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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从他手里脱落,掉到车上,发出沉闷的声音。 紧接着,林敬再也坚持不住一样,眼皮彻底沉了下来。 就在他闭上眼的下一秒,楼煜停车了,他把车靠停在安全的路边,打着双闪。 随后他解开了安全带,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我马上到,准备起飞。” 说完这句话,楼煜看向副驾驶,手不受控制的向他的神明伸过去,一点点缓慢的抚上林敬的侧脸,眼里是再也遮不住的痴迷和偏执: “宝贝……” ———— 作者有话说: 请假帖: 9.1号回归 看了评论区宝宝们的意见,觉得把后面的大纲,细纲和感情线都稍微修改一下比较好。 楼煜骨子里就是一个疯子,但是他爱林敬胜过爱自已,所以后期追妻火葬场比例较大。 不会大虐(因为楼子哥超爱),小敬是训狗大师,追妻会有一个大的转折点让小敬对楼子哥的情感发生变化。 如果宝宝们还有什么建议都可以提出来,到时候我会采纳,修改,让我们共同打磨这部作品,共同见证楼煜和林散磕磕绊绊的成长。 爱你们,亲亲。 第65章 金丝链与铃铛 林敬睁开眼,第一反应不是难受,而浑身肌肉放松,没有疲惫感,只有轻盈,像是一朵飘在蓝天的白云。 这种感觉自从那次绑架过后再也没有了。 一般情况下,林敬不是吃褪黑素就是蜷缩在阳台的椅子上,看着院里的那棵高大榕树放空大脑。 就这样,漫长的夜晚不知不觉的才会过去。 睡眠不足带来的下场就是大脑逐渐混沌,对待事物的反应比较迟缓,甚至林敬每天感受到都是疲惫,不管做什么都会很累。 所以当睡饱的感觉出来之后,林敬竟然一时有些恍惚,他迷迷糊糊的准备伸个懒腰,结果下一秒手腕上传来的束缚感,让林敬瞬间清醒。 他垂眸看去,只见手腕上分别被一个牢牢绑着一个皮革手环,手环的正面链接着一个成年人拇指般粗细的金色刻花锁链。 锁链很长,蔓延到床底,直到进入黑暗里,看不到尽头。 林敬微微张着嘴,神情一直处于茫然状态,他试探性的举起手,金丝链跟随着主人的动作也开始小幅度移动,上面的小铃铛因为动作也发出清脆的声响。 ‘叮铃铃’的声音在这个空旷的只有一张床的房间里,无限回环。 下一秒,房间的门被打开了,楼煜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有一个雕着郁金香金丝的瓷碗,冒着点热气。 楼煜打开门一抬眼,愣住了,不为别的只因为眼前的这一幕太过于刺激了。 大床上的男生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全身上下唯一遮掩着躯体的只有一件堪堪盖住腿弯的白衬衫。 双腿修长,黑色的床单半掩半盖,衬的腿冷白,还透着点点的粉。 纤细的手腕裹着黑色的皮革,白衬衣下的腰肢若隐若现,看的人想上手丈量一下是不是盈盈一握,一只手就能环住。 漂亮的脸上全是茫然,像鸦羽一样卷翘浓密的睫毛不断轻颤,略带苍白的唇微微张开,贝齿和一截嫩红若隐若现。 让人想钻进去,一探究竟。 白衬衫,金丝链,黑床单,坐在床上满脸无措迷茫的青年,这些关键词组合在一起,足以让一个人彻底疯狂,更不要说本就心怀不轨的楼煜。 不仅如此,这个白衬衫还是楼煜亲手为林敬穿上的,睡着的林敬穿上是一种安静的美,那么醒来过的林敬给人的就是一种,活色生香的美。 楼煜眼睛微微发红,喉结不自觉的上下滚动,身体也有一丝明显的僵硬。 但很快被他调整过来,他背对门反手关上,然后看向林敬:“醒了,我刚熬了点粥,要不要喝点儿?” 林敬看着楼煜自然的态度和平静的问话,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把这个东西弄掉,我要回家。” 随着林敬抬手的动作,金丝链上的小铃铛也跟着轻微晃动,发出轻快悦耳的响声。 楼煜的视线在停留在金丝链的小铃铛上,然后捏紧手里的托盘,手背上的青筋凸起。 他想这个铃铛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但这个想法一出,他的耳朵逐渐充血,他仓促的移开视线,出口的嗓音极为沙哑:“先喝完这碗粥。” 林敬看着楼煜走过来,在床边坐下,感受旁边床垫下陷的感觉,林敬眉头紧锁:“楼煜这是犯法的,你知不知道?” “嗯,赶紧喝吧,等会凉了。”楼煜用白瓷勺,沿着碗边轻轻的盛了一勺子,递到林敬嘴边:“喝。” 林敬没想到楼煜会干出这种下三滥的事,也没想到楼煜会那么油盐不进。 “你到底听没听见我的话?” 楼煜点头:“听到了,然后呢?” “那就赶紧把我放开,让我回家。”林敬偏头避开楼煜递到嘴边的勺子,第一次把不耐烦挂在脸上:“让我回去,我不会对其他人说的。” 楼煜见林敬似乎真的不想吃,把勺子调转方向,自己喝掉,又扬手把勺子撂回碗里。 “既然不想喝这个,那就洗澡睡觉吧。” 