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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了一下。 十年...他终于把我腻了,就像一个玩具,玩旧了,已经满是破旧的痕迹不好看了,玩腻了,现在新出的产品有更多功能更人性化更能满足他的需求... 所以他要把我扔开了。随手扔到一个他看不到的地方就算了。 是这样吗...? 我觉得更恐怖的是,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裴锦这是不要我了吗? 我疯了,我一定是疯了,我一定是吃药吃疯了还是被他折磨傻了! 那晚我蜷缩在他怀里一直睡不着,我一向都是背对着他被他抱着睡的,但今晚我第一次转过身,我看着面前这张冷漠英俊的脸,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很想亲吻上去,然后问清楚,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我真的疯了。 我他妈真的疯了。 但我照做了。我脑子里黑白小人打架,黑小人打赢了。 我亲上去,裴锦没有醒。 我轻声问:“锦少...你是不要我了吗?” 他还是没有一点动静。 我想扇自己一巴掌,脑子里的白小人爬了起来,将黑小人反杀,骂了我一句,你他妈真贱。 我又转回身子,可是一瞬间,我被一个炽热的胸膛搂入怀里,死死地搂着,搂得我无法呼吸。 第二天我先醒了,我浑身都散架了一样,回头看了一眼,他还眯着眼,我想从他怀里挣扎出来,他搂的更紧了。 我低声:“锦少,你再睡会儿,我先起来。” 他才松开手。 我作为一个称职的助理,起来就开始看邮件,然后给裴锦整理今天他要穿的衣服,我忽然发现他的袖扣好像不见了。 那个袖扣据说是他弟从英国给他定制寄回来的,应该挺重要的。 现在还早,昨晚的会厅应该还没打扫也还没来新客人,我穿过隔门回了自己的房间,随便带上眼镜穿着T恤运动裤,踢着人字拖就进了电梯。 电梯停在了64层,我出了电梯就往会厅走去,结果被门口的守卫拦下了。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义正严辞地说:“这位先生不好意思,高级会所禁止穿人字拖。” 我:“......?” 不是,哥们儿,大早上,你跟我来这套吗? 他可能把我当作来和女朋友开房的大学生,然后按错门层了。 我耐着性子解释:“我是锦骋裴总的助理,他昨晚落了些东西在里面,我...” 我话没说完, 一只宽厚的手掌沉稳落在我背后,裴锦沙哑的声音从耳后传来:“我弟也来港城了,我今天早上没空,给你请半天假,去陪他先转一圈。go get change,半小时后酒店门口。” 我:“锦少...你的袖扣...” 裴锦:“我会让人找。” 我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有点低落,找袖扣这种事情裴锦也不让我做了,他可能找到了比我更年轻更会办事更会叫更会伺候人,还不会因为穿人字拖被会所拦截给他掉面子的人了吧。 所以他把我扔给他的富不知道多少代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了。 他玩儿够了,玩儿厌了,玩儿腻了。我就是一个随手可弃的玩具。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面目可憎,我忽然扇了自己一巴掌,还不够,我储了一水池的水把自己淹进去,直到冷水将我淹没窒息,濒死一刻我才抬头,我只觉得天旋地转,重重地摔倒在地上,我的屁股昨晚弄得红肿,这一摔把我疼醒了。 我呆缩在浴缸角落里,抱着自己,段许啊,该醒了。 你这算什么?被当发泄工具还当出感情了?你贱不贱啊段许!? 所以我麻利地换好衣服,穿了套简装,不算太严肃,我没想过这次还有这样的任务,带来的衣服不多,除了T恤就是西装,我不能穿T恤人字拖吧,所以只能挑了套没那么严肃的衬衫。 裴锦对这个弟弟保护得很好,这些年来关于这个弟弟的消息少之又少,外面的人只知道他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但关于这个弟弟的行踪一点都不知道。 我也是从裴锦断断续续的描述里大概知道的皮毛,记得这裴骋虽然比裴锦小八年,但也比我大两年,我只听说他一直在英国花天酒地的,是个典型二世祖,应该是贪玩的。 半小时后我到了门口,看到一辆磨砂香槟色的阿斯顿马丁valiant,turbo高改。 里面一个英俊潇洒的年轻男人带着墨镜,身上穿着浅灰色衬衫。侧脸轮廓跟裴锦异常的像,他们家的基因是真好,就一个脸部轮廓都能做整形医院的宣传广告了。 应该是他了,我压了压心底里乱七八糟的情绪走到副驾,裴骋慢慢悠悠地摘下墨镜,咧嘴露出一只小虎牙,笑道:“你就是段许吧?我哥让你来陪我的?” 刹那之间,我的心像被原子弹轰炸了一样。 我不知道我抱着一种怎样的心情上的车,我只觉得我头顶上好像忽然压下了一整座太平山。 裴骋带着我飙车,沿着海边清水湾绕了十九个圈儿直接飙上了镜文山。镜文山是港城最高的山了,虽然只是一个丘陵。 在山顶的时候裴骋下车买了两瓶矿泉水,两块钱一瓶的那种矿泉水,裴锦宁愿渴死也不会喝的那种。 裴骋一边朝我走来一边向我扔来一瓶。 他就是个大男孩儿,典型游手好闲的富n代,长得帅气,一身名牌,会穿搭,年轻有活力,潇洒自由。