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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要疼死了,一定裂开了,能感觉到腿根有液体随着晃动滑落,是流血了,可沈懿那个傻逼非说我骚到出水,然后在我锁骨上留下一个很深的牙印。 楚毓拿着管家给的钥匙推门进来时,沈懿刚好在我里面射出来,气还微微喘着,带着几分沙哑。 我转头看向楚毓面无表情的脸,惊慌失措,沈懿倒是淡定,调整了一下姿势。 “怎么了楚毓,这个表情。”他还有闲心,像是好奇也像是不解,转过头问:“不是只是明正的弟弟吗,又不是你老婆,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楚毓一言不发,转身离开了。 他走了之后,周围试图窥探的人群也被迫跟着走了,但我还能听到他们说的只言片语。 自那天之后,大家都知道宋家的私生子是只要给钱,就能在厕所里被人玩的下贱货色。 05 沈懿随手把手表摘了下来,放在我口袋里:“新买的表,自己戴或者卖出去都随你,现在这个成色卖的话应该还能有不少钱。” 他也径直离开,背影笔直,步态轻松。 今夜过后,大家说起这事也不敢编排他半句。知道他被下药的骂几句心怀不轨者,感叹一下沈少的风流,顺便唾弃几句说我下贱,不知道他被下药的人也感叹一下沈少的风流,然后唾弃我的下贱。 但我当时在干嘛呢?我只是在疯狂地试图联系上楚毓而已。 给他打了电话,发现号码被拉黑了,换个电话号码再打,直接关机,于是我在聊天框里和他解释了整件事,但只收到了一个小小的红色感叹号。 我赶到他的别墅门口,密码已经被改过了,我打不开门,按门铃也没有回应。 接近零度的深夜,我穿着楚毓买给我的单薄礼服,在他门前,像被锁在门外的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二楼的灯很突兀地开了,我知道他就站在窗边,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我,我哭着喊:“我没有错,你听我解释。” “楚毓你放我进来。” “放我进来。” “放我进来!!!” 灯灭掉了。 楚毓没有给我开门。 我一路哭到出租车上,吓得出租车司机连闯三个黄灯,到医院后我刚扫完二维码准备付款,司机直接开走了,甚至没有看我的付款记录。 我在医院住了三天院,吊了三天的针,期间无数次幻想楚毓能来找我,可只收到了他准备和宋明正一起出国的传闻。 我当年是真的不懂,为什么明明我是被伤害的那个人,但是矛头对准的都是我。我才是受害者啊,难道楚毓不知道吗? 或者也许他知道,他都清楚明白,只是一时之间没有比这更合理的分手方式了。 此后的年月里,他的别墅我再也没能踏进去过。 06 楚毓之前送我的东西,如果全部都转手卖掉的话,不说大富大贵,衣食无忧肯定是有的,但我当时年纪还小,不懂得钱的好处,因此像犟种一样坚持不卖他送给我的任何东西。 那如何维持昂贵物件的高开销呢?宋家不会给我半分钱,我只有出去打工。 我读的是舞蹈专业,兴许遗传了妈妈的天赋,很快就有一个小舞蹈团录取了我,工资不算高,但我开心了很久。 妈妈也是舞蹈专业出身,可惜摊上了一个赌鬼爹,本应有大好前程,一步步沦落为下城区的脱衣舞女。 她恨赌博,但命运爱与人开玩笑,到最后她也变成了赌桌上失去理智的赌徒。 她这一辈子,被赌博毁了两次。 她这辈子最接近飞黄腾达的一天,便是遇上心血来潮去下城区飙车的宋致知的那天,宋致知对她痴迷到极致,几乎就要与翟兰离婚,但最后还是与她不告而别。 宋致知离开后,她发现自己有了我,于是为我起名为决,象征着她与旧生活的决裂,和新生活的开始。 小的时候,妈妈教我跳探戈,她跳起舞来并不明媚热情,而是一种颓靡华丽的美,像断翅挣扎的残蝶,或是开到极致即将枯萎的野玫瑰。 我完全继承了她的风格,因此在第一次演出时直接被叶臻看上了,和我签了合同。 我被接到叶臻的家里,叶臻是个画家,有个专门用于存放藏品的大别墅,位于半山腰,我回舞团很不方便,但每天都有司机接送。 我就和他的藏品们住在一起,我也是藏品之一。 叶臻是所有金主里最冷淡的一个,他看着我,和看其他的藏品没有区别,仿佛我也是一个仅供赏心悦目的物件。 当初为了固宠,做好一个合格的小情,我也算是殚精竭虑,费了劲地勾引他,才终于爬上他的床。 叶臻也许听说过我的一些传闻,因此每次和我上床都会戴套,我们上床的频率不高,但他每次都很久,从下午做到凌晨或者从凌晨做到早晨是常有的事。 一开始他来是为了找灵感,到后面几乎每次来都是和我做爱,再到后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叶臻把我接到了他常住的顶楼大平层,对,就是后面他送我的分手礼物。 我们签了两年的协议,同居了有一年半。 每天早上他都会给我做早餐,他煎的溏心蛋我愿称之为世界第一。早餐过后我们各自出门工作,等晚上一起窝在他的画室里,他画画或看书,我打游戏,有时候眼神交错一个瞬间,莫名其妙又滚上了床,然后看着时间相拥入眠,第二天在早餐的香气里醒来。 这样的生活循环了一年半,平平淡淡的,平凡到我以为这辈子可以就这么过下去。 叶臻真的是一个很好的金主,没有乱七八糟的癖好,没有什么脾气,除了总是用看花瓶的眼神看我之外,对我也都算尊重。 事实上他整个人给我的感觉都很淡,他像一捧只在山间流淌的清泉,或者一阵抓不住的风,是世间的过路客,用他冷静的双眼,摄下喜怒哀乐。 只在极少数时刻,才在眼尾,透出几分克制不住的红。 物以稀为贵。 不怪我心动。 如果叶臻也愿意的话,我愿意就这样一直和他过下去。 可是上天对人的施舍是有限的,叶臻不再能在我身上找到灵感了。 他不愿意。