说完,把碗放在一边的床头柜上,站起身往林敬身边靠近。 林敬慌忙的往后躲,语气里是藏不住的惊疑:“楼煜,你是疯了吗?” “我?”楼煜嗤笑:“我早就疯了,难道你不知道吗?” 边说边伸手去拉林敬,林敬慌乱的躲,甚至跳下了床。 他唇色苍白,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跑出来,四肢因为恐惧有些僵硬,但林敬还是一个劲的往前跑。 带着手腕脚踝上发出叮当响的金丝链一个劲的往前跑,因为他知道如果不跑出去,接下来会经历他一辈子都不敢想象的事。 楼煜看着林敬踉踉跄跄不断往门口去的背影,脸上伪装的和善一点点掉下去,神色也一寸寸的冷下来。 他解开手腕的袖扣,弯腰拽住地上被绷直的金丝链,突然收紧,紧接着用力把金丝链往自己的方向拽。 林敬的手明明快触及到了门把手,明明就可以打开门出去了,但脚踝的链子突然绷紧,他身体紧跟着摇摇晃晃的,向前栽倒。 他把手撑在身前,准备缓解摔倒带来的冲击,却被人猛的拉进怀里。 “粥还喝吗?” 楼煜手里缠着控制着林敬的金丝链,手臂环着人,被黑发遮掩的耳朵红的要滴出血来,可偏偏语气里带着似有似无的冷意,像是威胁一般。 林敬看着近在咫尺的门板,脸上没了起初的慌乱和茫然,他不闹也不挣扎,只是轻声问:“什么时候让我回家?” “乖,要么把粥喝完,要么我们一起去浴室洗澡。” 楼煜拿起林敬细的轻轻一掰好似就能折断的手腕,仔细的看看,见黑色皮革手环下面有一点点红,神色有些不虞。 轻轻的揉了揉那点红,又把锁卡松开了些许,才去看怀里沉默无声的人。 “决定好了吗?” 林敬任由楼煜摆布,听到问话,抿了抿唇:“我喝不下去。” “我知道了,第二个。” 楼煜笑着说完,弯腰搂住林敬的腿弯,把人打横抱起,往浴室走:“去洗澡,然后睡觉。” “我没说我要洗澡,放开我。” 林敬使了全身的力气去推,不知道是药效没过去还是自己力气本来就小,没有推动分毫。 “楼煜,你真是疯了。” 楼煜充耳不闻,只抱着人往浴室走。 第66章 手疼那就换个地方 窗外夜风乍起,晚秋的风带着寒意,预示着即将进入漫长的冬季。 枝头的树叶纷纷飘落,朦胧的雨雾缓慢的爬上窗户,遮掩了里面令人面红耳赤的一切。 相拥的身影,滴落的水珠,耳边的低语都在逐渐蔓延的雨雾下变得模糊,不清不明。 “滴答滴答”,突然下起的细雨敲打在树叶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像是不断晃动的铃铛响起的交响乐一样,悦耳让人内心止不住的颤动。 突然的雨让人慌了心神,下班的人头上顶着公文包,一边暗道倒霉,一边仓促的去躲雨。 林敬不知道外面到来的大雨,现在的他浑身发烫,手心尤其,不仅烫还很疼。 因为家里有钱再加上独生子的原因,林敬从小到大唯一吃的苦就是上学的苦,但因为脑子聪明,就连上学的苦吃的也比别人少一半。 一双修长白皙纤细的的手除了中指写字磨出来的茧子,别的任何地方都娇嫩的像是一块鲜奶豆腐。 但此刻这块鲜奶豆腐出了遭殃了。 楼煜站在林敬的背后,见人盯着自己的掌心发呆、分神,眼里的晦暗更深,他一把抓住林敬的手腕,在手腕内侧落下一个浅薄的吻,然后像是再也克制不住一般,狠狠的咬了一口。 这一口看似很用力,实际上像是磨牙的奶狗,虚张声势的把主人的手指衔在嘴里,用那一口小牙轻轻的研磨。 说不疼也有点细微的疼痛,但是更多的还是陌生的触感和怎么也无法克制的痒意。 “松开。” 林敬一只手被楼煜咬着无法挣脱,只能单手撑在浴室的墙上,眼尾好似擦抹了胭脂一般,红的吓人,但他出口的语气像是即将到来的寒冬:“听到没有,我说松开,楼煜!” 可惜被叫名字的人充耳不闻,一门心思只有眼前林敬手腕的那一小片瓷白,他势必要在这里留下标记。 最后小狗松开了主人的手指,留下了一个湿漉漉的略微红肿的牙印。 是牙印,也是一种另类的标记。 “阿敬,最后一次,结束我们就去睡觉。” 楼煜嗓音沙哑的像是不落幕一直燃烧在天际的烟火,带着明显的兴奋和激动。 林敬没有回答只是疲倦的闭上了眼,因为他知道,即使自己拒绝,身后的人也会一意孤行,何必浪费力气。 “不回答就是默认。” 说完这句话,楼煜的手抚上林敬的眼,他猝然低笑出声:“手估计也累了,那我们就换一个地方吧。” 感受着掌下眼睫剧烈的颤动,楼煜嘴角带着似有似无的笑,不费分毫力气轻松压下林敬的反抗,把紧贴在林敬身上湿透的近乎透明的白衬衫扣子,单手一颗颗解开。 然后又把它缓慢的脱下来,连同自己身上湿透的黑衬衫一起丢到一边。 楼煜低头,凑近林敬的颈窝,声音极轻:“阿敬,我爱你。” 林敬感受着,厌烦的闭上眼,声音狠绝:“楼煜,我恨你。” “没关系,我爱你就行。” — 等到浴室的水声停止,外面的雨也停了。 楼下大厅挂在墙上的时钟,嘀嗒嘀嗒,最短的那根镂空时针慢慢的指向了花体数字‘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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