他站在山巅望着这个还被晨雾缭绕的小岛城市,高楼林立。 每一栋楼的内外设计都经过了风水大师的精心布局,好像那座惠生银行,直接面对着港口,水为财,水都流进它嘴里了。 他背靠着栏杆朝我勾了勾下巴,饮了一口水问我:“听说你从小就跟我哥?我哥对你好吗?”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低头道:“嗯,锦少...锦少很栽培我...” 裴骋噗嗤笑了,他忽然一伸手抓住我的衣领将我拉到他面前:“他妈的栽培,你长这幅尊容,他是打桩吧栽培!” 我不敢看他,也不敢说话。 裴骋松了手,冷笑着说:“他既然把你丢给我让你陪我,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疼你的,我比那个变态好,你对我好,你陪我玩儿,你听话,我就疼着你!别怕,在我身边那变态不敢动你。” 我低声:“谢谢骋少。” 我不知道我该用怎样的方式再去面对裴锦。 这件事如果传了出去,别说自己了,在这个权力分伐,所有正的邪的白的不白的所有人所有事情都盯在他一个人身上的关键时候,这件事只要传出去一点风声都会是一场巨大的震荡,他也会死无葬身之地。 因为裴锦是他,裴骋也是他。 有病的不仅仅是自己,而他病的更严重。
第3章 玩具 我认识裴锦是在我十六岁那年,那时候我弟段不许才十岁。 我妈跑了九年了,我爹跑了八年了,他们自己没带套做出了我俩然后不要了,就这么一声不响地把我们两个落在了k城最乱的离洲。 这里以前是黑出名的离洲城寨,后来拆了,那些混的人赚了大钱都离开这里了,就剩下在脏水里苟且偷生的横七竖八的暗巷。 他们跑了也就算了,我咬咬牙应该也能把段不许养活的,可他们偏偏把欠的债也留给我们了。我咬牙念上了中学,那天我去接我弟放学,回到后巷的时候碰上追数的人。 其实也习惯了,我们两兄弟在这种事情上已经非常有默契了,看着阵势如果还能逃,我们会分散来逃,一般我会让段不许先跑,我来垫后。如果跑不了,我会将段不许抱在我怀里,让那些人打的都是我。 那天我们最开始的分析是认为能跑的,所以我让我弟先跑,我随手拿起一根钢管做武器。结果我弟跑了两步又跑回来了,原来我们被前后夹击了。 可能是我们生母长得好看吧,我和段不许都长得挺好看的,起码别人都这么说,那些追数的人知道我俩也没钱,他们一直想把我们抓去做鸭了。 毕竟这个世界这么的...光怪陆离,还是有很多人好的这一口,雏就算了,还喜欢嫩的。 我的人生已经被迫默许了很多我没有办法改变的事实,但我不许这些痛苦也发生在段不许身上。 他不应该走我这条后路。 如果我还没死,就证明我还有一线生机可能可以改变段不许的人生,将他那条注定的人生轨迹稍微往好的方向推一把,或许呢? 或许也是我的一点私心,我把我自己的希望放在了他身上了。 其实很不公平,因为我没有征求过他的意见,但是我作为他的监护人,我觉得我有必要将我认为是好的东西先给他,至于他想不想要,他长大之后可以再自己做决定。 所以那天我一个人,十六岁还穿着校服的我用一条钢管来幻想可以像superman一样忽然天赋异能将这些人都打死,结果那天斜阳晚照,天赋了一个裴锦。 裴锦那天从天而降的时候我已经被那些人围在角落里群殴,我把段不许捂在我怀里,所以所有的拳头都落在了我身上,我其实已经半死了,我觉得我的肋骨都给打断了几条。 直到雨点般落在我身上的殴打停住了,我都没反应过来。我以为是我痛傻了痛没知觉了,那时候我还在庆幸,也好,没知觉了也是一件好事。 那时候的裴锦才二十三岁,他刚上位不久,他爹已经成了全身瘫痪被他送进疗养院了,他是裴家话事,是锦骋集团的总裁。 那天他去离洲,是要把那个旧区收购了。 出乎了他的意料,那天他也把我收购了。 所以我算这笔生意的附属品。 我记得那天他出现的时候,就像所有电影里男主角出现的场景一样,落日的余晖落在他背后,为他铺了一条金光大道,他穿着黑裤西装白衬衫,衬得他肩宽腿长,袖子卷起捋起到手肘,露出了半截肌肉线条饱满的手前臂。 他手里什么都没有,但他身后的保镖手里都拿着西瓜刀。 在保镖和那群追债的厮杀的时候,他将我拽起来,看了看我胸口上的校徽,问我的第一句是:"书读的怎样?" 我:"......" 我当时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还行吧?全校第一?就那样?我不想显得太显摆了,所以我想了很久都没有回答。 紧接着裴锦捡起我的书包,从我书包里掏出了全班第一的考试卷子。 我:"......" 裴锦很好看,他可能从小就这么好看了,腿很长,身材匀称,肩宽腰细腿长的,比我高了一个头,那时候的他就该有186了,而那时候的我只有177,我还很瘦,站在他面前我觉得他可以一手拎起我另一只手还能拎起同样很瘦的段不许。 他说:"我叫裴锦,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锦骋集团,我是锦骋的话事人。离洲这片区要推倒重建,这里面对海湾,之后会是K城的商贸中心。你如果愿意跟我,我会给你两兄弟一个住的地方,我会供你读完大学,但是你弟的学费生活费都得你自己来挣。从今天开始你每天放学以后到我公司帮忙,我会按时薪给你算钱。以后也不会再有人骚扰你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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