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蹭饭 到家后,陈洛之把买回来的菜放到冰箱。 他没有立马做饭,公司食堂今天中午又做了辣子鸡,吃饭时陈洛之添了两次米饭,导致他现在都还不饿。 陈洛之回房间打开了好久没玩的植物大战僵尸,点开冒险模式第六十一关,开始种花盆种阳光。 这关他之前打了好久都没有过,后面被辞后找工作,到现在已经大半个月没打开过了。 这一玩就玩到了晚上九点。 一个小时前陈洛之就饿了,可这第六十一关实在是太难了,一共四波僵尸,好的话打到第三波,不好的话才能打到第二波。 “再试最后一次!” 即便八点出头他肚子响时,就已经这么说过了。 这次陈洛之打得慎之又慎,怕被跳跳僵尸偷家,时不时地就得暂停缓一下。 有戏! 冰瓜投手的最后一个冰瓜投给了小鬼,游戏结束。 陈洛之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可算是通关了。 游戏带来的多巴胺和通关时的成就感还是让陈洛之小小地雀跃了一下。 然后就不嘻嘻了。 肚子已经发出了严重的抗议。 一看时间,这第六十一关他竟然打了半个多小时。 “不玩了不玩了,该吃饭了。” 陈洛之展了展身体下楼做饭。 晚上九点,江止宁从鸿昌大厦里出来。 司机十分钟前就在等着了。 “江先生,今晚直接回家?” 今天是业务交接的最后一天,赵宇要赶今晚的飞机,江止宁中午的时候就已经去云鼎参加过给他办的“饯行宴”了。 他犹豫了一下,想了想最后还是让司机把车开回家了。 进门的那一刻,江止宁就闻到了一股香味。 香味是从厨房里飘出来的。 本来下午忙得整理资料,他就没顾的上吃饭,整理完时已经九点了,公司餐厅都关门了,不过他当时也不怎么饿,就想着晚上不吃了,直接回家。 结果一进门,这香味直接给他搞饿了。 江止宁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径直走到厨房。 一眼就看到了“罪魁祸首”。 原来是在炸葱油。 江止宁倚在门框边:“怎么这个点做饭?” 陈洛之刚刚就听到外面有开门的声音,知道是他回来了。 他伸筷子把炸的略焦的葱白给捞出来,不想解释自己是因为打僵尸误了吃饭。 “嗯,中午吃多了,现在才饿。” 说谎后就有些心虚,转头把话题带到江止宁身上。 “你下午吃过了?” 江止宁朝他露牙一笑:“我也没呢。” 陈洛之:…… 他能不能假装没有听到? 门边那人装着大尾巴狼,也不多解释,就没骨头似地靠在那里等陈洛之回他话,意味不言而喻。 陈洛之眼看前面是坑但也不能不踩,这人是他领导,他得罪不起,于是一开口就顺了江止宁的意。 “我准备做葱油拌面,你要不要来尝一尝?” 陈洛之都想好了,只要江止宁开口跟他客气,他绝对会丝毫没有眼力见地顺了对方。 葱油拌面好啊。 某大尾巴狼丝毫没有犹豫,笑眯眯地一口应了下来。 “那就辛苦你了,我先上楼换个衣服。” 陈洛之:…… 没法,只得从冰箱里又拿出一份面,连着他自己的一起下锅。 陈洛之专门买的细圆面,熟得快,没等多久就出锅了。 端出来的时候,江止宁恰好换好衣服下楼。 面陈洛之已经提前拌好了,江止宁一坐下,葱油香就直钻鼻腔,上面撒了白芝麻,料汁刚刚好,面不坨也不稀,让人味蕾大开。 “你很会做饭嘛。” “……还好。” 陈洛之嘴上应着,实则默默腹诽: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煮个面都煮不好。 结果下一秒就听对面的人说:“我做饭也挺好的,下次也做给你尝尝。” ! “咳,咳咳——” 陈洛之刚嗦了一筷子面,结果就被江止宁这句给吓到了,葱叶卡在喉咙,呛得他直咳嗽。 煮个面都煮成那样的人竟然说要给他做饭,不会是要给他下毒吧!? 陈洛之毫不怀疑这人只是和自己客气一下。 “那么激动干嘛。” 江止宁抽了两张纸递给他,起身倒了杯水放到陈洛之手边。 陈洛之灌完了大半杯,缓了一下这才好。 都赖江止宁! 陈洛之狠狠地刮了一眼他,结果对面那大尾巴狼正埋头吃饭呢,根本不看他。 大晚上的,陈洛之煮面时就没有煮太多,顶多吃个半饱,江止宁吃完后其实还想来一点,见没有了,也就没再馋。 “你做饭辛苦了,碗我来洗吧。” 大尾巴狼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主动承担了洗碗的职责。 就算江止宁是上司,陈洛之也客气不了一点。 “好。” 江止宁吃的快,就先去厨房洗自己的碗和刚刚煮面的一些工具。 “你吃完记得送进来。” “知道了。” 吃完后送碗,陈洛之通过玻璃门看到江止宁正戴着不知道从哪找到的粉色围裙,低着头弓着腰在那刷碗。 