第3章 为前任哭是要扣钱的 07 坦白地说,刚和叶臻分手时我很平静。 和叶臻分手这事让我有种不真实感,同时又很真实,我住在与他日夜相处了一年半的平层里,日子照常过,但也再也没能吃到那么好吃的溏心蛋,被窝的温度也冷到让人难以入睡。 于是我把平层卖了,很快就有人看上了这套房子,卖了千百来万,比我预料之中要高。 把房子卖掉之后,我本来想在同小区租一套房,毕竟这里地理位置实在优越,而且我经常要去这附近的一家理发店打理我的头发。 然而有一天,演出结束后同事带我去吃宵夜,说有家烤肉店虽然地理位置不好但是非常正宗。 我跟着他走,越走越觉得眼熟,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上下城区交界处的小区。 是啊,当然眼熟,我怎么能不记得这里呢?我和妈妈曾经来过的。当时她想在这里租一套小房子,手上剩下的钱她准备拿去让我读小学。 我们那时已经看上了一套小单间,只是妈妈说小学择校费要30万,她还得再存存,但我们可以先搬过来住。 那应该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也许人生里最璀璨的时刻不是真正得到什么的时刻,而是最有希冀与期待的时刻。 但第二天,妈妈带着浑身伤与酒气回家,头发乱糟糟的。 她痛哭着和我说,宝宝对不起,妈妈把钱都输掉了。 她说,她在一晚上输掉了31万,除去手上的26万之外还欠了5万,几乎和房东打了一架,才把新房子的押金要回来,但还是不够。 再然后,我就去了宋家。 直到现在我都没法相信她会因为缺这五万块钱而卖掉我。 所以我愿意在她喜欢的小区里买下一套小房子,等她来找我,实现我们永远生活在一起的承诺。 08 宋明正确实是回来了,他一回国,连沈懿这种日天日地的性格都要拉着我去给他挑礼物,更不论大大小小的接风聚会。 我不理解为什么大家都那么喜欢宋明正。 平心而论,我长得有七分像宋明正,我们在外貌上都遗传宋致知比较多,但他长着双清润端庄的长凤眼,而我像妈妈那样长着一双没什么攻击力的圆眼。 就是这一点小小的区别,就让我们的气质看起来云泥之别。我承认,他看起来确实要比我昂贵多了,再加上他平时也是那种温和有礼的人,也不怪他们只喜欢他。 沈懿带我去了一个小众手表品牌的专柜,说让我帮忙挑一下给宋明正的礼物。 我欲言又止:“沈少,我不知道哥哥喜欢什么类型的,要不还是你来挑吧。” 沈懿显得有些紧张和烦躁:“我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他平时不戴手表。” 两个人在专柜里焦头烂额,我随手选了几个款式,沈懿马上就否决了,说都不够大气,配不上宋明正。 我实在挑累了,趴在柜台上看沈懿皱眉的样子,沈懿转过头来,眉头稍稍一松,和我说:“别装出这幅委屈的样子。” 他很大方地说:“喜欢哪只你自己挑。” 我还趴在原地,装出很乖的模样仰望他:“不要,我就要你挑的。” 沈懿顿了顿:“是吗?”他随手点了一只表,“这只怎么样。” 我摆出一副星星眼,他说什么我都嗯嗯嗯,又挽着他的手臂和他说:“谢谢沈少送我手表,你最好了。” 其实我连那只表长什么样都没看清。 但他送宋明正的表我倒是看清了,那只表是限量款,甚至没有现货,要等一段时间,可是沈懿一看到图片就很喜欢,说很配宋明正。 经理暗示说这只表需要配货,于是沈懿送了我一只昂贵的配货。 09 沈懿订的手表终于到了的那天,他组了一个挺大的局,邀请一堆人在他家开泳池派对,为宋明正接风洗尘。 我不会游泳,因此也没想着下水,只是换了条泳裤在岸边,看沈懿被各种漂亮弟弟轮流搭讪,上身还是件纯白色的T恤。 有几个明显和沈懿比较熟的人过去打趣他:“今天怎么把人都打发走了?改吃素了?” 沈懿懒懒地笑着,用手撩起湿透的刘海,有些锐利的眼神落在我身上,回答说:“今天有人看着,不敢不打发。” 那几个人一愣,转过头看向在岸边玩水的我,看了几秒,又问:“你什么时候开始和女孩子谈了,赶紧带回家里,你爸得开心死。” 沈懿沉沉地笑了声,“不是女朋友。”他朝我的方向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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