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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修斯?”陈叙白愣了一下,“你怎么来了?”
“我来接你下班。”卡修斯走进教室,目光始终没有离开那个金发男生,“刚才,你们在聊什么?”
陈叙白皱眉:“我们在上课。你先出去,等我下课再说。”
“我不。”卡修斯走到讲台旁边,靠在墙上,双手环胸,“你继续。”
陈叙白看着他,有点头疼。
学生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个气场强大的男人是谁。
前排的金发男生忽然开口:“您是斯特林-霍华德公爵吗?我在新闻上见过您!”
教室里炸开了锅。
卡修斯没有理他,只是看着陈叙白,嘴角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陈叙白叹了口气。
“同学们,这位是我的……”他顿了顿,“这位是斯特林-霍华德公爵。他今天只是路过,很快就会离开。”
“我什么时候说要离开了?”卡修斯挑了挑眉。
陈叙白瞪他。
卡修斯不为所动。
教室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学生们交换着眼神,有的低头偷笑,有的举起手机拍照。
陈叙白深吸一口气:“我们继续上课。”
他没有理会卡修斯,转过身继续在黑板上写字,但身后的那个视线如影随形,像一把细长的钩子,又痒又疼。
下了课,陈叙白收拾东西走出教室,卡修斯跟在他身后,像一条甩不掉的小尾巴。
走廊里,几个年轻的女教授从对面走来,看见陈叙白,笑着打招呼。
“陈教授,今天怎么这么早就走了?”
“嗯,今天有事。”
“这位是……”女教授的目光落在卡修斯身上,眼睛亮了一下。
卡修斯面无表情地揽住陈叙白的肩膀:“我是他丈夫。”
女教授们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笑着走了。
陈叙白用胳膊肘捅了卡修斯一下:“你能不能正常一点?”
“我很正常。”卡修斯理直气壮,“有人对你笑,我不高兴。”
“那是同事。”
“同事也不行。”
陈叙白懒得理他,加快了脚步。
两人穿过走廊,走出教学楼,来到校园里的湖边。
夕阳西下,湖面上金光闪闪,几只天鹅在远处游着。
陈叙白在湖边的长椅上坐下来,卡修斯也跟着坐下。
“你今天怎么想到来接我?”陈叙白问。
“加冕典礼结束了。”卡修斯说,“我想第一个见到你。”
陈叙白转过头,看着他。卡修斯今天穿得很正式,西装笔挺,头发也精心打理过,但眼睛下面还有淡淡的青黑,像是很久没有睡好。
“累吗?”陈叙白问。
“不累。”
“撒谎。”
卡修斯沉默了几秒,忽然笑了。
“是有点累。”他说,“但是见到你就不累了。”
陈叙白看着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在安维尔圣的宿舍里,这个人也是这样看着他,目光灼灼,像一把细长的钩子。
那时候他觉得又痒又疼。
现在他觉得痒,但不疼了。
“卡修斯。”
“嗯?”
“你头发上有个东西。”
卡修斯低下头,陈叙白伸手在他的金发上拨了一下。
“骗你的。”陈叙白说。
卡修斯抬起头,看着陈叙白恶作剧得逞的笑脸,忽然伸手捧住他的脸,吻了下去。
湖面上,夕阳沉入地平线,把天边染成了橘红色,几只天鹅被惊动,扑棱着翅膀飞起来,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
远处,教学楼的钟声敲响了。
陈叙白闭上眼睛,感受着卡修斯的嘴唇贴在自己的嘴唇上,温热、柔软、带着一点颤抖。
他想起很多年前,也是这样的傍晚,也是这个湖边,卡修斯牵着他在走,说“以后你跟我结婚,会经常见到她”。
那时候他以为他们不会有以后。
现在他们有了。
“我爱你。”卡修斯放开他,额头抵着他的额头,碧蓝色的眼睛里有光,“陈叙白,我爱你。”
陈叙白笑了。
“我也爱你。”
风从湖面上吹来,带着水汽和青草的味道,吹乱了他们的头发。
卡修斯握住陈叙白的手,十指相扣。
那枚奥布里斯戒指在夕阳下闪烁着幽蓝色的光芒,里面的数字“99”若隐若现。
“回家吧。”卡修斯说。
“好。”
他们站起来,沿着湖边的小路,并肩走着。
身后,夕阳终于沉入了地平线,天边的橘红色渐渐褪成了深蓝,星星一颗一颗地亮起来,宛若汪洋天空不小心洒落的碎钻。
陈叙白回头看了一眼安维尔圣的塔楼,它矗立在夜色中,沉默而庄严,像一位慈祥的老者,见证了一代又一代人的青春。
而他最美好的那几年,也留在了这里。
某个人从11岁开始就记住了他,找了他七年,等了他七年,用最笨拙的方式爱了他七年。
他现在是斯特林-霍华德公爵,是黑杖议会最年轻的成员,是整个Y国最有权势的人之一,但在陈叙白面前,他永远是那个从树上跳下来的小狼,是从雪地里追车的小孩,是在狩猎场的深坑里等了七天、浑身是血、奄奄一息、却还是不肯闭上眼的笨蛋。
“卡修斯。”
“嗯?”