江止宁的居家服是白色打底的毛衫,天气还不是很冷,毛衫看起来有些薄,下身穿的深黑色居家长裤,距拖鞋有半指宽的距离,衬得他腰细腿长。 陈洛之之前只看过他穿正装,这还是第一次看他穿居家服,很日常,显得他整个人都比较柔和,没有穿正装时的那种锋利感。 透过玻璃门,陈洛之看到江止宁手里的那只碗冲了第三遍才用洗碗布擦干。 还挺认真。 而且意外的还有些顺眼。 毕竟“我的上司在给我刷碗”这种事,让陈洛之心里莫名有些舒服,他一个小职员,何德何能让大佬给他刷碗,实在稀奇。 当即陈洛之就从兜里摸出手机,随手就打开了自带的相机。 快门一响。 陈洛之嘴角一扬,他对这张照片非常满意,默默把手机装进兜里,有了这张照片,之前大尾巴狼给他挖坑的事都烟消云散了。 照片里的当事人还在拿着海绵打泡沫,完全不知道自己这副“居家好男人”的形象已经被记录在别人相册里了。
第12章 “讨好” 早上闹钟没有响,但陈洛之上班上的生物钟都固定了,所以他还是在差不多的点醒了。 他没一下子起来,休息日里到点就起会让他觉得自己还在上班,于是又闭着眼眯了一会。 发现是真的睡不着,于是干脆起床了。 陈洛之梦想中的生活就是吃饱了睡睡饱了吃,但现实还是不一样的。 一直躺在床上耍手机时间长了也会无聊。 最近天气有些冷,他昨天就把凉拖给换成棉拖了,下床之后没穿袜子,脚底是毛绒绒的触感,还挺暖和的。 起身拉开窗帘,正好看到江止宁上了车。 这辆奔驰迈巴赫的私家车看着比之前那辆商务系列的雷克萨斯低调,但在路上也够吸引人眼球了。 江止宁又是一身正装,陈洛之就知道他又去工作了。 “真勤奋呐,休息日都要加班的么……”陈洛之有些感叹,薛晴说江止宁是“年轻精英领导”,一点都没错。 江止宁非常符合陈洛之对“年轻精英领导”的刻板印象。 年轻、高精力低耗能,一天天的有使不完的牛劲。 陈洛之是个非常低能量的人,他虽然做不到类似于江止宁这种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线的状态,也不太理解这类人为什么有这么多能量,但他是打心底里挺佩服他们的。 一直看到那辆奔驰开出巷口,陈洛之才又坐回到床上,直接一个大字躺到床上。 “啊——” 他连嚎都嚎不长时间,声音从强到弱。 不,就没强过,是从弱到更弱,只持续了几秒就安静了。 有点无聊。 只好又开始玩植物大战僵尸,只不过这第六十二关更难了,陈洛之连玩了三把都没通关,而且越玩越无聊,索性就退了游戏。 一看时间,都快十点了。 该做饭了。 昨天买了肉和菜,够他吃两天的,休息日在家做顿好的,这是他上班后养成的习惯。 陈洛之本来打算这周日做个大餐,以此来哄自己第二天上班用,但这次等不及了,太无聊了,得找点事做,索性周六就把大餐先做了,周日的事周日再说。 起床洗漱后就下楼了。 他从冰箱里拿出排骨,还有五花肉。 两个肉菜准备做糖醋排骨和红烧肉了。 素菜也来两个。 调个凉拌土豆丝,再做个红烧茄子。 汤调个紫菜蛋花。 拿出需要的食材和调料,陈洛之开始切五花肉,排骨昨天让买肉的大叔提前切过了,五花肉没让,红烧肉的肉块大小他要自己切才好吃。 陈洛之做饭有一套自己的调理。 从切菜、备料,到下锅、调味,每一步都有明确顺序,不慌不忙,连调料瓶都按使用频率归置得清清楚楚。 肉类得先炖上,特别是红烧肉,炖的时间久了才好吃,还要注意调料和水的比例,越往后面越不能糊锅了。 “哎呀!”陈洛之一拍脑袋,忘记买姜了! 他做饭这么多年了,这种材料不够的问题很少犯,但昨天是实打实的忘买了。 不过还好,还没有开火,现在出去买还来的及。 芙蓉巷子口处就有超市可以买到。 如果不是像今天一样迫不得已,陈洛之基本上是不会去巷口的那个超市的。 原因无他,只因为那个超市卖的东西要比外面贵两三倍。 巷口处的超市就叫“芙蓉超市”,外表看着就像一个普通的社区超市,但实际上非常具有欺骗性。 刚来这边住的时候也是一个周末,陈洛之想买菜自己做饭,想着这个超市最近,就进去了。 然后因为太贵空手而归。 不过也能想通,芙蓉超市面向的客户本来就是住在芙蓉巷子里的这群人,陈洛之误打误撞租到了这里,但也只是租而已,并不是巷子里的原住民。 他一个平民,还是非常有自知之明的。 终究是高攀了。 那以后就没去过芙蓉超市了,还是农贸市场这种地方比较适合他。 现在时间紧迫,他也来不及去农贸市场了,只好去趟芙蓉超市,在货架上找到精装过的生姜,一看价格,果然要贵很多。 扫码结账后就连忙往回赶。 刚转过弯,就看到有辆车停在大门口,距离有些远,陈洛之也看不清那是谁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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