也走过来了,到沈昭这,却没那么轻易地就能迈过去。宋临感慨了一会,然后原路返回,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 “看清楚了?”宋临说。他故意走得很慢,每一步都踩得很谨慎:“走慢一点,水就不会溅到身上。” 奈何他这“经验分享”的教学方法完全不起作用。 沈昭还是靠在树上,一动不动地看着他。眼神里还带着些许鄙夷。 宋临立刻就有些火了。他已经不是能被沈昭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下属,能陪沈昭一直呆到现在,已经算很够意思了。 宋临当场扭头就走,地铁的末班时间比公交车早,他现在只能坐十几站公交车回X大。 走到半路,都看到小区门口龙飞凤舞的牌匾了,他却鬼使神差地回过头,看到沈昭还是一个人站在树下,低头很缓慢地踢脚边的小石子。他喝多了眼睛不聚焦,总是踢不准,再停再踢,再停再踢。反正不把这石子路踢出来一小片撒哈拉誓不罢休。 “......”宋临忽然心软了。数不清第几次折返回去,他无可奈何地说:“你到底想怎样啊。” 沈昭这时候才抬头正眼看他。眼神却是空的,直直穿过他整个人。 ......明显是醉得更厉害了。 宋临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尝试着把他背起来。没想到沈昭完全不配合,和玩滑梯似的,宋临一把他背起来他就不受控制地往下出溜,两只手还在前面攥着紧紧的,好悬没给宋临勒死。 只能换个方法。当初怎么抱着游然逃避宿管,现在就怎么抱着沈昭跨越黑水滩。只是感觉......完全不一样。 宋临没空再往下细想。沈昭毕竟是个身材挺拔修长的男人,抱着他还得保证裤脚不被弄脏,实在是门考验平衡的技术活。 万分小心,却还是抵挡不了黑水里看不见的石头——说不定是沈昭刚刚踢进去的。宋临差点栽倒,沈昭虽然喝醉了却还是条件反射地搂紧宋临的脖子。 宋临连忙低头。 一瞬间他的嘴唇轻轻擦过沈昭的头发。 心脏不受控地狂跳,宋临手一松,沈昭直接掉到了地上。 “卧槽!”八大金刚十二罗汉被这么一摔也得醒酒了。 两人身上都被溅上了黑色的污水,沈昭自己站了起来,神色不虞。 宋临望着自己被泼上墨汁般的白色衣裤,也难受得想要杀人。 “上楼吧,”沈昭皱眉,想抽烟,结果发现烟盒也被黑水打湿了。他嫌弃地把它扔到一边:“换身衣服。你这样也没法走。” 宋临看了看自己的全身。让他以这样的形象去坐交通工具,他也确实办不到。 沈昭常住的房子不是依山傍海的豪华别墅,用他自己的话说,那种住所只适合度假或者蜜月,不适合他这种每天都要上班的都市精英。他平时最常呆的就是这套大平层,交通便捷,配套齐全,视野开阔。 宋临有些好奇地观察沈昭的公寓。几乎全黑的家具,单调的装饰,以沈昭的风格来说太过简洁,却很诡异地合适。 “换上吧,”沈昭从衣柜里翻出一套白色的衣服,朝宋临的方向丢过去,“洗干净记得还我,我白裤子太他妈少了。” 宋临接过,开始沉默地脱衣服。沈昭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上了家居服,倚在墙边盯着宋临。 “......”宋临把他褪到一半的裤子提起来。 “你看什么呢?” 沈昭懒洋洋地:“废话。看你换衣服啊。” 宋临慢慢抬起头,直起身,不错眼地盯着他。 “......你有什么毛病?”宋临发自内心地困惑不解。 “失眠,”沈昭竟然一本正经地接了他的话,“想转移一下注意力。今天格外睡不着。” 宋临沉默了片刻。 “你就因为这个在酒吧喝成那样?” “差不多吧,”沈昭走到餐桌旁,给自己冲了杯蜂蜜水,咕咚咕咚喝了,“我倒是没想到你真的会来。” 趁沈昭喝水的空档,宋临已经飞快地换下了脏衣服。沈昭的身形和他差不多,但是因为身高比自己矮,袖口和裤脚都短了一截,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 沈昭看着他笑了:“这可是阿玛尼啊,你是我见过第一个能把它穿成运动裤的。” 作者有话说: 帅受黑发受女王受有没有人懂(搓手)