“谢谢你找到我。”
卡修斯停下脚步,看着他,眼睛里有一种陈叙白说不清楚的东西——像是温柔,又像是悲伤,像是庆幸,又像是感激。
“是你找到了我。”他说,“两次。”
陈叙白笑了。
他们继续走着,月光洒在他们身上,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在湖边的石板路上交叠在一起,分不清哪一个是陈叙白,哪一个是卡修斯。
远处,教学楼的钟声再一次敲响了。
那是晚祷的钟声,悠远、绵长,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又像是从心底深处升起来。
陈叙白想,这就是他想要的结局了。
没有轰轰烈烈的冒险,没有生死一线的惊险,只有一个人,牵着他的手,走在回家的路上。
“卡修斯。”
“嗯?”
“明天早上我想吃皮蛋瘦肉粥。”
“我去给你买。”
“你做。”
“我不会。”
“学。”
“……好。”
月光下,两个人越走越远,渐渐融入了夜色之中。
只有那枚奥布里斯戒指,在黑暗中闪烁着微弱的蓝光,是不灭的誓言,是永恒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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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文到这里就完结了!有点仓促,其实我自己也不满意,只能等以后慢慢修改了。
总而言之,感谢一切收藏这篇文章、追更这篇文章的宝宝们,我爱你们!
下一篇再见!
(番外的话我应该会慢慢更,暂时只写了一点,谢谢大家啦!)
第31章 番外1 118
她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
从有记忆起,她就是118号。
狩猎场里的孩子都没有名字,只有编号,编号越小,意味着越早被丢进来,而年纪也相对越大,就越有机会活到最后。
比如,1号是大姐,而她,118号,是最小的。
从她有记忆起,她就不知道“爸爸”是什么意思。公爵大人偶尔会来狩猎场,站在高高的看台上,俯瞰着他们,像在审视一群待价而沽的牲畜。孩子们叫他“大人”,语气里带着恐惧和讨好,118号也学他们,低下脑袋,喊“大人”,但是公爵大人从来没有看过她一眼,因为她太小了,太弱了,不值得他浪费时间。
她第一次见到99号的时候,那个男孩正蹲在溪边洗手。水很凉,溪面上漂着一层薄薄的冰,他把手伸进去,洗得很用力,指缝里的血被冲进水里,淡成粉红色,然后消失不见。她躲在树后面,探出半个脑袋,99号头也没抬:“出来。”
她吓了一跳,犹豫了几秒,从树后面走出来,站在他面前。
99号抬起头,碧蓝色的眼睛看着她,像冬天结冰的湖面,又冷又安静,他的脸上有一道还没愈合的伤口,从颧骨一直延伸到下巴,缝了针,像一条蜈蚣趴在他的脸上。
“你是新来的?”他问。
她点点头。
“几号?”
“118。”
99号没再说话,站起来,走了。
他竟然没有像别的孩子那样,欺负她,但是也不接纳她,118看得出来,99号哥哥不是什么好心肠的。
他的背影很高很瘦,在光秃秃的树林里越来越小,最后被夜色吞没了,那是她第一次见到99,也是她最后一次和他说话。
狩猎场里没有“说话”的时间,每个人都在忙着活下来,白天找食物,晚上躲狼群,偶尔还要提防其他孩子的偷袭。
而118号很小也很弱,更跑不快,也没有力气和别人抢东西,她饿过很多天肚子,在雪地里缩成一团,冷得以为自己要死了。
是大姐把她捡回来的。
1号——那个所有人都害怕的大姐,手里总是沾着血的1号,118从来不敢靠近她。
大姐给她扔了一块面包,说:“吃。”
118号便捧着那块面包,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噎得直咳嗽。
大姐看了她一眼,皱了皱眉,又把水壶丢给她:“慢点。”
听到这句话时,118便知道自己怎么活下去了。
从那以后,118号就一直缠着大姐,虽然大姐嘴上嫌弃她,说她是拖油瓶,说她碍手碍脚,说她活不过这个冬天,但每次有别的孩子欺负她,大姐都会挡在她面前,把那些人打得满地找牙。
“只有我能欺负你。”大姐说,“听懂了吗?”
118号点头,眼泪汪汪的。
大姐别过脸:“别哭了,丑死了。”
118号擦掉眼泪,笑了。
那是她第一次觉得,狩猎场没有那么冷。
狩猎场里有几个令118印象深刻的孩子,分别是1号、48号和99号。
那个99号从来不加入任何人的团体,他独来独往,不和别人结盟,也不抢别人的东西。他的力气很大,能徒手掰开冻硬的木头,能扛着半只鹿走回营地,但他不会主动伤害任何人,除非那个人先惹他。
有一次,几个孩子想抢他的食物,被他打断了骨头,躺在雪地里嚎了一整夜,最后死了。
从那以后,没人敢惹99号了。
118号有时候会在树林里远远地看见他,他一个人坐在树上,手里攥着什么东西,怔怔地发呆。
阳光透过树叶落在他的手上,那枚身份石被照得发亮,里面的数字“99”像是一道小小的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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