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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也纷纷从土里,窝里爬出来,见一见太阳,驱散浑身的潮气。 一缕阳光穿过巨大的落地窗,斜斜的洒在屋子中间的大床上。 床上漂亮的人儿睡的正熟,阳光虚虚的洒在他的脸上,热热的痒痒的,把他从深沉的梦里唤起来。 林敬意识一点点回归,随之而来浑身的酸疼也在逐渐增加。 他一睁开眼,就看到面前一张放大的人脸,要不是这张脸在自己心里过于熟悉,林敬可能会直接惊呼出声。 看着楼煜睡得香甜的样子,昨晚浴室的记忆也一点点的浮现在林敬眼前。 林敬直直的盯着楼煜,手高高扬起,半晌,又缓缓落下。 铃铛响起的声音,也把楼煜从美梦里唤醒。 他眼睫轻颤,缓缓的挣开,视线一点点聚焦,他看着背对阳光,就连发丝都好似发着光的林敬,蓦然一笑: “阿敬…” 林敬见人醒了,连看都不看一眼,掀开被子就下床。 脚尖刚触及到白色的地板,还没完全踩下去,腰间立马缠上了一双手臂,接着被身后的一股大力再次拉回床上。 “你干什么?起开,我要去洗手间!” 林敬看着伏在自己上方眼睛冒光的楼煜,又是一阵恼火。 楼煜自打懂事以来,一直依靠的都是自己的五指姑娘,昨晚第一次半开荤,要不是顾忌林敬的身体,他早就疯到最后了。 这会儿大清早的,身体也不听话了,一个劲的想亲近林敬。 反正现在人都在自己手里了,既然都已经是疯子了,那就再疯几次对得起这个外号吧。 “马上,等会儿就让你去。” 楼煜拉着林敬的手,看着手腕内侧自己昨晚上咬的牙印,像是标记一样,内心又是一阵激动。 等到晨起的胡闹结束,太阳都快到正空了。 楼煜抱着林敬去浴室洗完澡,把藏在床下的链子重新延长了,抱着疲倦还想又要睡过去的林敬下楼去吃饭。 餐厅里管家已经准备好饭菜了,正恭候在一边静静的等待主人过来用餐。 见楼煜过来了,神色一动:“少爷,饭已经准备好了,因为林先生昨晚胃不是很舒服,所以我自作主张准备一些清淡的早餐。” 楼煜满意的嗯了一声,示意人退下,然后轻手轻脚的把林敬放在主位的椅子上。 因为林敬腿根红肿的缘故,他还特意让管家在椅子上垫了一个软垫。 等把林敬放好,他连忙又去拉过一边的椅子凑着林敬坐下。 “我喂你喝。” 林敬看着递到嘴边的勺子,神色冷淡:“我不想喝这个。” 楼煜转手把碗放下:“想吃什么,我重新去做。” “我想吃竹升面。” 楼煜自信的嘴角僵硬在脸上:“竹升面?” “嗯。”林敬点头,看着楼煜脸上僵硬的笑,冷漠的又补充了一句。:“我要吃现做的。” 楼煜用舌头抵了抵腮帮子,笑得很开心:“我去做,既然老婆想吃,我就去做。” 咬牙切齿的说完这句话,楼煜端起刚才给林敬乘的粥一饮而尽。 林敬用眼睛狠狠的瞪着楼煜,对刚刚他称呼自己老婆,有很大的怨气。 楼煜当然不可能错过林敬看向自己的每一个眼神,他不喜欢林敬对自己冷淡,就喜欢这个人眼里都是自己。 看到林敬眼里都是自己倒影时,楼煜心里有说不出来爽。 他爽到了,面对林敬提出想吃那么高难度的面食也不生气,拿着手机站起身,乐呵呵的往厨房走。 他要给他老婆做饭了,真呀么真开心。 — 不远处时刻观察着主人这边用食情况的管家,见楼煜去了厨房。 立马往餐桌那走,在距离林敬差不多一米五左右的距离,戛然而止。 “林先生,已经用过早餐了吗?” 林敬现在看谁都不顺眼,更不要说这个管家还是楼煜身边的人。 但出于家教和礼仪,林敬就算是再不喜欢,他还是回答了管家的问题。 “没有,我想吃竹升面,他去做了。” ! 管家进入一级警备状态,视线不自觉的往餐桌上摆的满满当当的饭菜上看:“是,这份早餐不好吃吗?” 林敬自然能听出管家话里的小心,他看着管家有些斑白的鬓角,抿了抿破皮的嘴唇,缓了声音:“没有,早餐很好,我故意的。” 管家松了一口气,小情侣之间的情趣,他懂了:“我知道了,那没什么我先下去了,祝林先生用餐愉快。” “嗯,辛苦了。” 林敬同样回以礼貌。 他静静的看着管家离开屋子,然后隔着岛台看向玻璃门后面,在厨房里忙的热火朝天的楼煜。 他握住金丝链上面的铃铛,慢慢站起身。 然后脚跟贴着地面一步步往后退。 这一系列动作缓慢而让人心惊肉跳。 林敬时刻关注着厨房里那个人,心提到了嗓子眼。 所幸,竹升面工序比较复杂,楼煜专注于手里的面团,一刻头也没有回。 等到来到客厅,看不到厨房了,他才松开一口气。 松完,用视线连忙开始寻找,果然在沙发旁边的桌子上,看到了一个座机。 他看着显示屏还有按键,感到了莫大的欢喜。 林敬松开握在手里的铃铛,抬手去按那个在他心里倒背如流的林母的号码。 按数字的同时,林敬时刻注意着背后的动向,额角都渗出了冷汗。 