第29章 亲脸不亲嘴,乃是调情 宋临没搭理他。 沈昭的家里装了落地大玻璃窗,加上地势本就高,站在屋里往山下看,一眼能望到远处深蓝的海平线。 沈昭喝完蜂蜜水走向客厅,在玻璃窗旁的大沙发上躺下,睁着眼睛望向天花板。他维持了那个姿势很久,四肢平伸,整个人陷在柔软的沙发垫里,始终一动不动。 “睡不着?”宋临轻声问他。他现在相信沈昭是真的失眠,而不是信口胡诌了。 “恩。”沈昭随口应了一声,从沙发上支起身子坐起来。他伸长胳膊从旁边的抽屉里翻了翻,找出烟和点火机,然后掏出一根咬在嘴里点燃了。火星子在没开灯的房间里明明灭灭,沈昭沉默地抽了会烟,忽然惊天动地得咳嗽起来。 宋临上前一步,把烟从他嘴里夺过来,按在旁边的烟灰缸里熄了。沈昭没和他拧,又掏出来一根,宋临又拿走了。沈昭默默摸出第三根烟,刚碰到唇瓣,宋临没等他下一步动作,直接伸手把烟夺了过去。 “你有意思吗?”沈昭说,“不好玩了啊。” “你这身边全是易燃物,还敢抽烟?不怕点着了?”宋临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落在他身上的毛毯和抱枕上。 “你比我爹还啰嗦,”沈昭黑着脸骂他,全然罔顾对方比自己小了8岁的事实,“口渴了,快再给我冲一杯蜂蜜水去。” 还是那么颐指气使的语气,仿佛全世界天生都应该绕着他转。 宋临无语地腹诽着,把装着蜂蜜水的玻璃杯重重撂在沈昭手边的木质茶几上。 沈昭是真渴了。他今晚喝酒喝得太多,洋的白的灌了一肚子,拿起玻璃杯便一饮而尽。 可能人近三十,心境便和二十出头的时候完全不一样。就像那个王小波写的,生命就像缓慢受锤的过程,本来以为会永远生猛下去,却在某一天发现年光似水,韶华易逝。现在沈昭偶尔会觉得心里很空,明明事业渐渐风生水起,他母亲的案子也有进展,可他就总觉得心里好像缺了一块,急于用酒精或者性爱弥补。只可惜酒精遇上了胃出血,性爱也愈发无聊,沈大少心中这个郁闷,觉得这大概便是将近而立的烦恼。 沈昭不知道他现在这副模样和他平时盛气凌人的姿态差别有多大。 反正宋临站在沙发边默不作声地看了他一会,转身去客厅的角落,拿起沈昭八百年没弹过的吉他,试探着拨了拨。 “你还会这个呢?”沈昭挺惊讶地抬眼。 宋临修长的食指轻轻划过琴弦,尝试着弹了一段舒缓的旋律。还不错,音是准的。 “以前的邻居会。”他简洁地回,“快睡觉吧。我给你弹完这段就走了。”他刚才只是粗略地试着弹了一下,便知这吉他成色极好,没有一点狼音。 宋临一边调弦一边想,我是这样的人吗?在讨厌的人的家里,给他弹吉他哄他睡觉?可能吗? 时间倒转回半年以前,再给他十次机会,宋临都不敢相信未来有一天他会这样做。 他觉得自己可能是太久没有见到沈昭了。 宋临初三的时候,非常喜欢看金庸的武侠小说。但为了即将到来的中考,他硬生生一年都没有再碰。在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市重点高中之后,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骑上二八大杠跑到中心图书馆,那几天看书看得如痴如醉,废寝忘食。 他认为沈昭这人对他也是一样的道理。不应该再见的人,不应该再给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宋临又一次碰到他,有一点反常也是应该的,全然陌生的举动......也是正常的。 他弹的是《爱在黎明破晓前》的插曲。他弹这首完全没有别的意思,只因为教他吉他的那个邻居格外喜欢这部电影,也格外喜欢这首歌。邻居翻来覆去地教宋临,这首曲子他弹得最熟。 沈昭没什么表情地盯着他。 宋临弹到一半的时候,沈昭忽然笑了。 “你笑什么?”宋临一边轻声问他,一边放慢了弹奏的速度。 “我觉得咱俩这样太纯了,”沈昭望着天花板说,“我就没想过我和一个男的这样呆在一起还有不办事的时候——” 宋临的脸色顿时沉下去,那一瞬间他想把吉他直截了当地从窗户里扔出去。这时他听到沈昭继续道:“......没想到,也挺好的。” 宋临没什么反应,微微顿了顿,然后继续镇定地弹下去。 “你是不是弹错了?”沈昭偏过头问他。 “没有错,是即兴发挥。”宋临脱口而出之后愣了愣,他觉得这对话怎么那么耳熟呢? 沈昭闷声笑起来。 宋临把这首歌弹完了。他刚要站起来,沈昭忽然在沙发上半支起了身子,朝他凑过来。宋临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感觉到自己之前被宋志明打过的那侧脸颊被人蜻蜓点水般地啄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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