电话按好了,他赶紧按下一边红色的按钮,拨打电话的嘟嘟声响起,林敬空闲的那只手紧握,手心全是汗,就连眼睛也泛着神采。 希望就在眼前。 嘟的一声电话接通了,林敬喉间哽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结果电话那头出声了:“阿敬,竹升面快要好了,赶紧回到餐桌吧。” 是,楼煜。 林敬瞳孔瞬间收缩,眼里的光彩一寸寸黯淡下去。 他麻木的丢开手里的电话,拖着叮当乱响的金丝链,沿着过来的路,一步步的再次回到了餐厅。 刚踏入餐厅,他就看见楼煜依靠在厨房门口,见他出现了,眉眼带着伪装出来明媚的笑。 然后扬了扬手里的手机。 手机屏幕上正是整个客厅的监控画面。 原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楼煜的视线下。 “楼煜,你就是一个疯子。” 楼煜点头应下:“我知道,之前就说过了,赶紧坐过来吧,面…” “马上就好了。” 第69章 耗氧运动(沈泰景阿余出没) 这顿竹生面到最后吃的也是不欢而散。 先不说楼煜做的根本不正宗,再加上刚刚还出来那样的事,就算是再正宗的面,林敬也没有胃口去吃。 随意扒拉几口,他就拖着叮当乱想的链子回了楼上的房间。 留在餐桌边的的楼煜眼睁睁的看着了林敬一声不吭起身就走。 林敬今天穿的还只是一件衬衫,但这次不是楼煜的。衬衫不短,刚好盖住屁股,一双腿笔直纤细。 在勃艮第酒红的地毯衬下,像是一个完美的艺术品,小腿线条流畅,挂在脚踝的黑色皮革上面带着金色的铃铛。 随着主人的动作,发出清脆悦耳的铃声,简直就像是诱人入阿斯蒙蒂斯深渊的魅魔。 一步一步的踏着人的心尖尖走。 等人拐过楼梯,背影都消失了,楼煜才收回眼里的迷恋还有脸上如痴汉一般的表情。 他伸手粗暴的捏着碗边把那碗面拉到自己跟前,瓷碗与光滑的实木圆桌进行摩擦,发出沉闷刺耳的噪音。 楼煜拿过一边林敬搁在筷枕上的的筷子,也不管面烫不烫,三下五除二的吃了个精光。 等全部咽下去了,他看着碗里金黄色的面汤,声音低沉而沙哑,语调轻的像是自言自语一般:“怪不得吃一点,真难吃啊。” 说完,管家突然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楼煜跟前,低声道:“少爷,午饭准备什么菜系?” 楼煜靠在椅背上,手里的手机在桌面旋转,片刻被他按下:“看着来,晚一点儿也没事,最好是五六点的时候。” “是。” 管家恭敬应下,然后同来的时候一样,悄无声息的再次退下。 楼煜站起身,准备往楼梯口走,手里的手机突然来了消息。 是沈泰景的,就一句话。 —外甥媳妇身边那几个小孩察觉到。 楼煜看到外甥媳妇这三个嘴角高高扬起,满脸的不值钱,对于林敬身边那个他根本不放在眼里。 一边抬腿往楼上去一边打字回复。 —谢了,小舅舅。 — 这边在公司大楼等他的宝贝阿余下班的沈泰景满脑子诧异,这小子自从接管楼氏以后再也没叫过自己小舅了。 今天是怎么着,转性了? 他连忙把这个疑问发给阿余。 不为别的,纯粹是想找点儿共同话题。 结果半个小时快过去了,一条新消息提醒都没有。 就在他烦躁的时候,阿余回消息了。 —因为你喊了外甥媳妇,他心里高兴,变相承认你是他舅了。 —还有,不用等我了,阿宋等会儿开车来接我。 —对了,以后早餐什么的都不要再送了,阿宋吃够了。 总共三条消息,除了第一条,剩下的两条都是让沈泰景心梗的程度。 他知道那个阿宋,阿余的在山村里的小竹马也就是阿余现在的男朋友。 阿余离开自己以后偷偷回了一趟家,把已经没有一个亲人的阿宋带离了山村。 想起自己知道阿余的消息连夜赶到青市,看到他的宝贝和别的男人相拥相吻的画面时,内心有多想杀人。 但他忍住了,整理衣服,模样体面,面色和善的走上前,分开了两个难分难舍的人。 以为自己会迎来重逢的沈泰景,听阿余红着脸和他介绍,这是他的男朋友阿宋。 而他是前炮友。 甚至连前男友都不算。 于是沈泰景疯了,他第一次在爱情里做三。 男人不当三,孤独一万年。 就这样,早餐他准备双份,上下班接送他当两个人的司机。 他以为他能苦尽甘来,没想到他的追妻路就像苦海一样漫漫无边。 — “衣服换下来,我去洗。” 楼煜手里拿着和昨天一样的白衬衫,走到床边。 林敬靠在床头,目光无声的盯着窗外,巨大的玻璃窗映着蓝天和白云,还有他暂时得不到的自由。 见人不说话,楼煜俯身,凑过去,捏了捏林敬的脸:“那我帮你。” 说完手下滑搭在林敬的衬衫的领口,危险十足。 “不用了,我自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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